1、非成被告不可JISHIZHUANGSHI一位友人老房拆迁,在原地分到了一个 24 平方米的单室间,由于他是一楼,就来了一个“上天入地“ 的改造,以求拓宽面积.先是挖地 80 厘米,使房的层高达到 4 米多,然后架起了阁楼.这样一来,原本 24 平方米的房子成了一个像样的中套,使用面积达到了 48平方米.正当他在欣赏自己的得意之作时,邻居却把他告到了法庭,说他擅自更改房屋结构,影响了房屋的安全.经法院公开审理,判令其将房屋恢复原貌.这一来使他哑巴吃黄连,有苦也只能往肚子里咽.因为“上天入地“的改造 ,他花去了两万元钱 ,现在要恢复原貌,不仅这两万元钱全泡汤了,而且请人来帮助拆除,回填地坪,重新装
2、修地坪,又约花去几千元钱,使他后悔莫及.从友人“上天入地 “的教训给我们提了一个醒 :房屋的装修必须依法行事,不能凭自己的想当然办事.现在是法治社会,什么都得依法办事,房屋装修也一样,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展开你想象的翅膀,不能说你想怎么改造就怎么改造,想怎么装修就怎么装修,违法的改造和装修,必然会自讨苦吃,往往因违法而输理赔钱.现在有一些人在房屋的改造和装修中,往往都认这么一个死理:我自己花钱买的房子,想怎么改造就怎么改造,想怎么装修就怎么装修.殊不知,房子是你自己的,但只是一幢楼房的一部分,改造和装修不能危及整幢楼房和他人的安全,法律就是要保护大众安全,挖地,拆除承重墙,乱开门窗等,危及楼房和他人安全,当然非成被告不可.血的有栏杆,如有栏杆,这个 5 岁女童也不至于落入水中!那个玻璃墙上,若有警示,并且按规定使用安全玻璃,不亦就会撞不死人了吗!按理说,这些安全规定都是有的,但是我们的建设者都给忘了.以致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悲剧但愿血的教训,给我们敲响警钟.以后不再发生类似悲剧.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