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待遇全额、差额、自收自支的老人(2004.06 前在编在册)均享受事业单位退休待遇。 根据不同人群,分四种办法计算。(一) 办法实施前就退休的人员: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参保后原退休待遇不变,退休费全部由市、区财政预算转移给社保机构支付;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参保后由社保机构按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计发养老金。如低于原发放标准的,差额部分仍由原单位继续发放。(二)以前在编, 办法实施后退休的人员:参保职工在本办法实施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退职条件,且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的,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退休(职)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并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
2、金和特区补贴,其中属于年月之前参加工作的,再按月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的月养老金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退休(职)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20%;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的 1/120;特区补贴30 元;过渡性养老金退休(职)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25)本人 1997 年月前的累计缴费年限1.3%。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退休时先由社保机构按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计发养老金。如低于原发放标准的,差额部分按照隶属关系,由市、区财政预算转移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参保后由社保机构按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计发养老金。如低于原发放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原单位视自身经济状况给予补贴。(三) 办法实施后新进编的参保职工:退休后养老金就按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计发,不再补差。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待遇及发放则不变。此外,离休人员以及两类特殊人员(建国前的老工人和福建省 5.12 老工人)的退休金,仍参照原离休人员待遇实行。(四)参保职工经批准提前退休的(不含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以提前退休时按事业单位退休办法计发的退休费为基数,按每提前一年退休减发的退休费。提前退休的月份数,个月以下的按半年计算,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提前退休人员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后,不再重新计算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