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炭市场经营依然存在无证经营、粉尘污染、生产噪音、阻碍交通等现象,对社会环境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必须进一步加大煤炭市场综合整治力度。濉溪县综合治理采煤塌陷区的做法和展望 -立足科学 有效治本 国土资源网 (2011 年 2 月 25 日 14:12) 一、濉溪县采煤塌陷区基本情况该县土地总面积 1987 平方公里,辖 11 个乡镇,人口 106 万,人均耕地 2.07 亩,煤炭资源十分丰富,至 2007 年底煤炭保有资源储量 36.9 亿吨,境内有皖北、淮北两大矿业集团在建矿井与生产矿井 15 对。在为国家贡献出大量煤炭资源和电力的同时,全县因采煤造成3780.66 公顷(5671
2、0 亩)土地塌陷,煤炭开采区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影响了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和社会安定。县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采煤塌陷地土地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作。从 80 年代末开始,逐步加大塌陷区综合治理力度,共治理塌陷地 2064.34 公顷(30965 亩) ,逐步改善了塌陷区生产生活条件,恢复了生态环境,解决了部分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目前,该县尚有已征 508.45 公顷(7627 亩) 、未征 1207.87 公顷(18118 亩)共 1716.32 公顷(25745 亩)采煤塌陷土地未治理利用,另外,由于采煤继续塌陷,我县每年仍将产生200 公顷(3000 亩)左右的塌陷地,存在着较大的治理利用空间。在当前
3、经济发展与建设用地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可充分利用好近城镇塌陷地建设工业项目和工业集中区,有效解决企业项目用地问题,减少项目建设用地的报批程序和费用。对塌陷深度大于 1.5 米的塌陷地,项目治理投资大,新增耕地率低,可申报国家、省级项目投资治理。对于不便于项目建设的塌陷地,可申报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发展旅游业,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对偏远地区塌陷地,可着重安排土地复垦项目,以新增耕地为目的,以确保地区耕地占补平衡措施的落实,为经济建设项目提供补充耕地保障。二、濉溪县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主要措施濉溪县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切实营造治理氛围。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国土资源部门
4、牵头,财政、计划、农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塌陷地土地复垦项目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营造了采煤塌陷土地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二是科学选择治理模式。按照“立足科学、有效治本”的原则,以塌陷地复垦为突破口,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三大效益为根本目标,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养则养、宜建则建,逐步形成了富有特色的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模式。对积水较浅的采煤塌陷地,以优先发展农业为重点,通过工程措施削高补低、修复整平,并改善水利条件,复垦治理恢复耕种。而对常年有较深积水的塌陷区,则采取挖塘养鱼、种养结合、立体开发的治理措施。对部分近城镇不宜复垦为农用地的稳沉塌陷
5、地进行整治,将其变更为建设用地。目前,已将濉溪镇 30 公顷(450 亩) 、刘桥镇 34.67 公顷(520 亩)已征塌陷地整治为建设用地,为濉溪镇工业园区、刘桥镇工业园区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建设用地保障。通过将稳沉塌陷地变更为其他建设项目用地,降低了建设用地成本和土地管理成本,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建设用地压力。三是积极搭建治理平台。97 年以来,我县申报并实施国家投资土地复垦项目 10 个,主要分布在百善、刘桥、濉溪、五沟等镇。治理规模 1745.92 公顷(26189 亩) ,争取国家投资7075.08 万元,新增耕地面积 1132.96 公顷(16994 亩) 、鱼塘
6、490.36 公顷(7355 亩) 。目前正在实施的项目为百善、徐楼、刘桥三个国家投资土地复垦项目,项目治理工程基本完工,将于上半年申请国家验收。从 2004 年起,加大了申报市级投资土地复垦整理项目力度,实施了市级投资百善镇百善村、丁楼村塌陷地土地复垦、刘桥镇前吕楼村土地复垦和五沟镇大陈村搬迁村庄复垦 4 个项目,总治理面积 141.16 公顷(2117 亩) ,新增耕地面积 77.81公顷(1167 亩) ,利用市级投资 474.01 万元。同时,积极探索塌陷地复垦的新模式,引导煤矿企业开展塌陷地以复代征 112.6 公顷(1689 亩) ,利用煤矿办理征地上交资金开展土地复垦,对未征塌陷
7、地按照国家征用塌陷地规定足额补偿,塌陷地复垦后,将新增耕地与鱼塘无偿交给当地村民组织经营管理。三、采煤塌陷区搬迁安置补偿标准因采煤塌陷我县大量压煤村庄需要搬迁,正在搬迁和拟定搬迁的村庄共计 94 个,镇区搬迁1 个,涉及搬迁人口约 64442 人。其中 2009 年列入省采煤塌陷村庄搬迁应急工程项目 27个,搬迁人口 16541 人,2010 年,我县列入省采煤塌陷村庄搬迁应急工程项目 43 个(含2010 年 4 月申请追加的 3 个自然庄) ,搬迁人口 22180 人,2011 年计划搬迁 17 个村庄,搬迁人口 9107 人。该县采煤塌陷村庄搬迁补偿 2003 年至 2006 年执行淮北
8、市采矿用地管理暂行规定 (淮政2003103 号) ,该文件规定,村庄搬迁补偿给家庭的为每人补助迁建费 4800 元,主要用于家庭房屋及附属物的补偿;补偿给集体的部分按搬迁安置人口数每人补助 675 元,主要用于新村址内道路、供电、供水、排水和卫生等设施建设。2006 年至 2009 年 8 月执行关于修订淮北市采矿用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淮政秘2006112 号) ,将搬迁补偿安置费用提高到每人 10350 元(补偿给家庭为每人 9000 元,补偿给集体为每人 1350 元)2009 年 8月至今执行淮北市采矿塌陷村庄搬迁暂行办法 (淮政办200951 号) ,将搬迁补偿标准又作了进一步提
9、高,搬迁安置人均补偿提高到 15000 元,新村公建、公益设施补偿提高到 2550 元,二层及二层以上楼房每平方米补偿 300 元。四、存在问题一是“谁塌陷、谁治理”的原则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目前的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基本都是由国家和省、市投资治理的,负有采煤塌陷地治理责任的煤矿企业没有完全履行治理义务,影响了塌陷地的治理。二是地矿协调机制滞后。由于缺乏刚性的约束手段,致使政府部门难以及时掌握采煤塌陷实际情况,难以实施事前监督。三是治理资金不足。该县目前塌陷地治理的资金来源主要靠国家和省项目资金,难以满足治理要求,资金缺口大。四是复垦整治后的耕地权属管理不清。采煤塌陷地在煤炭生产中形成,事先未作权
10、属调整,均为事后处理,已复垦治理后的新增耕地,仍分给农民使用,权属管理不清,未能充分发挥集约利用效益。五是补偿安置标准偏低。首先,塌陷地复垦补偿标准偏低。根据淮北市土地复垦整理暂行办法 (淮政200319 号)规定,塌陷深度在 1.5 米以内(包括 1.5 米)且非常年积水的土地,由煤炭企业支付土地复垦(平整)费,交由集体土地所有者组织复垦(平整) 。其中:深度在 0.2 至 0.5 米以内的,土地复垦(平整)费(含肥力补偿费)的支付标准为每平方米 3 至 4.5 元;深度在 0.5 至 1 米之间的,每平方米 6 至 7 元;深度在 1 至 1.5 米之间的,每平方米 8 至 9 元,而按照
11、该标准进行复垦远远不够。其次,塌陷区村庄搬迁补偿标准低。虽说搬迁补偿标准得到了提高,但与市场比较仍达不到“拆一还一”的标准,与据实补偿还有一定得差距。同时,新的补偿标准出台后,原先已搬迁和正在搬迁的村庄如何增补又是一个新的问题。五、工作建议(一)提高各项补偿标准和1、提高采煤塌陷地复垦补偿标准。 2、提高群众收益补偿标准。3、提高村庄搬迁补偿标准。(二)积极探索复垦开发运作新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复垦开发专项资金使用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复垦开发的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多渠道、多方筹集土地复垦开发资金,按照“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制订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的激励措施,加强引导,鼓励
12、个人、集体、企业、单位出资复垦。 (三)建章立制,以文件的规定性来督促煤矿企业履行应尽的责任规范煤矿企业开采行为,坚决制止“未搬先塌” 、 “未征先采” 、 “未补强采”等不顾群众利益的做法,对企业和农民群众要公平。万州局四条措施规范煤炭市场交易秩序 万州局针对部分煤炭生产和经销企业受利益的驱动,将煤矸石、黑土打碎掺入原煤,或者将低质原煤与高质量原煤混合冒充高质原煤高价出售,严重扰乱了该区煤炭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和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的现状。结合本区实际,在全区开展以打击在原煤中掺杂使假和无照从事原煤经营等违章违法行为为重点的煤炭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做法是:一、整治的范围和重点此次整治的范围
13、主要是该区所有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检测机构等相关行业。整治重点:一是在原煤中掺杂使假的行为;二是严格审查各类煤炭经营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三是对未依法取得煤炭经营资格和工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煤炭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依法查处;四是依法规范煤炭市场,取缔以赢利为目的,非法设立的各种储煤场、售煤场以及其他违规违法经营行为。二、整治的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区局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必须强化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部门协调、人员调配及后勤保障,给直属分局提供政策支撑和工作支持。辖区各工商所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资源共享,加强整治配合,切实保障
14、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煤炭经营主体的自觉依法经营的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整治行动的宣传,营造打击原煤掺杂使假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取缔的高压态势。并主动深入企业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谋求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对那些守法经营的企业要给予大力扶持,对那些长期从事违法经营,严重损害用煤单位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其他严重扰乱煤炭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必须予以依法查处,必要时可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同时给予媒体曝光,从而增强其守法经营的意识。三是谋求政府支持、搞好市场规划,着力培育好万州煤炭交易专业市场。此次整治行动要坚持监管与发展并重的原则,按照万州城市规划的总体要
15、求,通过招商引资,在万州长江段下游选择适当的地方,建立万州煤炭交易专业市场,消除对万州城市及长江水源的污染,减轻当地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压力。四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万州煤炭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打击与扶持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煤炭行业自律机制和煤炭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引导煤炭企业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质量管理制度。通过整治,逐渐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市场巡查、信用分类、投诉举报、分片监管等长效监管机制,从而推动万州煤炭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万州局 供稿) 本报讯 (记者 雷永福)全市规范发展煤炭市场战役已经打响一个半月了,目前规范整治的进度怎么样?还存在哪
16、些问题?企业对整治工作有什么看法?带着这些问题,昨日,市长张作理,市委常委、副市长马汉成召集市检察院、法院、环保、税务、土地、工信等十几个部门负责人,专门到平罗县听取平罗县规范发展煤炭市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张作理强调,规范发展煤炭市场关系到石嘴山的发展环境,关系到经济秩序,各县区、各部门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煤炭市场整治工作,促进煤炭市场规范发展。座谈中,平罗县政府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分别作了工作汇报和表态发言。张作理对平罗县以及各部门推进煤炭市场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石嘴山市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着力推动产业转型、民生转型、环境转型,必须从推动石嘴山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着力改
17、善环境。规范发展煤炭市场,是市委、市政府立足于切实改善环境做出的重大决策。各县区、各部门要形成联动机制,讲技巧,讲方法,确保一次性投入、永久见效,让这项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张作理强调,规范发展煤炭市场有两大重点,一是整治环境,二是规范税收。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政策鼓励和典型引导,坚持分类指导,倒排工期,时间与任务同步,循序渐进地推进煤炭市场整治工作。要细化步骤,进一步细化规划目标,强化依法动员,多出思路鼓励支持先行县区和企业发挥带头作用;要切实打好建仓、查处后台、曝光、依法处置四场阶段性战役,确保规范发展煤炭市场工作见实效。12 月中旬要对全市煤炭市场整治工作进行现场观摩、督办,
18、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也检验干部是否敢于冲锋、敢于碰硬,能否拿下急难险重工作。座谈会上,鹏炜煤业、晟晏煤业等企业负责人表示,目前企业已积极响应全市规范发展煤炭市场工作,正在着手推进储煤仓建设。张作理充分肯定了各企业积极推进储煤仓建设的积极态度和做法。他指出,作为企业,要想可持续发展,就要承担社会责任、生态责任。推进煤炭市场整治工作,是政府和企业的共同责任,各企业要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推进储煤仓建设及煤炭市场整治相关工作,为改善环境、推进石嘴山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xx 市是我国重要的产煤基地之一,煤炭是我市的支柱产业,素有“煤城”之称。近年来,由于煤炭市场供需两旺,煤炭供不
19、应求,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掺杂使假、牟取暴利,使 xx 煤炭面临着严重的“信誉危机” 。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xxx、副省长 xx 先后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煤炭市场的正常秩序。为认真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煤炭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煤炭掺杂使假行为,按照省局部署和要求,我局于_月_日起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突出三个重点,采取七项措施,对煤炭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煤炭经营主体共计_户,其中: 储煤场_户,煤站_户,煤矿_ 户,煤运公司_户。 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人员_人次,车辆_辆次,检查煤炭经营企业_户次,查扣煤矸
20、石_吨,没收非法集煤_吨,取缔非法集煤点_个,立案_起,结案_起,收缴罚没款_、_万元,收缴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营业执照_户。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周密规划,精心组织 近年来,我们对煤炭市场的整顿一直没有放松,对此类违法行为先后进行了查处,今年_月初全系统召开的_年消保工作会议上,市局领导就此项工(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全市煤炭洗选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实施。 (二)市场调节,优胜劣汰。对供煤无保障、生产能耗高、经济效益差、市场竞争能力弱的企业,根据市场调节等办法,使其退出洗选行业。(三)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对不具备
21、合法生产条件和手续的洗选企业,一律关停淘汰;对达到基本条件,但手续、设施不完善的,限期整改并完善相关手续和设施。(四)关小扶大,做大做强。鼓励大型洗选企业兼并、收购小洗选企业。以技术、管理和装备水平较高,规模较大的企业作为主体,通过充分整合,逐步形成一个法人主体、一套生产系统,并达到专项整治生产规模和工艺要求。(五)严格准入,提升工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安全“三同时”制度,按照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标准 (HJ446-2008) ,鼓励采用重介及以上洗选工艺,限期逐步淘汰浮选、跳台、风选等洗选工艺。三、目标任务根据我市可洗煤炭和市外调入可洗煤总量,按照达州市煤炭洗选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2、要求,实现总量适中、布局合理、环保达标,确保全市电力、冶金、化工、建材及其他工业用煤和民用煤需求。到“十二五”末,全市洗选企业总数不得超过 30 家,其中达县8 家、大竹县 6 家、宣汉县 5 家、开江县 2 家、万源市 2 家、渠县 1 家、通川区 1 家,达竹煤电集团公司 3 家(石板、渡市、中山洗选厂) ,市属企业 2 家(恒成能源集团公司炉坪洗选厂、开江翰田坝煤矿洗选厂) 。四、整顿对象(一)未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合法审批手续,无证照擅自开工建设和生产、销售的煤炭洗选企业;(二)各项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手续不齐全,限期不能完善相关手续、达到整治规范要求的煤炭洗选企业;(三)破坏区域生态环境
23、,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或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煤炭洗选企业;(四)规模较小、污染严重、环保设施简陋,环保、安全未达标,且限期未达到整治规范要求的煤炭洗选企业;(五)没有或缺乏煤炭资源供给,或布局不符合县(市、区)洗选行业布局的煤炭洗选企业;(六)建设规模和实际产能小于 30 万吨/年的煤炭洗选企业;(七)采用浮选、跳台、风选等洗选工艺或使用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设备或产品生产的煤炭洗选企业;(八)位于依法设立的饮用水资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以及不符合城乡规划的煤炭洗选企业。五、整治步骤全市煤炭洗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逐步达到整治规范要求。第一阶段:调
24、查摸底和制定工作方案阶段(2011 年 8 月至 2011 年 12 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本辖区内煤炭洗选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对煤炭洗选行业进行摸底调查,开展甄别评估,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整治原则、目标任务和整顿对象,结合实际,制定上报本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保留、整治和取缔关闭企业名单,做好组织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2 年 1 月至 2014 年 2 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拟关闭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关停并转等专项整治工作。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4 年 3 月至 2014 年 7 月) 。市煤炭洗
25、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逐县(市、区) 、逐企业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六、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宣传。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及时报道好做法、好经验,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煤炭洗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负全面责任。要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派出专人逐乡逐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限期完成任务。(三)做好关停善后工作。对取缔和关闭的企业,有关机构要及时依法注销或吊销相关证照,及时
26、拆除相关生产设备,清除原料,填平场地,恢复地表植被,达到复垦或其他利用要求。(四)严格源头把关。所有煤炭洗选项目一律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立项审查(其中:技改项目由经信部门立项审批,新建项目由发改部门立项审批) 。新上煤炭洗选项目必须符合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能耗规定并采用重介洗选工艺和技术标准,规模不小于 60 万吨/年,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备案、核准。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暂停审批新上煤炭洗选项目。(五)强化环境管理。所有煤炭洗选企业,必须全部实现水闭路循环、达到节能减排工艺、煤矸石等副产品有可行利用措施、噪声达标排放,厂区建设按标准配套完善防扬尘、防渗漏
27、、防溢流“三防”措施,并实现厂区绿化美化。(六)密切部门配合。各部门要在同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抓好工作落实。兴仁构建和谐矿区主要做法、成效及经验 作者: 桑维亮 (县委书记) 发布时间: 2008-11-05 来源: 兴仁县新闻中心 点击: 61 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支持下,兴仁县煤炭产业逐渐壮大,2007 年产量达到 300 余万吨,税费 1.75 亿元,占全县财政收入 3.0198 亿元的 55;2008 年元至 9 月,完成煤炭产量 307 万吨,实现税费 1.82 亿元,煤炭产业成为县域经济的主要支柱。但在煤炭开发的同时也伴生了
28、地表水下陷、地表塌陷、山体滑坡、矿渣堆积、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矿区群众利益受损,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频发,多次发生群众围攻煤矿、阻止生产、毁坏设施等事件,严重影响了矿区稳定。矿业秩序不断规范,非法开采行为得到控制的同时,也给当地群众烧火煤问题带来困难,矿区农民世世代代挖煤烧,规范后农民不能私自挖煤,煤价又高,农民情绪大,经常为烧火煤问题与煤矿发生冲突和矛盾。矿区的稳定工作压力大,一度成为全省关注的重点。2007 年以来,兴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四大家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围绕“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的成果谁来享受?”这一主题开展讨论,进一步明确了“发展为了人民
29、,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决定把维护矿区稳定,构建和谐矿区作为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核心工作来抓,强化党委、政府主导地位和作用,按照“围绕一个主题,强化二个载体,坚持三个原则,实施四个打击,建立五种机制”的工作思路,取得“六个”突破,积极稳妥地解决矿区矛盾,对构建和谐矿区作了有益探索。一、主要做法(一)围绕“一个主题” 。煤炭产业作为兴仁县重要经济支柱,不发展是不行的;但不解决好由此给人民群众造成损失和伤害,人民群众是不答应的;怎样实现既要发展,又要和谐稳定,是摆在县委和政府面前的难题。破解这道难题,首先要明确执政理念,解决好“执政为了谁,执政依靠谁”的问题。这个问题长期
30、困扰着相关领导,始终找不到出路,思想也无法统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一下子指明了方向,县委、政府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矿区,促进经济发展”这一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矿产资源开发所带来的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分阶段逐步推进和谐矿区建设。一是矿群矛盾调处阶段。2007 年元月,成立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县人大、县政协参与,24 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矿群矛盾协调领导小组,深入调研,对各种矛盾全面梳理,多次召开县委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构建和谐矿区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组建驻矿区工作组,深入开展矛盾调处工作。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已调处矿群矛盾 450 多起,矿区社会秩序保持动态稳定。二是构建和谐
31、矿区阶段。随着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入学习,县委、县政府在巩固矿群矛盾调处所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召开了由县四大家班子成员、产煤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兴仁县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构建和谐矿区座谈会” ,明确构建和谐矿区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细化各级各部门职责,计划用 3 年左右时间,有效解决矿群矛盾,把矿区建设成为平安矿区、科技矿区、致富矿区、绿色矿区、文明矿区,推动工业反哺农业,实现群众、企业、政府三者利益的统一。(二)强化“二个载体” 。一是以强化矿区新农村建设为载体。出台了关于加快矿区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矿区的决定 ,把全县 23 个涉煤村全部纳入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计划投入 3 亿元左
32、右资金,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用 3 年时间,全部建成具有矿区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尽最大限度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为载体,提高村级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为矿区和谐提供组织保证。从 2007 年起连续 5年每年投入 400 万元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重点向矿区倾斜,发挥村级基层组织作用。以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两个载体”作用,着力化解矛盾,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三)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注重资源环境保护,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加大投入,实现生产环保达标,防止因开采破坏环境给群众造成损害。依法关停破坏生态严重的黄金
33、氧化矿、硫铁矿、腐殖酸、重晶石、铝钒土等五种资源开采,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做大做强煤炭、黄金产业。二是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三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公平、公正、合理解决矛盾和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四)实施“四个打击” 。一是对非法盗采、私挖滥采坚决给予打击,成立国土资源综合执法大队,督促和协助乡镇对非法煤窑进行集中整治,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进行地毯式搜索,发现一起炸封一起。二是对矿区黑恶势力和不法分子干扰煤矿企业生产、运输经营秩序的坚决给予打击,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三是对煤矿企业只求效益
34、、不顾安全,给人民群众带来生命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企业法人代表责任,构成犯罪的坚决给予打击;四是对干部职工入股办矿、参与煤炭经营坚决给予打击,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五)建立“五种机制” 。一是建立“矿灾基金”机制。引导合法煤矿业主成立煤炭协会,由煤炭协会收取“矿灾基金” (协会委托县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局以每吨 5 元的标准收取),按照“企业所有、专款专用、政府监督”的原则管理使用。 “矿灾基金”解决了矿群矛盾调处中无责任主体的灾害赔偿资金来源问题。二是建立地方回报金机制。由政府引导煤矿树立“办一个企业,富一方群众”的意识,从每吨煤中提取 1 元钱作为回报金,回报当地群众,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
35、让群众在资源开发中得到实惠。三是建立矿山促进会机制。矿山促进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与村常务干部、企业代表三方组成,在此基础上明确常务理事,负责协调解决企业与群众的矛盾问题。同时,涉煤村增设 1 名常务干部,企业增设1 名和谐副矿长,专门从事矿群矛盾调处工作,搭建政府、企业与群众多渠道的沟通平台。四是建立健全补偿机制。参照现行交通、城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等标准和有关政策,分类别制定土地征用,农田污染、毁坏及改种,房屋损坏赔偿、拆迁安置,人畜饮水和生活用煤等补偿标准。同时规定,赔偿金额在 50 万元以内的,由煤矿企业承担,50 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由矿灾基金和煤炭企业各出资 50%赔偿,最大限度保护群众
36、利益,避免群众过高要求和企业抬高或压低补偿标准诱发次生矛盾,切实解决矿区突出矛盾。五是建立健全群众就业新机制。成立培训中心,承担矿区农民工的培训任务,培训合格后推荐到企业就业,最大限度地增加矿区农民收入。合法矿井除特种作业外,要求逐渐吸收本地农民工,三年后当地农民工使用率逐步达到 80%。这一系列制度的健全完善,使我县和谐矿区建设在资金筹集与投入、矿区群众就业、矿群矛盾调处、群众利益补偿等各个方面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长效工作机制。二、取得的成效(一)在资金筹措渠道上取得突破。一是矿灾基金运行正常。设立矿灾基金后,2007年累计收取基金 920 万元,预计 2008 年可收取 2000 万元,随
37、着煤炭产业的不断壮大,这笔基金将不断滚动发展,到“十一五”期末煤炭产量达到 1000 万吨后,每年可固定收取5000 万元,除总体上实现收支平衡外,其余资金全部用于矿区建设,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二是相关项目资金打捆使用。2007 年以来,各种生态项目资金、农村扶贫资金逐渐向矿区倾斜,共计投入 3000 余万元资金用于矿区生态治理、人畜饮水、通村通组公路等。三是企业回报当地群众资金,全县煤矿企业无偿投入矿区群众道路、学校等方面的资金约 2000 余万元。四是按标准足额收取矿山生态调节基资金,对资金进行整合,捆绑调节使用。由于资金来源有了保障,先采取政府贴息等方式,从银行贷款进行投入,为解
38、决矿区矛盾提供了资金保障。(二)在解决历史遗留矛盾上取得突破。已投入资金近 2.22 亿元,初步解决了地质灾害、人畜饮水、环境污染等问题。一是投入 1.8 亿元在县城高标准建设移民新村,对四联乡三村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的 466 户、2350 人进行移民安置;投入 126 万元对下山镇海马村34 户村民全部进行搬迁;由煤矿企业对房屋受损,构不成搬迁的群众给予补偿,全县就近就地移民搬迁 151 户,共补偿资金 604 万元。二是投入 1910 万元解决矿区 13 个村共 8000户近 5 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落实矿灾减产、减收、绝收补偿资金 300 余万元。三是农户房屋在采煤片区范围内的,由煤矿企业
39、每年无偿供应每户村民 45 吨原煤,对矿区周边群众按坑口价或成本价收取,矿区以外的困难群众生活用煤由煤调基金给予补助,这些措施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用煤困难问题,2007 年共发放煤调基金 470 万元。对烤烟用煤按照烤烟交售量采取现金直补方式解决。据统计,我县每年优惠和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用煤供应户数达 4567 户 20393 人,折合优惠资金 600 余万元。四是委托专业机构对矿区进行地质灾害评估鉴定,确定了 72 个地质监测点,落实专人实施 24 小时监控。五是投入 200 余万元开展矿山地质灾害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了对地质灾害的应急反映能力。由于矿区现阶段主要遗留矛盾得到逐步解决,
40、群众上访案、群体性事件大幅减少,矿区趋于动态稳定。(三)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上取得突破。一是矿区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先后启动了矿区 13 个村新农村建设规划,已投入 400 余万元对潘家庄王家寨等 5 个村的通村、通组、串户路硬化;投资 70 多万元改造炉灶 3000 户,整合改厕资金新建沼气池 40 余口;全县矿区新农村建设拟建第二期工程项目正在积极申报之中。二是规划建设矿区道路,逐步对矿区进行油路改造,与西北经济环线、兴仁至晴隆、普安等线衔接,构建矿区立体交通网络。目前,投资 600 余万元改造了部分矿区油路。三是矿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全县矿山企业污染治理已投入资金 7000 万元以
41、上,建成了矿渣处理尾矿库、废气除尘、烟气洗涤、生活废水处理等设施。矿区水源枯竭问题基本等到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四)在矿区群众同步发展上取得突破。一是矿区农民就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08年以来,全县共培训煤矿一般作业人员 1110 人,煤矿特种作业 165 人,矿长、副矿长 96人,技业管理人员 98 人。全县合法煤矿本县农民工达 1600 余人,年收入可达 8000 多万元。二是与矿方协调,矿区群众参与运输的车辆达到 1000 余辆,每年收入可达 7500 万元以上。三是企业生活消费带动了矿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仅蔬菜消费一项就可为当地农民增收500 万元以上;矿区畜产品基本
42、不外运。以上三项收入已成为矿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矿区群众逐渐从传统的种植业向工业、运输业、特色种植业转变。据统计,由煤炭开采带动农民收入占总收入的 60以上,2005 年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 1900 元左右,2007 年达到2800 元以上,预计 2008 年可达 3200 元以上。矿区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25的农户住上了平房,改变了过去守着资源过贫穷日子的状况。在煤炭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矿区群众得到同步发展。(五)在基层组织建设上取得突破。一是抓好矿区基层组织建设,使矿区内的每个村活动场所均达到 90 平方米以上。建立乡镇党委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党建、企业支部与村支部、企业党员与村党员结对帮
43、扶等制度,营造矿区企业、群众共建和谐氛围。二是 23 个涉煤村全部增设 1 名常务干部,煤矿企业均增设了和谐副矿长,建立健全重大情况报告、矛盾预测排查机制、处理群体性事件预案制度,强化村级组织的作用。三是通过民主选举,现共成立 7 个和谐矿区促进会(理事会) ,共有会员 92 人。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作用,矿区农村基层组织基本能够把一般性矛盾化解在基层。(六)在煤炭产业化转型上取得新突破。由于矿群矛盾的逐步解决,矿区社会秩序保持动态稳定,煤炭产业得到健康发展,到 2011 年可实现 1000 万吨的生产能力。在延长煤炭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上取得突破,完成了煤化工、加工工业、重工业等循环经济生态园区
44、前期规划,煤化工项目已列入贵州省普兴矿区煤电化一体化规划 ;巴铃煤化工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480 万吨洗煤厂、230 万千瓦煤矸石电厂、120 万吨甲醇厂、50 万吨电石厂等煤化工、盐化工项目正在加紧规划申报,90 万吨焦化项目已获省发改委批复,煤炭逐渐向产业化转型。三、主要经验(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是前提。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只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人民群众和利益就能得到保障,人民群众就会支持和拥护,否则,人民群众就不答应。(二)理顺县、乡
45、两级职能是保障。矛盾调处工作是一个长期而系统的过程,县委切实加强领导,强化主导作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乡、村各级职责,建立健全了整体联动工作机制。成立矿山促进会,强化群众和企业沟通机制。建立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提前介入、苗头控制、排查调处到位,强化“零距离”接触。在工作开展之初,矿区矛盾特别突出、集中,县委、县政府选派 32 名优秀干部、后备干部组建工作队进驻矿区,协助乡镇、村开展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及时有效地调处矛盾。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各类历史沉积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建立健全各类矿群矛盾调处机制,在矿区生产经营、社会秩序保持动态稳定的情况下,撤回驻矿工作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
46、将矿群矛盾调处工作交由乡镇负责;县成立和谐办公室,统筹协调乡镇、部门矿群矛盾调处工作,矿群矛盾调处工作由“县级主导型”向乡镇“属地管理型”转变。(三)把握规律解决问题是关键。矿群矛盾的发生,具有历史性、县域化等规律,须立足本县实际,准确定位,从县域空间入手来谋划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在本县范围内获取、组织和配置化解矛盾的经济、人力资源,选准突破口,着力提高调处水平。通过对矛盾的全面梳理,明确政府、企业责任,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着力解决污染赔偿、地质灾害造成的移民搬迁和赔偿、环境治理、人畜饮水等问题,及时化解当前突出矛盾。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两个”载体作用,推进群众与企业和谐相处,同
47、步发展,在发展中解决各类显性和隐性矛盾。要加强预警预测,经常排查不安定因素,捕捉信息,畅通信息渠道,预谋良策,做到超前工作,尽快化解和消除矛盾,不使其形成气候,工作就会主动,才能有效解决问题。(四)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有效管理是根本。从解决矿群矛盾开始以来,县委、县政府就不断探索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逐步的摸索和实践,建立健全了五种解决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使各类问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和处理,进入常态化。(五)依法行政是开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党的政策法规,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企业的思想工作,切实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另一方面,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把握政策“底线” ,把问题
48、纳入政策法规框架下秉公处理,不顾此失彼,并尽可能一次性处理到位,不留尾巴。对无理起闹并产生不良影响的,采取必要措施,依法处置,维护好矿山经济社会秩序。(六)统筹、维护和实现各方利益是核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行为对矿区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损害,利益冲突诱发各类矛盾,阻碍群众、企业同步发展。统筹、维护和实现各方利益,促进同步发展,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责任。一方面,抑制企业的不合法、不合理行为,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引导企业树立回报当地群众的意识,优惠群众就业,在生产生活上给予支持,带动群众发展。另一方面,依托矿山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矿区经济,增加收入。通过调和两方面的利益,
49、使群众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群众与企业利益共享,同步和谐发展,和谐成为矿区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成为矿区群众和企业的共同心愿。(一)以治脏为重点,打造干净城市面貌重点强化城区主要街路、广场、绿地、出入城口、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和垃圾管理。在上冻前集中对城区内街路、出入城口、城乡结合部、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垃圾堆、残土堆进行一次彻底清除,达到无土堆、无垃圾、路面净、边沟净、路边净、树池净、墙根净、边石净。要做到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有机衔接,对街路实行清扫保洁分级管理,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同时,进一步推进“门前四包”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管理的作用。强化建筑工地管理,按照施工规范要求的标准文明施工,工地实行实体围挡,工地出入口实行绿化铺装,严厉打击残土清运车辆抛、冒、滴、漏的行为,实行密闭运输,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防止对街路造成二次污染。推进中心城区垃圾不落地,非中心区域配备垃圾收集容器。(二)以治乱为重点,净化城市空间环境重点整顿广告牌匾、占道设施、街面秩序、市场秩序,打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1、整治广告牌匾对巴彦镇内五条直路、内环路、各出城口的广告牌匾进行整治和规范。全部拆除破坏城市天际线、影响城市整体形象的楼顶户外广告;依附历史建筑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