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绞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小绞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 1 条 本规程适用于各种内齿轮绞车及滚筒直径小于 12 米的绞车司机。二、上岗条件第 2 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第 3 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绞车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 术参数、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能进行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第 4 条 必须掌握使用该绞车巷道的基本情况,如巷道长度、坡度、变坡地段、中间水平车场、支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车数等。三、安全规定第 5 条 小绞车硐室应挂有司机岗位责任制和小绞车管理
2、牌板。第 6 条 必须严格执行 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 的规定。第 7 条 严禁超载、超挂、蹬钩、扒车。第 8 条 矿车掉道时禁止用小绞车硬拉复位。第 9 条 在斜巷中施工或运送支架、超长、超大物件时,应按专项措施执行。第 10 条 正常停车后,应闸死滚筒;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第 11 条 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严格按信号指令操作,不得擅自离岗。第 12 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四、操作准备第 13 条 检查小绞车安装地点,顶、帮支护必须安全可靠,无杂乱异物,便于操作和了望。第 14 条 检查小绞车的安装固定情况:应平稳牢固,四压两戗接顶要实,无松动和腐
3、朽现象;用地锚或混凝土基础的要检查地锚的基础螺栓是否松动、变位,目视查看滚筒中线是否与斜巷轨道中线一致,安装在巷道一边的绞车,其最突出部位距轨道外侧不得小于400 毫米。第 15 条 检查小绞车制动闸和工和闸(离合闸)。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 4 毫米,铆钉不得磨闸轮,闸轮磨损不得大于 2 毫米,表面光洁平滑,无明显沟痕,无油泥;各部螺栓、销、轴、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等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施闸后,闸把位置在水平线以上 30 40 时即应闸死,闸把位置严禁低于水平线。第 16 条 检查钢丝绳:要求无弯折、硬伤、打结、严重锈 蚀,断丝不超限,在滚筒上绳端固定要牢固,不准剁股穿
4、绳,在滚筒上的排列应整齐,无严重咬、爬绳现象。缠绕绳长不得超过绞车规定允许容绳量,绳径符合要求。松绳至终点,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 3 圈。保险绳应与主绳直径相同,并连接牢固。绳端连结装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可靠的护绳板。第 17 条 检查小绞车控制开关、操纵按钮、电机、电铃等应无失爆现象。信号必须声光兼备,声音清晰,准确可靠。第 18 条 试空车:松开离合闸,压紧制动闸,启动绞车空转,应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无甩油现象。第 19 条 通过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向上级汇报,处理好后方可开车。五、正常操作第 20 条 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首先应打开红灯示警,然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按信号指
5、令方向启动绞车空转。缓缓压紧离合闸把,同时缓缓松开制动闸把,使滚筒慢转,平稳启动加速,最后压紧离合闸,松开制动闸,达到正常运行速度。第 21 条 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操作;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第 22 条 下放矿车时,应与把钩工配合好,随推车随放绳,禁止留有余绳,以免车过变坡点时突然加速绷断钢丝绳。第 23 条 禁止两个闸把同时压紧,以防烧坏电机。第 24 条 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启动。第 25 条 绞车运行中,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收到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第 26 条 注意绞车各部运行情况,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待处理好后方可运行:1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2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载增大或突然松弛。3稳固支柱有松动现象。4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5电机有异常。6突然断电或有其他险情时。第 27 条 应根据提放煤、矸、设备、材料等载荷不同和斜巷的变化起伏,酌情掌握速度。严禁不带电放飞车。第 28 条 接近停车位置时,应先慢慢闸紧制动闸,同时逐渐松开离合闸,使绞车减速。听到停车信号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停车停电。第 29 条 上提矿车时,车过变坡点后应停车准确,严禁过卷或停车不到位。六、收尾工作第 30 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闸死滚筒、切断电源,填写有关记录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