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营口市人才资源状况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全市组工会议精神要求,为了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掌握全市人才资源的规模、层次、分布和结构等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制订科学的人才政策提供全面、翔实的数据,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人才资源状况普查工作。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普查范围和对象普查范围:1、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中省直驻营单位)、社会团体;2、营口市辖区内的各种类型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法人单位;3、营口市辖区内二、三产业个体经营户;4、营口市辖区内各行政村;普查对象:1、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3、具有初
2、级及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4、具有初级及以上工人职业技能技术等级证书或有一定工作年限的人员;5、各级各类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6、拥有农业技术职称或其他特殊专长的人员。注:普查对象还包括:各级人才中心保管档案的流动人员;我市各类驻外机构和单位以及出国留学等人员。二、普查内容2人才资源总量;人才资源的产业分布和行业分布;人才的学历、职称、年龄和专业构成等。本次普查采用四套普查表: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基本情况普查表、企业法人单位人才基本情况普查表、个体经营人才基本情况普查表、农村实用人才基本情况普查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中省直驻营单位)、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填写机关、事业
3、单位人才基本情况普查表,其他法人单位中的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管理人员作为社会管理人才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基本情况普查表;营口市辖区内的各种类型企业单位填写企业法人单位人才基本情况普查表;营口市辖区内二、三产业个体经营户填写个体经营人才基本情况普查表;营口市辖区内各行政村填写农村实用人才基本情况普查表;三、普查原则及方法普查原则:组织原则。以条为主,条块结合。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不重复登记原则。普查对象应按专职岗位基本情况填写普查表,兼职情况不再进行普查登记,不得出现重复登记现象。普查方法:采取全面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各级
4、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普查,以单位为主体填写报表;对农村人才进行全面普查,以村为单位填写报表;对城镇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由工商局负责组织填表;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星级以上住宿企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企业、等级以上建筑施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全面普查,以单位为主体填写报表;3对全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企业、星级以下住宿企业和限额以下餐饮企业、等级以下建筑施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以单位为主体填写报表;对除工业企业、批发零售企业、住宿企业和餐饮企业、建筑施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外的其他行业企业法人和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进行重点调查,以单位为
5、主体填写报表;对中央、省直属驻营单位进行全面普查,以单位为主体填写报表。四、普查时点2008 年 6 月 30 日。 五、任务分工市人才办负责人才资源状况普查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方案设计、各种所有制类型的党政人才、企业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农村实用人才的表样设计,并编写指标解释;普查软件的编制和开发;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样本的抽选、确定和推算;各责任部门普查人员业务培训及统计指导等工作。(一)各中省直驻营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普查含市(县)区分支机构由市人事局负责;市人才中心负责各级人才中心保管档案的流动人员的普查。(二)市直及以上工业企业人
6、才普查(含中省直驻营工业企业)由市经委负责,市总工会、市委非公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供电公司协助。(三)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普查由各市(县) 区负责,农委、林业、水利、海洋渔业、农机、动检等部门协助。(四)全市个体经营户人才普查4由市工商局负责 (由市统计局和市工商局共同确定样本框和抽样调查样本) 。(五)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所属及归口管理的相关单位人才普查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及本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人才的普查。以下责任部门除做好本单位和本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人才普查工作外,还负责对归口管理的相关单位人才进行普查:市政府办负责我市各类驻外机构和单位人才的普查;市商业局负责市直及以上商业企
7、业人才的普查;市建委负责市直及以上建筑业人才的普查;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房地产开发人才的普查;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市直及以上物业管理企业人才的普查;市交通局负责市直及以上交通运输业企业人才的普查;市发改委负责市直及以上信息产业企业人才的普查;市金融办负责市直及以上金融、保险、证券业企业人才的普查;市民政局负责归口管理市直及以上相关单位人才的普查;市体育局负责归口管理市直及以上相关单位人才的普查;市教育局负责归口管理市直及以上相关单位人才的普查;市卫生局负责归口管理市直及以上相关单位人才的普查;市文化局负责归口管理市直及以上相关单位人才的普查;市旅游局负责市直及以上住宿、餐饮、旅游业企业人才
8、的普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含法人和个体)人才的普查;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负责市直及以上各自相关事务所人才的普查。以上未包括的中省直驻营其他类型企业由市人才资源状况普查工作办公室负责。中省直驻营单位的普查应以条为主。注:5上述责任部门同时负责对各市县区对应责任部门的业务指导。上述责任部门负责的普查范围和普查对象由市统计局统一提供。各市(县)区及沿海产业基地、市高新区参照市人才资源状况普查的组织实施方式,组建人才资源状况普查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的人才资源状况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六)分析评估1、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负责党群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正科级以下党政人才(含正
9、科级)和市委管理的副县(处)级以上党政人才的分析评估;2、市人事局负责政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正科级以下党政人才(含正科级 )和专业技 术人才的分析评估;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技能人才的分析评估;4、市经委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分析评估;5、市农委负责农村实用人才的分析评估;6、市人才办、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经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负责分析、评估全市人才资源统计报表。六、工作安排(一)准备阶段(7 月 24 日-8 月 12 日)。1、确定指标体系和指标解释。根据普查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指标体系和指标解释。2、召开市人才资源状况
10、普查工作协调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部署营口市人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3、印制关于开展人才资源状况普查的通知、普查样表和指标解释。指标体系确定后,市人才办统一印制关于开展人才资源状况普查的通知、普查样表和指标解释,并下发至各市(县)区、市直各部门及中省直( 驻营 )各单位。4、市统计局根据本次人才普查总体要求确定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分县区样本及范围,并下达到市、市县区各责任部门。65、各市(县)区、市直各单位开展普查单位数量清查,掌握各自所属普查单位的数量。同时,市直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掌握各自负责的相关普查单位的具体数量。各部门、各单位于 8 月 12 日前将各自普查单位清查情况上报市人才
11、资源状况普查办公室。6、编制数据处理软件。(二)业务培训阶段(8 月 13 日-8 月 27 日)。1、市普查办、市统计局对各市(县)区、沿海产业基地、高新区的普查办及统计部门和市直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业务培训。2、市普查办、市统计局对市直各部门进行业务培训3、市直各部门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及相关行业单位进行业务培训。4、各市(县) 区普查办、统计局对各市(县)区直部门(含乡镇、办事处) 进行业务 培训;沿海产业基地、高新区普查办、统计部门对所属相关单位进行业务培训。5、各市(县) 区乡镇、办事处对各行政村、社区进行业务培训。6、市人事局对中省直(驻营)单位进行业务培训。7、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对各市(
12、县)区工商局进行业务培训。8、各市(县)区统计局、工商局对工商所进行业务培训。(三)普查登记阶段(8 月 28 日-9 月 22 日)。1、各普查单位按要求填报各类调查表。2、各级(归口)责任部门负责组织普查登记工作。包括发放、催报、回收、审核所属单位的报表。各普查单位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填写报表,要及时上报、不拖延,确保统计表的逻辑关系正确、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不遗漏填报项目。(四)数据处理阶段(9 月 23 日-10 月 18 日)。1、各市(县) 区、沿海产业基地、高新区的人才资源状况普查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表的审核、录入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报送市人才资源状况普查工作办公室。72、市
13、直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各自任务分工内普查单位表格的审核、录入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报送市人才资源状况普查工作办公室。3、市普查办负责市直各单位(不含市直相关责任单位)普查表的录入和汇总。4、市工商局负责个体经营户普查表的审核、录入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报送市人才资源状况普查工作办公室。5、市人才资源状况普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人才资源状况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6、各相关部门对普查数据进行评估、论证、统计推断和修正。7、市人才办、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经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科技局形成普查分析和评估报告,进行资料开发、评估和分析。七、质量控制1、通过各主管部门布置的普查表,由各主管
14、部门负责收集、审核、录入,各主管部门将通过审核、录入后普查表报同级人才资源状况普查工作办公室备案。2、通过工商部门布置的个体户报表由各级工商部门收集、审核、录入后报同级人才资源状况普查工作办公室备案。3、层层严把质量关。普查单位把好填报关和一级审核关,各主管部门把好二级审核关。4、为提高基础数据填报质量,市人才办将会同各责任部门通过抽查等方式对普查单位数据进行跟踪核实,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5、建立相应的人才资源信息库,建立完善年报工作制度。各单位要根据本次普查所掌握的现实数据建立本级人才资源信息库,做好人才资源信息的基础建设。今后每年的人才资源信息变更情况将由各市(县)
15、区及各单位逐年进行更新,每年更新后的数据上报8市人才办备案,逐步建立完善人才资源信息年报制。八、组织领导1、人才资源状况普查工作在营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人才资源状况普查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见附件)。各市(县)区、沿海产业基地、高新区及各责任单位参照市里的做法,以各市(县)区委组织部、沿海产业基地和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及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为主体,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机构,确定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并将机构人员名单及通讯方式于 7 月底前报市人才资源状况普查工作办公室。2、人才资源状况普查工作办公室下设两个组:综合组和统计组(见附件)。综合组负责协调
16、、联络、会议安排、起草文件、领导讲话、会议材料、信息宣传、表格和相关文件的印制、下发等工作。统计组负责统计指标的解释,基层报表单位的督导,统计软件的开发、培训、维护,业务培训、数据的审核、录入、汇总、分析等工作。注:1、普查方案、普查表格、指标解释及党政人才所学专业的分类代码请于 7 月 29 日之后到营口人事人才网下载。网址:。下载流程:在主页面点击“人才信息” 后,所在 页面“人事新闻”栏内(第二项)点击“人才 资源普查材料下 载” 即可。2、联系电话综合组:2615673 统计组:2998455中 共 营 口 市 委 组 织 部营 口 市 人 事 局营 口 市 统 计 局9营口市人才工作
17、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 年 7 月 23 日附件:营口市人才资源状况普查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办公室主 任:王卫兵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钱铜银 市人事局副局长任志强 市统计局副局长赵学伟 市人才办专职副主任成 员:于庆和 市委工业企业工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邹孝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金兴有 市农委副主任匡殿福 市发改委副主任邱 宏 市科技局副局长王 耀 市工商局副局长段绪让 市 人 事 局 副 局 长 、市 人 才 中 心 主 任10营口市人才资源状况普查工作办公室综合组、统计组组成人员名单综合组组 长:张 镝 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综合组副组长:冷 震 市委组织部人才科科长成 员:马 薇 市委组织部办公室科员卢 军 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借调人员统计组组 长:曲延俊 市统计局社会科科长统计组副组长:许中基 市统计局数据处理科科长成 员:赵佩芳 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副调研员张明华 市人事局专技科科长栾忠波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科长柯 营 市农委科教科科长孙宝兴 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科科长王继东 市经委政治处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