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汉中市二 00 五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2005 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创建“安全汉中”为主线,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主旨,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不断强化“五个能力”、突出“五个服务”,即:不断提高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的能力,为加快依法治市进程服务;不断提高为公民、法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律秩序服务;不断提高依法调处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不断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能力,为创建“安全汉中”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能力,为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服务
2、。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全市 2005 年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二 00 五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2005 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主要抓了 12 件事:1、持续深入地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一是以开展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规范了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机制。二是以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了公证员队伍建设。三是不断规范基层司法所制度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率。2、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了人民调解在预防和调处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中的功能。我们认真贯彻全省人
3、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不懈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着眼于规范,立足于调解,解决于基层。加强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巩固村(居)、企事业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大中型国有企业调解组织的健全和完善,积极推动建立了区域性和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把因时、因地、因人预防和分类、重点、普遍预防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抓苗头、抓重点、抓调解、抓治本的切实措施,督促各县区健全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协调会议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交办督查等制度,严格执行民间重点矛盾纠纷领导包抓制度、民间纠纷逐级报告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
4、事件的发生。在抓面上工作的同时,重点围绕国企改革、城建拆迁、公路建设征地、经济纠纷、劳务纠纷等各项矛盾开展调处。2005 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057 件,防止民事转刑事 257 件,防止群体性上访 321 件,制止群体性械斗 176 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 200 件 210 人,揭发犯罪线索 47 件,民间纠纷调处率达 98%,超目标任务 3 个百分点,调处成功率达 96%,超目标任务 6 个百分点,赢得了基层群众的信赖和赞誉,充分展示了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基础作用。同时,按照懂政策、懂法律、懂调解技能的要求,加强了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2005 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举办人民
5、调解员培训班 12 期,培训 16456 人次,人均培训 13 次以上。全市 3183 个调委会均强化了制度建设,实现了办事程序公布上墙。3、积极推动和引导全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特别是律师参与处理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时掌握律师代理群体性纠纷案件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教育和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有利于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严守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工作程序,既要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决不能支持和参与各种妨碍社会秩序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切
6、实加强了工作报告制度,明确工作要求,从制度上保障了全市律师队伍依法积极维护社会稳定。4、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体系。2005 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 736 件,受援助人员 775 名。35 名残疾人、217 名老年人、23 名未成年人、113 名妇女和 387 名家庭困难群众接受了法律援助,接待法律咨询 6346 人次。5、抓了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通过排查,2005 年,全市新增刑释解教人员 580 人均得到安置,其中回单位安置 205 人,落实责任 279 人,从事个体经营 80 人。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司法行政
7、机关和社区帮教组织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建设,落实了衔接管控措施,严防漏管失控,重点加强了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人员的帮教管控和流动人口中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全年重新犯罪只有 5 人。认真落实中央八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依法治市进程扎实推进。一是继续推进了“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我们以 1 月 27 日市二届人大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进展情况为东风,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验收标准和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实
8、施方案,市上组成 6 个检查组,分别由市级领导挂帅,由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带队,于 8 月底至 9 月初,对全市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二是在抓好全民普法教育的基础上,深化了对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牵头举办了信访条例法制讲座培训班;大力开展了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懂得依法律、按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大力开展了规范市场经济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了市场经济法律秩序的建立;大力开展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9、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意识。三是深入开展各项依法治理活动,实现了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发展,促进了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对“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推广了创建活动经验;今年命名表彰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8 个;开展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试点活动,总结推广了学校法制教育典型经验,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针对不同行业、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牵头组织有关执法部门认真开展了执法检查活动,开创了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四是继续活跃法制宣传形式,创新法制宣传手段。在深化法制宣传“六个一”活动的同时,加强
10、了新闻媒体和网络法制宣传工作,各县区都做到当地有线电视上有专栏。2005 年,市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计在广播电视台开办法律讲座 363 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 13.8 万册(份),超任务指标 24%,其中:发放信访条例3000 份;创办法制园地 3098 个;开展送法下乡、进厂、进社区 216 场;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竞赛 27 场。五是深入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活动。12 月初,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自成就第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了电视讲话,12 月 1 日至 4 日在汉中电视台新闻和政法频道滚动播出。12月 2 日,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11、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振基同志就“124”法制宣传工作在汉中日报上发表了署名文章,动员全市领导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活动中来。从 12 月 1 日至 4 日,市区和各县城主要街区的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法制标语。12 月 2 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市直和汉台区的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 46 家,到海星星光百货广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咨询活动,有 462 名工作人员参加了这次宣传活动,展出展板 176 面,发送法制宣传资料 10.57 万份,播放法制宣传音像资料 460 分钟,接待群众咨询 1 万余人次,现场办结 448 件,并组装了 12 辆法制宣传车辆到市区主
12、要街道和周边的集镇进行了巡回宣传。汉台区的老年义务普法宣传队还在广场自编自演了秧歌舞、快板、小品等法律文艺节目,寓法于乐,吸引了上千市民驻足观看,十个县城所在地也都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7、律师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在 2004 年抓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基础上,完善了律师事务所各项制度,组织律师在汉中广播电台开办了“法制时空”律师热线,持续深入开展了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积极做好了对执业律师的年检注册。适应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继续做好为政府推荐律师顾问团工作,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减少了行政纠纷,避免了决策失误。2005 年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 3198 件,其
13、中:民事 1963 件、刑事辩护 669 件、非诉讼 443 件、行政案件 123 件,担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顾问 298 家,为企业和单位共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3675 万元。8、公证工作赢得了新发展。在 2004 年对全市公证员队伍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业务知识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的基础上,对全市的公证员进行了年检注册。在全市公证员队伍中深入开展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深入开展了一次全市公证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公证处、公证员进行了表彰,对全市的公证员及助理进行了为期 4 天的教育培训,突出解决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责任心不强、诚信缺失、忽视公证质量和社会效益的问题
14、。2005 年,全市公证员共办理各类公证 7725 件,超任务指标 10.2%。9、法律服务工作拓展了新领域。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不断拓展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领域。对全市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年检注册。目前,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共接收来电、来信、法律咨询 4125 件次。接待来访 1925 人次,解决纠纷 2120 件,委托办理法律事务 2112 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各类案件 6781 件,超任务指标 69%;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继续为“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汉中”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施提供了优质高效服务;以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农户”活动为载体,实现
15、了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努力为基层广大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特别是积极参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反倾销等领域中的参与能力,不断提高了服务水平。10、以司法所建设为重点,司法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全面完成了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工作任务。全市 172 个司法所在 2004 年工作的基础上都实行了由县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快实现了司法所机构独立、编制单列、经费保障、管理规范步伐,确保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我们组织力量,对 20
16、04 年争取到的 25 个司法所基建项目、180.1万元国债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 2005 年争取到的 75 个司法所、500 万元建设资金进行了安排落实。三是加强业务建设。督促各县区司法局指导司法所进一步完善健全了对民间纠纷和基层社会矛盾的调防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了司法所的各项业务建设。四是以抓好业务培训为主,努力提高司法助理员素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了分级培训制度,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培训工作,2005 年,共举办各类司法助理员培训班 6 期,培训 2100 人次,使司法所工作人员成为有能力、懂业务、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11、于 9 月 17 日至
17、18 日,在汉九中圆满举行了一年一度的国家司法考试,来自汉中、安康两市的 521 名考生参加了考试。12、加强法规教育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规范发展。我们制定并规范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程序,加强了律师函授辅导站的工作。积极做好了法学会汉中联络站工作。为了做好于今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衔接工作,对全市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统计,对面向社会服务的 3 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年检注册。于 9 月 29 日召开了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座谈会,对全市各级、各有关方面更好地贯彻实施好决定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此外,我们还积极完
18、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参与了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第六届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全体党员中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二、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从总体来看,司法行政工作主流是好的,但仍存在“四个不适应”,即:司法行政机构管理体制不顺,职能弱化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不相适应;经费保障、装备设备严重不足与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公益性不相适应;司法行政的基层工作薄弱,设施简陋,与基层工作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地位和作用不相适应;县区司法局从优待警的政策落不实,与司法行政干警长期以来为维护稳定,扎扎实实做工作,默默无闻作奉献的姿态不相适应。具
19、体来讲,主要有以下五个问题:一是一个系统、两种管理体制的存在,影响了系统功能的发挥。就全省而言,有的地市管理着劳教工作,而有的地市却未管劳教工作,完全可以通过深化改革理顺管理体制。二是机构不健全、工作任务难落实。普法工作开展 20 年,但基层的普法机构仍不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仍存在着“三无”问题,即“无编制、无经费、无职级”。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均设在司法局法制宣传科,主任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把手”兼任,无专职的副主任,无专门的工作人员,形成了司法局领导和宣传科的同志一人多岗,抓工作落实难的尴尬局面;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虽设在司法局内,也依然存在着上述问题。三是基层司
20、法助理员的待遇偏低,影响工作积极性。人事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司法助理员实行岗位津贴的通知,人薪发199217 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岗位津贴标准按每人工作一天 0.6 元执行。”时至今日,各行各业的津贴标准提了又提,原来没有岗位津贴的单位,现在都把津贴落实到 60 至 150 元,而我们司法助理员的津贴却 14 年来一陈不变,正如基层司法助理员调侃道:“忙碌工作一整天,津贴只有 6 角钱。”四是法制宣传的手段落后,方式陈旧,与现代传媒不相适应的问题依然存在。面对信息化时代,我们基层的法制宣传工作仍停留在利用墙版报、挂过街横幅、刷写标语等落后的形式上,许多市县都没有电脑、网页、摄像机、照像机、宣
21、传车等设备,由于宣传手段落后,难以扩大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影响了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功能的发挥。五是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现阶段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数量仍然不足,特别是高素质的律师十分短缺,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律师队伍的监管体制不完善,造成了极少数律师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严重,维护公平正义和诚信服务的理念淡薄,对社会和当事人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律师在办理案件时,经常存在着“四难”,即:取证难、会见当事人难、查阅档案难、出庭辩护难。律师事务所的党组织不健全,党的活动无法开展,政治思想工作显的非常薄弱,尤其是合伙制
22、律师事务所,由于今日合伙,明日又散伙,造成了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和执业律师变动频繁,为设立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三、二 00 六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初步打算2006 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 11 项工作:一是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效果,建立健全促进执法公正的长效机制。二是继续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在塑造典型和加大宣传力度上多下功夫。三是充分发挥全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四是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好务。五是切实抓好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六是不断深
23、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七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好 2006 年的国债建设项目。八是切实加强对全市执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管。九是组织好一年一度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为社会选拔、储备一批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十是抓好司法鉴定机构的组建和报批工作。十一是切实抓好全系统的自身建设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安全汉中”,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二 00 六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2006 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创建“平安汉中”为主线,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主旨,以构建和谐
24、社会为己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二届四次全会、市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全市 2006 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二 00 六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2006 年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主要抓了 13 件事:1、持续深入地深化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不断巩固专项整改活
25、动成果。一是深入开展了学习党章活动。二是按照省、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三是持续不断地抓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落实工作。四是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创佳评差”竞赛活动。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依法治市进程扎实推进。一是认真回顾总结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严格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推荐表彰了“四五”普法工作期间涌现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略阳县被表彰为全国“四五”普法工作先进县;洋县司法局局长雷玉德同志被表彰为全国“四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有2 个县、3 个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8 个单位
26、和 22 名个人受到了省上的表彰奖励;4 月 30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了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县区 6 个,先进单位 49 个和先进个人 68 名;略阳县城关镇七里店村被推荐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积极作好“五五”普法启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中、省“五五”普法规划精神制定了我市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草案;制定了中共汉中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草案);草拟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通讯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初步落实了市普法依法治理讲师团组成人员。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在抓好全民普法教育的基础上,深化了对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
27、及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抓了“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的开展;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与市文明办、教育局等 6 个单位共同组织发行了面向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电视系列片与法同行20 多套、370 张光盘。在深化法制宣传“六个一”活动的同时,加强了新闻媒体和网络法制宣传工作,提高了汉中司法行政网网页的质量,加大了网络宣传力度;继续巩固并发挥了在汉中日报上开辟的普法窗口栏目的阵地作用,刊发有关法律法规 14 期,及时宣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证法等法律。上半年,各县区都做到在当地有线电视上有专栏,市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计在广播电视台开
28、办法律讲座 22 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 30000 册(份);创办法制园地 18 个;开展送法下乡、进厂、进社区、进学校 32 场;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竞赛 15 场。四是坚持普法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实现了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发展,促进了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继续深化了“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全面推行了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针对不同行业、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牵头组织有关执法部门认真开展了执法检查活动,开创了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3、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了人民调解在预防和调处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中的功能。我们准确把握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
29、点和规律,坚持不懈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着眼于规范,立足于调解,解决于基层。加强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巩固村(居)、企事业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大中型国有企业调解组织的健全和完善,积极推动建立了区域性和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把因时、因地、因人预防和分类、重点、普遍预防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抓苗头、抓重点、抓调解、抓治本的切实措施,重点抓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县(区)以下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督促各县区健全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协调会议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交办督查等制度,严格执行民间重点矛盾纠纷领导包抓制度、民间纠纷逐级报告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了
30、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抓面上工作的同时,重点围绕国企改革、城建拆迁、公路建设征地、经济纠纷、劳务纠纷等各项矛盾开展调处。在抓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于全国和省、市“两会”期间,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活动”。上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11003 件,防止民事转刑事 132 件,防止群体性上访 140 件,制止群体性械斗 52 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 71 件 72 人,揭发犯罪线索 345 件,民间纠纷调处率达 98%,调处成功率达 95%,赢得了基层群众的信赖和赞誉,充分展示了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基础作用。同时,按照懂政策、懂法律、懂调解技
31、能的要求,加强了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上半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11 期,培训 11466 人次,人均培训 1 次以上。全市 3187 个调委会均强化了制度建设,实现了办事程序公布上墙。4、积极推动和引导全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特别是律师参与处理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时掌握律师代理群体性纠纷案件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教育和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有利于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严守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工作程序,既要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绝不
32、能支持和参与各种妨碍社会秩序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全市律师集中参与处理涉法信访案件 10 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处理群体性事件 10 件,参加市政府有关听证会 3 次。5、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体系。上半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强化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制定了“三项”标准(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法律援助事项补充范围),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了法律援助。向省法律援助中心推荐了2 个先进集体和 3 名先进个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法律援
33、助“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对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的执业律师进行了考核年审,建立了个人电子信息档案并进行了年检注册。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 190 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79 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 111 件;受援助人员 190 名,24 名残疾人、36 名老年人、30 名未成年人、30 名妇女和 70 个家庭困难群众接受了法律援助;接待法律咨询 4640 人次;代写各类法律文书 120 余件;化解各种矛盾 400 余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80 余万元。6、抓了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通过排查,上半年,全市新增刑释解教人员 368 人均实行了“三联单”衔接制度,
34、均得到了安置,其中回单位安置 121 人,落实责任田 153 人,从事个体经营 94 人。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帮教组织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建设,落实了衔接管控措施,严防漏管失控,重点加强了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人员的帮教管控和流动人口中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上半年重新犯罪只有 2 人。认真落实中央八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7、律师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完善了律师事务所各项制度,组织律师在汉中广播电台开办了“法制时空”律师热线,持续深入开展了合伙制律师事
35、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全市 14 个律师事务所的 127 名执业律师进行了年检注册。积极申请,精心筹备,于 6 月 19 日至 20 日召开了汉中市第一次律师代表大会,成立了汉中市律师协会,进一步完善了律师工作的“两结合”管理体制。适应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继续做好为政府推荐律师顾问团工作,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减少了行政纠纷,避免了决策失误。2006 年上半年,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 1909 件,其中:民事 1232 件、刑事辩护 404 件、非诉讼 220 件、行政案件 53 件,担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顾问 252 家,为企业和单位共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1800
36、多万元。陕西兢业律师事务所为“唱响汉中”活动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8、公证工作赢得了新发展。在抓好于今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宣传、学习的基础上,对全市的 39 名公证员进行了年检注册。根据公证法中有关公证机构设置的要求和司法部、省司法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就全市公证机构的设置进行了调研并作好了相关的准备工作。2006 年上半年,全市公证员共办理各类公证 7291 件。市公证处还为“唱响汉中”活动提供了及时、高效的现场公证,有力地支持了市上的“双创”活动和中心工作。9、法律服务工作拓展了新领域。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不断拓展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领域。对全市的 91 个基层法律所、
37、309 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年检注册。对全市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为期 2 天的政治业务培训。目前,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共接收来电、来信、法律咨询 16017 件次。接待来访 1267 人次,解决纠纷 1882 件,委托办理法律事务 1467 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各类案件 1366 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继续为“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汉中”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施提供了优质高效服务;以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农户、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实现了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特别是积极参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
38、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 145 万元,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反倾销等领域中的参与能力,不断提高了服务水平。10、以司法所建设为重点,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全市 172 个司法所在实行了由县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加快实现了司法所机构独立、编制单列、经费保障、管理规范步伐,确保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们组织力量,对 2005 年争取到的 75 个司法所、500 万元建设资金进行了安排落实。督促各县区司法局指导司法所进一步完善健全了对民间纠纷和基层社会矛盾的调防体系及各项规章
39、制度,促进了司法所的各项业务建设。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了分级培训制度,按照司法所承担的八项职能,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培训工作,2006 年上半年,共举办各类司法助理员培训班 11 期,培训 446 人次,使司法所工作人员成为有能力、懂业务、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11、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举行司法考试的公告及安排部署,及时做好了一年一度司法考试的前期准备工作。12、司法鉴定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新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平稳衔接。积极向省司法厅上报了“汉医”、“汉航”两个法医司法鉴定所的申报材料,对 3 个司法会计鉴定所的司法会计鉴定案卷进行了检查。对面向社会服务的 3 家司法鉴
40、定机构进行了年检注册。13、加强法规教育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规范发展。我们制定并规范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程序,制定并下发了汉中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明确了本系统各方面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责任。此外,我们还积极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参与了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打黑除恶”工作及全市法院系统执行难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二、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从总体来看,司法行政工作主流是好的,但仍存在“四个不适应”,即:司法行政机构管理体制不顺,职能弱化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不相适应;经费保障、装备设备严重不足与司法行政工作的社
41、会公益性不相适应;司法行政的基层工作薄弱,设施简陋,与基层工作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地位和作用不相适应;县区司法局从优待警的政策落不实,与司法行政干警长期以来为维护稳定,扎扎实实做工作,默默无闻作奉献的姿态不相适应。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五个问题:一是一个系统、两种管理体制的存在,影响了系统功能的发挥。就全省而言,有的地市管理着劳教工作,而有的地市却未管劳教工作,完全可以通过深化改革理顺管理体制。二是机构不健全、工作任务难落实。普法工作开展 20 年,但基层的普法机构仍不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仍存在着“三无”问题,即“无编制、无经费、无职级”。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均设在司法局法制宣传科,主任由
42、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把手”兼任,无专职的副主任,无专门的工作人员,形成了司法局领导和宣传科的同志一人多岗,抓工作落实难的尴尬局面;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虽设在司法局内,也依然存在着上述问题。三是基层司法助理员的待遇偏低,影响工作积极性。人事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司法助理员实行岗位津贴的通知,人薪发199217 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岗位津贴标准按每人工作一天 0.6 元执行。”时至今日,各行各业的津贴标准提了又提,原来没有岗位津贴的单位,现在都把津贴落实到 60 至 150 元,而我们司法助理员的津贴却 14 年来一陈不变,正如基层司法助理员调侃道:“忙碌工作一整天,津贴只有 6
43、 角钱。”四是法制宣传的手段落后,方式陈旧,与现代传媒不相适应的问题依然存在。面对信息化时代,我们基层的法制宣传工作仍停留在利用墙版报、挂过街横幅、刷写标语等落后的形式上,许多县都没有电脑、网页、摄像机、照像机、宣传车等设备,由于宣传手段落后,难以扩大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影响了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功能的发挥。五是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现阶段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数量仍然不足,特别是高素质的律师十分短缺,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律师队伍的监管体制不完善,造成了极少数律师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严重,维护公平正义和诚信服务
44、的理念淡薄,对社会和当事人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律师在办理案件时,经常存在着“四难”,即:取证难、会见当事人难、查阅档案难、出庭辩护难。律师事务所的党组织不健全,党的活动无法开展,政治思想工作显的非常薄弱,尤其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由于今日合伙,明日又散伙,造成了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和执业律师变动频繁,为设立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三、二 00 六年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初步打算2006 年下半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 11 项工作:一是抓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和实施工作,不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二是继续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效果,以开展
45、的“四项”活动为载体,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促进执法公正的长效机制。三是继续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在塑造典型和加大宣传力度上多下功夫。四是充分发挥全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中的作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五是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好务。六是切实抓好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七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 2006 年的国债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监管工作。八是切实加强对全市执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管。九是组织好一年一度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为社会选拔、储备一批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十是抓好司法鉴定机构的组建和报批工作。十一是切实抓好全系统的自身建设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汉中”,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