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当前法学教育日趋职业化中国法学教育的职业化走向迫切要求法学教育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革,使整个教学过程都能应对这一走向。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在职业化的师资、实习安排和司法考试通过比例三大问题体现得比较突出,应该采取相关的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目前,当法学界还在争论中国的法学教育应是一种素质教育还是职业教育的时候,法学教育的职业化走向已比过去更明显地显现出来了,其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西部班”是一种职业化的法学教育。这一“西部班”自去年开始招生,其学生来自中国的西部地区,学制两年。他们已经经过四年的本科学习,其中既有非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也有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而且,他们都已安排在西部地区
2、的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工作,在经过这两年的学习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以后,便可上岗成为检察官、法官等。由于这是一种缓解西部地区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不高,检察官、法官短缺的途径,所以这些学生有着明确的学习目标,即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学院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也在教学中作了职业化设计,包括教学大纲、课程设计、实习安排等等。现在虽然这些学生还没毕业,但其职业化特色的教学已表现出来,与四年制的法学专业本科学生有所不同。其次,法律硕士的人数、品种增加了。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不同。法律硕士是职业性学位,法学硕士是学术性学位。法律硕士在中国已招生十余年了,但是今年有了一个较大变化,即法律硕士生在品种和人数上都有所增加
3、。今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来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的硕士生,以前则招收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另外,在今年招收的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中作了比例分配,即各占 50%,以前没有这种比例的明确规定。这样,法律硕士生的比例就有了增加,人数随之增多,队伍也壮大了。最后,更重视国家司法考试。通过司法考试是通向法律职业的关键性途径。不通过这一考试,无法成为检察官、法官、律师和公证员等。现在,四年级法学本科生可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了。大家为了提高就业率,许多法学院、教师比以往更重视把自己的教学与国家司法考试结合起来。有些法学院已比以往更重视通过这一考试的比例,并在教学中重视把教学与国家司法考试联系起来。另外,一些参加
4、过国家司法考试评卷的教师则利用评卷的便利,了解了命题的一些基本要求、答题要点的设计等情况,在教学过程中,会把这一考试的相关情况与自己的教学内容结合起来,提升职业化程度,以便提高考试的通过率。这些都有利于职业化的法学教学。当前,中国法学教育出现的职业化走向有其一定的必然性。至 2008 年,中国已有法学院、系 651 所,在校法学专业的学生 76 万人,其中硕士生 8 万人,博士生 1 万人。一方面,中国社会容纳不了、也不需要这么多法学专业的学生都成为学术型的毕业生。否则,他们中的许多人都会面临很大的就业压力和困难;另一方面,社会的各行各业都需要更多的法律实务人才,参与本单位的法律事务,促进本单
5、位的正常运作。这两者都决定了当前中国需要培养大量的职业型法律人才,改变原来比较重视学术型法律人才的状况。从这种意义上讲,中国法学教育职业化走向还将深化,绝不是一种短期的现象。以往中国培养了不少学术型法律人才,为提供高校法学教育中的师资和各层次法学研究中的研究人员作出了贡献。中国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要加快这一建设,没有“工作母机”不行。事实已经告诉我们,在全国法学院、系数目大增、法学专业数量激增的情况下,必然需要培养大量的师资和研究人员与之相匹配。在这一背景之下,培养一定数量的学术型法律人才很有必要,也很需要。时代选择了这种必要和需要。但是,现在的情况已发生了很大变化,法学院、系的数量基本
6、饱和,法学专业的学生总规模已经基本形成,社会对于大量法学师资和研究人员的需求也已基本告一段落。中国法学教育的走向不得不有所变化,朝有利于满足社会法律实务人才的需要方面倾斜。中国法学教育的职业化走向迫切要求法学教育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革,使整个教学过程都能应对这一走向。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在职业化的师资、实习安排和司法考试通过比例三大问题体现得比较突出,应该采取相关的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关于职业化的师资。一方面,现在法学院、系的师资大多以原来培养学术性法律人才来配备,教师也确实擅长于学术研究,学术研究的成果比较多。他们的实践性教学经验不够,对职业化教学比较陌生,由他们直接来进行职业化教学困难比较大;
7、另一方面,在检察院、法院等法律实务部门工作的人员虽实践经验十分丰富,但往往缺少系统的理论教学经历,要承担整门课程的教学,困难也不小。在这种情况之下,可采用双管齐下的办法来加以补救:其一,安排有潜力的法学院、系的教师带着任务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锻炼,提高法律职业教学的能力与水平;其二,可以从法律实务部门中挑选那些高学历和学位的、有实务工作经验的人员来法学院、系兼职担任相关课程的主讲教师,以此来弥补目前缺少职业化法律教学中师资的不足。关于职业化实习的安排。在职业化法律教学中,实习更为重要。它是理论联系实际、形成良好职业道德、提高操作水平、锻炼办案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职业化教学的一条必由之路。可是,由
8、于近年来法学专业的学生大量增长,实习资源跟不上,实习安排发生了很大的困难,传统的公、检、法、司等实习单位均处于饱和状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考虑用多渠道的方法,即充分发挥学校、学生、单位的积极性,拓宽实习路子。比如,“西部班”的学生可以回原单位实习,减轻本地实习资源的压力;家庭中有实习资源的学生可以利用家庭资源,到实习单位实习,减轻其他同学的实习压力;愿意到非公、检、法、司单位去实习的同学,可以到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单位的法务部门实习,减轻公、检、法、司的压力等等。总之,要使我们的学生能在走上工作岗位以前就得到法律实务的操练,有一定的经验,以便在毕业后的工作中能尽快上手,尽快适应工作环
9、境。关于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比例。从事法律实务,推进法律职业化的一个重要配套条件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通不过这一考试,法学专业毕业生的择业将受到极大的限制。目前,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的低比例已成为法律职业化道路上的一个瓶颈。从国内的情况来看,这一比例已大大低于医师和会计等国家考试。从国外的情况来看,这一比例也已大大低于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同类考试。美国的律师考试长年维持在百分之七十至八十;日本的司法考试则已从过去的百分之二左右上升为百分之五十左右。当前,为了保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数量,有必要限制非法学专业人员的参考资格。开始有国家司法考试时,中国的法学专业学生不像现在这样充裕,允许一些非法学专业的人员参考有一定的合理性,可是他们的“先天”不足在法律实务中仍有明显地反映。现在,中国有了充足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已经不需要非法学专业的人员来加以补充,限制他们参考的时机到了。同时,在命题、辅导等与这一考试相关的工作中,也可以作进一步改进,以提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比例,让更多的法学专业毕业生能顺利走上法律职业的工作岗位,壮大法律职业的队伍。法制网法制日报王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