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阿里巴巴中国网站处罚规则及扣分说明一、扣分周期用户违规扣分将在该次扣分之日起一年后做对应清除处理,但因扣分达到 60 分或以上致使帐号关闭的除外。二、违规行为的处罚与扣分标准违规类型 违规行为的情节/分类 扣分/处罚发布违禁信息(一)所列商品或信息 扣除 60 分/次,关闭帐号发布违禁信息(二)所列商品或信息 扣除 24 分/次,并删除违禁信息发布违禁信息(三)所列商品或信息 扣除 12 分/次,并删除违禁信息发布违禁信息(四)所列商品或信息 扣除 4 分/次,并删除违禁信息发布违禁信息发布违禁信息(五)所列商品或信息 扣除 4 分/次,并删除违禁信息标题描述违规类目放置错误每次扣 1 分,并
2、下架相应供应产品信息,同一用户的“类目放置错误”或“属性不实”违规行为 24 小时内最多扣 2 分属性不实虚假价格恶意使用外部软件无货空挂发布违规供应产品信息重复信息累计条数达到 300 条,做警告处理;累计条数达到 800 条,信息操作限权 7 天;累计条数达到 1200 条,信息操作限权 15 天;累计条数达到1500 条,信息操作限权 15 天,同时下架旺铺所有供应产品信息;注:重复信息删除条数将以 3:1 的方式进行计入累计,即重复信息删除 3条计为用户供应信息质量违规 1 条)一般侵权行为:同一用户首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 扣除 4 分/次,删除该商品信息一般侵权行为:同一用户再
3、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视为重复侵权, 每次扣 8 分,删除该商品信息一般侵权行为:同一用户情节严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放错类目、使用变形词、遮盖商标、通过旺铺装修、引流等手段规避处罚的行为。24 分/次扣分,删除该商品信息严重侵权:首次被投诉成立 警告,删除该商品信息严重侵权:第二次被投诉成立 限权 7 天,删除该商品信息严重侵权:第三次被投诉成立限权 15 天(若同一用户被同一知识产权因严重侵权投诉成立累计达到三次,将直接关闭账号。)知识产权侵权严重侵权:第四次被投诉成立关闭(若同一用户被同一知识产权因严重侵权投诉成立累计达到三次,将直接关闭账号。)图片侵权 同一用户首次因图片侵权引起投诉
4、 主动删除侵权信息扣除 1 分/次;人工介入扣 2 分/次虚假交易 同一会员进行虚假交易 每次扣除 4 分,并删除虚假交易订单相关的所有数据;同一会员的同一商品进行虚假交易达到3 次及以上每次扣除 4 分,则删除该商品相关全部信息。若同一会员单次虚假交易笔数达到以下标准2 笔4 笔 加扣 2 分5 笔9 笔 加扣 4 分10 笔99 笔 加扣 8 分100 笔999 笔 加扣 12 分=1000 笔 加扣 24 分若同一会员单次虚假交易金额达到以下标准的=5000 元 & =1 万元& =10 万元& =50 万元& =100 万元& =500 万元& =1000 万元 加扣 48 分产品不符
5、合阿里巴巴中国站公布的相应行业标准(各行业标准详见)。 下架相应违规产品信息产品经新闻媒体曝光为不合格的某一品牌(或某一企业)下同一品类或批次的产品,或在媒体曝光中被要求协查的产品。将视情节下架或删除相应违规产品信息产品未按国家规定或行业标准贴附标识标签,或虽贴附标识标签但其内容的标注形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行业标准将每次扣 4 分并下架相应违规产品信息产品品质描述不符,指产品与达成交易时商家对该产品品质的描述不相符(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材质、成分、品种、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如实描述的产品品质相关信息不相符),损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具体分为:(1)一般不符:指产品与达成交易时商家对该产品品质的描述
6、部分不相符,影响产品正常使用;每次扣 4 分并删除相应违规产品信息(2)严重不符:指产品与达成交易时商家对该产品品质的描述严重不相符,导致产品无法正常使用。每次扣 8 分并删除相应违规产品信息;如属于特殊材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钻石、黄金、纯银、玉、珍珠、宝石等特殊材质),每次扣 12分并删除相应违规产品信息产品不在有效的生产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和/或生产范围内。产品使用虚假、过期、无效或冒用他人的生产证号或批准文号产品品质违规产品过期、失效、变质或经生产商认定将每次扣 6 分并删除相应违规产品信息;如属于特定产品(特指食品、化妆品及食品接触材料等相关产品
7、),阿里巴巴将直接每次扣 12 分并删除相应违规产品信息。存在质量问题或经公布需召回产品被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如电极式热水袋、60 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用白炽灯、万用孔插座等),或经国家有关部门通报,为对人身安全造成隐患、危害或影响严重的不合格产品。产品违反产品包装或标识标签等标注的产品执行标准(包括行业、地方及企业的产品执行标准等)。产品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规定.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或信息不实,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公司简介、企业自传资质、相册、联系信息、公司 logo 等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未经他人同意以他人名义或使用他人形象进行宣传的行为店铺星级、评价星级等称号乱用泄露他人隐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8、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发布侮辱他人、中伤他人或诽谤他人内容的行为自行删除相应违规宣传内容的,每次扣 2 分;如逾期未自行删除或举证无效的,每次扣 4 分,并删除相应违规宣传内容滥发信息违规宣传其它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宣传行为每次扣 1 分,并下架相应含有违规宣传内容的商品信息,行为 24 小时内最多扣 2 分。商品表面不一致问题商品描述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扣 12 分,不配合扣 24 分;严重扣24 分,不配合扣 60(阿里巴巴保留下架或删除相应假货商品信息的权利)卖家成交不卖 扣除 12 分/次卖家延期发货 扣除 12 分/次卖家虚假发货 主动退款扣
9、12 分/次;未主动退款扣除 24 分,不配合扣除 60 分卖家其他未履行约定或承诺 扣除 12 分/次,不配合扣 24 分贸易纠纷买家未按约定付款 扣 12 分;不配合,扣 24 分;严重扣 24 分;不配合,扣 60 分不实交易指用户在其发布的商品信息中明确支持支付宝担保交易,但在买家与其交易的具体过程中,却以种种理由拒绝采取支付宝担保方式进行交易。举报成立,每次扣 12 分滥用会员权利是指用户利用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账户,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滥用购买商品、申请退款/退货、发起投诉或索赔等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阿里巴巴中国网站
10、运营秩序等的行为阿里巴巴将视情节采取警告、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限制买家行为、终止服务等管控措施扰乱市场秩序指以任何方式,刻意规避阿里巴巴的各类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或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使用阿里巴巴官方或第三方的资源、服务利益的行为。以不正当方式获得、使用的官方资源、服务利益及/或终止相应服务资格,每次扣 36 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 48 分;特别恶劣的,每次扣除60 分。向阿里巴巴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每次扣 60 分会员向阿里巴巴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
11、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会员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每次扣 24 分卖家为阿里巴巴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且该阿里巴巴工作人员未依据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规定进行如实申报每次扣 36 分卖家为阿里巴巴工作人员的不正当谋利若有利用阿里巴巴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每次扣 60 分三、累计扣分处理方式:累积积分 处理方式12 分-24 分之间(含 12 分) 警告24 分-36 分之间(含 24 分) 限权 7 天36 分-48 分之间(含 36 分) 限权 15 天48 分-60 分之间(含 48 分) 限权 30 天60 分或以上 关闭账号关于虚假交易处理规则的修订通知尊敬的阿里巴
12、巴会员:为了适应 1688 市场平台的发展变化,促进 1688 交易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阿里巴巴将对现有的虚假交易处理规则进行修订,新修改后的规则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正式生效施行,请广大会员注意规则变化。虚假交易处理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变更前 变更后虚假交易处理规则 虚假交易处理规则二、虚假交易包括以下行为 二、虚假交易包括以下行为1、卖家利用多个马甲小号,购买自己发布的商品;2、卖家与其他公司、朋友、同学、家人等进行互买互卖;3、卖家利用第三方炒作团伙或通过与他人协议交换购买的方式提高商品销量;4、卖家通过变更商品页面信息,或大幅度修改商品价格等违规手段提高商品销量;1、 会
13、员利用多个马甲小号,购买自己发布的商品;2、会员与其他公司、朋友、同学、家人等进行互买互卖;3、会员利用第三方炒作团伙或通过与他人协议交换购买的方式提高商品销量;4、会员通过变更商品页面信息,或大幅度修改商品价格等违规手段提高商品销量;四、处理规则:1、一般处罚规则:四、处理规则:1、一般处罚规则:1)同一会员首次进行虚假交易,扣除 2 分,并删除虚假交易订单;(2)同一会员第二次进行虚假交易,扣除 4 分,并删除虚假交易订单;(3)同一会员多次(三次及以上)进行虚假交易,每次扣除 8 分,并删除该商品。同一会员进行虚假交易,每次扣除 4 分,并删除虚假交易订单相关的所有数据;若同一会员的同一
14、商品进行虚假交易达到 3 次及以上,则删除该商品相关全部信息。2、在上述一般处罚规则基础上,若虚假交易达到以下(1)及/或(2)下任意标准的,则除按一般处罚规则处罚外,还须同时按以下相应规则进行处罚(注:同一会员同一自然日内被通知涉嫌虚假交易且经举证阶段后被判定为虚假交易的所有订单,计为单次虚假交易):(1)若同一会员单次虚假交易笔数达到以下标准的,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处罚:单次虚假交易笔数 加扣分值2 笔4 笔 2 分5 笔9 笔 4 分10 笔99 笔 8 分100 笔999 笔 12 分=1000 笔 24 分2、在上述一般处罚规则基础上,如会员虚假交易累计金额达到以下标准的,则除按一般处
15、罚规则处罚外,须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处罚:(1)同一会员虚假交易累计金额达到 50 万元,扣除 12 分;(2)同一会员虚假交易累计金额达到 100 万元,在虚假交易累计额 50 万元处罚基础上加扣 12 分。(12 分+12 分,累计扣除 24 分);(3)同一会员虚假交易累计金额达到 500 万元,在虚假交易累计额 100 万元处罚基础上加扣 12 分。(24 分+12 分,累计扣除 36 分);(4)同一会员虚假交易累计金额达到 1000 万元,在虚假交易累计额 500 万元处罚基础上加扣 12 分。(36 分+12 分,累计扣除 48 分)。(2) 若同一会员单次虚假交易金额达到以下标准的,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处罚:单次虚假交易金额 加扣分值=5000 元 & =1 万元& =10 万元& =50 万元& =100 万元& =500 万元& =1000 万元 48 分六、附则1、本规则解释权归阿里巴巴所有;2、阿里巴巴有权不时修订本规则并公示,修订后的规则于公示日或公示内容指定日生效。六、附则1、阿里巴巴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经营环境的变化等因素及时地修订本规则并予以公示,修订后的规则于公示中指定日期起生效。2、若会员行为同时违反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规则总则或分则,阿里巴巴将同时依据该等规则另行处理。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