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驻马店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 学 装 备 类 结 余 资 金 采 购 学 生 床 项目合 同项 目 名 称 : 驻马店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结余资金采购学生床项目项 目 编 号 : 驻 政 采 招 【 2015】 227号 合同编号:驻政采招【2015】227 号-B甲方:驻马店市教育局 乙方:上蔡县教育体育局丙方:(中标供应商)鄄城育博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甲、乙、丙三方在驻马店市政府采购办的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驻政采招【2015】227 号 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
2、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驻政采招【2015】227 号 招标文件、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签订的基础,是构成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本合同未规定或不明确的部分,由驻政采招【2015】227 号 招标文件予以补充;本合同与驻政采招【2015】227 号 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相抵触的部分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附件所载内容或补充条款具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2 -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1.合同金额1.1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贰万柒仟贰佰零贰圆整(¥1427202.00) 。1.2 货物名称、数量、单价、合计金额等详细情况列表如下:品名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张) 单
3、价(元) 合计(元)学生床 育博 双层 4338 329 1427202总计 14272022.货物功能、性能及主要技术指标序号 货物名称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必要功能:学生床功能要求辅助功能:无1 学生床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1、整体规格:(1)1950mm900mm1850mm 钢木结构;双层。(2) 、上下床之间净空1000mm。(3) 、优质国标管材。2、床头:床腿立柱与顶撑采用40mm40mm 壁厚1.3mm 方钢管,要求四面平整,无凹陷,无皱裂;床头撑管为27mm27mm(壁厚1.0mm) ,床头竖管23mm23mm(壁厚1.0mm) ,每端每层竖撑 3 根;整体二氧化碳保护
4、焊接工艺。3、床框:床框用30mm50mm(壁厚1.3mm)钢管整体焊接而成;床撑25mm25mm(壁厚1.2mm) ,床撑不少于 5 根,上层床铺焊接护栏,整体二氧化碳保护焊接工艺。4、上铺栏杆(防跌落):高度不低于 250mm,长度不低于床体长度的 2/3,爬梯入口不低于 600mm。使用25mm25mm(壁厚1.2mm)的方钢管,中间 2-3 根竖撑。5、爬梯:(1)爬梯采用25mm25mm(壁厚1.0mm)的方管,各部分焊接牢固。(2) 、踏板用1.5mm 厚的鱼纹钢板冲压成型,踏板间距分布均匀、合理。- 3 -(3)爬梯需有扶手,安装牢固,安全可靠。(4)爬梯安装在床的合适位置,安装
5、牢固,安全可靠。6、床板:床板采用多层胶合板,床板厚度不小于17mm,表面平整,强度合理。7、鞋架:采用25mm25mm(壁厚1.2mm)的方管弯曲焊接成型,有效使用面积不小于(长)1450mm(宽)300mm(高)180mm,鞋架方管间距不大于 80mm,鞋架与床柜外侧内缩 150mm。鞋架须固定在床框下部,方便使用。8、脚垫:内镶脚垫采用 PP 工程塑料注塑成型,脚垫底部加厚处理并且带防滑功能。9、连接:床框与床头采用正侧面双面连接,连接锁紧螺栓全部用不小于 10mm 锥头平面无口螺栓,螺母用平面锥头内镶螺母。要求螺栓固定后与床铺材料外边为平面,防止磕挂,保证学生使用安全。组装后放置平稳、
6、端正、组合牢固、无晃动。10、制作工艺:(1) 、均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技术满焊,无错位,无假焊,焊点光滑平整无虚焊现象。(2) 、所有钢件经去油除锈、酸洗磷化后,流水线静电电喷高温处理,色泽均匀,涂层厚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外观颜色一致(灰白色) 。11、须在学生床醒目位置印制“驻马店市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字样。12、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有关县教体局的实际需要签订合同,若使用者为小学生,则上层床距离地面高度必须不高于 1600mm。次要技术指标:无注:详见驻政采招【2015】227 号 招标文件和丙方投标文件。3.技术资料3.1 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 没有
7、甲方、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将由甲方、乙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4.知识产权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5.产权担保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6. 样品、履约保证金以及质量保证金- 4 -6.1 丙方在中标后提供的合格样品由甲方封存(不再退回),作为产品质量验收依据。6.2 履约保证金: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按驻政采招【2015】227 号 招标文件要求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贰仟柒佰贰拾圆整(¥
8、142720.00) ;6.2.2 丙方按约定的时间、质量要求完成供货,经项目学校和乙方验收合格后,需向甲方提供驻马店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的报告 、项目学校清单、验收单等县区级验收合格的有关手续,经甲方确认后,无息、全额退还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2.3 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和驻政采招【2015】227 号 招标文件的规定供货,或所供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则直接没收履约保证金;6.2.4 丙方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供货,每逾期 1 天,则扣 1%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6.3 扣除合同总价的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
9、收合格,正常使用、运行满一年后 15 个工作日内该款无息全额退还。7.转包或分包7.1 本合同范围的货物,由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 除非得到甲方、乙方的书面同意,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 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乙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乙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8.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50 日内。8.2 交货地点、方式:丙方将货物分运至乙方所辖有关项目学校或乙方指定地点,如有必要,须按照乙方和项目学校要求完成安装、调试,确保所有设备能够正常运行。8.3 乙方应及时向丙方提供本县区项目学校清单。9.货款支付9.1 付款方式:货物送至乙方指定的
10、项目学校,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抽检合格、乙方及项目学校验收合格后,由县区财政局于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按违约处理,违约金从余款中扣除;县区教体局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运行满一年后由县区财政局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10%余款。9.2 申请付款时必须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正规商业发票;资金支付申请书;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报告;由乙方和项目学校签字盖章的驻马店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结余资金采购学生 床项目验收单原件。- 5 -10.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丙方负担。11.货物
11、包装、发运及运输11.1 丙方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乙方指定地点。11.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1.3 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乙方 48 小时前通知乙方,以准备接货。11.4 货物在交付乙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丙方负责。11.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丙方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丙方同时需通知乙方货物已送达。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 丙方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
12、等的要求。12.2 丙方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2.3 根据甲方、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丙方在收到通知后 5 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丙方在收到通知后 5 日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乙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
13、丙方承担。12.4 合同项下货物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12 个月,所有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人为因素出现故障外,丙方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5 合同项下货物免费保修期为质量保证期满后 24 个月,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对超过保修期的货物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12.6 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在 8 小时内到达乙方现场, 24 小时内解除故障。若丙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除故障,则需提供免费备机服务。13.调试和验收13.1 丙方交货前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乙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
14、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乙方。13.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乙方应督促各项目学校依据本合同和招标文件上的技术- 6 -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在 3 个工作日内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13.3 丙方所供货物必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抽检合格并提供检验报告。13.4 乙方于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组织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和项目学校分别在驻马店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结余资金采购学生床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盖章。13.5 丙方负责安装、调试并培训乙方的使用操作人员。14.索赔14.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
15、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乙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 在根据合同第 12 条和第 13 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丙方对甲方、乙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丙方应按照甲方、乙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将货物退还给丙方,丙方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乙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
16、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乙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三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乙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丙方应按合同第 12 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4.2.4 如果在乙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5 日内,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丙方接受。如丙方未能在乙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15 日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14.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7、乙方将从合同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有权向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5.违约责任15.1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乙方向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5.2 乙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乙方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15.3 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丙方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乙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或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三方另行确定。丙方仍按上述规定向乙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由乙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
18、为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丙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乙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7 -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6.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7.合同纠纷处理-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