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101.7.12 股務訊息股務訊息主 管 機 關 訊 息財政部稅法釋令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費用認列規定個人認購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課稅規定金管會 修正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部分條文。(金管證交字第 1010031167 號)證交所公告修正本公司營業細則 、 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 、 審查認購(售)權證上市作業程序 、 認購(售)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要點 、 對認購(售)權證發行人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認購(售)權證上市契約準則等條文,暨配合修正之認購(售
2、)權證上市契約及認購(售)權證上市申請書附件檢查表附表七,均自即日起實施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部分修正條文如附件,請 查照- 2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櫃買中心轉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發布之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部分條文修正案,請 查照公告修正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 24 條之 1 暨證券商帳表憑證保存年限表(如附件),自民國 102 會計年度施行公告修正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以下簡稱興櫃審查準則 ) 、 證券商營業處所買
3、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及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之相關附表如附件,自公告日起施行公告修正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等 6 項規章部分條文如附件,自即日起實施新 聞 訊 息稅務法務核釋母公司與其持股未達 100%之子公司合併之相關課稅規定核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課稅規定肥咖條款 我爭取跨政府協議公司合併 股東按持股比抵稅限制型股票認列 注意時點財經要聞推綠色經濟,經建會提 8 綱領兩岸條例過時 工總籲大翻修- 3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金融要聞開放人民幣存款,8年衝兆元 人民幣保單、基金 下
4、半年有影 在台存人民幣 獲利別期望太高 匯款直通大陸 地下金流檯面化 兩岸貨幣清算機制 商機上兆去函美國稅局 銀行公會促放寬規定- 4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財政部稅法釋令: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費用認列規定法律依據: 所得稅法第 32 條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 財政部 101.07.11 台財稅字第 10100549470 號 摘要: 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費用認列規定 主旨: 公司依公司法第 267 條第 8 項規定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發行辦法訂定員工獲配或認 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之權利受有限制,並
5、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60 條之 3 規定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者,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39 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 及 101 年 5月 18 日(101)基秘字第 0000000139 號函說明二及三以給與日所給與之權益商品公平價值為基礎,於既得期間認列之薪資費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得參照本部 97 年 6 月 11 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5210 號令有關公司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列報薪資費用之各點規定辦理。Top- 5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
6、行代理部財政部稅法釋令:個人認購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課稅規定法律依據: 所得稅法第 14 條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 財政部 101.07.11 台財稅字第 10100549471 號 摘要: 個人認購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課稅規定 主旨: 一、公司依公司法第 267 條第 8 項規定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發行辦法訂定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屬股票轉讓權,並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60 條之 3 規定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者,應以既得條件達成之日為可處分日,參照本部 97 年 7 月 10 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5241 號令及
7、 100 年 4 月 28 日台財稅字第10000109820 號令規定計算員工之其他所得。二、所稱既得條件達成之日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採集中保管者,為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記之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採信託保管者,為受託人將股票撥付員工帳戶之日。Top- 6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金管會:修正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部分條文。(金管證交字第1010031167 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7 月 11 日發文字號:金管證交字第 1010031167 號修正證券交易所管
8、理規則部分條文。附修正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證 交 所 管 理 規 則 (配 合 IFRS) 修 正 條 文 -20120711.doc證 交 所 管 理 規 則 (配 合 IFRS) 總 說 明 及 條 文 對 照 表 -20120711.docTop- 7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證交所:公告修正本公司營業細則 、 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 、審查認購(售)權證上市作業程序 、 認購(售)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要點 、 對認購(售)權證發行人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 認購(售)權證上市契約準則等
9、條文,暨配合修正之認購(售)權證上市契約及認購(售)權證上市申請書附件檢查表附表七,均自即日起實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7 月 11 日 發文字號:臺證稽字第 1010503688 號 附件:有 主旨:公告修正本公司營業細則 、 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 、 審查認購(售)權證上市 作業程序 、 認購(售)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要點 、 對認購(售)權證發行人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 認購(售)權證上市契約準則等條文,暨配合修正之認購(售)權證上市契約及認購(售)權證上市申請書附件檢查表附表七,均自即日起實施。
10、依據: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1 年 5 月 29 日金管證券字第 1010015372 號函准予照辦。 公告事項: 一、101 年 1 月 4 日公告修正之證券交易法第 141 條、144 條及 147 條,業將主管機關對認購(售)權證之上市申請、停止買賣與終止上市,由核准制修改為備查制,爰配合修正相關規章,其修正重點說明如後: (一)配合證券交易法之修正,由核准制修改為備查制。 (二)發行人得自認購(售)權證發行日起辦理掛牌上市事宜,且應於權證發行日起十個營業日內於預定之上市買賣日至少二個營業日以前向本公司洽定。 - 8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
11、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三)刪除權證上市公告應公告其上市契約核准文號之規定。 (四)刪除原認購(售)權證上市契約所載主管機關核准生效日期及文號乙欄。 二、配合現行實務作業,權證上市年費依本公司有價證券上市費率之認購(售)權證費率收取,並於初次上市時即行繳付本公司。 三、有關修正後之本公司營業細則 、 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 、 審查認購(售)權證上市作業程序 、 認購(售)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要點 、 對認購(售)權證發行人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 認購(售)權證上市契約準則等條文,暨配合修正之認購(售)權證上市契約 、 認購(售)權證上市申請書附件檢查表
12、附表七各乙份,詳如附件。文件下載網址:http:/.tw/ch/announcement/official_result.php?DEC_DATE=101%2F07%2F11&DEC_DATE1=101%2F07%2F12&KIND=ALL&hs_file=all&sub=%ACd%B8%DFTop- 9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證交所: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部分修正條文如附件,請 查照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7 月 11
13、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 1010015247 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有 主旨: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部分修正條文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1 年 7 月 6 日金管證審字第 10100298745 號函辦理。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資 金貸 與 及 背 書 保 證 處 理 準 則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docTop- 10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櫃買中心:轉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發布之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 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部分條文
14、修正案,請 查照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7 月 11 日 發文字號:證櫃監字第 1010016719 號 正 本: 各上櫃公司、各興櫃公司、各櫃檯買賣證券商 主 旨: 轉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發布之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部分條文修正案,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1 年 7 月 6 日金管證審字第 10100298745 號函辦理。二、旨揭修正條文請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網站最新法令函釋參閱下載。(網址:http:/www.sfb.gov.tw/) 。Top- 11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
15、.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櫃買中心:公告修正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 24 條之 1 暨證券商帳表憑證保存年限表(如附件) ,自民國 102 會計年度施行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7 月 11 日 發文字號:證櫃稽字第 1010016821 號 正 本: 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主 旨: 公告修正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 24 條之 1 暨證券商帳表憑證保存年限表(如附件) ,自民國 102 會計年度施行。 依 據: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1 年 7 月 6 日金管證券字第 1010030100 號函准予照辦。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賣
16、 有 價 證 券 業 務 規 則 第 二 十 四 條 之 一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doc櫃 檯 買 賣 證 券 商 帳表 憑 證 保 存 年 限 表 .docTop- 12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櫃買中心:公告修正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以 下簡稱興櫃審查準則) 、 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及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之相關附表如附件,自公告日起施行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7 月 11 日 發文字號:證櫃審字第 10101007372 號 正 本: 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17、 主 旨: 公告修正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以下簡稱興櫃審查準則)、 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及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之相關附表如附件,自公告日起施行。 依 據: 依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 50 條、 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 17 條及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第 28 條辦理。 公 告 事 項: 一、為使興櫃審查準則之附表財務業務重大事件檢查表(以下簡稱檢查表)申報方式更明確,以利推薦證券商遵循,爰於填表注意事項敘明詳式檢查表之申報方式,並將詳式檢查表列入發行人申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申請書件項目之一。二、配合公司法第 198 條修正
18、,就檢查表中有關公司應完成將累積投票制訂入公司章程或其董事或監察人選舉辦法之檢查項目,限定僅外國發行人適用。另於檢查表增列外國發行人之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宜具備之資格,俾利推薦證券商協助輔導並遵循適用。三、為強化興櫃公司落實電腦處理資料相關內部控制作業之執行及注意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事項,爰於簡式檢查表增列相關檢查項目。財 務 業 務 重 大 事 件檢 查 表 ( 簡 式 ) .doc財 務 業 務 重 大 事 件檢 查 表 (詳 式 ).doc 股 票 櫃 檯 買 賣 申 請書 .doc 發 行 人 申 請 有 價 證券 櫃 檯 買 賣 申 請 書 件 記 錄 表 .docTop- 13 -
19、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櫃買中心:公告修正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等 6 項規章部分條文如附件,自即日起實施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7 月 11 日 發文字號:證櫃交字第 1010301679 號 正 本: 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主 旨: 公告修正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等 6 項規章部分條文如附件,自即日起實施。 依 據: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 102條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1 年 5 月 1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100
20、14066 號函暨本年 5 月 29 日金管證券字第 10100153721 號函。公告事項:一、為配合本年 1 月 4 日公告實施之證券交易法修正條文,調整上櫃認購( 售)權證之開始、停止(或恢復)買賣與終止上櫃,由原本之事前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事前核准制),改為事後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事後備查制) ,爰配合修正本中心相關規章。二、本次配合修正之規章,計有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 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認購(售)權證審查準則 、 審查認購(售)權證作業程序 、 認購(售)權證上櫃契約準則 、認購(售) 權證上櫃契約及對上櫃認購(售)權證發行人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等 6
21、項規章。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賣 有 價 證 券 業 務 規 則 .docTop- 14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稅務法務:核釋母公司與其持股未達100%之子公司合併之相關課稅規定為釐清母公司與其非 100%持股之子公司合併時,存續之母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少數股東是否因合併而視為取得股利所得,進而得列為消滅之子公司合併當年度或前一年度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等課稅疑義,財政部核釋相關規定。財政部表示,依該部 96 年 4 月 10 日台財稅字第 09604520370 號令規定,母公司與其 100%持股之子公司合併時,存續
22、之母公司取得消滅之子公司淨資產超過其對消滅公司出資額部分,應視同消滅之子公司分配予母公司之股利所得;該股利所得屬於消滅之子公司合併當年度決算所得額或前一年度未分配盈餘部分,得分別列為計算消滅子公司各該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基於上開規定意旨,該部核釋母公司與其非 100%持股之子公司合併,存續之母公司於合併時,就其原持有子公司股權所取得消滅之子公司淨資產之價值,超過其對消滅子公司之出資額部分,應視同消滅之子公司分配予母公司之股利所得。母公司取得之股利所得及消滅之子公司其他少數股東取得合併對價超過其對子公司出資額部分之股利所得,屬於消滅之子公司合併當年度決算所得額或前一年度未分配盈餘部分,得分
23、別依所得稅法第 66 條之 9 規定列為計算其合併當年度或前一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財政部進一步表示,前開母公司之股利所得(如附圖 B1+C1)及子公司少數股東之股利所得(B2+C2),以合併基準日為消滅之子公司之股利分配日,依所得稅法第 66 條之 6 規定計算稅額扣抵比率,按其母公司及少數股東獲配之股利淨額各自計算併同獲配之可扣抵稅額。但母公司及少數股東各自獲配之可扣抵稅額,依所得稅法第 66 條之 5 第 1 項有關可扣抵稅額併同股利分配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為限之規定,並為適度衡平二者權益,各不得超過合併消滅之公司合併基準日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分別按母公司及少數股東持股比例
24、計算之金額。Top- 15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稅務法務:核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課稅規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依公司法第 267 條第 8 項至第 10 項有關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得經股東會特別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授權證券主管機關訂定相關應遵行事項之規定,於本(101)年 2 月 20 日修正發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以下簡稱募發準則) ,增列公開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規範,財政部配合核釋相關課稅規定。所稱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依募發準則第 60 條之 1 第
25、1 項及第 2 項規定,發行人配發給員工之新股附有服務條件或績效條件等既得條件,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其股份權利受有限制(如股票轉讓權、投票權、參與股利分配權及取得之股利處分權受有限制等);倘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發行人得依發行辦法之約定收回或收買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財政部說明,公司依公司法第 267 條第 8 項規定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發行辦法訂定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之權利受有限制,並依募發準則第 60 條之 3 規定向金管會申報生效者,其公司費用認列及其員工所得課稅規定核釋如下,俾供徵納雙方遵循:一、營利事業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酬勞成本費用化規定部分:(一)公司發行限制
26、員工權利新股,其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39 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及本年 5 月 18 日(101)基秘字第 0000000139 號函釋規定,以給與日所給與之權益商品公平價值為基礎,於既得期間認列之薪資費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得參照財政部 97 年 6 月 11 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5210 號令(以下簡稱財政部97 年令)有關公司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列報薪資費用之各點規定辦理。(二)有關員工未能達成既得條件,發行人依發行辦法約定收回或收買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時,因公司於給與日計算所給與之權益商品公平價值及既得期間每年應列計之薪資費用時,
27、已考量離職率因素,且員工於既得期間離職情形,將逐年反映於當年度及以後年度薪資費用之變動,最終於既得期間屆滿當年度將反映正確薪資費用金額,故尚無另行將已認列薪資費用中屬於未能達成既得條件員工部分之薪資費用轉列離職當年度收入課稅問題。(三)倘最後年度因員工實際離職情形超過預估數,致既得期間最後年度按實際達成既得條件員工計算之酬勞成本公平價值得認列薪資費用之金額,小於以前年度累積已認列薪資費用之金額- 16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者,該超額認列費用部分仍應參照上開財政部 97 年令列為當年度收入課稅。二、員工獲配或認購限制員
28、工權利新股之所得課稅規定部分:(一)受限制之權利屬股票轉讓權者,公司應以既得條件達成之日為可處分日,參照財政部 97 年 7月 10 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5241 號令及 100 年 4 月 28 日台財稅字第 10000109820 號令規定,以可處分日標的股票之時價超過認購價格之差額部分,計算員工之其他所得。(二)所稱 既得條件達成之日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採集中保管者,為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記之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採信託保管者,為受託人將股票撥付員工帳戶之日Top- 17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
29、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稅務法務:肥咖條款 我爭取跨政府協議【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2.07.12 03:19 am 美國肥咖條款(FATCA)明年上路,金管會與財政部等單位組成的跨部會專案小組,將爭取與美方簽訂未簽租稅協定的跨政府協議 ,以減輕國內金融機構負擔。 美國政府祭出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 (FATCA) ,要求全球金融機構向美國通報美國人的金融資料,以供查稅,此規定嚴重衝擊包括台灣在內的全球金融業。 FATCA 規定,外國金融業如果不與美國簽訂外國金融機構合約 (FFI) ,就會加課 30%的稅。如果簽 FFI,則須配合定期提供美國客戶資料,執行上會增加成本,包括如何辨識是否
30、為美國人 ,資料定期追蹤等,且還要取得客戶同意,客戶若拒絕,將增添很多困擾。 為免除金融機構困擾,已有多國陸續與美方簽訂協議,雙方政府在租稅合作模式下,追查海外逃漏稅,順利實施 FATCA。透過這種雙邊合作國家的金融機構,未來不需與美國簽訂 FFI,且免加課 30%的稅。 國內金融機構也希望我方能採取這種跨政府協議方式,減輕衝擊。據了解,以金管會為主的專案小組近來已積極與美方聯繫,但因 7 個與美簽訂雙邊協議的國家,都是跟美方簽有租稅協定。台灣跟美國並未簽訂租稅協定,我方一度有意結合同樣未跟美方簽訂租稅協定的新加坡、香港,共同與美方另尋一套雙邊合作模式,但未獲具體回應。因此,我方也透過管道與美
31、方聯繫,希望能與美方簽訂跨政府協議,解決 FATCA 對台灣金融機構造成的衝擊。 根據專案小組目前掌握資訊,已與美方達共識簽訂雙邊合作協議的 7 個國家,簽訂模式有兩種,一種是由金融機構將美籍客戶帳戶資料交給該國政府,再由該國政府回報給美國國稅局;另一種模式則是,由金融機構直接將美籍客戶帳戶資料,提供給美國國稅局。 不過第 1 或第 2 種模式,都有跟美國簽有租稅協定,因此,我方將努力突圍,爭取與美方建立第 3 種模式,也就是未簽租稅協定的跨政府協議。有關官員表示,若能藉此簽訂租稅協定是最好,在無法簽訂租稅協定情況下,還是得設法以跨政府協議,解決 FATCA 對金融業的衝擊。 - 18 - 0
32、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新聞辭典FATCA (肥咖條款)美國去年通過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FATCA) ,透過全球金融機構,對有錢卻未誠實報稅的美國人展開查稅,這項新規定對全球金融機構將造成重大影響,被台灣金融業稱為肥咖條款 。依 FATCA 規定,美國國稅局可以與全球各地的金融機構簽訂外國金融機構合約 (FFI) ,簽約金融機構必須協助美國國稅局,針對美國人客戶,提供相關資料。不簽訂 FFI 的金融機構,只要有與美國來源所得有關的交易,將被課徵 30%的懲
33、罰性稅款。 【2012/07/12 經濟日報】Top- 19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稅務法務:公司合併 股東按持股比抵稅【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2.07.12 03:20 am 母子公司合併,被消滅的子公司非屬母公司 100%持股,為避免少數股東獲配超額抵稅權,財政部已發布規定,限制這類因合併產生分配股利情形,股東應按各別持股比率分配抵稅額。 財政部最新規定,母子公司合併時,母公司與少數股東的股利所得,其可扣抵稅額總額,不得超過合併消滅公司合併基準日的股東可扣抵帳戶餘額,並應分別按持股比例計算可扣抵稅額。
34、 財政部舉例,A 公司持有 B 子公司 90%股份,其餘 10%為 C、D 兩人持有,A 公司合併 B 公司後,假設 B 公司帳上股東可扣抵帳戶餘額是 100 萬元,合併後母公司可獲配的抵稅權比率是 90%;少數股東可分配的抵稅額,即為 B 公司帳可扣抵帳戶餘額的 10%。 財政部曾在 96 年發布規定,母公司與其 100%持股的子公司合併時,存續的母公司取得消滅的子公司淨資產,超過其對消滅公司出資額部分,視同消滅子公司分配給母公司的股利所得。 但財政部當時並未就母公司合併的子公司若非 100%持股者,其股利課稅與可扣抵稅額分配比率訂定規範。 財政部表示,合併時母公司若非 100%持有被消滅子
35、公司的股權,基於減少合併阻力,通常會給予少數股東較優惠的合併對價。 實務上因此出現少數股東獲配較高抵稅權,以致侵蝕合併後存續母公司應有的抵稅權利。 基於衡平原則,財政部規定,這類合併案件中的母公司,其股利所得及子公司少數股東的股利所得,須以合併基準日為消滅的子公司的股利分配日,依所得稅法第 66 條之 6 規定計算稅額扣抵比率,按其母公司及少數股東獲配的股利淨額,各自計算併同獲配的可扣抵稅額。 【2012/07/12 經濟日報】Top- 20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稅務法務:限制型股票認列 注意時點2012-07-12
36、 00:58 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公開發行公司今年起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財政部昨(11)日發布新解釋令,企業發行後列報費用攤銷時,應留意申報時點及認列方式,獲得新股的員工也要注意個人綜合所得稅的申報。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屬於限制型股票的一種,用途為員工獎勵,在發行時必然會有附帶條件,比方規定員工兩年內不得離職等,才能取得股票。在限制條件解除前,公司會先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信託,直到員工任職期滿或績效達到要求,才會轉讓給員工,倘若員工未達成條件,公司則有把股票收回的權利。賦稅署專門委員陳柏誠指出,發行限制型股票的公司,應在發新股給予員工的當日,計算相關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的價值,並在既得期間攤
37、銷為費用,並可在申報營所稅時列為減除項目。所謂既得期間,指的是企業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時,會設定限制或績效條件,例如須工作一段時間或達成一定績效,在時間未到或績效尚未達成的期間,即為既得期間;在這段期間內,員工的股份權利將受到限制。陳柏誠指出,若既得條件沒達成,公司須收買已發行的限制股票,應認列為薪資費用,在既得期間內若有員工離職等變動情況,公司無須將該筆薪資費用轉列為當年度收入,僅須在既得期間屆滿當年度調整,以反映正確薪資費用即可。另外,員工獲得限制型股票,若受限制之權利屬股票轉讓權者,當既得條件達成後,員工取- 21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
38、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得股票所有權時,即為可處分日,員工若賣出股票,其超過認購價格的差額部分,須以其他所得申報個人綜所稅。日前金管會發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已依公司法增列公開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規範,財政部配合法令核釋相關課稅規定。Top- 22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財經要聞:推綠色經濟,經建會提 8 綱領2012-07-12 07:57 時報資訊 【時報- 各報要聞】 氣候變遷,今夏特別酷熱,經建會今(12)日在行政院會報告因應氣候變遷的調適策略綱領,未來發展綠色經濟將會是政府引導產業結
39、構調整主軸,除傳統產業注入綠色元素,還有綠色能源、綠色交通、旅遊、農業及綠建築。根據聯合國的估計,至 2050 年,各國投入在綠能能源比重將達 26.7,幾占 1/4,投入綠色交通運輸 15、旅遊 10、綠建築近 10,綠色製造業約 5,這些綠色經濟範疇將引爆不少新商機,值得台灣未雨綢繆,擬訂行動計畫投入。今夏全球各地出現熱浪城市不少,氣溫都不斷躥升創新高,台北市也成酷熱盆地。官員表示,氣候變遷短期趨勢勢不可逆,已成當前急迫課題。未來產業發展,官員表示,必須往綠色經濟方向調適,綠色經濟不侷限在太陽能、LED、風力等綠能產業,很多傳統產業可以注入綠色元素,較廣義方向創新思維。除綠色能源、綠色產業
40、外,含蓋範疇還有綠色運輸交通、綠建築、水資源及農林漁牧及旅遊。官員說,綠色經濟已成政府發展的重點方向,也是產業結構調適的方向,未來綠色旅遊強調不耗盡資源,資源讓在地分享,且往永續發展的方向,例如生態旅遊,聯合國預估至 2050 年綠色旅遊投入比例近 10,有很大潛在的觀光商機。經建會訂出政策綱領,除參考世界各國調適作為,考量台灣環境的特殊性與歷史經驗,分別就災害、維生基礎設施、水資源、土地使用、海岸、能源供給及產業、農業生產及生物多樣性與健康等 8 個領域調適,並希望由各部會依此綱領擬訂具體行動計畫。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Top- 23 - 0a2159509507085b
41、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財經要聞:兩岸條例過時 工總籲大翻修2012-07-12 00:58 工商時報 記者譚淑珍台北報導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19 年沒有大翻修,工業總會日昨召開大陸事務委員會會議,強力呼籲政府通盤檢討並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包括優先檢討台商任職大陸各級政協的適法性、開放大陸廣告登台、開放大陸人士來台招商等。工總今年亦將提出產業政策白皮書,關於大陸事務部份的建言,由該會之下的大陸事務委員會負責,並由工總副理事長王文淵主持。與會產、學界昨日都認為,在兩岸簽定 ECFA 後,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不符合兩岸交流現狀,甚至成為障礙,因此,會中達成
42、將通盤檢討與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列為今年度白皮書建言的重點。除強力呼籲通盤檢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外,工總也針對第 33 條、34 條相關條文提出 5 大建議:第一、兩岸民間簽定合作協議或意向書,應改為事後核備,因為大陸團來台簽署投資或採購意向書(MOU) ,並不具政治性,政府不僅應支持兩岸民間單位簽署,還應透過兩岸正式談判,積極敦促陸方落實協議內容。第二、工總建政府應站在輔導台商的立場,優先檢討台灣商任職大陸地方政協適法性的規定。依現行法令,台商出任大陸政協委員會受懲處,但是,工總指出,擔任大陸各級政協的台商幹部,事實上是幫助政府照顧其他台商,況且大陸政協不屬於公職,且不支薪,因此,建議,政府應
43、優先為台商任職大陸地方政協解套,再進一步檢討台灣民眾在大陸任職的相關規定。第三、擴大開放大陸企業來台登廣告。工總指出,在兩岸簽定 ECFA 後,兩岸服務業將擴大往來,並逐步鬆綁,開放大陸人力和物資來台,正需要媒體的配套措施才能發揮開放效益。而廣告,工總說,就像新聞,是很重要的媒介,沒有廣告即無法行銷,就像許多台灣縣市長到大陸推銷水果或觀光,除了透過新聞發佈訊息外,也同樣會透過廣告方式行銷。- 24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因此,工總說:禁止大陸購買台灣媒體廣告,不符合兩岸發展現實 ,反而應擴大開放大陸廣告登台。第四、開放
44、大陸人士來台從事招商活動,工總說,經濟部推動兩岸經貿交流、推動陸資來台投資,卻禁止大陸來台招商,顯然就有角色上的矛盾。工總還說,政府既然強調兩岸應對等互惠交流,共創雙贏 ,就應將大陸來台招商視為常態,台商會從各自的投資需求、投資環境、成本精算,不可能因為大陸來台招商就盲目毫無判斷的投資。最後是,將人民幣視為一般外幣。工總說,應正常看人民幣,拿掉不必要的限制,直接適用管理外匯條例。Top- 25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金融要聞:開放人民幣存款,8年衝兆元2012-07-12 07:37 時報資訊 【時報- 各報要聞】 人
45、民幣理財時代即將來臨,針對金管會未來可望開放人民幣業務,銀行業者根據香港經驗推估,看好人民幣升值潛力,開放後八年內人民幣總存款量可占國內總存款量比重 15、約達兆元人民幣。保守預估,開放首年即可達逾 300 億元人民幣。台灣目前存款總量約新台幣 32.6 兆元,銀行主管指出,以香港開放後,有近 1 成存款轉為人民幣存款,若再考量市場對人民幣升值的預期心理,一旦台灣開放人民幣存款業務,7、8 年後可望達兆元人民幣規模。將成外幣存款最大宗換言之,人民幣將成為新台幣以外,國內外幣存款最大宗的商品,甚至追過美元存款地位。銀行主管指出,存款商機開放首年,市場可能較為保守觀望,就算如此,以目前 OBU(境
46、外戶頭)人民幣存款約 150 億元來看,翻倍至 300 億元絕對沒問題。國內金融業者指出,八年內達兆元人民幣的預期,前提是中央銀行與金管會願意比照香港監理單位,大幅開放人民幣的投資及放款管道,因為香港是有計畫建立為人民幣離岸中心。永豐銀行資深副總莊建發分析,香港開放人民幣業務後,人民幣存款 8 年內成長 600 倍,加上搭人民幣升值熱潮,2010 年開始,更從千億元規模成長到 2012 年的 5,523 億元人民幣,占香港總存款 9,774 億美元的 9。銀行指出,如果央行、金管會願意擴大開放規格,人民幣存款商機上看 6,0009,000 億元人民幣規模,衍生相關理財商品商機更上看兆元。不過,
47、國人存人民幣並非因利率因素,目前國銀人民幣存款利率普遍不高,多數國銀 OBU 人民幣存款牌告利率介於 0.50.8 ,相較新台幣、美元存款利率並沒有高多少,銀行主管指出,會想存人民幣的人,主要還是看好人民幣長線升值的匯兌收益。莊建發認為,若 DBU(外匯帳戶)開放人民幣存款,會有更多國銀加入價格戰行列,進而拉- 26 - 0a2159509507085bdd05a3449a254d8d.pdf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高人民幣存款利率,國內很可能像香港掀起轉存人民幣的熱潮,出現每天定期定額轉 2 萬人民幣定存的客戶。看好人民幣升值商機國銀高層則預期,在脫離初步開放階段後,國內人民幣存款可能跳躍式成長現在 DBU 人民幣存匯業務尚未開放,但已有不少散戶投資人鴨子划水 ,不斷以現鈔兌換的方式買進人民幣,就是著眼未來人民幣升值商機。主管海外業務的國銀主管觀察人民幣匯率表示,儘管人民幣匯率日前小幅走貶,長期仍看升。莊建發表示,因應兩岸人民幣貨幣清算機制的建立,人民幣相關商品商機即將來臨,以香港經驗來看,包括存款、人保單、基金、人民幣存款證、人民幣掛勾存款和人民幣零售債券,至少有六大商機將引爆。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魏喬怡、朱漢崙台北報導)Top- 27 - 0a2159509507085bd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