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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进展基本情况.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2322204 上传时间:2018-09-10 格式:DOC 页数:71 大小:58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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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城市发展战略 .3第一节 城市发展目标和战略 3第二节 城市性质和职能 5第三节 城市规模 5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6第一节 区域协调 6第二节 市域生态系统和空间管制 9第三节 城镇化和城乡统筹 .11第四节 市域综合交通 .12第五节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 .14第六节 市域市政基础设施 .15第七节 城乡综合防灾减灾 .17第四章 中心城区规划 19第一节 空间布局 .19第二节 居住用地 .20第三节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1第四节 工业和仓储用地 .24第五节 绿地系统和水系 .25第六节 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 .28第七节 城市交通 .30II

2、第八节 市政基础设施 .32第九节 综合防灾减灾 .36第十节 环境保护 .39第十一节 城市特色和整体城市设计 .42第十二节 旧城更新 .45第十三节 地下空间 .45第五章 规划实施 47第六章 附则 49附表 2-1 新乡市现代化指标体系表 .50附表 3-1 市域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一览表 .52附表 3-2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规划表(2015 2020) .55附表 3-3 市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表(2015 2020) .55附表 3-4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表 .56附表 3-5 建制镇(乡)、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表 .57附表 3-6 新乡公路客运枢纽站场

3、布局规划表 .58附表 3-7 新乡公路货运枢纽站场布局规划表 .59附表 3-8 市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一览表 59附表 3-9 市域省级以上主要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60附表 3-10 各县(市)供水设施表 61附表 3-11 各县(市)污水处理设施表 62附表 3-12 县(市)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表 62附表 4-1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62III附表 4-2 中心城区居住分区表 .63附表 4-3 中心城区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64附表 4-4 中心城区快速路一览表 .65附表 4-5 中心城区骨架型主干路一览表 .66附表 4-6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规划

4、一览表 .66附表 4-7 中心城区 220 千伏变电站规划一览表 .661第一章 总则第 1.1条 编制目的为指导新乡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编制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6 年修改)(以下简称“本规 划” )。第 1.2条 指导思想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针对机场搬迁给城市带来的重大发展机遇,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整铁西各项用地,推动城市铁西片区的发展。2、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塑造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片区。3、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规划理念,遵循紧凑布局,节地节能原

5、则,加强生态保护,实施“ 城市双修” ,推 动铁西片区内涵式发展。4、注重统筹协调,妥善处理与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关系,加强与“十三五 ”规划的 对接,做好与交通、 环保、水利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合理布局各项设施。第 1.3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 146 号,2006);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2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修改 的函(建规函201660 号);6、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7、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

6、20 年);8、中原城市群总体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9、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20);10、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11、其他相关规划及规范。第 1.4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112020 年。第 1.5条 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1、市域:新乡市行政辖区,包括市辖四区(红旗区、牧野区、卫滨区、凤泉区)、八县市(辉县市、卫辉市、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长垣县、封丘县、延津县),总面积为 8249 平方千米。2、中心城区:指本次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包括主城区和凤泉区。本次修改重点为主城区的铁西片区。城市规划区:包括新乡市区和新乡县行政辖区范围,约 85

7、0 平方千米。 (见图 集 8)第 1.6条 地位和作用本规划是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规划,是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基本依据。编制下层次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以及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涉及空间布局和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不得违背本规划的要求。3第二章 城市发展战略第一节 城市发展目标和战略第 2.1.1条 城市发展目标把新乡市建设成为具有区域性中心城市职能和产业特色的制造业基地;建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生态友好的中原宜居城市;建成具有文化特色,享有良好知名度的文明城市;形成一个产业协调,职能分工明确,空间布局结构合理的市域城镇体系;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

8、区域内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城市发展目标确定指标体系(见附表 2-1)。第 2.1.2条 发展策略1、产业发展策略(1)坚持项目带动、开放驱动、改革推动,抢抓发展机遇,围绕优势产业打造产业集群。(2)加大对现有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利用先进技术,形成新乡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使之成为新乡市 21 世纪的支柱产业。(3)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科技含量高,资源能耗低,环境污染小的新型产业化道路。2、社会发展策略4(1)全力促进社会公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关注特殊人群,推行保障事业社

9、会化,完善社会事业体系,推动社会均衡发展。(2)切实保障城市安全。建立完善的防灾减灾及应急保障系统和有效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防范机制。(3)提高人口素质。全面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完善学前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着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学生掌握终身学习的基本技能。3、空间发展策略(1)优先保护生态空间。划定市域基本生态控制线,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充分发挥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生态功能,使之与城市生态绿地有机结合。完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重点建设风景名胜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以及居住区公园,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建立和维护城市绿色生态廊道。(2)紧凑布局建设空间。严格控制建

10、设用地增长边界,优化用地结构与布局,实现土地利用模式的根本转变。积极开发地下空间,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能。制定和完善旧区改造政策,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3)实施产城融合发展。依托中心城市和县城,整合提升各类开发区、产业 园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规划建设二、三产业集聚发展平台,以城镇功能完善吸引产业集聚,以产业集聚促进人口集中,形成以产兴城、依城促产、产城互动发展格局。5第二节 城市性质和职能第 2.2.1条 城市性质豫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第 2.1.2条 城市职能(1)新乡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以一谷五基地(新乡冷谷;生物制药与新医

11、药、电池及新型电池材料、特色装备、煤化工、汽车及零部件)为主体的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3)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科研院所为核心的区域性科研教育中心、高素质人力资源培育基地;(4)以国家公路交通干线、二级公路运输枢纽、两纵一横铁路交通为基础的现代化区域性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5)具有浓厚人文内涵的生态宜居城市、旅游服务基地。第三节 城市规模第 2.3.1条 人口规模规划 2020 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 155 万人。第 2.3.2条 用地规模规划 2020 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 137 平方千米。第 2.3.3条 城市开发边界北至共产主义渠、南水北调干渠,南至新菏铁路,西至西

12、环路,东至新东片区东边界。6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一节 区域协调第 3.1.1条 与郑州协调要点1、功能布局协调:协调新乡与郑州跨黄河发展的相互合作,协调平原示范区、原阳县、获嘉县和沿黄经济产业带与郑州市的空间建设。推进“三区一带”区域协同发展,积极承接郑州市产业转移,利用自身优势,突出产业特色,建设沿黄河生态农业观光园,对接郑汴都市区沿黄河的旅游发展。2、基础设施协调:加快郑新融合,坚持交通先行。完善郑新之间铁路、轨 道交通、高速公路等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的统一的交通网络,提高通达能力,变革通达方式,为郑新共同发展提供基础设施保障。推进米字形快速铁路在新乡布局,加快推进郑州至济南铁路郑州

13、至新乡段(郑 州至新乡城际铁路 )项目建设;加快推 进 107 国道东移改线和官渡黄河大桥建设,使其成为郑新交通融合通道;加快推进郑州地铁系统与新乡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轻轨连接线工程建设;把平原示范区作为郑新融合的桥头堡,积极推动郑州和新乡平原示范区公交互通,通过郑新融合,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3、生态保护协调:协调两市水资源保护建设,加强黄河两岸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第 3.1.2条 与开封协调要点1、功能布局协调:协调新乡东北部地区与开封跨黄河空间建设。7加强地区轻工产业分工协作,实现产业链的互补联动,突出各自特色,共建中原经济区核心区的轻工业集群基地;积极发展沿黄河边界乡镇特色生态、文化

14、旅游,打造延津县、封丘县特色农业观光园以及特色宋文化产业,对接开封市的宋文化旅游特色,构建沿黄河生态、文化、农业观光一体化旅游产业。2、基础设施协调:积极谋划新建新乡连接开封的黄河大桥,促进新乡东部的原阳、延津、封丘三县和长垣向南与开封市连接,促进全市经济的平衡、持续发展。同时也便于原阳、延津、封丘三县和长垣及豫北市县(特别是安阳、濮阳、鹤壁三市)与黄河以南市、县的经济形成发展大融合的态势。3、生态保护协调:加强两市黄河两岸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第 3.1.3条 与焦作协调要点1、功能布局协调:协调新乡西部地区与焦作的跨区域发展的相互合作,加快获嘉县煤化工基地以及楼村精细化工产业聚集区的建设,

15、增强两市边界县承接山西煤能源东进的能力,实现区域产业联动;加强与焦作旅游发展的合作分工,积极推动南太行旅游产业一体化发展。2、基础设施协调:在全省加快推进“米”字形铁路网建设的机遇下,依托郑太、郑济高铁积极打造新乡至焦作高铁联络线,同时积极建设晋东南经焦作、新乡至山东半岛的高铁客运通道。在推进新乡、焦作两地铁路和公路项目上谋求更大进展,促进合作共赢、共同发展。3、生态保护协调:加强两市黄河流域水资源的保护与防护,及两市交界处山体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8第 3.1.4条 与鹤壁、安阳协调要点1、功能布局协调:协调新乡与鹤壁、安阳两市边界县的联动发展,发挥本地区位优势,增强区域制造业联动发展能力,

16、提高产业链的区域关联性;发挥本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优势,提升科研自主创新能力以及着力提升新乡市商贸流通服务能力,为鹤壁、安阳等豫北地区城市的产业发展提供服务。2、基础设施协调:积极融入全省空间发展格局,推进新乡、鹤壁、安阳城际铁路规划建设。3、生态保护协调:加强新乡与鹤壁、安阳交界处山体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第 3.1.5条 与菏泽协调要点1、功能布局协调:协调新乡与菏泽两市边界县的互补发展,加强承接山东沿海资金转移的能力,与菏泽在产业上的互动协调,提升本地区起重机械、医疗器械、商贸轻工等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实现区域产业互动互补、协调发展;加强与鲁西南地区的经济联系,发挥新乡东部重要对外门户作

17、用,促进长垣与菏泽地区的产业互补发展,加强该地区的分工与协作,互为市场。2、基础设施协调:依托以客运专线为主的高效便捷交通走廊,强化“米”字形发展轴节点城市互动联动,促进中原城市群扩容发展,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深化城际开放合作,发挥轴带集聚功能,推动郑州、新乡与菏泽等北部城市密集区提升发展。积极谋划新乡至菏泽的城际铁路建设。完成菏泽新乡-焦作高速公路(长济高速)的建设。3、生态保护协调:加强新乡与菏泽两市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和沿黄9河生态环境协调保护与建设。第二节 市域生态系统和空间管制第 3.2.1条 空间管制要素主要包括基本农田、重要自然景观资源、重要人文历史景观资源、生态保护地区及绿色生态

18、廊道、重要基础设施防护区。基本农田:新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2-2020 年)中确定的基本农田;自然景观资源: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地区:水源地和生态资源丰富、对城市建设起到良好保障作用的地区,以及为保障生态结构完整性,需要开辟和建设的生态廊道;人文历史景观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重要历史文化资源点及控制带;重要基础设施防护区:铁路、公路、航道等交通设施和各种市政工程设施的防护用地。( 见附表 3-1)。第 3.2.2条 基本生态控制线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水源涵养区、坡度大于 25%的丘陵山地、生态防护林地以及生态治理地区等区域纳入

19、基本生态控制线。全市基本生态控制线面积约 1451.05 平方千米,占市域总面积的 17.6%,具体按照相关专项规划和市域空间管制的要求实施控制。10第 3.2.3条 三区划定1、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水源保护地、大型基础设施通道控制带、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工程地质上的不适宜修建地区、行(滞)洪区和重要的生态绿地。2、限制建设区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不宜安排建设项目的地区,城市发展预留用地为限建区。严格限制在限建区内审批建设项目,确有建设必要时,必须控制项目的性质、开发强度,并严格管理审查程序。3、适宜建设区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可以进行城市建设的地区。城市建设用地应严格按总体规划要

20、求进行建设,规划的公园绿地、河流水系、生态环境、社会公益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用地作为政府公共政策强制执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应满足区域整体发展需要,考虑共建共享;其外围的防护用地禁止占用或改作他用。城市外围的各功能组团,要按照节约用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坚持在保护生态环境、预留交通及基础设施廊道的条件下进行产业园区建设;按照城市用地标准,合理配套公园绿地和公共服务实施。各项建设要依据规划分区开发强度控制要求,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和建筑密度。11第三节 城镇化和城乡统筹第 3.3.1条 市域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至 2020 年,市域总人口 630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36

21、5 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 58%。第 3.3.2条 市域城镇体系1、市域空间布局结构构建“一核、两带、三片区”的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一核:指包括主城区和凤泉、小冀、小店三个外围城市组团构成的城镇、 产业发展核心部分,即一城三区范围。两带:依托京港澳高速和京广铁路客运专线等快速交通廊道构成的纵向城镇连绵发展带;依托长济高速和新月新菏铁路等交通廊道构成的横向城镇连绵发展带。三片区:指新乡市域城乡空间三大片经济发展区。即以发展生态旅游和新能源产业为主的西北部生态旅游和新能源发展区;以发展先进制造业为主的中部城镇和产业发展密集区;以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东南部现代生态农业发展区。2

22、、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形成“区域中心城市 -县(市)区域中心城市-中心镇-一般镇”四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包括 2 座区域中心城市(新乡中心城区和长垣),7 座县(市)区域中心城市、16 个中心镇、49 个一般镇。 (见附表 3-2)市域城镇规模分为五级。1 座 150-150 万人的一级城镇(新乡市中心城区),3 座 20-30 万人的二级城镇(辉县、卫辉、长垣),6 座小于 2012万人的三级城镇(获嘉、原阳、延津、封丘、小冀、平原新区),16 座 0.8-1.5 万人的四级城镇,49 座 0.5-0.8 万人的五级城镇。 (见附表 3-3)市域城镇职能分为七类。包括 10 座综合型中心城市,4

23、 座旅游型城镇, 7 座商贸型城镇,3 座资源型城镇,17 座工贸型城镇,11 座综合型城镇, 7 座加工型城镇,16 座工业型城镇。 (见附表 3-4)第 3.3.3条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按照中心城市县(区)域中心城镇建制镇(乡)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4 个层次,分别按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行政管理、商贸金融、邮电等设施类型进行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构建覆盖全市域的社会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合理确定建制镇(乡)、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见附表 3-5)。第四节 市域综合交通第 3.4.1条 综合交通发展目标统筹区域,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加快完善交通网络,提升城

24、市交通能力,建成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为骨架,以普通铁路、一般公路为基础,以综合交通枢纽为依托的便捷、安全、高效、生态环保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第 3.4.2条 区域客货运枢纽1、铁路枢纽建设新乡至月山第二双线铁路,控制铁路交通通道用地和站场用地。预留濮阳到潢川铁路新乡段建设用地。合理控制铁路交通通道用13地和站场用地。在现有 107 国道和京港澳高速公路之间预留新乡到郑州城际轨道交通用地和换乘站用地。2、公路枢纽规划建设一级公路客运站 7 处。规划县级公路客运站达到二级以上标准,重点乡镇公路客运站达到三级以上标准,一般乡镇达到四级标准,重点行政村建简易站。 (见附表 3-6)规划建设一级公路货运

25、站 8 处。规划县级公路货运站达到三级站标准,重点镇公路货运站达到四级站标准,一般乡镇达到五级标准。(见附表 3-7)第 3.4.3条 公路1、高速公路规划形成“三纵一横”的高速公路网。 “三纵”为新晋高速、鹤辉高速新乡段、京港澳高速公路新乡段;“一横”为长济高速公路长垣至东明黄河大桥段。2、干线公路规划市域所有县、市之间实现一级公路连接。县级公路基本达到二级标准,乡级公路基本达到三级标准,实现村村通油路、通班车。完善中心城区环城快速交通系统,建设中心城到各县城以及各卫星城之间的快速交通系统。将中心城任意两地、中心城与各县城以及相邻卫星城之间的机动车通勤时间控制在 45 分钟以内。第 3.4.

26、4条 铁路14建设新乡至月山第二双线铁路,预留郑州至新乡城际铁路通道,预留濮阳到潢川铁路新乡段建设用地。合理控制铁路交通通道用地和站场用地。在现有东环路线和京港澳高速公路之间预留新乡到郑州的城际轨道交通用地和换乘站用地。为了构建河南省“米”字形高铁战略的重要主城部分,积极推进郑(州)济(南)高速铁路通道的建设。第五节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第 3.5.1条 历史文化保护目标整体保护新乡自然山水格局,全面保护历史文化遗存,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充分弘扬新乡历史悠久的牧野文化,并与旅游事业相结合。第 3.5.2条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重点保护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卫辉市,省级历史文化名镇陈桥镇,省级历史文化名

27、村、国家级传统村落小店河村,国家级传统村落张泗沟村、郭亮村,省级传统村落学堂岗村、杜沙邱村、大车村、蔡占村、陈桥村、 凤凰山村、西平罗村、水磨村、齐王寨村、石盆村、西王村、平岭村。 (见 附表 3-8)。重点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8 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1处。 (见 附表 3-9)。加快编制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完善保护措施,制定管理规定。15第六节 市域市政基础设施第 3.6.1条 水资源1、水资源平衡新乡市域境内地表水资源量主要包括过境天然地表径流量和上游中小型水库的可供水量以及引黄河水三部分组成,多年平均值为 8.55亿立方米,浅层地下水资源 11.

28、23 亿立方米,境内多年平均可供水资源总量为 17.94 亿立方米,南水北调工程计划分配用水量 4.02 亿立方米,合计市域可供水资源总量为 21.96 亿立方米。到 2020 年市域总需水量约为 18.9 亿立方米。2、水资源配置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 号)规定,严格取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加快推进新乡市黄河、海河两大流域水量的优化配置,逐步实行流域和区域相结合的科学管理。按照河南省分配新乡市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各级取用水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第 3.6.2条 能源2020 年规划新乡市域人均用电量为 1142 千瓦时/年,年供电量

29、为 71.98 亿千瓦时。2020 年全市管道天然气供应量达到 6.77 亿标立方米/年。第 3.6.3条 市政基础设施配置标准1、供水16各乡镇生活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达标率 100%。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 100%,农村供水普及率达到 100%。落实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节水型城市。2、排水建立完善的城镇污水排放和污水处理系统,中心城区的污水处理率为 80%,各县(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 70%,实现污水的达标排放和再生利用。对工业污水实行点源处理,采取用水设施改造、更新等节水措施,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3、燃气大力发展天然气,气源以“西气东输”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和沼气为补充。

30、县城和有条件的乡镇以天然气为主,以液化石油气为补充。广大农村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和沼气。中心城区气化率达到 100%。第 3.6.4条 重大市政基础设施1、供水规划新建辉县市水厂、卫辉市水厂、长垣县水厂、原阳县水厂、平原新区水厂、新乡县水厂、获嘉县两座水厂、延津县水厂、封丘县水厂。扩建卫辉市现有水厂。 (见附表 3-10)2、排水完善城镇污水排放和污水处理系统,逐步实现城乡污水处理区域共享。 (见附表 3-11)3、供电全市规划新建 110KV 变电站 33 座, 扩建增容 32 座。17新建辉县、长南、原西、获北、城区、卫南、朱桥等 220KV 变电站7 座, 扩建增容 10 座。新建 500

31、KV 新东变电 站。4、环卫规划中心城区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1 座、污泥处理厂 1 处。保留中心城区现状 2 座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规划新建辉县、卫辉、长垣、获嘉、原阳、平原新区、延津、封丘、新乡县(小冀)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9 座。 (见附表 3-12)第七节 城乡综合防灾减灾第 3.7.1条 抗震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新乡市抗震设防烈度不低于八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不小于 0.20g。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规定的甲类和乙 类建筑要按九度加强其抗震措施。第 3.7.2条 防洪中心城市:防洪标准为 100 年一遇,排涝标准为 30

32、年一遇。长垣县城、辉县市城区和卫辉市城区:防洪标准为 50 年一遇,排涝标准为 20 年一遇。获嘉县城、原阳县城、延津县城、封丘县城、新乡县城和平原新区:防洪标准为 50 年一遇,排涝标准为 20 年一遇。18第 3.7.3条 消防规划建设新乡市消防指挥中心、新乡市消防培训中心等区域性消防设施。中心城区设置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25 处,特勤消防站 2 处。各县区分别根据其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按照每个消防站责任区面积不超过 7 平方千米的原则,分别确定消防站建设数量和布局,其中辉县市、卫辉市和长垣县各需规划 1 个战勤保障消防站。19第四章 中心城区规划第一节 空间布局第 4.1.1条 发展方

33、向和空间结构1、发展方向中心城区主要向东、向南发展。2、空间结构规划“一城一区,轴向生长,多心同轴”的城市空间结构。即形成由主城区和凤泉片区构成,以东西向的平原路和金穗大道为主要功能拓展轴,沿功能拓展轴集中布置城市综合性公共服务功能,形成服务效能较高的带形城市服务走廊,促使城市用地首先沿服务走廊作轴向推进,继 而向两侧拓展;带形城市服务走廊作为城市核心区集聚城市功能中心。第 4.1.2条 功能布局根据自然分区和功能划分,规划将中心城区划分为 7 个片区。1、中心片区:是城市的核心功能集聚区,承担城市主要的商贸、居住和文化服务等功能。2、东部新区:是规划期内重点发展的市级行政中心、商业和文化中心

34、以及综合客运交通枢纽。该区域是城市的重点建设区域,随着城市的发展,东部新区将逐渐承接并完善提升主要的城市中心功能,到规划期末,东部新区将与中心片区一起共同构成城市的核心功能区。3、卫北片区:规划保留该区域为主城区内主要的集中工业用地,20通过推动国企现代化改造,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产品档次提高,将卫北片区改造为具有新乡特色的现代化工业园区。4、铁西片区:规划结合周边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的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并通过对卫河、镜高涝河、西孟姜女和三支渠的河道整治和景观绿化,打造新乡市的生态商贸城,水岸宜居地。5、南部新区:规划期内利用该区域的交通、环境和基础设施等优势条件,使开发区保持良好的发展势

35、头,注重居住区和片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开发区提供完善的居住及公共服务配套。6、新东片区:是本次规划确定的主城区重点发展片区,该区域位于城市的主要发展方向,是规划期内承接城市功能传递的重要节点。新城定位为综合配套服务片区,接纳部分中心片区分离和新建的工业项目,同时为工业园区提供综合配套服务,最终形成以工业、物流、商贸服务、居住配套为主的综合性城市拓展区,逐步承担新乡城市的副中心功能。7、凤泉组团:规划确定该片区的主要任务是传统制造业的技术更新和原有企业的产业升级,原则上不再扩大工业用地规模。依托现状和资源特点,布置化纤纺织产业园、新型材料产业园。规划期内逐渐降低凤泉组团对主城区的依赖,提高片区

36、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居住用地环境品质,同时配合凤凰山森林公园的建设补充都市旅游服务功能。第二节 居住用地第 4.2.1条 居住用地布局规划居住用地 4585.92 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 33.48%,人均21用地 29.59 平方米。规划将居住用地划分为 23 个居住片区。中心片区四个、东部新区四个、卫北片区四个、铁西片区三个、南部新区三个、新东片区三个、凤泉区两个。 (见附表 4-2)第 4.2.2条 住房保障廉租房和公租房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住房建设要求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应优先设置便利的公共交通线路。廉租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 50 平方米以内,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 60 平方米以内

37、。采用“集中 ”和“配建”相结合的建设原则,以集中建 设和开发配建作为主要手段,按照“ 大分散、小集中”的模式进行空间布局,促进社会公平和融合。第三节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第 4.3.1条 公共服务中心体系规划构建市级、片区级和社区级三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1、市级中心规划在行政中心周边地段布置文化及商务、娱乐等功能,形成复合型城市级中心。结合京广铁路客运专线场站建设和新东片区的开发在东部新区发展商业、文化设施,强化该区域的市级商业、文化和服务业中心地位。2、片区级中心规划片区级中心四处,分别位于新东片区、南部新区、凤泉片区、铁西片区。在新东片区配合新建居住区和工业园区的建设,在片区级中心配22合安

38、排工业品展销场馆及相应服务设施,为承接城市功能轴的继续延伸做好准备。第 4.3.2条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到 2020 年,城市公共设施用地 1323.46 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 9.66%,人均公共 设 施用地面积 8.54 平方米。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 100.93 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74%。市级行政中心位于东部新区,在平原路与金穗大道之间相对集中布置,形成以市政府为核心的行政中心。规划保留原有主城区的区级行政办公用地,新增片区级行政设施用地两处,分别位于铁西片区和新东片区。2、文化设施用地规划文化设施用地 60.65 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

39、.44%。城市文化设施分三级设置:第一级为市级大型文化设施,布置在城市核心区或邻近地区,主要包括剧院、展览馆、音乐厅、博物馆和青少妇活动中心等;第二级为片区文化设施,布置在各片区中心,包括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和大型书店等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第三级为社区文化设施,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配套,可结合其他社区级公共设施集中组合设置。3、教育科研用地规划教育科研用地 891.70 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6.51%。规划期内努力将新乡市科教园区建设成为豫北地区的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教育科研基地。23职业教育围绕六大战略支撑产业和五大新兴产业构建与之相适应的职业教育结构和职业人才规模。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

40、布局应近远期相结合、建成与新建区相协调,结 合住宅开发合理配置资源。逐步提高中小学用地标准与运动场、专用教室等配套设施标准,旧城区可结合旧城改造,扩大旧城区中小学用地。4、体育用地规划体育用地 68.01 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50%。利用现有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等大型设施,完善内部设施,提高服务水平。新建市级体育会展中心位于东部新区。在中心片区、铁西片区、卫北片区、南部新区和新东片区各新建一处区级大型体育设施,同时保障社区级体育设施的配置。东部新区的体育设施配套规划应与新乡科教园区的体育场馆布置结合考虑,通过新乡科教园区体育设施的社会化运营节约建设资金,提高高校体育设施的利用效率。5

41、、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医疗卫生用地 165.88 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21%。整合医疗资源,构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新增四处市级综合医院,分别位于铁西片区、东部新区、南部新区和新东片区。结合各片区的建设和改造,新增五处区级医院。加强医疗服务设施的建设,重点改善铁西片区、卫北片区、凤泉片区的医疗设施状况。加强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建设,在凤泉片区新增一处健管理和24康复中心。建立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2020 年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 5 张/ 千人。6、社会福利用地规划社会福利用地 5.11 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04%。建设市级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和相应级别的社区老年

42、服务组织,为老、弱、病、残者提供生活保障和就业机会。7、文物古迹用地规划文物古迹用地 30.43 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22%。8、宗教用地规划宗教用地 0.75 万平方米。第 4.3.3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到 2020 年,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515.90 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1.07%,人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9.78 平方米。主城中心片区规划具有较强辐射力的大型批发、零售业设施,强化区域中心城市的商贸、金融中心职能,同时不断完善社区基础服务功能。第四节 工业和仓储用地第 4.4.1条 工业用地布局规划工业用地 1877.62 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 13

43、.71%,人均工业用地面积 12.11 平方米。中心城区规划有卫北工业区(含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池产业园)、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泉工业区(凤泉区城区产业集聚区)、新东片区25工业区(新东产业集聚区)。对于中心片区内现有的污染严重及安全性较差的二、三类工业,应积极推进用地置换。整合现有区县的各级开发区、工业区,引导工业企业向城区外围工业组团、产业集聚区聚集。第 4.4.2条 物流仓储用地布局 规划仓储用地 417.99 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3.05%,人均用地 2.70 平方米。结合城市对外交通出入口,规划四处集中仓储用地:新东片区仓储区、铁 路编组站仓储区、开发区仓储区,力争建成一批集

44、加工、专业批发交易市场和综合物流为一体的区域性物流中心。规划期内实施主城区内的石油仓库和危险品仓库搬迁,在凤泉片区西南部长济高速公路和京广铁路交叉口西北角择新址建设。第五节 绿地系统和水系第 4.5.1条 建设目标规划期末,城市绿地面积总计 1780.01 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12.99%,人均绿 地面积 11.48 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 1391.72 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10.1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8.98 平方米。第 4.5.2条 绿地布局1、绿地系统中心城的绿地系统为“两带、多廊、网络化 ”的结构模式,并以此为主骨架,建设点、线、面结合的生态绿化网络,同时积极

45、倡导城市建筑26的立体绿化。两带即城区北部沿共产主义渠和南水北调干渠建设的生态防护林带和中心城区与新东片区之间的生态绿带。多廊即在城区积极利用河流水系和城市道路建立绿化廊道。网络化即在整个中心城范围加强各绿地之间的连通性,构建结构完整、机能完善的城市绿地系统。2、公园绿地规划构建以“市级综合公园 区级公园 街头绿地” 三级体系为重点、专类 公园为补充的城市公园系统。(1)市级综合公园规划建设 8 处市级综合公园。保留原有人民公园、卫河公园、牧野湖公园、和谐公园,扩建夏荷公园,新建卫源湖生态公园、定国湖生态公园、德源路公园。综合公园建设应保障生物多样性,并配置相应的服务设施。(2)区级公园 结合

46、市级综合公园布局,在各组团均衡设置区级公园。(3)专类公园 规划保留现有植物园。(2)街头绿地、带状绿地通过空地、荒地绿化,拆除违章建设增建绿地等方式,加强街头绿地建设。规划沿城市环路、金穗大道、平原大道等主要道路两侧布置带状绿地;沿卫河、东孟姜女河、西孟姜女河、人民胜利渠、赵定河建设滨河27带状绿地。3、防护绿地南水北调工程干渠两岸建设 250 米的防护绿化带;220KV 以上的高压走廊设置 3050 米的防护绿带;在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设置 20米以上的隔离绿带;新城区铁路两侧设置 3050 米的防护林带;高速公路两侧设置 50 米绿化带,重点推动沿东环路和京港澳高速的城市生态绿化长廊的建设

47、。第 4.5.3条 绿线范围和管控要求划定市级公园、专类公园、主要防护绿地的城市绿线范围,总面积 1033.90 万平方米。对影响城市组团布局的结构性生态绿地(非建设用地)参照城市绿线管理,主要包括凤凰山森林公园,城市涵养带、共渠行洪区隔离带、万亩桃林、槐树林等。区级以下公园及组团内其他小型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的绿线范围由专项规划和下层次城乡规划依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具体划定。公共绿地服务半径控制在 500 米以内。城市绿线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管控。绿线范围内原有村庄改造应不扩大现状建设占地规模。因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需要等情形需要修改绿线的,应遵循区域绿地规模总量不减少、服务半径不增加、绿地系统完整的原则。第 4.5.4条 河网水系主要分为主干河流水系、其他河道及排洪水渠、公园水系 3 个主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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