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 年深圳市食品污染物监测工作方案按照深圳市食品污染物监测体系项目工作方案(深卫防发200491号)的要求,结合 20042007 全市食品污染物的检测结果、食品污染物的污染趋势及国外报道的污染状况,特制定了2008 年深圳市食品污染物监测工作方案。 2008 年深圳市食品污染物监测工作的特点:一是整合全市理化检测项目;二是将部分“深圳市食品卫生 监督专项抽检工作” 纳入到食品污染物监测工作中,三是加大对不合格食品追踪溯源力度。具体方案如下:一、监测点的设置全市共设 7 个监测区域、16 监测点,其设立及代码如下:(一)市 CDC(SZ):(2 个)(二)罗湖区(LH):(2 个)(三)
2、福田区(FT):(2 个)(四)南山区(NS ):(2 个)(五)盐田区(YT):(2 个)(六)宝安区(BA):(3 个) (七)龙岗区(LG):(3 个) 二、监测点设置要求:(一)监测点分别设在农贸市场、超市、餐厅酒楼、职工食堂等;(二)监测点的设置每个月尽量不要相同。三、样品采集、检测项目及结果上报的要求(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附表 1 及附表 2 所列的食品种类、项目及份数要求进行采样及检测;(二)各区监测点每月 10 日前将采集的样品一部分留置各区进行微生物的检测,另一部分按附表 1 要求的送样量统一送至市 CDC 食品卫生科进行均样或检测;市 CDC 食品科每月 15 日前将已均样
3、的样品分发至各区CDC 按附表 2 的要求开展 检测;(三)附表 1 中带“#”号的 检测项目,由各 监测点采样,市 CDC 检测;(四)6、10 月份不合格食品追踪溯源的具体工作内容,将根据前段时间检测结果分别在 5、9 月份另行通知;(五)5、6 及 7 月份食品卫生监督专项抽检的豆制品、畜肉类、熟肉、凉菜类食品由市区卫生监督所抽样,附表 1 中下划线部分为专项监督抽检项目,其他 为污染物监测项目;(六)各单位必须在下月 15 日前将上月的检测结果录入“食品污染物监测软件”,并完成审核和签发;(七)微生物项目检出致病菌的,必须分出血清型别并送菌株至市 CDC微生物检测中心。对理化检测项目阳性结果需进一步确证的,可由市CDC 理化检测 中心确 证;(八)市 CDC 将每月对 各区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及反馈,并将此项工作纳入 2008 年每月的考核指标中。附表:1、2008 年食品污染物监测食品种类、监测项目一览表2、2008 年市区食品污染物监测理化项目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