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 2015 年自主招生简章公布稿件来源:招生办公室 | 作者:招生办公室 | 编辑:蔡珊珊 | 发布日期:2015-02-28 |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 号),我校2015 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为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5%。明确选拔定位,招收学科特长生结合建设文理医工各具特色融合发展,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我校按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理科基础类、信息科学与工程类、资源环境
2、类、医药类等 7 个学科大类进行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除简章中规定的竞赛获奖者外,考生如在其它竞赛中获奖或者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作品、论文或有专著出版等均可报名并提交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及特长任选其中 1 个学科大类报考,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6 月 14-15 日在我校南校区举行。分学科大类考核,科学选拔人才为科学选拔人才,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我校分 7 个学科大类确定考核方式及内容,在多个环节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初审阶段,我校组织学科专家对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不超过 1500 名考生进入考核阶段。在考核阶段,按
3、学科大类分组面试,面试方案将依据学科特色和人才培养需求制定,考核考生在相关学科大类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面试中表现特别突出的考生将进入第二轮专业考核。具体面试方案将于 4月下旬公布。特别优秀考生,重点线录取根据各学科大类考核成绩及招生计划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不超过 700 名。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中山大学投档线以上,在已认定学科大类的前两个专业志愿中安排录取;高考成绩达到中大投档线下 20 分以内,且不低于重点线,在已认定的学科大类中安排专业录取。经第二轮专业考核认定,在某学科具有明显特长及相当培养潜质、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考生,高考成绩达到重点线即可录取。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初审、考核、名
4、单公示等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敬请关注。附:中山大学 2015 年自主招生时间表网上报名 2015 年 3 月 6 日-31 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2015 年 3 月 31 日查询初审结果 2015 年 4 月下旬考核时间 2015 年 6 月 14-15 日入选学生名单公示 2015 年 6 月 22 日左右 中山大学 2015 年自主招生简章发布时间:2015-02-28 | 作者:本科招生网 | 来源: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 号),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中山大学文理医工各具特色、融合发展的办学目标,
5、2015 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现将简章公布如下:第一条 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一)招收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二)报名条件:1、具有学科特长、突出才华并取得标志性成果者;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 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省级赛区)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 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6、中获奖、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获得全国总决赛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者。第二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我校 2015 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5%,按人文学科类(45 名)、社会科学类( 55 名)、经济管理类( 70 名)、理科基础类(70 名)、信息科学与工程类( 70 名)、资源环境类( 40 名)、医药类(30名)等 7 个学科大类进行自主招生。(详见附件)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及特长填报 1 个学科大类。第三条 报名方法(一)网上报名申请者可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 报名时间2015 年 3 月 6 日-2015 年 3 月 3
7、1 日(三) 提交申请材料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为:1、经所在中学审核过的申请表;2、个人陈述(阐明申请理由、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学科特长、性格特点、学习能力、社会活动、科技创新、未来规划等方面情况,字数 1000 字左右,要求由考生本人手写);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证明学科特长的成果或作品(加盖中学公章);上述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A4 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材料按照 13 的顺序排列,不要另制封面),对材料不全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审核。申请材料请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达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 135 号中山大学大钟
8、楼,邮编:510275)。请务必在快递封面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恕不退还。第四条 选拔程序(一)初审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初审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于 4 月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二)考核1、分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理科基础类、信息科学与工程类、资源环境类、医药类等 7 个学科大类进行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在相关学科大类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2、由不少于 5 名专家组成一组进行小组面试;3、在面试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考生将安排第二轮专业考核。时间:2015 年 6 月 14 日 -15 日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
9、135 号)考核分组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三)入选考生名单确定和公示各学科大类按考核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并进行公示。第五条 录取政策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所填专业志愿须在已认定学科大类中填报。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学科大类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一)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以上,在已认定学科大类的前两个专业志愿中安排
10、录取。(二)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下 20 分以内,且不低于一本控制线,在已认定的学科大类中安排专业录取。(三)经第二轮考核认定,在某学科具有明显特长及相当培养潜质、表现特别突出的的优秀入选考生,高考成绩可降至其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并在该学科大类中安排专业录取。第六条 相关说明(一)我校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自主招生工作。(二)为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以及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在确定测试资格时,我校将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中学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三)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要
11、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四)为保证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五)医学长学制专业、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专业不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六)自主招生入选学生须留意教育部、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以及我校公布的 2015 年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若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附则第七条 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 2015 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八条 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第九条 中山大学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督电话:020-84115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