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二期社会保障财政专业知识讲座材料社会保障财政财务管理是随着我们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日趋完善,在财政内部设立的专业性比较强的社会保障财务管理职能机构,我市按照省厅要求,财政社会保障机构组建的比较早,动作比较超前,于 1995 年财政局党总支决定成立社会保障股,担负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工作任务,主要工作业务是从过去的文行股划分出来的,根据社会保障股的工作职责,卫生及其事业单位经费、民政及其管理的事业经费从文行股划转到社会保障股管理,初期职能有限,管理范围和内容比较单一,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不断深入发展,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管理的内容和涉及的领域逐步增多,相应增加了财政管理的工作任务
2、和工作难度,同时,相关的制度和要求给财政社会保障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叫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为此,需要我们加倍努力学习,更新观念,转变作风,研究和探索财政管理有效途径,应对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完成工作任务的使命感,下面就社会保障财政工作职能、管理范围及具体的工作向大家做2以汇报和介绍:一、社会保障财政工作职能及工作范围:1、工作职能:财政社会保障负责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收支计划,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归集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按规 定用途审核及拨付社会保障资金、基金。并对 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收支计划的执行进
3、行监督,编制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决算。2、工作范围: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两大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劳动保障方面:主要包括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管理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就业局及其管理的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再就业资金,小额贷款担保资金;职工医疗保险办公室及其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依法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职工生育保险等项基金。机关保险事业管理局及其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基金,及其上述机构经费的财务管理。民政事业方面:主要包括民政局及其管理的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最
4、低生活保障、其他农村社会救济3等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安置及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灾后重建及其上述管理机构经费的财务管理。残疾人事业方面:主要包括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的就业和培训及其残疾人联合会机构经费的财务管理。医疗卫生方面:一是公立医院:公立医院包括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经费及其财务管理。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向阳社区、光华社区、雷炎社区、花园社区);农村乡镇卫生院经费及其财务管理。三是公共卫生:公共卫生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应急救治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突发公共
5、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其他公共卫生支出等项目支出及其承担项目机构经费的财务管理。四是医疗保障:医疗保障包括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城市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医疗保障支出等医疗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五是中医药专项支出。4六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主要是药监局的经费及财务管理。二、社会保障各项制度、政策的实施1、社会保障和就业(1)社会保险:一是社会保险的种类,我们国家现行社会保险的种类,按 险种划分主要分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 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个险种。根据各险种不同时期的支付水平,认真测算筹集规模和
6、他所应承担的缴费比例,在基金的筹集上做到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基金收支平衡。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政府财政补贴;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机制,筹集到的社会保险基金要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并按不同险种分别建账、单独核算。社会保险基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三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 对应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标准,支付给那些参加社会保险社会自然人各项保险待遇的合理补偿。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偿应当遵循权利和义务相等、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享受待遇者必须尽义务缴纳社5会保险费,否则无权利享受
7、各项保险待遇。第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我们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是从 1986 年起,即劳动“四 项制度”改革,开始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我市从那一时期就开始开展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它的建立和发展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各阶段的统筹形式和统筹层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第一阶段是从 1986 年开始至 2001 年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本级统筹,统筹层次和社会化的筹集能力比较低,那一时期,社会保险费的筹集与养老金的发放,不尽协调,基金的筹集满足不了养老金的发放,造成了基金入不抵出的被动局面,严重拖欠了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据统计,拖欠企业职工养老金累计达到 4100 万元,政府作为社会保险的承办主体承担了责任
8、,中央财政在 1999 年和 2007 年分别下达 1200万元和 2900 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发地方拖欠养老金。这为第一个阶段。在此期间 1998 年,第一个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了财政对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的作用。逐渐取消了经办机构收入过渡户,保险费由税务征收。将保险费直接缴入财政专户,养老金的支付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计划,经财政审核后拨付到经办机构的养老金支出户,打卡发放。第二个阶段从 20026年开始至 2005 年将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纳入绥化市级统筹,纳入绥化市级统筹,缴费的比例发生了变化,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是职工年工资总额的
9、 25%,当年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是 6%,到 2005 年个人缴费到达到 8%,虽然统筹层级 提高了,但养老金支出的缺口未能通过统筹层次的提高,补助下级养老金支出的缺口。第三个阶段是 2005 年 6 月份以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了省级统筹,省级统筹以后,养老金的收支计划由省级审核下达,支出不足部分由省级专项补助,这样不仅提高了统筹的层次,增强了基金收支的调剂功能,而且也保证了养老金的发放,有效解决了养老金发放严重不足的问题。纳入省级统筹后,缴费标准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缴费标准,按全省平均工资的 60%至 3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22%,职工个人按企业缴费基数的 8%缴费 ,个体工商
10、业户按全省平均工资的 60%至 1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 20%。目前,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由于统筹层次的提升,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职工保险意识的增强,参保率逐年递增,基金收入呈上升趋势,保证了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近几年基金的收支,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结余,这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历史性的飞跃,随之经办7机构的机构和人员经费上划省级管理。现在养老金发放标准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和物价指数的上涨逐年提高,月、人养老金最高达到 1400 元,人均达到 1150元,月养老金的支出达到 2370 万。第二、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失业保险作为五大险种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
11、用人单位按工资总额 2%缴纳,个人 缴纳 1% ,它所承担的 责任和义务主要针对下岗职工失业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实现就业发放的生活补贴,我市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当中,国有企业按照失业保险条例作为主要险种缴纳了失业保险金,从时间 段上划分,那一时期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基金达到 650 万元。企业转型以后,特别是 2004 年至2005 年,国有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向失业保险并轨,我市 100 多户地方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并给予了经济补偿,并轨之后,参险单位和缴费的来源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缴费的主体没有了,为此影响了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目前,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主要来自于驻海的中省直企业。
12、失业保险缴费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每年收缴失业保险基金在 100 万左右。第三、医疗保险,我市的职工医疗保险是从 1999年五险合一前的公费医疗过渡而来,1999 年以前,公8费医疗由卫生局管理,资金来源主要由财政提供,职工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称之为公费医疗。公费医疗资金来源单一,财政安排经费有限,职工报销药费困难,80%的公费医 疗经费都用于了离休干部的医 疗费用上,拖欠了大量的职工药费。五险合一后,公费医疗纳入了劳动部门管理,经办机构更名为职工医疗保险办公室,虽然管理部门发生了变化,机构名称的变更,职工医疗仍然执行的是公费医疗制度,职工保险药费仍然有困难,鉴于这种情况,财政安排的经费按人头计算
13、由每人 85 元到 115 元,再增加到人均 170 元。每年安排经费 340 万元,有效缓解了职工报销药费的压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从 2008 年开始,实行医疗保险统筹,资金来源渠道发生了变化,由单一的财政提供变为单位承担、个人缴纳,财政补贴三方共担的筹资方式,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按照上级要求单位缴费比例要求达到职工工资总额的 4%至 6%,职工个人缴费达到工资总额的 2%,结合我市 实际,单位缴纳的部分确定为 4%,近几年我市由于实 行了医疗保险统筹,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的规模和总量远远超出了公费医疗时期财政提供的经费,统筹基金收入每年都在2300 万元左右,基本保证了职工医药费的核销。核
14、销的标准,起伏线为 800 元,最高核销限额封顶线 2.59万元,按药品目录内的甲乙类药品划分,甲类药品100%、乙类药品 80%进入核销基数, 药品目录外的药品由个人承担。 (职工医疗保险具体核销比例标准见讲解)第四、工伤保险,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的来源主要是来自驻我市的中省直企业,缴费标准根据工种的不同,从事高危工种的职工缴费比例是工资总额的2.5%,从事普通工种的职工缴费比例是工 资总额的0.5%,近两年工 伤 保险基金收入在 50 万元左右,支付在 20 万元左右,工伤核销标准除药品目录外的药品由个人自付外,其余的全部费用 100%核销。工伤保险基金从 2010 年七月份上划到绥化市级管理
15、。上划不仅提高了工伤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同时它具有调节市县工伤金支付的功能,它的上划解决了我市基金筹集难,支付保障难的问题。第五、生育保险,目前,我市尚未全面开展职工生育保险工作,仅在驻海单位开展了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的收入来源于驻我市的驻海单位,缴纳生育保险基金,缴费标准为工资总额的 0.5%,核销限额 2500元,大约 每年职工生育保险支出 1 万元左右。(2)就业就业工作随着企业转型,国有企业与职工解除劳10动关系向失业保险并轨,大批国有企业职工下岗,需要重新就业,为了保证他们的就业再就业,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就业政策和相关的优惠政策,为贯彻落实就业政策,支持下岗职工的就业,各级财政安排了
16、就业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下岗职工就业的各项补贴,具体补贴项目主要有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特定就业补助、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现行就业执行的政策是黑财社200914 号文件,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实施办法详细规范了专项资金适用范围、使用规程、专项资金预算、决算管理,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监督管理。为就业工作的开展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提供了政策依据。职业介绍补贴内容和标准,补贴的内容主要是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给予的介绍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次 90 元。职业培训
17、补贴内容和标准,补贴的内容主要是用于人员就业培训方面的补贴。培训补贴补贴的界限在培训后对接受培训后 6 个月没有实现就业的,按补贴标准的 60%给予补贴,对 6 个月内 实现就业的,按补11贴标准 100%给予补贴,对 6 个月内已按没有 实现就业领取 60%补贴后又实现就业的,不再 给予补贴。起止计算时间,自培训结束之日起,计算 6 个月内外的补贴比例。社会保险补贴内容和标准,补贴的内容主要是用于复合规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补贴标准按年龄段划分。 “4050”人员 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0%补贴,小于“4050” 人员按照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18、30%补贴,补贴实行打卡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到 2011年底。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内容和标准,补贴的内容主要是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内容和标准,补贴的内容主要是用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通过初次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特殊工种)给予的一次性补贴, 补贴标 准按黑财综200599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特定就业政策补助的内容和标准,特定就业补助是指解决在 2004、2005 年两年国有企业与下岗职工12解除劳动关系时,没有并轨的特困企业后期用就业专项资金补助特困企业自己承担的经济补偿金部
19、分,特定就业政策补助执行到 2008 年底,2009 年起不再执行。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是在各项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又一就业优惠政策,在资金的扶持上,加大了力度,帮助解决创业资金的困难问题, 实 行了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财政为其提供了担保基金,贷款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安排拨付。到目前为止,财政担保基金 400 万元,贷款批次五次,贷款累计人数 712 人,包括妇联组织的妇女创业贷款人数 211人,累计发 放贷款达到 1500 万元,贷款的回收率达到了 100%,没有出现还贷不及时和 偿付的风险。就业专项资金,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市就业办公室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的财务账目,用于核算专项
20、资金的财务收支。(3)民政事业民政事业涵盖的内容相对比较多,需要保障的范围比较广,有按军人抚恤条例执行的,有按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救助制度执行的,最终要按照国家相关的制度要求达到保障的目的,军人抚恤条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军人在各个时期为之奋斗所付出的牺牲13和努力,为此给予了相应的荣誉和抚恤待遇。在补助上根据不同时期及等级,补助的政策和标准都有所区别,划分为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原军人和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各项抚恤补助随着经济的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补助标准逐年增加。领取的抚恤待遇和各项补助实行打卡领取,直接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一是抚恤,死亡抚恤:是对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
21、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死亡抚恤包括: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的补助,统称为“三属”,定期补助的标准,按属别划分。居住在城镇的标准高于居住在农村的,革命烈士家属每月 824 元、494 元,因公牺牲军人家属每月标准 747 元、476 元,病故军人家属每月 709 元、456 元,伤残抚恤:伤残抚恤包括在乡伤残军人抚恤和在职伤残军人抚恤,过去的军人抚恤条例划分 4 等 6 级,分为特等、 1 等、 2 等, 2 等甲级和 2 等乙级、3 等,3 等甲级和 3 等乙级。新的军人抚恤条例在过去 6 个级别的套改下,划分了 1 到 10 级伤残抚恤级次,同时取消了在职伤残和在
22、乡伤残抚恤的差别,执行统一的级次14和标准,补助的标准按照级次补助,1 级补助最高,2级以下逐级减少。每个级次补助的标准也不同,分因战、因公、因病,因 战的标准高于因公、因病的抚恤标准。我市伤残抚恤人员 1 级和 2 级都没有,目前,认定和执行的伤残军人享受的抚恤待遇 3 级到 8 级,3 级因战每年抚恤 22,770 元,8 级因战 5,470 元。在乡复员军人、退伍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分为 1945 年 9 月 30 日前入伍的和 1945 年 9 月 30日后入伍的,补助的标准 9 月 30 日前入伍的高于 9月 30 号以后入伍的,又分居住在城镇和农村,居住在城镇的标准高于居住
23、在农村的标准,9 月 30 日前入伍的,居住在城镇每月 474 元,农村 434 元,以后入伍的城镇 442 元,农村 392 元。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不分城乡,每月生活费补助标准 220 元。抚恤在定期、定量补助的基础上,粮煤、物价、医疗等方面按照居住在城镇、农村不同的标准给予了补助。城镇退役士兵:一是城镇义务兵,我们国家对城镇退役士兵按照每年给予服役期义务兵优待金的补助,现行的补助标准每年 1800 元,服役期两年,优待金3600 元。二是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每年补助标准 1 万元,两年 2 万,同时每年在超服役期间增15加 1 千元。经费的来源一是上级专项补助,二是地
24、方财政安排,以上级专项补助为主。二是退役安置:集中反映用于退伍军人的安置和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的安置和管理机构经费。 经费 的来源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安排的经费包括军队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管理机构经费, 这项 工作由军退办管理。三是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主要包括殡葬事业(殡葬管理所)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社会福利院、联合敬老院、中心敬老院),殡葬管理所承担着殡葬事业管理的公益事业。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三个敬老院,承担着收容、赡养城市中“ 三无”对象, “三无”是指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以老年人为主的社会公益性福利单位。现在将农村的五保户集中收养到三个敬老院,收养的场所以
25、联合敬老院和中心敬老院为主,赡养经费和机构经费的来源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一是本级财政补助;二是省级转移支付补助。殡葬事业的经费来源:一是殡葬服务取得的非税收入;二是经营活动取得的经营收入;三是财政补助。它的经费主要靠自身解决。四是残疾人事业:我市残疾人联合会管理和服务残疾人的各项事业,16它管理和服务的项目主要是残疾人康复、就业和培训,就业保障方面的工作,服务的项目对象及保障资金由中央、省、和地方财政给予支持和保障。五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的对象是城镇居民中特殊困难的群体,它的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水平,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重要条件,随着经济稳步增长、生活
26、水平的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线在原有的基础逐步提高,我市城市低保工作的开展开始于 1998 年,起步初期补助的水平较低,财政的人均补差额人均 60 元,到 2010 年,财政人均补差额达到172 元,保障标准是:98 年 80 元,99 年 104 元,2005年 145 元, 2008 年 176 元,2010 年提高到 221 元。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在低保审核工作上,介用虚拟收入的方式衡量和界定是否符合低保的条件和标准,虚拟收入也是有变化的,不同时期,不同时间段,设定的虚拟收入也在变化,虚拟收入界定的标准是:除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的家庭外,低保开展初期家庭收入男性定为 240 元,女性定为 2
27、00 元,现在家庭收入男性定为 400 元,女性定为 300 元,虚拟收入确定之后,按照家庭人口计算,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保障线的水平,纳入低保范围。按照虚拟收入低于保障线水平的差额17部分给予最低生活补助。六是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其他城镇社会救济的对象主要包括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外的低收入的困难群体及流浪乞讨需要救助的人员,在特定条件和环境下,给予的临时救济和救助,经费 由财政安排落实,救助机构的经费,统由财政安排,保障救助机构工作。七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针对广大农村贫困家庭在基本生活无法保障的前提下而设立的一种新的保障制度,我市农村低保制度于 2006 年开始实施,保障
28、标准共划分了五个档次,按年度计算:一档 668 元,二档 360 元,三档 300 元,四档 240 元,五档 120 元,财政人均补差额 340 元。农村低保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到 2010 年,财政人均补差额由340 元提高到 800 元,保障标准:一档 1200 元,二档1020 元,三档 840 元,四档 660 元,五档 480 元。农村低保的虚拟收入主要是以土地和家庭的其他收入(副业子女赡养费等)多少来界定,按照劳动力男女性别划分,男性每月 300 元,女性 240 元,现在男性 400 元,女性 300 元,家庭收入低于虚拟收入水平的,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施农村最
29、低生活保障。18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均实 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出尽出。保证两项低保专项资金发挥最佳的效益。两项低保制度的建立,有效解决了城乡特困群体的吃饭、生活问题。八是其他农村社会救济其他农村社会救济,它的救济对象:农村五保户、60 年代精简下放的老、弱、残职工 40%工资救济,农村五保户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供养的标准:集中供养的每人每年 2400 元,分散供养的每人每年1800 元,五保户的认定审核工作,由本人申请,村级上报, 乡 政府、民政局、 财政局审核 认定。60 年代精简下放的老、弱、残职工的 40%工资救济,救济标准:居住在城镇 221 元,农村 184 元,全额由财政供养。九是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主要是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财政在安排灾民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灾后重建等而设立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来源,一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二是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三是社会捐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专项资金使用,发放的实物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以现金的形式发放,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