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浅谈中国加入WTO所带来的司法新课题new.doc

上传人:dzzj200808 文档编号:2295770 上传时间:2018-09-09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7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浅谈中国加入WTO所带来的司法新课题new.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浅谈中国加入WTO所带来的司法新课题new.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浅谈中国加入WTO所带来的司法新课题new.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浅谈中国加入WTO所带来的司法新课题new.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浅谈中国加入WTO所带来的司法新课题new.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1浅谈中国加入 WTO 所带来的司法新课题一、及时转变观念,坚持公正裁判WTO 具有相当强的开放性的特点,用固有的观念和传统的思维方式去对待是行不通的。世贸组织要求给予外国投资企业以国民待遇。而我国的现实情况与之相比尚有一定的差距,同在国内都难以做到对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同等对待,更何况对外国企业了。所以,入世对我国的国民固有观念将造成巨大的冲击。它要求国民摒弃小国寡民意识、狭隘民族主义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观念。WTO 规则实质上是法律问题,同时也要求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要及时转变一些旧的传统法制观念,要树立平等的主体观念、平等适用法律观念和司法公正观念,要放眼世界,树立全球意识,以适应这种新形势。

2、中国加入世贸对法院改革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曹守晔认为,世贸的基本原则是透明度原则、平等原则及市场准入原则,这些原则不但体现在立法、行政、商业贸易方面,也体现於司法领域。这些原则会加速中国法官司法观念的转变,透过审判制度、法官体制、司法保障体制等的改革,使内地的审判可更独立、公开及公正。当前,我国正在加紧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十五”计划的蓝图也已绘出,改革和开放、与世界接轨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大。我国加入 WTO 以后,外国企业和跨国公司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兼并和竞争将不可避免。同时,在各种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纠纷也必然会出现新的纷繁复杂的形式。对于类似起诉到法院的纠纷,人民法院在司法活

3、动中就应当注意保护国内企业的利益,保护民族工业的发展。但当适用我国法律与 WTO 相关规则发生2冲突时,又应当注意遵守我国已作出的承诺,公正处理出现的纠纷,同时力争减少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二、研究世贸规则,准确适用法律在去年由国家法官学院主办的中国加拿大高级法官培训项目第五次联合研讨会及“WTO 与司法机构”比较研究国际研讨会上,加拿大多吉尔大学阿曼德迈斯德拉尔教授、欧盟代表弗兰兹贾森、人民大学郭寿康教授、对外贸易大学白树强教授等在发言中都进一步指出,WTO 即法制经济,中国加入 WTO 对其经济的影响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入世带来的经济冲击不会一夜间到来,但是入世对中国直接产生影响的将是法律的

4、重新构建。也就是说,入世所带来的新课题首当其冲的是法律问题。因而, 各级审判人员首先要对 WTO 有全面、准确的认识,掌握 WTO 的体系、相应的贸易规则和法律原则。其次,由于我国的法律法规与世贸规则有一定的差距,故要求审判人员要准确地把握立法原则与 WTO 规则,准确适用,公正裁判。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国光最近明确表示,在中国加入 WTO 后,各级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世贸组织规则与中国法律发生冲突,应当优先适用世贸组织规则。各级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要注意根据中国法律、缔结和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和合同的约定,积极行使中国的司法管辖权。再次,基于我国法律与 WTO 规则的差异,必然要对现

5、行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这就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这种变化。最后,贸易自由化和市场准入虽然是 WTO 成员国的基本义务,但该组织也赋予各国政府一定的机动余地,以便使成员国能在经济形势紧迫时采取限制性措施保护国内市场,并给予一些发展中国家许多优惠。对此,我们一定要熟悉和掌握我国所采取的保护性措施,准确地将我国法律、国务院的相关政策以及世贸的规则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与法规,以及世贸的规则,对相关纠纷作出正确的裁判。3三、树立大局观念,强化保护意识为改革开放、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大局服务,是人民法院在司法工作中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和政治方向。加入世贸组织事关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我们必须将其放在重

6、要的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关系平等、遵循公平等价原则,都是通过立法和司法得到保障的。市场经济的法律体制应平等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在发生诉讼后,司法机关在裁判时应当平等地保护国内外不同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这就需要审判人员必须树立牢固的平等意识,才能保障各方面当事人的平等权利。人民法院作为社会正义的象征,应根据法律的精神和立法意图,平等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要平等地保护国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然说平等,就是不能有特权,不能享受特殊待遇。当前在我国一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严重。一些单位和部门,为了本地区本部门的局部利益,往往不顾大局,千方百计地企图干扰

7、和影响司法机关公正裁判。而世贸组织所倡导的国民待遇,要求对国内外企业要一视同仁。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牢固地树立大局意识,克服各种干扰,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做到公正裁判。二是要平等地保护国内国外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既然是平等,就不能歧视,不能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这在对待国外诉讼主体时应当格外注意。世贸组织的规则规定外国企业进入他国时,享有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4最惠国待遇原则表现为:如果一成员给予另一成员某种优惠的待遇,它就应该“立即、无条件地”将同样的优惠待遇扩展到所有成员,以保证没有任何成员受到“歧视性”待遇。这就是说一国在经济活动和民事权利方面

8、给予其境内的外国国民同样的国民待遇。这是建立在非歧视基础上的,我国加入 WTO 后,外国企业和跨国公司将更多地进入我国市场。在发生民事、经济纠纷时,要根据中国法律和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公约、多边和双边条约,对中外当事人给予平等的保护。凡是在中国注册登记的外国投资企业都属于中国法人,如果他们和中国国内企业发生纠纷,法院进行审理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我们必须坚持按国民待遇原则处理好外方当事人的权益,不得有丝毫的歧视。否则,就可能给全局带来不良影响,给国家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四、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加入 WTO 后,我国的贸易及投资领域将进一步向 WTO 成员国开放。原有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将被

9、打破,大量的外国企业进行投资和贸易活动,必然导致各类诉讼的大量发生。而目前,我国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尚待进一步提高,审判力量也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一方当事人在国外,却要在我国诉讼,诉讼程序繁杂,效率也必将受到影响,诉讼费用也可能大幅度增加。如何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建议有关方面:1、抓紧时间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尽量与国际接轨,并简化涉外案件审理程序。在法律没有修订之前,最高法院应对一些法律适用问题作出司法解释。不过,在解决世贸规则的适用问题时,仍要坚持四个原则,包括:世贸规则司法解释权只能属於最高人民法院;对於较模糊的世贸规则,不赋予其直接适用效力;

10、由于基层法院缺乏专业人才,5涉及世贸规则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来管辖为合适;此外,若其他世贸成员国不优先用世贸规则,中国法院也视情况决定是否优先适用世贸规则。2、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审判队伍,特别是要多调进一些懂外语、熟悉 WTO 规则的人员。所以,法院一定要严把进人关,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3、抓紧时间对现有的审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以适应迅速发展的形势的需要。培训的内容应注意知识结构的合理化和专业化,不仅要培训法律知识,还要培训国际贸易的相关知识,甚至专业外语知识。4、鉴于司法工作的重要性,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应走什么样的道路,应如何与国际接轨,都将直接影响到加入 WTO 后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世贸规则要求司法真正独立,免受行政干预,因而法院改革加大力度势在必行。其中最敏感的法院人事权与经费来源问题是解决司法统一性的一大难题,应抓紧进行研究,拿出解决的最佳方案来。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