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填报单位(盖章):市场合同科 填报日期: 2016 年 3 月 16 日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方式 备注1农资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对农资产品质量进行抽查 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第 71号) 第十五条第一款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61号)第三条第一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以及本办法,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商品质量进行寒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抽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市场合同科 填报日期:2016.3. 抽查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数量 执法人员数量 随机抽查比例 随机抽查频率农资产品质量抽查检验 320 30 80% 2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