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头市教育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职权编码 BT00JY-QR-006-01事项名称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责任主体 包头市教育局(法定) 监督电话 5174838责任承办机构 师资管理科 服务电话 5177010行使范围 全市 办理时限 60日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
2、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确认条件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申报资料 提供所要求的学历、普通话证书、身份证(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
3、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网上报名时间、确认时间及应当提交的材料,依法受理或给出不予受理的理由。2.审查责任:组织现场确认,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对个人进行体检,对非师范类及转专业者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3.登记发证责任:合格人员材料提交中国教师资格网,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 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4.事后监督责任: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 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5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
5、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四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
6、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条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收费标准依据 无收费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确认 项目编号:BT00JY-QR-006-01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60 日服务电话:5177010 监督服务电话:5174838办理地点: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教育行政部门发资格认定条件、时间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供所要求的学历、普通话证书、身份证(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市教育局向教育部网站提供合格人员材料,接受批准市教育局制作证书、验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