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过程: 复习引入:1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应当遵守的规定?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当遵守的基本规定?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义务?上节课我们主要学习了关于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和熟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两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学习一下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条例方面的内容。 新课讲授: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板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将各种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建筑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2
2、群防群治制度(板书)群防群治制度是职工群众进行预防和治理安全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也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群众路线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企业进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板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对广大建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制度。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只有通过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使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板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上级管理部门或企业自身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制度。 5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板书)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企业应当采
3、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制度。6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板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由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掌握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板书)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板书)(一)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板书)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二)依法履行合
4、同的责任(板书)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三)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任(板书)安全生产需要资金的保证,而这笔资金的源头就是建设单位。只有建设单位提供了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施工单位才可能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费用。(四)不得推销劣质材料设备的责任(板书)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二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五)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责任(板书)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
5、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l5 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六)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板书)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11 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二、法律责任(板书)
6、1未提供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2其他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2)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7、的;(3)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掌握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板书)一、审查施工方案的责任(板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14 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任务情况;2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3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5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二、监理的安全生产责任(板书)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
8、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三、法律责任(板书)1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责任注册执业人员(注:不局限于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 3 个月以上 l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 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其他法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有
9、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课堂小结:本节课我们主要学习了: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掌握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掌握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等三方面内容,下面我们回忆一下本节的重点: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哪些?2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有哪些?3监理的安全生产责任有哪些?作业:1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2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的内容?选做题:工程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