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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林学院汉语言及文化进修生(1学期-2年)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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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浙江林学院汉语言及文化进修生(1 学期-2 年)管理 办法、 入学和注册1、 新入学的留学生应凭普通护照、录取通知书、JW202 表,按 规定的日期到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必须事先请假,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如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请假须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批准。2、 凡学习一年以上的留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若在国外已体检者,需办理体检确认手续。入学时进行健康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入学健康标准规定的,作退学处理。、 考勤与课堂纪律1. 学生应自觉地遵守学习纪律,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2. 上课时间不随意出入教室,不在教室

2、内吃东西或做其他影响课堂秩序的事情。3. 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应办理请假手续。因病请假三天以内,向任课教师请假。如因病休息在三天以上须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请假,经批准后作病假处理。4. 留学生享受我国节假日及学校的寒暑假。留学生原则上不享受本国的节假日,如遇重大或特殊节假日,学生可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申请准假 12 天,每学年不得超过两次。5. 汉语进修期间连续请假六周以上者,作休学或退学处理。、 分班新生应参加开学前的分班测试(笔试和口试),按测试成绩编入相应班级。老生按上一学期考核成绩编入相应班级。开学第一周,新生、老生一律按分班名单进入自己所属班级上课。、 换班1. 开学第一周也可以在别的班

3、级试听课,要换班必须在一周内提出要求,否则就在所属班级上课。如认为自己的汉语水平不适合所分班级而希望降级或升级者,须在开学第一周的星期五之前提出换班书面申请,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及任课教师同意后可作适当调整。自行挑选班级不予考虑。2. 个别学生若认为自己跟不上,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当时教学资源选择一对一教学班。特殊情况下可自行挑选教师。3经审核准予调换班级的学生,需另行购买教材。若原教材完好,可换领新教材,费用多退少补。4同一层级内不予换班,老生原则上不考虑换班。、 考试、考核与成绩1. 考试分平时测试和期末考试。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考核标准一般是考勤(10%)平时测试成绩总评(20%)期末考试

4、成绩(70%)。考核成绩最终结果将影响学生下学期的升级或留级。2. 原则上不设缓考,但特殊情况给予酌情考虑。3. 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允许下学期补考一次,若补考成绩再不及格,按照留级生处理。、 奖励与获奖条件1学习勤奋奖每学期评选一次。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各项校规校纪;(2)一学期内考勤无缺课(包括病假、事假、旷课)纪录;(3)各门课程的学期总评成绩达到 80 分以上。符合以上三项条件者,由班主任提名,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批准,获得“ 学习勤奋奖” ,颁发奖 状和奖学金,并备案记录。2优秀学生奖每学期评选一次。需符合以下条件:(1)遵守各项校规校纪;(2)一学期内考勤无旷课、事假纪

5、录,病假不超过 10 课时;(3)各门课程的学期总评成绩达到 90 分以上。符合以上三项条件者,由班主任提名,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批准,获得“ 优秀学生奖” ,颁发奖 状和奖学金,并备案记录。 、 升级、留级、结业1普通汉语进修生班分初级、准中级、中级、准高级、高级。普通汉语进修生根据考核成绩决定下一学期升级、留级。2升级: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考核中,汉语精读课的学期总评成绩及格者,可升入上一级学习。3留级: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考核中,汉语精读课的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者,或按规定被取消考试资格者,留在原来的年级学习。4. 留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且遵守校纪校规和课堂纪律者,发给进修证书。已结业学生必须在学期结业后十五天内离校。、 费用1、 自费生应在开学后一周内交纳学杂费、住宿费及其他按规定缴纳的费用,未交清费用者不予办理注册手续。特殊情况须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缓交,但需交纳费用的 5%作为滞纳金,缓交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仍不交学费者给予退学处理。2、 学生所交费用原则上一律不退。特殊情况者,开学后一周内办理退学手续,退还学费;开学一个月内办理退学手续者,退还该学期学费的 50。超过一个月者,该学期已交费用均不退还。、 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二 OO 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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