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理学2011 年 4 月考试考前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把法分为永恒法、自然法、神法和人法的代表人物是:( ) 。A洛克B孟德斯鸠C托马斯阿奎那D卢梭2下列有关公法和私法的表述,哪项是不正确的?( )A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提出来的B按照乌尔比安的解释,公法是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私法是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律C通常认为,宪法、刑法、行政法属于公法,而诉讼法、民法、商法属于私法D“我们不承认任何私法,在我们看来,经济领域中的一切都属于公法范畴,而不属于私法范围。“这一段话是列宁讲的3直接决定法的本质和价值取向的是( ) 。A国家的性质和状况B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
2、件C社会基本矛盾的状况D生产力的发展水平4新颁布实施的法规对于过去发生的事项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属于( ) 。A对人的效力问题B空间效力问题C对事的效力问题D时间效力问题5法的国家强制力表现在( ) 。A法约束人们的思想意识B法以思想教育作保证C来自人们内心反省D以国家名义并由专门国家机关实施6法的主要作用是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不包括( ) 。A统治阶级的内部关系B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C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之间的关系D统治阶级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7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的关系之一是( ) 。A法律条文由法律规范体现出来B一个法律规范就等于一个法律条文C一个法律规范不能包括在几个法律条文中D一个法
3、律条文可以包括几个法律规范在内8我国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区别之一是( ) 。A法是由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来制定的,而党的政策则是由党的领导人的个人意志决定的B法的实施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而党的政策的实施则是以党的领导人的个人威望为保证实施的C法的表现形式是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确定性和规范性的形式来表现的,而党的政策则是以纲领、决议、命令、宣言、声明、口号、纪要等形式表现出来的D法的调整范围比党的政策的调整范围更为广泛9狭义的法律解释主体不包括( ) 。A司法机关B立法机关C法学教授D行政机关10有关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或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步骤和方式,是( ) 。A立法制度
4、B立法体制C立法形式D立法程序11关于法的司法适用,提法不正确的是( ) 。A是司法机关的专属活动B适用于具体主体、具体场合C只是对法律条文的简单套用D是一种程序性很强的活动12根据监督的主体的不同,法律监督可分为( ) 。A国家监督、社会监督B内部监督、外部监督C国家性监督、非国家性监督D纵向监督、横向监督13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我国国家监督体系?(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对法律实施的合法性的监督B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财务收支的监督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不符合宪法、法律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撤销D各级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14最高人民法院就法律的适用所做的审判解释
5、( ) 。A具有普遍约束力B在法的运用中具有普遍约束力C对下级审判机关办案具有普遍约束力D对司法机关办案具有普遍约束力15法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主要体现在( ) 。A法可以任意创造新的生产关系B法可以任意改变某一生产关系C法可以任意消灭某一生产关系D法是经济基础得以确立、巩固和发展的不可或缺的政治思想和制度上的条件16下列不属于法的形式上的特征的表述是( ) 。A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B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C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和权力D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产物17授权性法律规范的指引是( ) 。A有选择的指引B确定的指引C强行性指引D无选择的指引18 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
6、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风俗和习惯的自由。“这说明,在我国( ) 。A风俗习惯是法律渊源B风俗习惯毫无意义C风俗习惯不可成为法律渊源D由国家认可的风俗习惯可以成为法的渊源19由于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具有一致性,决定了社会主义法具有( ) 。A明确规范性B高度强制性C自愿遵守性D相对稳定性20关于法的价值属性,正确的理解是( ) 。A法的价值完全由人们的主观愿望决定B法的价值不受人们的主观方面影响C法的价值具有客观性和主体性D法的价值是永恒不变的21关于刑事法律关系,提法正确的是( ) 。A是一种调整性法律关系B是在合法行为的
7、基础上产生的C是平权型法律关系D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22中国公民在国外, ( ) 。A一律适用中国法律B原则上仍适用中国法律C适用所在地国家法律D适用第三国法律23立法机关公布一个决定,宣布某些法律文件失效,这一立法活动属于法的( ) 。A制定B废止C认可D修改24法律移植是指( ) 。A法的西方化B指“ 法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商业社会转变过程及其相关问题“C新法对旧法中的合理因素的借鉴与吸收D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法律的借鉴和吸收25不属于正式解释的是( ) 。A立法解释B学理解释C司法解释D行政解释附:参考答案1.C 2.C 3.A 4.D 5.D 6.D 7.D 8.C 9.C 10.D
8、11.C 12.A 13.A 14.A 15.D 16.D 17.A 18.D 19.C 20.C 21.D 22.B 23.B 24.D 25.B 二、多项选择题1法的继承性决定于( ) 。A法的职能B法律文化作为人类文明成果所具有的共同性C人类物质生产的历史延续性D法的相对独立性E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些情况可以形成法律关系?( )A刘某因赌博欠吴某1万元B甲区警方查处存在火灾隐患的企业,有关人员或被拘留或被处以重罚C何某为急赶回家,将已过有效期限的身份证涂改,机场安检站不予放行登机D任某在医院进行肾移植手术E王某按照专利方法制造专利产品3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
9、会关系,具有以下特点( ) 。A法律关系的产生以现行法律规范的规定为前提B调整主体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C是一种思想的社会关系D是由国家强制力保护着的E是一种物质的社会关系4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有( ) 。A社会调查B历史考察C比较研究D逻辑分析E实验测量5法的渊源的形式可以包括( ) 。A习惯法B判例法C制定法D学说E法理6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 。A自然人B国家机关C国家D民族E经济组织7下列法律中属于宪法部门的是( ) 。A国籍法B法官法C物权法D选举法E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8经济决定法的( ) 。A产生B形式C性质D内容E发展前途9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主要区别有( ) 。A历
10、史传统不同B法律的形式渊源不同C立法技术不同D诉讼程序不同E英美法系不采用成文法10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特点有( ) 。A被动性B主动性C强制性D单方面性E广泛性附:参考答案1.BCD 2.BCD 3.ABCD 4.ABCD 5.ABCDE 6.ABCDE 7.ADE 8.ACDE 9.ABCD 10.BCDE三、名词解释1法律原则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3行政法4法典编纂5立法体制6法的价值7立法程序8文义解释9法律规范的效力附:参考答案1法律原则解答: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范指导思想的综合的、稳定的原理和准则。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解答: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将不同国家机
11、关在不同时期制定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要求进行分类、整理或加工,使之统一、完整、明确和有序。3行政法解答: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4法典编纂解答:即编制部门法典,也称法律编纂,是指在对某一部门全部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补充、审订的基础上,制定新的系统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制定部门法的活动。5立法体制解答:是有关法的创制权限划分的制度,主要指哪些国家机关有权制定哪些方面、哪些等级的法律规范的制度。6法的价值解答:有两种含义,其一是指法对于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其二是指法所追求的对于满足主体需要具有积极意义的社会目标,如自由、秩序
12、、公平、效率等。7立法程序解答:即法的创制程序,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享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过程中的法定工作顺序、步骤和方法。8文义解释解答:又称文理解释,是一种严格遵循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以尊重立法者意志为特征的解释。9法律规范的效力解答:又称法的效力,是指法或者法律规范作为国家意志所具有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具体表现为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或规范性法律文件对主体所具有的普遍的约束作用,这一约束力不以主体的意愿为转移,并且这种约束力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四、简答题1法的实施有哪些阶段?2简述法的一般分类。3简述法律解释的意义。附:参考答案1法的实施有哪些阶段?解答:(1
13、)法律规范的生效。这是法律调整过程的前提,它表明了法律调整的过程的开始;(2)法律事实的产生。法律规范生效以后,只有在出现了一定的法律事实之后,主体之间才会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3)法律关系的形成。在法律规范生效,并且产生一定的法律事实之后,法律各方主体之间便处于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中,这就是法律关系的形成;(4)法律权利义务的实现。即法律权利得到享用,法律义务得到履行;(5)法的适用。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必然会产生一些权利义务的纠纷,要解决这些纠纷就要进行法的救济,适用法律。2简述法的一般分类。解答:(1)按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分类,即按法的渊源可以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14、成文法是国家特定机关通过特定程序制定的,不成文法是由国家认可的;(2)法的内容是法律主体的实际权利义务,还是其程序上的权利义务,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是规定人们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的直接的权利义务,程序法是规定为了实现实体权利义务而设定的程序上的权利和义务;(3)按照不同法律的地位和效力可以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本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基本问题的法,根本法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地位和最高效力,普通法指基本法以下的法律,内容通常是规定主体在某一方面的权利义务,内容也更具体;(4)按法律适用范围的普遍性可以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一般法指法适用的对象是普遍的,
15、它可以适用于一般的人和事,在一般的时间条件下普遍适用,特别法指适用于特定时间、地点、特定主体的法律。特别法通常是一般法的例外情况;(5)创制和适用法律主体以及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不同可以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国内法是由一个主权国家制定的,调整一国内部社会关系的法,国际法是不同主权国家之间所达成的协议,调整国家间、不同国家公民和组织之间的关系。3简述法律解释的意义。解答:(1)法律规范是抽象的,而社会现实是具体的,二者之间有一定的距离,而要把二者联接起来,就必须对抽象的法律规范做一定的具体解释;(2)有利于实现法律制度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法律规范都是统一的,但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却不同,如果每个适用法律
16、的机关都按照自己的理解适用法律,就会造成法律体系的混乱;(3)可以弥补法律规定的空白和漏洞,消除法律体系内部的矛盾和冲突。法律规范不可能是完善的,有的时候法律体系内部也由一些矛盾和冲突,需要通过法律解释弥补这些不足;(4)可以调节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这二者之间的关系。立法者可以在创制法律时将规则制定的抽象一些,而在具体实施法律时,再做出进一步的解释。五、论述题1、试述社会主义法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影响。2、试述法律监督的意义。3、试述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附:参考答案1、试述社会主义法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影响。解答:1生产力状况对法起着最终决定作用,但是法反过来也会对生产力的发展产生积极或
17、消极的影响。2社会主义法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主义法通过给劳动者在法律上设定适当的权利、义务,从而激发劳动者的创造性、积极性与主动性。人是生产力中最重要的因素,也是决定性因素,只有把广大社会主义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才能使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2)社会主义法可以为实现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的合理配置提供制度保障,通过科学、合理的法律规定,可以有效地促使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的合理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生产力更好地发展;(3)社会主义法可以有效地抑制生产力发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促进人与自然关系,人与人关系的协调发展;
18、(4)社会主义法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还取决于立法者对生产力发展规律的认识。如果立法者没有正确地认识到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合理关系,就不可能用立法的方式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加以调整。3社会主义法对社会生产力发展有重大的影响,但我们也应当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是通过影响经济关系而间接发挥作用的。2、试述法律监督的意义。解答:(1)法律体系的建立,只为法律调整提供了一定的可能性,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因为法律体系的建立就会马上实现,只有通过各种具体的法律行为,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活动,才能够实现法律的目的。由于种种原因,在法律实施的每个环节都可能出现违反法律的行为,因而
19、法律监督就是必需的。(2)法律监督有以下意义:法律监督的直接的、形式上的意义,在于保证法律调整的正常运转,防止由于各种法律主体的违法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调整和实施过程中的偏差和失误;法律监督的间接的、实质上的意义,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法律监督的直接意义是保证法律调整的顺利进行,而这又是为了使法律所追求的目标得以实现,法律监督只是一种手段,它的目的在于使法得以贯彻实施,法的贯彻实施的目的又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从广义上说,法律监督的意义还在于防止公民权利的滥用。公民权利有可能受到国家权力的侵犯,同时,公民权利的滥用也可能侵犯其它公民的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也要防止这种
20、情况出现。3、试述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解答:我国立法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立法工作的要求,其目的是要维护宪法的权威和整个法制的统一。(2)民主性原则。在立法内容上,法确认人民主权;在程序上,法要求人们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还要坚持群众路线。(3)科学性原则。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还要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4)保持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原则。立法的严肃性首先要反对立法的任意性,其次法律必须有权威;立法的稳定性原则。是指法律一经制定,就应该保持其稳定,不能轻易变动;立法的连续性原则。是指制定、修改、补充法律时,要注意保持与原有法律的效力上的连续性。(5)法的创新性和纲领性原则。可以根据认识到的规律性和客观要求,有预见、有计划的通过新的立法,建立新的法律关系和秩序,推动社会向前发展;(6)总结本国经验与借鉴外国经验相结合的原则。首先,要认真总结本国的成功经验;其次,要吸收和借鉴一切外国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