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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线消毒器卫生要求.doc

上传人:eveee 文档编号:2279388 上传时间:2018-09-09 格式:DOC 页数:37 大小:885.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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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ICS 11.080C 59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 28235XXXX代替 GB 282352011紫外线消毒器卫生要求Hygienic requirements for ultraviolet appliance of disinfection(报批稿) 2016年 12月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GB 28235XXXXI目 次前 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原材料要求 35 技术要求 56 应用范围 87 使用方法 88 检验方法 99 标志与包装 .1110 运输与贮存 1111 铭牌和使

2、用说明书 11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紫外线辐射照度的测量方法 13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寿命试验方法 15附录 C(规范性附录) 空气消毒模拟现场试验 16附录 D(规范性附录) 空气消毒现场试验 19附录 E(规范性附录) 水消毒实验室微生物杀灭试验 21附录 F(规范性附录) 水消毒模拟现场试验和现场试验 24附录 G(规范性附录) 物体表面消毒实验室微生物杀灭试验 27附录 H(规范性附录) 物体表面消毒模拟现场试验和现场试验 30GB 28235XXXXII前 言本标准中4.1.1.1、4.1.1.3、4.1.2、4.2.1.1、4.2.1.3、4.2.2、4.3.1.1、4.3.

3、1.3、4.3.2、6、9.2、11.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条款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 GB28235-2011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全与卫生标准。与 GB28235-2011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适用范围;增加了“紫外线消毒”“紫外线消毒器”“上层平射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紫外线有效剂量”“紫外线物表消毒器”“紫外线水消毒器”的定义;删除了不属于产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的“规格与分类”和“名称与型号”内容;修改了原材料要求,并独立成章;修改了技术要求内容;将初始臭氧产出率和电参数调整到其他技术性能指标中;修改了应用范围的内容;

4、修改了“注意事项”的内容,并与“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合为“铭牌和使用说明书”;在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内容上增加了紫外线水消毒器、紫外线物表消毒器的相关要求;增加了附录 A“寿命试验方法 ”、附录 B“空气消毒模拟现场试验”、附录 C“空气消毒现场试验”、附录 D“水消毒实验室微生物杀灭试验 ”、附录 E“水消毒模拟现场试验和现场试验”、附录 F“物体表面消毒实验室微生物杀灭试验”和附录 G“物体表面消毒模拟现场试验和现场试验”。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健、梁建生、承叶奇

5、、袁青春、时玉昌、邱杏芬、王俭、周耀庆、何志明、乔维汉、宋恒志、黄晔晖。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282352011。GB 28235XXXX1紫外线消毒器卫生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紫外线消毒器的原材料要求、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检验方法、标志与包装、运输与贮存、铭牌和使用说明书及注意事项。本标准适用于以 C 波段紫外线(波长范围为 200 nm280 nm)为杀菌因子的紫外线消毒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应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6、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10682 双端荧光灯 性能要求GB/T 14294-2008 组合式空调机组GB/T 15144 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 性能要求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7262 单端荧光灯 性能要求GB/T 17263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GB 17625.1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743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8202-2000 室内空气中臭氧卫

7、生标准GB/T 18204.9 游泳池水微生物检验方法 细菌总数测定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9258 紫外线杀菌灯GB 19510.1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T 19837-2005 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GBZ/T 189.8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GB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GB 28235XXXX2紫外线杀菌灯 ultraviolet germicidal lamp直接利用紫外线达到消毒目的的特种电光源。3.2 紫外线消毒

8、 ultraviolet disinfection利用病原微生物吸收波长在200 nm280 nm间的紫外线能量后,其遗传物质发生突变导致细胞不再分裂繁殖,达到灭活病原微生物的目的的消毒方式。3.3 紫外线消毒器 ultraviolet appliance of disinfection 以紫外线杀菌灯为光源,利用灯管辐射的紫外线为杀菌因子,对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进行消毒的器械。3.4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ultraviolet appliance for air disinfection利用紫外线杀菌灯、过滤网、风机和镇流器组合成的达到空气消毒目的的一种紫外线消毒器。其过滤网和风机不具有杀菌

9、因子的作用。3.5 上层平射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the upper flat shot ultraviolet appliance for air disinfection利用紫外线杀菌灯、过滤网和风机组合成的一种紫外线消毒器。注:该器械安装于室内墙壁上端,离地2.1m,紫外线平行于地面射出,达到空气消毒的目的。3.6 紫外线水消毒器 ultraviolet appliance for water disinfection利用紫外线杀菌灯、石英套管、镇流器等密闭在容器中的部件组成的,达到水消毒目的的一种紫外线消毒器。3.7 紫外线物表消毒器 ultraviolet appliance for s

10、urface disinfection利用紫外线杀菌灯、电源适配器等部件,达到物体表面消毒目的的一种消毒器械。3.8 紫外线辐射照度 ultraviolet radiation luminance紫外线投射到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辐射通量 d,除以该面元面积 dA,单位为 W/cm 2。3.9 GB 28235XXXX3紫外线有效剂量 effective dose紫外线消毒器所能实现的微生物灭活紫外线剂量,或称之为紫外线消毒器的生物验定剂量,统称为器械的紫外线有效剂量。3.10 消毒周期 disinfection cycle紫外线消毒器实施一次消毒操作处理达到消毒要求的全过程。3.11 消毒时间

11、disinfection time紫外线消毒器在本标准规定的工作条件下,进行消毒处理的时间。3.12 紫外线杀菌灯有效寿命 effective lifetime of ultraviolet germicidal lamp新紫外线杀菌灯的紫外线辐射照度值降低到本标准规定的 70%时的累计点燃时间。3.13 循环风量 cyclic wind volume在标准空气状态下每小时通过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内循环的空气体积流量,单位为 m3/h。 4 原材料要求4.1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4.1.1 紫外线杀菌灯4.1.1.1 原材料紫外线杀菌灯管应采用石英玻璃或紫外线透过率不低于石英玻璃的原材料。4.1.1.

12、2 辐射照度双端灯和单端灯的初始紫外线辐射照度分别应不低于表1、表2中规定值的93%。表 1 双端紫外线杀菌灯的初始紫外线辐射照度规定值标称功率/W 4 6 8 13 15 18 30 36 60 75 100 150 250 320 400 550 750 1000GB 28235XXXX4紫外线辐射照度/(W/cm2)9 15 22 35 50 62 100 135 190 250 305 400 650 720 900 1150 1300 1730表 2 单端紫外线杀菌灯的初始紫外线辐射照度规定值标称功率/W 5 7 9 11 18 24 36 55 75 95 150紫外线辐射照度/(

13、W/cm 2)9 16 22 33 51 65 110 150 170 304 4004.1.1.3 启动性能应有良好的启动性能。宜采用电子镇流器,并符合 GB/T 15144或 GB 19510.1等相关标准要求。 4.1.1.4 其他技术性能应符合GB/T 19258和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4.1.2 其他原材料要求4.1.2.1 过滤网滤材应具有阻挡紫外线泄漏的功能。采用纤维滤材的过滤网,不应有粉尘脱落。4.1.2.2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零部件及壳体应采用阻燃、抗紫外线辐射、耐腐蚀的材料(柜机侧后板采用钣金件的除外),不宜采用风速调节器。4.1.2.3 移动式紫外线空气消毒器万向轮采用静音万

14、向轮。4.1.2.4 上层平射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应设置人体感应保护装置。4.2 紫外线水消毒器4.2.1 紫外线杀菌灯4.2.1.1 原材料直管型紫外线杀菌灯管应采用石英玻璃或紫外线透过率不低于石英玻璃的原材料。4.2.1.2 辐射照度应符合4.1.1.2的要求。4.2.1.3 启动性能应符合4.1.1.3的要求。4.2.1.4 其他技术性能GB 28235XXXX5应符合GB/T 19258和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4.2.2 其他原材料要求4.2.2.1 紫外线水消毒器与水接触的其他材料应符合 GB/T 17219的要求,其中石英套管每毫米石英厚度的紫外线透射率应不小于 90%。4.2.2.2

15、紫外线辐射照度计(若有)应有检定合格证明。4.3 紫外线物表消毒器4.3.1 紫外线杀菌灯4.3.1.1 原材料应符合 4.1.1.1的要求。4.3.1.2 辐射照度双端和单端紫外线杀菌灯的初始紫外线辐射照度分别应不低于表1、表2中规定值的93%,其他紫外线杀菌灯辐射照度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4.3.1.3 启动性能应符合 4.1.1.3的要求。4.3.1.4 其他技术性能应符合GB/T 19258和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4.3.2 其他原材料要求4.3.2.1 紫外线物表消毒器应密闭性能完好,并应安装有制动锁开关的门。4.3.2.2 紫外线物表消毒器体内胆应耐热,表面平整、光洁。4.3.2.3

16、 紫外线物表消毒器体内四角宜为弧形结构,有条件的宜采用反光性能较好的材料。5 技术要求5.1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5.1.1 基本工作条件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在以下环境中正常工作:a)使用电源电压:220 V10%,50 Hz2%。b)环境温度:540。c)相对湿度:80%。5.1.2 主要元器件紫外线杀菌灯5.1.2.1 紫外线辐射照度应符合4.1.1.2的要求。GB 28235XXXX65.1.2.2 紫外线辐射照度波动范围在开机5 min后,正常工作状态下紫外线辐射照度变化应达到稳定,波动范围不大于均值的5%。5.1.2.3 有效寿命主要元器件紫外线杀菌灯的有效寿命应1000 h。5.1.3 工

17、作噪声整机运行时应平稳可靠、无振动,噪声限值为55 dB(A计权)。5.1.4 循环风量整机初始循环风量应不小于适用体积的8倍。5.1.5 消毒效果5.1.5.1 模拟现场试验在实验室温度为 2025、相对湿度为 50%70%的条件下,开机作用至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最长消毒时间不应超过 2 h),对空气中污染的白色葡萄球菌(8032 株)的杀灭对数值应3.00。5.1.5.2 现场试验在现场自然条件下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开机作用至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最长消毒时间不应超过2 h),对空气中自然菌的消亡率应90%。用于医疗机构环境空气消毒的,消毒后空气中菌落总数还应符合GB

18、15982的卫生标准值;用于其他场所消毒的,消毒后空气中菌落总数还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5.1.6 泄漏量5.1.6.1 紫外线泄漏量上层平射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在2.1 m以下安全区域内紫外线泄漏量应5W/cm 2。其他紫外线空气消毒器距消毒器周边30 cm处,紫外线泄漏量应5 /cm 2。5.1.6.2 臭氧泄漏量在有人条件下,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工作时室内空气环境中的1 h平均容许臭氧浓度为0.1 mg/m3。5.2 紫外线水消毒器5.2.1 基本工作条件紫外线水消毒器在以下环境中正常工作:使用电源电压:220 V10%,50 Hz2%;环境温度:540。5.2.2 主要元器件紫外线杀菌灯5.2

19、.2.1 紫外线辐射照度GB 28235XXXX7应符合4.1.1.2的要求。5.2.2.2 紫外线辐射照度波动范围应符合5.1.2.2的要求。5.2.2.3 有效寿命应符合5.1.2.3的要求。5.2.3 紫外线有效剂量 应符合GB/T 198372005的规定。5.2.4 消毒效果5.2.4.1 实验室微生物杀灭试验 在实验室温度为 2025的条件下,开机作用至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消毒最低有效剂量的时间,应使大肠杆菌(8099 株)下降至 0 CFU/100mL。5.2.4.2 模拟现场试验在实验室温度为 2025的条件下,开机作用至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消毒最低有效剂量的时间,应使大肠杆菌(8

20、099 株)下降至 0 CFU/100 mL。5.2.4.3 现场试验在现场自然条件下,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实验条件,开机作用至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与其他使用参数,应使水中大肠菌群下降至0 CFU/100 mL。用于医疗机构污水消毒的,消毒后水中粪大肠菌群数还应符合GB/T 18466的标准值;用于生活饮用水消毒的,消毒后水中微生物指标还应符合GB 5749的标准值;用于其他水质消毒的,消毒后的微生物指标还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5.3 紫外线物表消毒器5.3.1 基本工作条件应符合5.1.1的要求。5.3.2 主要元器件紫外线杀菌灯5.3.2.1 紫外线辐射照度应符合4.3.1.2的要

21、求。5.3.2.2 紫外线辐射照度波动范围应符合5.1.2.2的要求。5.3.2.3 有效寿命应符合5.1.2.3的要求。5.3.3 工作噪声GB 28235XXXX8应符合 5.1.3的要求。5.3.4 消毒效果5.3.4.1 实验室微生物杀灭试验在实验室温度为 2025,开机作用至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对指标微生物的杀灭对数值应符合表 3的规定。表 3 对指标微生物的杀灭效果消毒对象 指标微生物 试验方法 杀灭对数值医疗器械和用品表面消毒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ATCC 9372 株)龟分枝杆菌脓肿亚种(ATCC 93326 株)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 株)载体法 3.00其

22、他物体表面消毒 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 株) 载体法 3.00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选择相应指标微生物5.3.4.2 模拟现场试验或现场试验在现场自然条件下,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进行模拟现场试验或现场试验,开机作用至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经模拟现场试验对被试物体表面上污染的指标微生物的杀灭对数值应3.00;经现场试验被试物体表面上自然菌的杀灭对数值应1.00。用于医疗机构物体表面消毒的,消毒后物体表面菌落总数还应符合GB 15982的卫生标准值;用于其他物体表面消毒的,消毒后物体表面上菌落总数还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5.3.5 泄漏量5.3.5.1 紫外线泄漏量距消毒器周

23、边30cm处,紫外线泄漏量应5 /cm 2。5.3.5.2 臭氧泄漏量应符合5.1.7.2的要求。6 应用范围6.1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有卫生要求的生产车间、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等场所在有人条件下的室内动态空气消毒,也可在无人条件下使用。6.2 紫外线水消毒器适用于各种水体的消毒。6.3 紫外线物表消毒器GB 28235XXXX9适用于医疗器械和用品、餐(饮)具以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消毒。7 使用方法7.1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7.1.1 根据待消毒处理空间的体积大小和产品使用说明书中适用体积要求,选择适用的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机型。7.1.2 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安

24、装紫外线空气消毒器。7.1.3 进行空气消毒时,应关闭门窗,接通电源,指示灯亮,按动开关或遥控器,设定消毒时间,开机 5 min后,消毒器开始工作。按设定程序经过一个消毒周期,完成消毒处理。动态空气消毒器运行方式采用自动间断运行。7.2 紫外线水消毒器7.2.1 根据待消毒处理水的水质、水量、水温选择相应规格的紫外线水消毒器机型。7.2.2 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安装紫外线水消毒器。7.2.3 进行水消毒时,应接通电源,指示灯亮,按动开关或遥控器,消毒器开始工作,完成消毒处理。7.3 紫外线物表消毒器7.3.1 根据待消毒物体表面积大小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选择适用的紫外线物体表面消毒器机型。7

25、.3.2 进行消毒时,应接通电源,指示灯亮,按动开关或遥控器,设定消毒时间,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其被消毒物品的表面均暴露于紫外线照射下。使用紫外线消毒箱时应适宜放置被消毒的物品,不应放置过满、过挤,并关闭好设有制动锁开关的门,消毒器开始工作。按设定程序经过一个消毒周期,完成消毒处理。8 检验方法8.1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8.1.1 主要元器件8.1.1.1 紫外线辐射照度按附录A的方法测定。8.1.1.2 紫外线辐射照度波动范围设5个时间检测点,应包括开灯5min和有效消毒时间,分别测定紫外线辐射照度,计算均值及其波动范围。8.1.1.3 有效寿命GB 28235XXXX10按附录B规定的方

26、法测定。8.1.2 工作噪声按GBZ/T 189.8规定的方法测定。8.1.3 循环风量按GB/T 14294-2008中附录B.2.1规定的方法测定。8.1.4 消毒效果8.1.4.1 模拟现场试验按附录C规定的方法测定。8.1.4.2 现场试验按附录D规定的方法测定。8.1.5 泄漏量8.1.5.1 紫外线泄漏量开启紫外线消毒器5 min,待稳定后,在距离紫外线消毒器外表面30 cm处,用紫外线辐射照度计检测紫外线辐射照度。8.1.5.2 臭氧泄漏量按GB/T 18202-2002中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8.2 紫外线水消毒器8.2.1 主要元器件8.2.1.1 紫外线辐射照度按附录 A的

27、方法测定。8.2.1.2 紫外线辐射照度波动范围按8.1.1.2的方法测定。8.2.1.3 有效寿命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测定。8.2.2 紫外线有效剂量按GB/T 19837-2005附录C规定的方法检测。8.2.3 消毒效果8.2.3.1 实验室微生物杀灭试验按附录E规定的方法测定。GB 28235XXXX118.2.3.2 模拟现场试验或现场试验按附录 F规定的方法测定。8.2.4 泄露量8.2.4.1 紫外线泄漏量按8.1.5.1的方法测定。8.2.4.2 臭氧泄漏量按GB/T 18202-2002中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8.3 紫外线物表消毒器8.3.1 主要元器件8.3.1.1 紫外线

28、辐射照度按附录 A的方法测定。8.3.1.2 紫外线辐射照度波动范围按8.1.1.2的方法测定。8.3.1.3 有效寿命试验方法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测定。8.3.2 工作噪声按GBZ/T 189.8规定的方法测定。8.3.3 消毒效果8.3.3.1 实验室微生物杀灭试验按附录G规定的方法测定。8.3.3.2 模拟现场试验或现场试验按附录 H 规定的方法测定。8.3.4 泄漏量8.3.4.1 紫外线泄漏量按8.1.5.1的方法测定。8.3.4.2 臭氧泄漏量按GB/T 182022002中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9 标志与包装GB 28235XXXX129.1 包装标识应符合 GB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

29、通用要求的要求。9.2 图示标识符合 GB/T 191的要求。10 运输与贮存10.1 运输可用一般交通工具运输,运输过程中应有防雨、防震措施。10.2 贮存应贮存在无腐蚀物体、干燥、通风的室内。11 铭牌和使用说明书11.1 总则应符合 GB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的规定。11.2 注意事项11.2.1 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安装、使用、定期维护、保养,保养及维修时拔下电源插头。11.2.2 紫外线消毒器视使用时间测定紫外线辐射照度,紫外线杀菌灯累积使用时间超过有效寿命时,需及时更换灯管。11.2.3 紫外线消毒器由专业人员维修。在紫外线下消毒操作时戴防护镜,必要时穿防护衣,避免直接照射人

30、体皮肤、黏膜和眼。11.2.4 严禁在存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使用。11.2.5 使用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时,保持待消毒空间内环境清洁、干燥,关闭门窗,避免与室外空气流通。动态空气消毒期间不随意关机。严禁堵塞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进风口、出风口。为确保有效的循环风量和消毒效果,可根据使用环境清洁情况定期清洁过滤网和紫外线杀菌灯灯管表面,保持清洁;不宜使用风速调节器。11.2.6 紫外线水消毒器石英套管、灯管破碎时,需及时切断紫外线水消毒器电源、水源,并由专人维修。11.2.7 紫外线物表消毒器内不可进水,用湿布清洁时,需切断电源,用风扇吹干或晒干。消毒器工作时,不宜打开门,避免紫外线泄漏对人体造成伤害

31、。如需中途打开需关闭电源。被消毒的器具或物品必须清洁,不滴水。不宜用于多孔物体表面的消毒。GB 28235XXXX13A A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紫外线辐射照度的测量方法A.1 紫外线辐射照度计法A.1.1 测试条件A.1.1.1 供电电源电压应稳定在220 V,电源频率应稳定在50 Hz0.5 Hz。A.1.1.2 应使用消毒器原配镇流器。A.1.1.3 测试环境:测试时的环境温度应保持在25 1 。A.1.1.4 使用由国家认可的计量部门标定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紫外线辐射照度计测定。A.1.2 测量步骤A.1.2.1 将待测紫外线灯管固定于测量架,根据产品标识峰值波长,选择相应波长的紫外线射

32、射照度计,将紫外线辐射照度计放在灯管下方垂直中心1.0 m处。A.1.2.2 调节紫外线辐射照度计的位置,使紫外线辐射照度计的接受表面距被测灯管表面的距离为1000 mm1 mm。A.1.2.3 开启紫外线灯5 min后,直接读取紫外线辐射照度计辐射照度值(W/cm 2)。A.1.3 安全操作要求在测试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眼睛和人体裸露部位被紫外线灼伤。 A.2 紫外线辐射照度在线测量系统A.2.1 原理和组成A.2.1.1 紫外线辐射照度在线测量系统是根据紫外辐射通量投射到标准单位面积的功率和紫外辐线射照度计的接受表面距被测灯管表面的距离成反相关关系的原理,使用多探头在近距离

33、测量紫外线辐射照度,经加权平均计算均值并换算为紫外线辐射照度计的接受表面距被测灯管表面的距离为1000 mm1 mm的辐射照度值(W/cm 2)。A.2.1.2 紫外线辐射照度在线测量系统由四个紫外线辐射照度探头、实时采集发射装置和接收汇总计算终端组成。A.2.2 测试条件A.2.2.1 电源电压和环境条件应符合设备运行条件要求。A.2.2.2 消毒器具有将紫外线辐射照度探头固定在被测试灯管表面的空间。GB 28235XXXX14A.2.3 测量步骤A.2.3.1 将紫外线辐射照度探头分别卡在被测紫外线杀菌灯上,使接受面垂直面对灯管。H型和U型灯管将四只探头分别卡在灯管的1/4、3/4处;直管

34、型灯管使用3只探头分别卡在1/4、1/2、3/4处。A.2.3.2 开启实时采集发射装置电源后启动消毒器,使消毒器正常工作。A.2.3.3 开启消毒器5 min后,直接在终端读取紫外线辐射照度值(W/cm 2)。A.2.4 安全操作要求测量时确保测量探头和实时采集发射装置不影响风机等器件正常工作,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有静电装置时会对紫外线辐射照度值产生影响。GB 28235XXXX15B B附 录 B(规范性附录)寿命试验方法B.1 目的以紫外线辐射照度计,测定紫外线消毒器中紫外线杀菌灯的辐射照度值最低有效使用时间。B.2 试验环境测定时电源、电压(500.25)Hz、(2204.4)V、温度 2

35、025、相对湿度60,且无对流风的环境中进行。紫外线杀菌灯在燃点时不应受到剧烈的振动和碰撞。B.3 试验设备和器材B.3.1 紫外线辐照计紫外线辐射照度计应由国家认定的计量部门标定,且在有效期内。B.3.2 镇流器镇流器应与紫外线消毒器自配镇流器相符,电子镇流器应符合GB 17625.1、GB 17743和GB 19510.1的规定,电感镇流器应符合GB/T 10682和GB/T 17262的规定。B.4 试验操作程序B.4.1 从待测新的紫外线消毒器中取出紫外线杀菌灯。B.4.2 根据产品标识峰值波长,选择相应波长的紫外线辐射照度计,将待测新的紫外线杀菌灯的灯管固定于测定架,调节距离使灯管距

36、其下方垂直中心放置照度计处1.0 m,开启紫外线灯5 min(功率36 W)稳定后,分别于5 min、1 h、500 h、1000 h,用照度仪在灯管下方垂直距离1.0 m的中心处测量其辐射照度值(W/cm 2)。B.5 寿命计算方法单支灯的寿命从新的紫外线杀菌灯点燃5 min开始计时,按灯的紫外线辐射照度降低到70 /cm2(功率 30 的灯)或降低到本标准规定的70% (功率30 的灯)时的累计点燃时间计算。B.6 结果判定GB 28235XXXX16紫外线消毒器中各支紫外线杀菌灯的累计点燃时间均1000 h,判为寿命合格。GB 28235XXXX17C C附 录 C(规范性附录)空气消毒

37、模拟现场试验C.1 目的以人工喷雾细菌气溶胶的方法使受试空气污染菌,测定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用于空气消毒的最低有效剂量。C.2 试验设备和器材C.2.1 试验菌株:白色葡萄球菌8032株。C.2.2 培养基:营养肉汤培养基、营养琼脂培养基;稀释液:胰蛋白胨生理盐水溶液(TPS)。C.2.3 模拟现场消毒试验用气雾室:宜以不锈钢或铝合金和玻璃等光洁、耐腐蚀和易清洗的材料建造相邻的两个气雾室(容积均20 m3),一个用于消毒试验,一个用于试验对照。一对气雾室所处环境(包括温度、湿度、光照、密闭性和通风条件等)应一致。应安装温度和湿度调节装置以及通风机过滤除菌或其他消毒装置和相应管道,此外,还应开设供喷

38、雾染菌、采样等的袖套操作和样本传递等窗口。C.2.4 喷雾染菌装置,包括空气压缩机、压力表、气体流量计和气溶胶喷雾器等。喷出细菌气溶胶微粒的直径90%以上应在1 m10 m之间。C.2.5 空气微生物采样装置,包括六级筛孔空气撞击式采样器、抽气设备、气体流量计、计时器等。C.2.6 环境监测器材,如温度计、湿度计等。C.3 试验菌悬液的制备取白色葡萄球菌第3代14代经37培养1824 h的新鲜斜面培养物,用TPS洗下菌苔,无菌脱脂棉过滤后,用营养肉汤培养基稀释成所需浓度。C.4 模拟现场消毒试验操作程序C.4.1 待测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安装:按待测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安装说明,将待测紫外线空气消

39、毒器安装在试验气雾室顶端及其中央处,连接好电源并确认能够正常工作,同时在对照气雾室内安装去除了空气消毒因子与待检的同型号设备作为对照,然后将门关闭。此后,一切试验操作和仪器设备的操作均在气雾室外通过带有密封袖套的窗口或摇控器进行。直至试验结束,才可将门打开。GB 28235XXXX18C.4.2 试验环境条件设定:开启温、湿度调节装置,同时调节两个气雾室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分别调节到温度为2025和相对湿度为50%70%。C.4.3 气溶胶喷雾染菌:分别在对照组和试验组气雾室中,将微生物气溶胶喷雾器固定在采样车上并使之位于气雾室内中央位置距地面1.0 m处(自带气溶胶喷雾装置的除外),按照预备试验

40、结果确定不同的气溶胶喷雾器的设定压力、气体流量和喷菌时间进行喷雾染菌。边喷雾染菌,边用风扇(搅拌器)搅拌。喷雾染菌完毕,继续搅拌5 min,而后静止5 min。C.4.4 消毒前采样:喷雾染菌完毕静止5 min后,同时对对照组和试验组气雾室分别进行消毒前采样(作为对照组),气雾室内空气中各阳性对照菌数应达510 4 CFU/m3510 5 CFU/m3(消毒试验最后一个时间对照组阳性对照菌数不得小于510 4 CFU/m3)。C.4.5 消毒处理:按待测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使用说明,开机运行。C.4.6 消毒后采样:紫外线空气消毒器作用至预定的第一个时间(产品说明书规定时间的0.5倍),即刻对试

41、验组和对照组气雾室同时进行采样;继续作用至第二个预定消毒时间(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再次对试验组和对照组气雾室同时进行采样。C.4.7 采样要求:试验用六级筛孔空气撞击式采样器采样。采样时设置2个采样点,将2台六级筛孔空气撞击式采样器分别放在气雾室内对角(距墙1.0m处)离地1.0 m的高度处,采样流量为28.3 L/min,采样时间依据预备试验确定(一般对照组和试验组消毒处理前采样5 s10 s,试验组消毒后视其消毒效果,如消毒合格采样5 min10 min)。C.4.8 培养与结果观察:采样后,无菌操作取出采样平板,置37培养箱培养48h进行活菌培养计数。在完成试验组与阳性对照组采样后,

42、将未用的同批培养基、TPS与对照、试验两组样本同时进行培养,作为阴性对照。若阴性对照组有菌生长,说明所用培养基有污染,试验无效,更换无菌器材重新进行。C.4.9 对气雾室消毒处理:全程试验完毕,对气雾室表面和空气中残留的细菌做最终消毒后,打开通风机,过滤除菌排风,排除气雾室内滞留的污染空气,为下一次试验作好准备。C.5 数据处理C.5.1 空气中含菌量计算空气中含菌量按式(C.1)计算。(C.1)103.28tSV式中:V空气含菌量,单位为菌落形成单位每立方米(CFU/m 3);S六级采样平板上总菌数,单位为菌落形成单位(CFU);t采样时间,单位为分钟( min);1000换算系数;28.3

43、采样流量,单位为升每分钟(L/min )。C.5.2 杀灭率的计算GB 28235XXXX19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对细菌消毒效果以杀灭率 (或清除率) Kt计,数值以(%)表示,按式(C.2) 、(C.3)计算。(C.2)100VNtt(C.3)(303ttK式中:Nt空气中细菌的自然衰亡率,%;V0 与 Vt:分别为对照组试验开始前和试验过程中不同时间的空气含菌量,单位为菌落形成单位每立方米(CFU/m 3);Kt消毒处理对空气中细菌的杀灭率(或清除率),%;V0与 Vt分别为试验组消毒处理前和消毒过程中不同时间的空气含菌量,单位为菌落形成单位每立方米(CFU/m 3)。C.6 重复试验 消毒器

44、卫生安全评价检验时,试验重复 3次。C.7 结果判定 3次试验结果的杀灭对数值应3.00,可判为消毒合格。C.8 注意事项C.8.1 试验中,因控制统一的条件较难,故每次试验均需同时设置试验组与对照组。两组条件尽量保持一致。C.8.2 注意记录试验过程中的温度和相对湿度,以便分析对比。C.8.3 所采样本应尽快进行微生物检验,以免影响结果的准确性。C.8.4 每次试验完毕,气雾室应充分通风。必要时消毒冲洗,间隔4 h后才可做第二次试验。C.8.5 试验时,气雾室应保持密闭,设有空气过滤装置,以防染菌空气外逸,污染环境。C.8.6 试验时,气雾室应防止日光直射,以免造成杀菌作用不稳定。C.8.7

45、 气雾室排风过滤装置中的滤材应定期更换,换下的滤材应经灭菌后再作其他处理。GB 28235XXXX20D D附 录 D(规范性附录)空气消毒现场试验D.1 目的选择有代表性的房间(如病房、寝室、办公室等可密闭的场所)并在无人情况下,以自然菌为对象指示微生物,对消毒场所空气进行消毒或微生物清除处理,验证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实际消毒效果。D.2 试验设备和器材D.2.1 培养基:营养琼脂培养基。D.2.2 空气微生物采样装置:六级筛孔空气撞击式采样器、抽气设备、气体流量计、计时器等。D.2.3 环境监测器材:温度计、湿度计等。D.3 现场消毒试验操作程序D.3.1 试验场所选择:根据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

46、使用要求,选择有代表性的试验场所(如病房、寝室、办公室、救护车辆等可密闭的场所),并且试验场所菌量宜1000 CFU/m3,在室内无人情况下进行试验。D.3.2 待测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安装:试验开始前,按待测消毒器的安装说明,将待测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装在所选试验场所的远端,连接好电源并确认能够正常工作。D.3.3 消毒前采样:所选密闭试验场所空气静止5 min后,用六级筛孔空气撞击式采样器进行空气中自然菌采样,作为消毒前样本(阳性对照),采样时,试验场所10 m2者设一个采样点,试验场所10 m2者,每增加10 m2增设一个采样点,最多设5个采样点。一个采样点采样,将六级筛孔空气撞击式采样器置

47、试验场所中央1.0m高处,多个采样点将六级筛孔空气撞击式采样器置于对角线上或梅花式均匀分布,且远离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出风口,离墙壁距离应0.5 m,1.0 m高度处采样。采样流量为28.3 L/min,采样时间依据空气含菌量确定,一般不超过 10 min。D.3.4 消毒处理 :按待测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使用说明,开机运行。D.3.5 消毒后采样:紫外线空气消毒器作用至预定的时间(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在消毒前采样点用六级筛孔空气撞击式采样器D.3.3方法进行空气中自然菌采样,作为消毒后的试验样本。GB 28235XXXX21D.3.6 培养与结果观察:采样后,无菌操作取出平板,置37 培养箱

48、培养48 h进行活菌培养计数。同时将未用的同批培养基与上述两组样本同时进行培养,作为阴性对照。若阴性对照组有菌生长,说明所用培养基有污染,试验无效,更换后重新进行。D.3.7 重复试验次数:消毒器卫生安全评价检验时,试验重复3次;卫生监督抽检时,检测1次。D.4 数据处理D.4.1 空气中含菌量计算同C.5.1。D.4.2 消亡率的计算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对空气中自然菌消毒效果以消亡率 X 计,数值以表示,按式(D.1)计算。(D.1)10ABX式中:X 消亡率,%;A 消毒前样本平均菌数,单位为菌落形成单位每立方米(CFU/m 3);B 消毒后样本平均菌数,单位为菌落形成单位每立方米(CFU/m

49、 3)。D.5 结果判定 每次试验对自然菌的消亡率均90%者为合格。D.6 注意事项D.6.1 试验中,因控制统一的条件较难,故消毒前、后及不同次数间的环境条件应尽量保持一致。D.6.2 注意记录试验过程中的温度和相对湿度,以便分析对比。D.6.3 现场房间应防止日光直射,以免造成杀菌作用不稳定。D.6.4 所采样本应在4h内进行微生物检验,以免影响结果的准确性。D.6.5 试验时,关闭实验场所门窗。GB 28235XXXX22E E附 录 E(规范性附录)水消毒实验室微生物杀灭试验E.1 目的检测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污水等的紫外线消毒效果,以验证其杀菌效果能否达到卫生合格标准。E.2 试验设备和器材E.2.1 试验菌株:大肠杆菌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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