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设计工程造价的重要性电气设计工程造价的重要性众所周知,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图一旦通过审查通过,则该工程造价基本相应确定。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局部修改、变更等,产生的工程造价,将在工程项目基本预备费中得以解决。工程立项之后,设计将历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工程造价对应将进行工程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预算的编制阶段。各阶段设计深度是否到位,将决定着每阶段工程造价的合理与否。下面结合工程实例,就常见违反电气设计深度规定的现象,谨从工程造价角度进行浅析,以说明严格遵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重要性。一、工程实例概况某省级办公楼,一类高层,建筑面积 68000m2,地下局部三层,地面
2、三幢塔楼,建筑高层约 70m。二、设计深度不足情形分类(一)分部分项工程无理甩项1.变电所甩项该项目建筑专业预留有变电所用房,但电气施工图设计中, 无相应变、配、发电系统设计。实施过程中发现该问题后,联系电气设计人员,回复说考虑到变电所设计要征得当地供电部门认可,变电所设计应由相应供电部门认可的设计单位进行。但经查阅设计合同,该工程所有电气系统均在设计范围内,该单位设计人员的推诿没有道理,变电所设计要经当地供电部门审批认可,不应该成为设计甩项的理由。后来经过协调,变电所另行委托设计,最终变压器装置容量近 5000KVA,增加施工图预算值达 450 万元。2.弱电系统甩项经对施工设计图进行核查,
3、发现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外,其余弱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网络信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会议系统、信息机房系统等)均未设计。经查阅设计合同,弱电系统应属设计范围,该设计单位以各种理由推托。后来经补充设计后,增加施工图预算近 600 万元。3.浅析该工程电气施工图设计,分部工程随意甩项,违反设计合同约定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 年版)(以下简称“08 深度”)规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很大影响,不但使施工图预算超出审批通过的工程概算,而且,按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要补充这两分部工程
4、的设计,还需要花时间完善建设程序,从而对项目工期造成不小延误。08 深度1.0.8 条规定:“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即是说:设计范围、设计深度必须遵守设计合同约定及08 深度规定,不能仅凭单方面臆想,任意处理设计范围、设计深度。除非设计合同中明确上述内容另行委托设计,否则,设计单位应该执行08 深度有关规定,保证电气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完整性。(二)无详细设计技术措施1.防雷接地技术措施部分缺失该项目 A 塔楼高达七十多米,但施工设计图中,无防侧击雷设计技术措施说明。结构主体实施过程中
5、,施工方没有进行相应的预留预埋工作,结果在装修阶段发现该问题后,需按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11.3.3.3规定,增设接地装置、增加接地跨接线等工作。该设计图中,信息机房、电气井、带洗浴功能卫生间的局部等电位联结技术措施缺失,结构主体施工时,未进行结构层钢筋网的预埋预留工作。施工方以没有相应设计为由,对上述增设内容提出了索赔。经测算,上述分项工程,若设计技术措施完善,按正常工序实施,其工程造价约在 8 万元,实际却因设计深度欠缺不得已后期增补,对应工程造价约在 15 万元,浪费约 7 万元。2.消防控制室电气设计技术措施缺失该项目电气设计图中,消防控制室内缺少相应电气设计技
6、术措施,无控制设备平面布置图,无电气对装修的技术要求,导致原施工图预算中未计列防静电地板、漏算手动控制盘、直流电源等设备费用,缺漏分项工程计价约 7 万元。3. 浅析该电气工程施工图设计中,存在明显深度不足的情况。应该交待清楚的设计技术措施,却没进行阐述,导致施工图预算编制人员计价时严重漏项,未能如实反应工程造价。根据08 深度1.0.7 规定: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及 4.5.10.4 规定:“防雷类别和采取的防雷措施(包括防侧击雷、防雷击电磁脉冲、防高电位引入)” ,可看出,上述两种违反08 深度 的规定的情况,造成了工程造价漏项,不能完整真实反映工程的建造
7、成本,而且,在许多工程实际中,工程承包商以此为由进行高额索赔,使建设单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三)主要设备选型随意,标注的型号规格不准确、不完整1.标注型号不准确该项目电气设计图中,为防闪电电涌侵入,以及为防护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遭受雷击损害,在每级配电箱中,均设置了电涌保护器 SPD,但 SPD 仅标注某生产商的型号,电气参数缺失,分不清楚是 I 类、II 类还是 III 类分类试验 SPD。造价人员在编制施工图预算及施工方在采购配电箱时,全按 III 类分类试验 SPD 考虑,许多应配置 I 类、II 类分类试验的配电箱无法达到规范要求,只好对配电箱进行整改,造成近 4 万元的损失。2.标
8、注型号不完整该项目电气施工图主要设备材料表中,灯具的型号规格仅有光源的功率参数,无光源类型、灯具等参数;桥架不区分槽盒、托盘、梯架,不标注是喷塑还是镀锌桥架等。工程造价人员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项目特征描述时抄录设备材料表,导致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基本上都按低价位的材料采购,甚至于在有吊顶的办公室内,施工方按工程量清单仅标注的光源功率指标,采购双管简易日光灯,建设单位为了保证必要工程外观及功能,只能把双管简易日光灯更改为双管防眩高效格栅灯,从而引起中标单位近 10 万元的索赔。3. 浅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08 深度 4.5.13 规定:“主要设备表。注明主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该项目实例中,电气设计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不全面、不准确、不完整,产生高额索赔,给建设单位造成不小损失。三、结语在电气工程设计中,严格执行08 深度规定,是保证设计图纸质量的基础,是保障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的前提。实现电气工程设计的合理深度,杜绝缺项、漏项,从而保证图纸质量,为全面、合理反映工程造价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