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 读 多 写英语学习谈黄源深(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英语系,上海 200336)黄源深,1940 年生,现为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澳大利亚研究会会长,上海翻译家协会副会长。著有澳大利亚文学史 (1997) 、 澳大利亚文学论(1995) 、 澳大利亚文化简论 (1993) 、 当代澳大利亚社会 (1991) ;编著高校英语教材 18 册 (1995 和1996) 、 “九五”国家级重点教材(总主编) 综合英语教程(1999)和英语泛读教程 (2000) 、 英国散文选读(1996) 、 澳大利亚文学选读 (1997) ;译著简爱(1993) 、 道连格雷的画像 (20
2、00) 、 隐身人 (1998) 、我的光辉生涯 (1989) 、 露辛达布雷福特 (2002)等。已出版著译计三十余部,发表关于文学、语言和翻译的论文六十余篇。阅读和写作,恐怕对学习任何语言都是重要的。就拿中文来说吧,要学好它,大多离不开阅读和写作。读多了,写多了,水平也就提高了。文革结束后,文学界出了一批年轻作家,写得很不错。撇开他们的艺术创造力不谈,他们的语言功力多少应当归功于“绣地球”间隙,那些寂寞夜晚的贪婪阅读,以及不计功利的大量写作练习。他们的经验,对我们的外语学习是不无启发的。作为一名多年的外语学习者,我似乎也有类似的体验。在漫长的外语学习岁月中,我觉得进步最大的是两个阶段。一是
3、文革后期的若干年,那时晚间闲来无事,出于兴趣,便读起几年前从旧书店淘得的英国小说来。当时这些书只能在夜里偷偷地读。三十才出头的年纪,不知道疲倦,所以常常通宵达旦,几年下来,竟把这些书都读完了,有的还读了好几遍。读过以后,有些感想,便用英文写下来,没有什么目的,只是自我欣赏而已。不料却感到,自己的英文水平还真的跟以前不一样了。第二次有这样的感觉,是二十多年前国门刚开的时候。当时,我有幸成了首批赴澳大利亚进修的学人。在国外攻读学位都要看大量的书,写很多论文。我选的是文学专业,读的基本上都是小说、诗歌和文学评论一类书籍。就阅读而言,可以说是文革那段读书经历的继续。写却大不一样了,一是目的性很明确,是
4、学期或学年论文,或是硕士论文,必须力求内容和表达俱佳;二是频度很大,常常一门课的论文才写完,另一门的又开始了,所耗的精力和达到的强度,是空前的。整整两年的学习,差不多是在不断地“读”和“写”中度过的,读过和写过的文字,多于一生中任何同样长的时期。自然,进步也就特别大,真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根据我自己的体会,阅读和写作在外语学习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多读多写,是外语学习不可或缺的手段。惜乎在当今我国的外语教学中,两者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以阅读而言,常常拘泥于短文章上的“精耕细作” ,阅读量太小;而“泛读”又不泛,量也很有限。因为读得太少,产生不了语感,便只能依赖语法,生搬硬套,或是死记硬背,
5、自然效果不会太好。写作就更糟糕,很多学生因其枯燥费时而讨厌不已,教师则因改本子耗精力而望尘却步。结果学生写得不多,也写得不好。可以说, “写”是目前学生读、讲、听、写“四会”能力中最薄弱的一环。教学上,力气花错了地方,不大量阅读原著,却离开丰富的语境,孤立地、就事论事地、无休无止地做练习,或是一味在应试技巧上动脑筋。表面看来,分数提高了,实际上,外语水平没有实质性的提高,或是提高得不快。更可怕的是,把原本应该生动有趣的外语学习,变成了机械的、枯燥乏味的苦役,靠学习者自身的意志勉强支撑着,有些人甚至产生了厌学心理。于是出现了这种并不鲜见的现象:“本国师资大都经过留洋深造,洋师资也不算少,多媒体一
6、整套,教学改革很热闹,就是教学质量难提高。 ”我们的外语教学,多少陷入了这样的尴尬。我认为要真正学好外语,就要大量地读,大量地写,大量地听,大量地讲。而前两者尤为重要。阅读的好处何在呢?阅读是在语境中学习外语,所学得的语言是地道的、自然的、活生生的,学起来也快。大量阅读又能培养学习者的语感,而语感对外语学习是非常重要的。阅读还是扩大词汇量的一个重要手段,读得越多,词汇量就越大。当然,如培根所说, “阅读使人充实” ,阅读有助于扩大知识面,提高人的人文素质,那更是不争的事实。而在现代社会中,阅读又是获取信息的一种重要手段。如今,书籍汗牛充栋,报刊难以计数,网上的世界无边无涯,没有快速阅读的能力是
7、断然难以生存的。读什么?如果阅读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外语水平,我相信古人“开卷有益”的说法。无论读什么,只要是外文,对提高外语水平总会是有帮助的,所以不妨拿来就读。但对大学生,或是还没有养成外语阅读习惯的人来说,我认为先读小说比较好。外语课的课堂教学,一般说来比较紧张,有的甚至还有些单调,而小说大多较为生动有趣、富有吸引力(如不生动可随时调换) ,阅读小说不啻是紧张的课堂学习的一种调剂。就像儿童吃的糖丸,比一般的药丸要好吃得多。读小说容易读下去,也就是说容易坚持,久而久之,便能养成阅读的习惯。更重要的是,外语学习不再是苦事,却成了轻松活泼的享受。有了浓厚的兴趣,少了以往的功利,是不愁学不好的。此外
8、,文学语言通常是最优美的语言,学习任何一种语言,包括我们的祖国语言在内,一般是从文学作品入手的。外语学习也不例外,读过相当数量文学作品的人,使用的语言,跟没有读或很少读的人硬是不一样。在阅读小说的基础上,应当向其他类书籍拓展,如传记、时评、报道、历史、科普等涉及多个领域的书籍,在提高外语水平的同时,也丰富了自己的知识。阅读,即令是对付时下的某些英语考试,也是管用的,因为阅读有助于在根本上提高英语水平。几年前,有一位想考 TOEFL 的非英语专业大学生来找我帮忙,他当时的TOEFL 成绩是 514 分,离最低要求还远。我说,我的应考方法跟别人的不一样,你如要我指导,就得完全听我的。他同意了。我没
9、有采用通常的题海战术,而是让他大量阅读,先是读深一点的简易读物,慢慢地转为原著,每周两本,规定必须看完,然后少量做一点练习。这个学生很老实,我的布置他一丝不苟地照办了。一年后,他再次参加TOEFL 考试。考完后,心情非常愉快,说是那些题目比以前容易多了,不但阅读部分是这样,连听力语法都如此,估计分数不会差。我听了将信将疑,因为自我感觉良好,向来是差生考试后的第一感觉。几个月后,分数下来了,他考了 616 分,一年里竟提高了一百多分。这不能不归功于阅读的力量。怎样读?对大学低年级的学生来说,不妨从简易读物入手,由浅入深,逐渐转为原著。阅读材料究竟是否合适,衡量的标准一般有三个:一是词汇;二是句型
10、;三是内容。每页的生词如果超过五个,可能就嫌过深;句型复杂而难懂,也不适宜;如果词汇和句型都没有问题,而仍觉得不知所云,那就是说,内容有一定难度。遇到上述情况,就可以考虑更换书籍,直至找到适合的。一般说来,开头几页的生词多一些,但越往下读会越少,因此不要一见生词就止步,往下读试试。读的时候,我不主张遇见生词就查词典,阅读时老是出现停顿,会影响阅读速度、阅读兴趣、阅读效果,影响思维的连贯性,还对培养语感有妨害。生词重复的次数多了,根据语境,其意义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就是一时猜不出,也不必着急,读多了总会的。当然,那些常用词,如反复出现仍不知其意,偶尔也可查一查。不要老是停下来摘抄佳句,道理跟上面
11、说的是一样的。不要以为看了一本书之后,没有记住几个单词或句子就是一无所获,阅读的效果在于对语言的总体感悟上。当然偶尔抄一点也未尝不可。阅读要有量才能见效果。光读豆腐干一样的短文,产生不了对语言的总体感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语感。要经常读,大量地读。在读懂的前提下,要保持一定的阅读速度,否则难以做到大量阅读。词汇量太小常常是提高阅读速度的一大障碍。要读得快,必须有较大的词汇量作支撑,而短时期内又不可能掌握阅读所必需的词汇,因此我主张用背词典的方法来解决这一困难。英美人都反对背词典,国人常常以此为据来驳斥背词典的做法。实际上,如果有人主张中学生学语文要背词典,我也会反对,因为对说本族语的人来说,良好
12、的语言环境和大量的阅读,足以使词汇得到多次重复,直至被掌握。而我国的英语学习者情况就不同了,生活在汉语言环境里,英语的阅读量往往不足,难以在自然的语境中通过重复掌握该掌握的全部词汇。因此中国学生的词汇量往往偏小,对听、说、读、写造成很大障碍。我主张有一定基础的学生(如大三学生)不妨背一背词典,对一般的学习者来说,最好是在三十岁之前背,因为年纪轻,记忆力强,也不大会因杂事分心,效果较好。最好从小词典背起,先背最常用的词,放过冷僻的词,细水长流,不要贪多,贵在坚持。背的同时要不忘阅读,在语境中更好地理解背过的词汇,使这些词汇在阅读中得以巩固。掌握的词汇一多,学习者便会有豁然开朗的感觉,因为词汇向来
13、是中国学生英语学习的瓶颈,咬咬牙,冲过这一瓶颈,一切就都好办了,听、说、读、写,都会随之有所提高。背词典的最大难处是不易坚持,我所碰到的人,凡是能坚持到底的,效果都很显著。阅读要与写作同步,读完一部分就写一点感想之类的文字,尽量使用刚学到的句法和词汇,使自己的表达方式常写常新。阅读在英语学习中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不仅有前面提到的个别例子,而且也有大面积提高的实例。几年前,某师范大学在四、八级考试中成绩有显著提高,由原先的中上水平,一跃而雄居榜首,不意引起了怀疑,认为可能其中有诈。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令我了解一下实情。了解的结果是,这一学校的考试都是按章办事的,丝毫没有越轨。他们认为,四、八
14、级考试成绩的进步,是因为这两个年级,一开始就抓了大量阅读,规定每学期必须读完相当数量的书,并要求写读书报告,作为检查的手段,成绩记入总分。由于措施得力,学生坚持大量阅读,并辅之以写作,学习进步显著,于是四、八级考试的成绩也大大提高了。写作也是提高英语水平的一大手段。多年前,李赋宁先生在强调写作的重要性时,曾引用了一个外国学者说过的一句话:Every course is a writing course. 我认为这话很有道理。这句话的意思是,每门课都应落实到写作上,因为写作是对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的检验,也是英语表达能力的最好体现。写作最能使人感到英语学习上的不足,英语学习者常常是在写的时候感到自
15、己使用英语没有把握,需要翻词典和参考书,所以“写作使人精确”并非虚言。此外,写作使人对语言更加敏感,只有自己坚持写作才能对别人所写的特别注意,才能提高自己的语言吸收能力。光读不写,常常会使人对读的东西熟视无睹,无法把别人的东西化成自己的。 “读”和“写”既是统一的,又是矛盾的。读得越多,一般说来,写得越好,但前提是,读的同时必须坚持写。如果只读不写,读得多的人未必就能写得好。目前,写作课的现状是,学生怕写作,教师怕教写作,领导不重视写作。学生之所以怕,是因为写作课多半很枯燥,而常常又是绞尽脑汁却写不好;教师怕教写作是因为改作文不堪负担;领导不重视是因为写作课开了多年,效果却并不好,对写作课缺乏
16、信心。没有学生和教师的积极性,写作课是绝对上不好的。这种现象能不能改变一下呢?写作的关键在于写。好的作文是(学生)写出来的,而不是(教师)改出来的。记得有一年,学生的写作进步非常显著,经调查后发现,原来,几门课的外籍教师,都要求学生写 paper,因为写得多,所以进步也就大了。我认为,写作课教师的主要责任是督促学生不断地写,保持写作的频度、数量和质量,而不在于埋头批改学生写出来的作文。我们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恰恰相反,教师的主要精力都花在了批改作文上,而批改作文又很费事,所以学生不可能经常写、写得多。于是写得少、改得精成了普遍现象,有的甚至更糟,写得既少改得又马虎,甚至不批改。要让学生经常写,就必
17、须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怎样调动呢?首要的是要让他们觉得有东西可写,而不是头脑中一片空白,靠冥思苦想地硬挤硬榨。为此可以让学生先读些篇章,然后围绕读过的东西来写。把读和写紧密结合起来。我曾教过多年精读课,每教一课,我就让学生写一篇类似题材的文章,并要求尽量使用课文中刚学到的词汇,鼓励他们用得越多越好。因为对课文中的内容记忆犹新,落笔时又不缺同类题材写作的词汇和句型,学生觉得有东西可写,也容易写,所以十分乐意写。其次是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一般说来,对写作课特别感兴趣的是极少数写得比较好的学生,他们的作文常常被老师作为范例当堂宣读,被读的次数越多,这些人的自信心也越强。而作为听众的大部分人,则态度漠然,
18、认为这与己无关;一部分写得不大好的学生,甚至会丧失信心,认为在老师眼中,自己总归是不行了。这实际上是一种elitism 教学,适宜于培养一两个精英。对大多数人来说,这只会造成一种促人麻木、伤人自尊的恶性循环。我尝试了另一种方法,即对好的学生特别严,在表扬他们的同时,更要指出他们的不足,有时甚至批评多于表扬;而对一般的、甚至较差的学生,则努力找出他们的闪光点,鼓励多于批评。我认为再好的学生也有缺点,再差的学生也有闪光点。教师的任务是,使优秀学生感到不足而永不停步,使困难的学生看到自己的潜力而信心十足。具体做法是,在批改好学生的作文时多找问题,并用红笔划出来以引起其注意;对那些写得不大理想的作文,
19、则特别细心地寻找佳句、佳段以及某个富有个性的想法,用红笔打上一个勾,甚至两个勾,以示鼓励。这样,学生的作文,不论好坏,都有红的勾勾。久而久之,那些原先一拿到本子就往书包里一塞,连看都不敢让人看的学生,胆子渐渐地大起来了,会主动与人交换本子看。这表明有了自信,而好的学生更是受到激励,奋发不已。更可喜的是,学生普遍对写作文感兴趣了。记得有一次,我根据课文布置学生写一篇描写性的文章,批改时却发现,部分学生写了两篇,有一位竟写了三篇,另一位虽然只写一篇,却写了整整一个练习本子,写作积极性达到了空前高的地步。这样,态度由被动变成了主动,写作成了一种自觉的行为,写的东西多了,进步也显著了。对于改本子,我的
20、看法可能与很多作文老师的不一样。我认为作文不必每次都改,也不必每篇都改,可以抽着改。与其因为没有时间改本子而让学生少写,还不如让学生写得多些,每次抽部分有代表性的本子改一改。当然抽改不是改得马虎,而是认真对待,改在点子上。一个认真的教师不会把这当作偷懒的借口。有人会想,不改本子,写错了也不知道,时间久了,可能错误会成习惯,永远改不掉。其实,这种顾虑是多余的,写作中的错误可以通过阅读来自我纠正,更何况每个外语学习者的语言错误,不是靠几次作文的批改就更正得了的。对错误的觉醒,来自于对所学语言的大量接触和大量实践。试想我们在学本族语时,语文老师尽管在每篇作文之后写上一个“阅”字,其实有时并没有阅,我
21、们的写作不是照样进步了吗?改本子要改得恰到好处,把关键的地方改出来,将有代表性的错误,在黑板上演示,让大家都得到启发。那些无错不改,把学生的本子改得密密麻麻,甚至红笔多于蓝笔的教师,可能是最糟糕的教师,因为他在改错的同时,把学生的信心也改掉了,使他们觉得自己一写就错,简直不知道如何落笔。其结果,那些本来就不太喜欢写作的学生,更视写作为畏途,甚至产生了厌恶心理。说实在的,如果一见不妥之处就改的话,那几乎句句都可以改,因为教师跟学生的外语,本来就不在一个水平上,以教师的眼光看,岂不是每句话都可以改得更好些?这样的教师,恐怕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是在好心办坏事。而这样做的,在我们的写作课教师中,绝不
22、是个别的例子。我认为现在的写作课实在太枯燥,要想法增加些趣味,使其多少有点吸引力。写作本来就是动脑费心的苦事,要使学生从中得到乐趣,就必须让他们尝到甜头,看到自己的成绩,产生自觉写作的欲望。这离不开教师耐心的诱导,毫不吝啬的鼓励和有利于调动积极性的操作方法。英语学习需要有耐心,有坚韧不拔的精神。而现在的人似乎太浮躁,往往急功近利,希望一种方法昼夜之间产生效果。如短期内未能受益,就轻易放弃了。其实,有时不一定是方法不对,而是缺乏耐心,没有坚持的缘故。阅读和写作在短期内是无法见效的,需要相当长时间的积累,我们千万要有耐心。需要说明的是,我在强调阅读与写作的重要性时,绝没有轻视“听”和“说” 。 “听”和“说”是外语学习的“四会” (或“五会” )中不可或缺的两大能力,也需要花精力去提高。在学习的一定阶段,尤其是初级阶段, “听”和“说”方面花的时间应当比“读”和“写”更多些,多听、多说对提高外语是很有帮助的。台湾的一位名叫成寒的作者,写了一本题为“躺着学英语”的书,强调先从“听”入手,轻轻松松地学英语,认为效果很好。她的看法,我很同意,一是因为她注重学习英语的趣味性,二是因为她谈的适用于学习的初级阶段,所以这个方法特别见效。本文所讨论的情况,与成寒说的不尽相同,我想同行们是看得清楚的,这里没有必要再作解释了。收稿日期:2002-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