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员质量责任制度规定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度,是确保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1、总经理1.1、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向员工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1.2、批准质量方针和目标,授权管理者代表。1.3 决定组织机构,规定各部门的质量职能。1.4、为组织的产品运行提供资源。2、副总经理2.1、协助总经理做好各项工作。3、供应销售部长3.1、负责产品的销售工作,做好来电来函的记录工作。3.2、负责用户的定期走访,了解用户的需求。3.3、负责原料和产品的采购工作。4、生产技术部长4.1、负责组织产品生产的规程控制。4.2、负责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工作,确保产品设计工作的准确性。4.3、负责编制工艺文件和工装的设计工作。4.4、负责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注:缺价定员、出厂价格人员制度内容)5、质量技术部长5.1、负责产品采购、中间和最终的检验。5.2、负责计量器具的控制,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5.3、负责不合格品的控制。5.4、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6、检验员6.1、负责产品的检验工作,向质量技术部长负责。6.2、负责不合格产品中间环节的控制。7、操作者7.1、严格按工艺文件和工装要求操作。7.2、负责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控制。7.3、负责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鞍山柯尔克智能仪表制造有限公司2009.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