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体构建过程中领域专家知识作用冲突协调机制研究摘要领域专家的参与是本体科学性、权威性的保证,领域专家知识在本体构建的各个环节发挥作用,作用冲突普遍存在。分析领域专家知识作用冲突产生的原因和类型,提出协调领域专家知识作用冲突的原则和方法,探讨促使领域专家积极沟通协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而提出基于本体构建流程的领域专家知识作用冲突协调机制。关键词领域专家 专家知识 本体构建 作用冲突 协调机制(分类号g353本体是人、机器、程序等对概念语义达到共同理解的媒介,可以在各类应用之间实现知识的共享及重用。无论是哪种形式的领域本体构建,都必须有一定数目的领域专家的参与。领域专家们的知识在本体构建的各个环
2、节都发挥着作用,是本体知识结构具备科学性、广泛接受性和权威性的保证。然而多个领域专家的意见不可能完全相同,必然存在认识上的分歧,笔者把这种分歧称为领域专家知识的作用冲突。作用冲突的存在是一种正常现象,而且不一定都是有害的,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去处理冲突。由于本体表达的是一种明确的、规范化的概念说明,因此领域专家们最终必须拿出一致的意见,即需要一定的冲突协调机制将领域专家之间的知识作用冲突加以协调化解;否则,构建出来的本体将因为具备较大的争议性而不能被专业领域广泛接受,影响其使用范围和应用效果。现有关于领域知识在本体中作用的研究集中于构建方法和知识表示方面,对于领域专家知识冲突协调的研究非常少见。如
3、温有奎团队对专家知识在本体中的表示进行了研究;梁启华、何晓红提出了基于本体的企业知识转化与共享框架。上述研究是从本体对专家知识的融合作用人手的。此外,刘耀等在构建中医药本体时,在前期网站选择和后期修改确认环节,充分运用了领域专家的知识,但没有论述具体方法。1 领域专家知识作用冲突产生的原因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关联的主体,因互动行为导致的不和谐状态。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发生在互动活动中,认知差异是冲突的基础,冲突被认为是一种认知威胁。领域专家知识作用冲突产生的核心原因是彼此之间的认知差异,作用冲突产生的条件是领域专家之间各种形式的互动。原因有以下几种:1.1 对知识本身的不同见解每个人对知识都
4、有自己的理解,领域专家也不例外。对于知识结构、知识内容、不同知识单元之间的关系、知识的应用等方面的微妙的不同理解,有时候是不能用语言清晰表达的,这便构成了领域专家的隐性知识。认知差异造成了隐性知识的差异,进而造成了本体构建时领域专家知识的作用冲突。1.2 彼此之间的偏见偏见是一种对他人缺乏充分事实依据的否定态度,错误的认知和某些情绪体验容易形成偏见心理。同一专业领域内的专家由于工作性质相似、业务交叉普遍,在长期的学术交往和业务往来之中,难免存在发生利益冲突、学术观点迥异等状况,造成彼此认知上二的误解和消极的情绪体验,从而造成专家之间的偏见。当彼此不认同的专家工作于同一个领域本体构建项目时,对人
5、的消极情绪容易转移到对对方学术观点上来,引发领域专家知识的作用冲突。1.3 沟通不利沟通不利是沟通渠道不畅或沟通深度不够,造成领域专家之间对于知识认知的误解,从而引发知识作用冲突。沟通不利没有根本的认知差异和人与人之间的偏见,由此引发的知识作用冲突是比较容易调和的。1.4 对组织过程的不满参与本体构建的领域专家如果对项目组织的程序、流程或者本身角色的安排产生不满,就容易把消极情绪带到工作中,在和其他领域专家工作的过程中产生知识作用冲突。2 作用冲突的类型及表现形式不同的原因引发的领域专家知识作用冲突的类型不尽相同,领域专家知识在本体构建中的作用点不同,都是影响作用冲突分类的因素。分析冲突类型,
6、有利于把握该类型冲突的原因和特征,进而有针对性地构建协调机制。2.1 从作用冲突引发的原因角度进行分类2.1.1 建设性冲突 领域专家知识作用的建设性冲突是指作为冲突各方的领域专家们目标一致,只是因为对知识结构本身的不同意见或者沟通途径不通畅、沟通深度不够而对知识产生不同见解,彼此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设性冲突的主要表现形式是:领域专家在本体构建的一些问题上产生各种争论和异议,但他们所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领域专家们出于对自身专业权威性的认定与坚持,在构建本体时,有可能会出现因坚持自己的学术观点而僵持不下的局面。但是冲突的各方都是为了相同的目标而努力,并愿意了解彼此的想法、积极地进行知识交流与沟通
7、,因此这种冲突反而可以促使领域专家之间产生知识的碰撞,甚至衍生出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因此,建设性冲突是一种良性冲突,可以使本体构建的知识结构表示中存在的问题充分暴露出来,促进不同意见的交流。2.1.2 破坏性冲突 领域专家知识作用的破坏性冲突是指由于偏见、对组织过程不满、利益冲突等原因,领域专家之间产生意见抵触、争执,并在主观意愿上抵制沟通融合,导致本体构建项目效率下降,并最终影响到本体构建知识结构的科学性的冲突。在本体构建过程中,破坏性冲突大部分是由偏见引起的,其表现形式是:领域专家坚持自己的学术观点,坚持自己对于知识结构的表示,对对方的观点持反对或轻视态度。冲突加剧会导致领域专家之间出现相
8、互排斥、对立的心理,从而破坏本体构建知识结构表示的统一性,并消耗项目的时间与能量。破坏性冲突是一种不良冲突,需要在项目设计阶段就加以避免。2.2 从领域专家在本体构建流程中的作用点的角度进行分类在本体的构建流程中,准备阶段、选择自动化处理对象阶段、知识概念和关系界定阶段、评价阶段都需要领域专家知识发生作用,其中都存在作用冲突。2.2.1 准备阶段冲突 准备阶段冲突是指在构建一个本体的准备阶段,领域专家们在领域范围界定、构建目的、整体性规划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分歧。由于这些问题的决定权大部分属于构建项目的最高领导者与信息管理人员,只是需要参考领域专家的意见,因此该阶段冲突不是本体构建的主要矛盾。2.
9、2.2 处理对象选择冲突 是指在半自动本体构建过程中,领域专家在选择自动化处理目标时,面对多种不同的候选对象,如叙词表、专业词典、复用文本等而出现的意见分歧。由于本体构建的计算机化,需要参考最大范围内的相关处理对象,因此这部分冲突也不是本体构建中的主要矛盾。2.2.3 概念确定与关系确定冲突 是指在本体构建过程中确定概念群及概念群之间的关系时,领域专家之间的意见分歧。概念群及其关系的确定是本体构建的关键环节,需要明确界定概念的范围、表述方式以及概念间的关系,从而构建出本体的知识结构。在这两个环节中,领域专家处于主导地位,是领域专家知识作用冲突最为集中和激烈的环节。在本体建立过程中,由于所拥有的
10、隐性知识或自身认识角度的不同,领域专家们可能会对同一个问题产生不同的分析结果,而事实上这些结果并不存在对错与否的问题,只存在哪个更适合本体构建的问题。例如在定义类及类的等级体系时,领域专家是选择自顶向下法、自底向上法还是综合法完全取决于他对本专业领域的理解程度和观点。如果领域专家拥有一套自上而下的系统认识论,那么他就会倾向采用自顶向下的方法;如果领域专家想要收集到更多更广泛的实例,那么他就会认为自底向上的方法更适合;如果领域专家认为“中层概念”在该领域的概念中更具代表性,那么他就会选择综合法。在具体的概念间关系的界定上,两个概念是父子关系,还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不同领域专家可能有不同的看法。2
11、.2.4 本体评价冲突 本体评价冲突是指领域专家在选择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或者在参与评价过程中,针对评价方法、过程、结果等产生的意见分歧。在上述四种冲突类型中,概念确定与关系确定冲突最为关键,其他的本体构建人员,如项目组织和领导者、信息管理与计算机技术的专业人员难以参与意见。而其他三种冲突,都可以引入和参考项目组织领导者或者信息管理人员的意见进行最后决策。3 作用冲突协调原则对领域专家知识的作用冲突进行协调,首先需要分析和确定协调机制的基本原则。3.1 专家选取原则专家选取应遵循保证专家数量、权威专家必备的原则。领域专家数量和权威性是保证本体知识结构的科学性和广泛接受性的条件,也是冲突发生时执行
12、协调机制的前提。由于受资金与资源的制约,本体构建项目不可能全部选择该领域最权威的专家,但应保证有 12 位权威专家。此外应该保证专家数量,优先考虑对信息管理技术较为熟悉的专家,有助于本体构建各方人员的信息沟通,提高效率。3.2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领域专家知识的作用冲突主要表现为在本体构建过程中关于知识结构的不同意见,无论是建设性冲突还是破坏性冲突,都可以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以便快速有效地解决冲突,做出唯一性选择。3.3 权威优先原则在同一个本体构建项目下,领域专家们在本专业的学术成就、专业资历等方面有差异。有的领域专家可能是第一次参加本体构建工作,经验较少,资历尚浅,而有的领域专家则可能是本领
13、域颇具权威性的专家,而且早已参与过多次本体构建工作,拥有丰富的实际经验。当他们都在本体构建中为同一个问题进行讨论并产生冲突时,如果难以形成占优势的大多数人意见,难以使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或者少数服从多数的解决办法缺乏一定的说服力,就可以遵循权威优先的原则来解决问题。3.4 遵循先例原则遵循先例原则是以以往其他本体构建中出现过的类似冲突的处理办法为依据来进行协调、解决冲突的原则。虽然如今本体构建工作还没有形成一套具有统一标准的构建体系,但也已经有不少成功的案例。因此在面对某些无法解决的作用冲突时,通过对那些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本体进行研究,并认之作为解决问题的参考,也是一种明智的选择。3.5 及
14、时修正原则构建本体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领域专家知识的作用冲突在这个过程中是不断变化着的。因协调不利或处理错误而暂时消失的作用冲突有可能会在随后的工作中再次出现,暴露出更多的问题,这就需要本体构建人员及时对其进行修正或调节,以达到不阻碍本体构建工作顺利进行的目的。4 作用冲突协调机制机制有多重含义,社会科学中的“机制”可以理解为制度加方法或者制度化了的方法。机制是在各种有效方式、方法的基础上总结和提炼的,本身含有制度的因素,并且要求所有相关人员遵守。领域专家知识冲突协调机制的目的是通过对作用冲突的协调,使专家们给出唯一的、明确的关于知识关系的结论;在的确不能得到统一意见的时候,机制要根据原则强制性
15、地得出最终唯一、明确的知识结构,因此冲突协调机制的重点是使专家们积极地进行沟通并能够通过协调得到最后的统一意见。4.1 作用冲突协调层次领域专家知识作用冲突的协调分为三个层次:通讯协调层、沟通协调层和认知协调层见图 1。领域专家参与本体构建项目,通过面对面和非面对面的形式进行沟通。通讯协调层作为冲突沟通的底层首先解决的是空间、时间和硬件设施上的沟通保证问题。沟通协调层主要针对“沟通不利”这一问题,当领域专家之间只是由于沟通不利而产生误解,而并非是因为对知识的认知产生冲突的时候,需要在沟通协调层次上加以解决。领域专家知识作用冲突的最主要表现形式是对知识结构的不同认知,也是最难以协调的冲突,需要在
16、认知协调层上加以协调。针对不同的作用冲突,首先从协调层次上考虑,可以明晰冲突解决的方向和投入成本。4.2 作用冲突协调基本方法协调领域专家知识的作用冲突需要调用一些基本的方法。建设性冲突和破坏性冲突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冲突,可以分别采用搭桥法和调解法作为基本解决方法。4.2.1 搭桥法 建设性冲突可以通过搭桥法得以解决。搭桥法是冲突管理中的一种基本方法,是指在冲突中积极相互寻找共同点,建立冲突中的“桥梁” ,进而解决冲突的一种方法。如思考对方的建议是想要解决哪些关切点,自己的建议是想要解决哪些关切点,在这些关切点中,双方的优先选择是什么,怎样才能满足双方的优先选择等。这些“关切点” 、要考虑的
17、“选择”都是可以搭建的“桥梁” 。建设性冲突中,领域专家们尽管对于知识的看法不同,但是都愿意为了相同的目标而努力,并积极地进行知识交流与沟通,因此解决建设性冲突的关键是找到一个适当的桥梁,方便专家们进行沟通解决问题。例如,在把交通汉语主题词表中的词转换为可适用于本体的类时,词表中属于属分关系的词在进行转换时并不一定只是变成类与子类这一种单一的关系,如“客车”与“长途客车” ,既可以处理为类与实例的关系,也可以处理为类与类之间的关系。那么此时领域专家们尽管目标一致,但仍会由于持有不同的转换意见而产生冲突。这种冲突的性质是建设性冲突,可以用搭桥法进行解决。冲突的双方通过沟通了解对方选择的依据与立足
18、点在哪里,将二者进行对比,站在长远的角度并参考实际应用情况作出最后的决定。4.2.2 调解法 调解法是解决破坏性冲突的一种有效方法。破坏性冲突各方在主观意愿上抵制沟通融合。因此,需要安排合适的调解人说明调解事由与目标,创造互信的气氛,缓和冲突场面。调解时引导双方抛弃偏见寻找解决之道,但不宜主动提出解决方案。在调解过程中应记录双方发言的重点,最后供对方确认;若调解成功,要将调解方案内容印发给双方,并签名负责。4.2.3 用户反馈法 用户反馈法是指在本体评估阶段,根据用户评估的反馈来协调领域专家之间的不同意见。目前本体评估的方法主要有四类:基于“黄金标准”的方法、基于本体应用的方法、基于语料库的方
19、法、基于一套预先定义好的原则和必要条件等进行评估的方法。根据不同的方法,评价的主体可以是领域专家、知识工程师或用户。用户作为本体最终的使用者,能够以一种更为客观的、面向应用的角度,对本体概念体系的完整度、领域知识的覆盖面及概念间逻辑关系的正确性进行评价。因此,用户对本体应用的评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本体项目构建主体协调领域专家的不同意见提供依据。在本体评估阶段要重视用户评估方法的使用,并收集用户评估的反馈意见,对反馈意见进行频率统计,赋予高频意见更大的修正权重,使其成为调节领域专家知识作用冲突的依据。4.3 领域专家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4.3.1 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保障领域专家积极主动寻求知识作
20、用冲突解决办法的重要因素,目的是激励和奖励专家们协调知识冲突所付出的努力。针对建设性冲突和破坏性冲突应该采用不同的激励机制。形成激励机制的原理是把握两种不同冲突的内在特征:促进建设性冲突解决的激励机制的关键是激发领域专家共享和交流知识的意图和愿望,促进破坏性冲突解决的激励机制的关键是促使持偏见的双方或多方领域专家放下偏见,统一目标。形成激励机制的途径是本体构建项目中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依据机制形成的原理,根据项目的性质、实施阶段、领域专家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具有很大的灵活性。4.3.2 约束机制 约束机制主要针对破坏性冲突的解决,对领域专家之间可能出现的和已经出现的消极对抗进行约束。激励机制倾
21、向于奖励,约束机制倾向于惩罚和追究责任,这也是形成约束机制的原理。由于领域专家知识作用的内隐性,相对于激励机制来说,约束机制实施具有很大的难度,只能对领域专家之间明显的消极对抗行为进行约束。约束机制形成的途径同样是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恰当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有助于消减领域专家在本体构建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消极情绪,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应以激励机制为主,约束机制为辅,共同保障本体构建工作的顺利进行。4.4 作用冲突协调机制解析本文从本体构建流程的角度,针对领域专家知识冲突的类型,解析本体构建过程中领域专家知识冲突协调机制,如图 2 所示:冲突流程的起点是“准备阶段冲突” 。在起点之初,应贯彻”专
22、家选取原则” ,在专家数目、覆盖范围、权威专家配备方面加以考虑。专家选取原则的贯彻是解决领域专家知识冲突的前提。该阶段的冲突表现出建设性和破坏性两种。如果是建设性冲突,那么在适用于该类型冲突的激励机制 a 的作用下,采用搭桥法解决。如果不是建设性冲突,那么就是破坏性冲突,在约束机制以及适用于破坏性冲突的激励机制 b 的作用下,采用调解法解决。破坏性冲突的调解结果一种可能是直接得到解决,另一种可能是偏见消除或暂时得到抑制,破坏性冲突转化为建设性冲突。由于准备阶段的主要目标是明确本体构建目的和适用范围,在宏观上把握本体构建方向,所以当出现冲突并无法协调时,适合采用权威优先原则,在项目组织者起主导作
23、用的前提下,参考领域内权威专家的意见。在处理对象选择阶段,面临“处理对象选择冲突” 。该冲突的分流、激励以及协调方法的选择机制与上一阶段一致。如前所述,这部分的冲突不是协调的难点。使用遵循先例原则和权威优先原则就可以解决这个阶段的冲突;对于破坏性冲突来说,权威优先原则更为适用。概念及其关系确定阶段是本体构建流程中领域专家知识冲突最为尖锐的阶段,也是冲突协调的关键点。在这个环节,领域专家之间关于知识的不同认知导致建设性冲突,领域专家之间积累的偏见导致破坏性冲突。两种冲突仍然运用搭桥法和调解法作为基本解决方法,在这一过程中,遵循先例原则、权威优先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和及时修正原则都可得到充分的运
24、用。本环节的破坏性冲突如果不能转化为建设性冲突进一步解决,则将只运用到遵循先例原则、权威优先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强制得到一个唯一的知识结构表示方案。冲突流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本体评价冲突” ,对应着本体评价这一阶段。本体评价主体除了领域专家外,还要引入用户。对于以领域专家为主体的评价来说,由于每个本体评价都是一个原创性的工作,因此遵循先例原则在这里不适用。除此而外的其他三种原则,即权威优先、少数服从多数、及时修正原则都指导该环节冲突的协调。本体评价冲突的协调结果是领域专家对整个本体评价的形成。以用户为主体的评价不仅是对评价阶段的完善,用户评价的反馈意见还有助于从一个新的角度对各个阶段的领域
25、专家知识作用冲突进行协调,即采用用户评估反馈法作用于之前的各个环节。5 结论领域专家知识的充分共享和挖掘是本体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普遍接受性的保障。由于领域专家隐性知识的差异以及专家之间情感认同的偏差,本体构建过程中领域专家知识作用的冲突普遍存在,这种冲突会降低本体构建效率。领域专家知识作用冲突按照性质可以分为建设性冲突和破坏性冲突;按照本体构建流程,可以分为准备阶段冲突、处理对象选择冲突、概念确定与关系确定冲突和本体评价冲突。可以在三个层次,即通讯协调层、沟通协调层和认知协调层上加以协调。领域专家知识作用的协调机制基于本体构建流程冲突和性质冲突,在一定的协调原则、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协调方法的综合作用下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