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皖继委20076 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学分分类(一)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类学分和类学分两类。(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广项目授予类学分。(三)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类学分。二、 学分要求(一)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教育对象每年都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取得规定的学分。(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
2、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 25 学分,其中类学分 5-10 学分,类学分15-20 学分。(三)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类学分 20 学分。(四)继续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教育类、类学分数每个不超过 10 学分。(五)类、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三、学分授予标准(一)类学分计算方法1、参加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相关要求授予学分。2、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有关规定验印的各种类学分项目的学分证明,是参加项目学习并经考勤、考试考核合格学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类学分的有效凭证。(二)类学分计算方法1、参加市级继续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
3、格,按相关要求授予学分。2、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授予发表当年学分:发表文章所在刊物 第一作者至第三作者国外刊物 10-8 学分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 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6-4 学分省级刊物 5-3 学分地(市)级刊物 4-2 学分内部刊物 2-1 学分3、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课题类别 课题组成员排序(余类推)1 2 3 4 5 国家级课题 10 9 8 7 6 学分省、部级课题 8 7 6 5 4 学分市、厅级课题 6 5 4 3 2 学分4、出版医学著作,按每编写 1000 字授予出版当年 1 学分。5、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
4、 3000 字授予 1 学分。6、发表医学译文每 1500 汉字授予 1 学分。7、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可授予主讲人 2 学分,授予参加者 0.5 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 5 学分。8、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 1 学分,参加者授予 0.5 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 5 学分。9、经单位批准,参加所从事的卫生技术专业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年度学习成绩合格者,或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 ,或参加援藏、援外、支农等医疗服务活动并参加当地继续医学教
5、育,当年累计 6 个月以内经考核合格者,按每月 4 学分授予类学分。3-9 项由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授予相应的学分。四、我院继教班举办和学分授予方法1、我院主办(承办) 国家级、省级、市级(外请专家授课和兄弟医院参加)继教班时医院给予一定的办班经费(每年限一次,原则上国家级不超过 20000 元,省级不超过 10000 元、市级不超过 5000元) ,主要用于开班授课费、餐饮和住宿等相关费用,依票据实报实销。注:(1)学术专业分会首次成立:主委是我院的,给与补贴不超过5000 元,依票据实报实销。(2)联盟会议、网络会议在我院举办的,给与补贴不超过 5000 元,依票据实报实销。2、
6、我院市级继教班举办须提前一周通过院人力资源部网络继教项目申报,卫生局通过,按要求日期举办。3、市级继教班在 2015 年年初公布继教班举办班次,各科室按需求报听课计划至人资部,后续开展按计划执行。4、继教学习班参加原则上与本人专业相关相近。5、继教学习班采取继教 IC 卡刷卡制度,参加继教班需携带继教 IC卡刷卡考勤,否则一律不授予学分。6、继教学习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及时将授予学分人员名单、试卷、授课课件上传至 OA,授予学分人员考试合格、经验证后授予学分。7、继教学习班严格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中途离场等情况,不授予学分。五、学分登记、验证和考核(一)学分登记1、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
7、续医学教育的情况和取得的学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登记和存档。每年的学分登记工作,应于次年的 3 月份前完成。2、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和保管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个人档案,每年定期对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取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项目内容与本人专业和岗位是否相关、学分类别与授予的学分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是否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等,并将审定的卫生技术人员当年取得学分的各项具体内容、学分类别、学分数及年度学分完成情况,在其继续医学教育个人档案上进行登记和存档。3、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都应将当年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有效凭证,按要求和时间安排,报人力资源部,确定当年所取得的学分
8、与年度学分完成情况。4、学分登记的有效凭证为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明、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进修证、成绩单、单位组织的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登记单等原始材料,或根据继续医学教育智能化管理的进展需要,在全市辖区内或本单位统一使用的继续医学教育电子信息卡。5、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年度完成学分情况,由单位负责在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该证书是记载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完成情况的有效凭证,由人力资源部代为保管。证书的发放和使用按省人事厅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学分验证1、学分验证分为公共知识科目验证和专业科目验证。2、公共科
9、目学习为网上在线学习,网络学习完成后由人力资源部上交全院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至人社局考试中心统一验证,验证时间一般截止至当年 10 月。3、专业科目验证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先审核专业学分完成情况,后由市人事局根据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学分完成情况验印。此项验证每年进行一次。在次年的 3 月份之前完成。(三)考核要求1、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本情况和年度完成学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医护人员定期考核的必备条件之一。2、卫生技术人员未完成规定的年度学分要求,其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申报聘任、晋升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或申办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执业再注册者,必须出示本人经验证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六、此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