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安电子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QQ/JQ 202 042007科技成果评比与奖励办法2007-07-23 发布 2007-08-22 实施西 安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发 布Q/JQ 202 042007I前 言本标准是根据西安电子有限公司标准化工作的需要,为规范管理而制定。本标准于 2007 年 7 月首次发布。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甲。本标准审核人:郭永林。本标准批准人:张化冰。Q/JQ 202 0420071科技成果评比与奖励办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在设计、开发、生产中,对取得科技成果的评定与奖励办法。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2 术语和定义2
2、.1科技成果指在生产中某一科学技术研究课题,通过试验研究、调查考察取得的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学术意义的结果,包括研究课题结束,已取得的最后结果,研究课题虽未全部结束,但已取得的可以独立应用或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阶段性成果。3 职责3.1 总工程师负责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批并决定申报。3.2 各个部门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收集科技成果并汇总向总工程师申报。4 管理内容与办法4.1 申请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奖励,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科技成果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a)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要求;b) 科技含量高,所采用的技术属于省内先进水平以上且比较成熟,容易形成规模生产或易于推广应用(实行许可证管理的
3、产品需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 ;c) 项目已经转化实施,且附加值高,经济效益显著,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市场销售呈上升趋势。4.2 科研成果申报程序4.2.1 应将整套材料交总于工程师办公室备案,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加盖本单位公章上报。4.2.2 科技成果鉴定和申报时,必须附有科技成果简要说明、科技成果研究报告表、奖励申报书、成果鉴定证书、成果研究报告(主件)及主要技术文件等。4.2.3 科技成果的报奖人员以完成该项成果的课题组为主,按贡献大小顺序排列,课题主持人可根据是否有利于成果升级,是否有利于调动研究人员的积极性的原则,对报奖人员进行全面安排。没有直接参加成果研制的人员不得报奖,具有报奖
4、资格的人员不准将其资格转让他人。4.2.4 利用公司设备、技术、人力取得的科技成果最终归公司所有。4.3 成果奖励4.3.1 公司员工和科技人员提出的有关科学技术研究、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推广新技术等项目,经实验和实际应用,有显著经济效益,并经评审或鉴定的科技成果,均应给予奖励。4.3.2 经鉴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办法和其他科技成果,创先在单位推广运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也应给予适当奖励。4.3.3 取得科技成果后的奖励范围、奖励标准以及奖励标准参照附录 A 中的具体细则执行。Q/JQ 202 0420072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本附录规定了取得科技成果后的奖励范
5、围、奖励形式和奖励标准,对于取得科技成果的个人或部门按此附录进行奖励。A.1 奖励范围A.1.1 市级以上科研成果的完成者;A.1.2 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者;A.1.3 由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A.2 奖励形式A.2.1 科研奖励采取定期奖励的形式,奖励以奖金形式发放,每年度核定奖励一次。A.2.1 每个项目同时获几个奖项的不累计奖金,原则上按最高等次奖励。A.3 奖励标准A.3.1 立项奖a)凡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准立项并拨付经费者,每重点项目一次性奖励主持人 6000 元,一般项目一次性奖励主持人 3000 元;b)凡申报市级科研项
6、目,获准立项并拨付经费者,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主持人 0.3 万元。A.3.2 科技成果奖(包括科技进步奖、科技推广成果奖、发明奖等)的奖励标准符合表 A1表 A1 科技成果奖励金额单位:元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市级一等奖 10000 3000 1000二等奖 6000 2000 500三等奖 4000 1500 300A.3.3 论文奖a)在国际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须经认证) ,每篇奖励 2000 元。b)在国内核心期刊上(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 元。c)其它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ISSN/CN) ,国家级每篇奖励 300 元;省(部)级每篇奖励 200 元;市级每篇奖励 100 元。d)在省级以上各学会交流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性文章,获一等奖的奖励 300 元,获二等奖的奖励 200 元,获三等奖的奖励 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