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黑教职成处函20185 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市(行署)教育局,省森工总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各省属中职和高等职业院校:据媒体报道,近日部分院校出现违规组织学生实习情况。2 月 6 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15 号),根据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全面自查。自查的范围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请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迅速组织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对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检查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特别是以下几种情况:1.
2、学校借学生实习与实习企业、劳务中介机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收取劳务费、中介费的情况;2.是否存在克扣或拖欠实习学生报酬情况;3.是否存在强制学生实习情况。二、立即纠正,严肃处理。对学生实习工作中排查出的违规行为要立即纠正,对学生实习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厉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和业务指导,确保实习工作规范有序。各校要结合学校章程建设,严格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一步建章立制,责任落实到人。请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省属中职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根据自查和整改情况填报调查表(见附件),务于 2 月12 日前将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
3、版分别报我处。联系人:王春琦 电话(传真):0451-53605292 邮箱:附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自查自纠情况调查表黑龙江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2018 年 2 月 7 日附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自查自纠情况调查表填报单位(公章):寒假期间是否有学生参加实习(是/否)实习学生人数(单位:人)实习学生人均薪酬(单位:元/月)自查自纠情况问题类别 是否存在问题 对应整改措施学校借学生实习与实习企业、劳务中介机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收取劳务费、中介费克扣或拖欠实习学生报酬情况强制学生实习情况安排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安排未满 16 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个别单位或部门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填报人: 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