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平安通那么 事业部全体员工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的规定,为确保事业部平安消费和全体人员的健康,履行如下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理解所在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要素、防备措 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公司的平安消费工作提出建议。 (二)有权对公司平安消费工作中存在的征询题提出批判、检举、控告;有权回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三)觉察直截了当危及人身平安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顿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四)因消费平安事故遭到损害时,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按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五)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恪守建立公司和事业部的平安消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治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六)觉察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平安要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平安消费治理人员或者公司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及时按程序文件要求进展应急处理。 (七)按要求参与相关危害的辨识、评价活动和按标准、程序进展运转操纵,预防事故发生。主动参与公司组织的平安消费活动。 (八)积极主动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平安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平安认识,加强自我防护和应急处理才能。 (九)参与职业健康平安治理体系文件的制定、修订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