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所及设备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 为保证食品平安,按照食品平安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食品运营场所应按照食品销售流程合理规划设备、设备,防止在运营中产生穿插污染。二、装备与运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备。三、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展虫害防治,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四、销售散装食品,应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备,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备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纳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2、五、运营场所可以采纳机械排风、空调等设备,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六、直截了当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备、工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平安标准,应为平安、无毒、无异味、防吸收、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造,易于清洁和保养。七、储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平安所需要求的设备、设备、装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需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密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展有效的清洁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八、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储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备,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十、用于食品运营操作的设备、设备不得用于与食品运营无关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