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交底监操纵度 (1)监理工程师应催促施工单位针对施工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平安技术措施,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并应经监理审批。(2)监理工程师应催促施工承包单位针对严峻危险源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办理监理审批手续。(3)催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危险源的施工作业进展逐级平安技术交底,平安监理人员应检查交底的书面记录,关于没有交底的不同意擅自施工作业。(4)严峻危险源施工方案和平安技术交底进展后,平安 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承包方对危险源施工作业 前各项平安自检工作是否落实,自检人员是否到位,自检查工作是否完成,自检查责任制是否落实,施工承包方自检工作不落实的,平安 监理人员有权回绝施工单位的有关申报,暂停施工作业,并指令进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