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 站 建 设 合 同 书甲方: 乙方:河南宝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商执照号:411192000001274;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号:豫 B2-20120026)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的网站程序安全维护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同意从下条款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不得做任何违法经营活动。对其经营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而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2. 甲方负责提供制作所需的一切资料,包括文字、图
2、片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甲方在签订本合同 3 个工作日内应将网站建设所需的有效资料文件提供给乙方。3 甲方应将企业网站建设的具体要求形成文档作为合同附件。4 . 如需独立域名,乙方免费协助甲方进行正规备案,要求甲方有正规营业执照,备案的时间及结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法人汇免费提供的有二级域名,网站完成以二级域名的效果为依据。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应依据双方商定的网站结构,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协议中规定的内容,乙方有权对甲方网页的设计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图片及影音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 乙方根据法人汇进行制作,对甲
3、方陆续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对超出法人汇中的建站内容,乙方根据复杂程度提出延期请求及加收费用,具体执行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4. 乙方负责在网站开通后 1 周内,对甲方网站中由于乙方失误造成的程序错误,页面错误进行修改。5. 可以在甲方网站首页中注明该网站由乙方技术支持。6. 乙方提供的服务器安装乙方自行开发 WEB 防火墙,保证甲方网站不被 SQL 注入,但有一部分程序语法不能使用,甲方须同意。违约责任1. 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或增加内容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及增加费用的要求,具体执行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2. 由于单方(甲或乙方)原因
4、未能按时完成协议所规定的内容,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本协议中规定的 Internet 网站建设的全部费用,预付款除外。知识产权的保护1. 甲方付清应付乙方的全部款项后,甲方正式独立享有网站的全部所有权。2. 双方合作期间,网站构架、网页版式设计等内容(甲方提供文本资料及图形、音像资料未经乙方加工部分除外)之版权、设计权、使用权归乙方暂时所有,未经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复制或交由第三方使用。3. 如出现第三方指控与站点文字内容、图片、企业商标、外观等有关的知识侵权的事件,应由甲方负责并保证乙方名誉不受损失。协议的终止1. 如任何一方发生突发事件需要终止协议,需提前 2 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并说
5、明正当终止理由,由双方签字代表协商终止协议。2. 由于战争、地震、火灾等法定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的工作中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变更内容。协议金额及付款方式1. 网站建设内容及服务说明:法人汇智能模板型企业网站(含支付功能)2. 甲方网站建设总费用 ( 元人民币)。3. 此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应付给乙方网站制作费用 ( 元人民币)作为预付款;甲方网站内容制作完毕后,乙方将甲方网站内容上传安装至虚拟服务器空间,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确认后,应在当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费用,完成本合同的服务内容。4. 次年空间续费:¥ 元人民币,空间大小(无限制),峰值带宽 2 M。5. 年服
6、务费:¥ 元人民币,如服务费为 0 元,乙方只负责甲方网站的正常访问和技术咨询,不包含网站的修改、及内容更新。附则1.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乙方收到网站建设预付款之日起生效。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协议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协议签署甲方: 乙方:河南宝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河南宝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漯河市泰山路北段 46 号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62001联 系 人: 联 系 人:刘宝方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140110816传 真: 电 话:0395-3291888 400050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