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市第一届校际足球联盟杯赛事通知比赛时间:2011 年 10 月 15 日起 比赛地点:中南大学足球场、湖南大学足球场、长沙理工足球场比赛形式:混合制(循环赛,加淘汰赛) 。报名队伍:按照报名循序,限报 12 支球队合作单位:长沙高校足球队长群(176280250)官方网站: 联系人:参加办法1、运动员由长沙各高校的人员组成,可通过自由组合队或俱乐部队的形式组队参加比赛。2、运动员必须热爱国家、人民、道德品质优良、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病史。3、报名人数:每队限制报名 23 人。领队 1 名,教练 1 名。队员可以为教练和领队4、在籍注册的职业球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否则所参加的比
2、赛均以 0:3 告负。5、比赛费用及资料:80 元/队/场,比赛保证金每队 200 元(比赛全部结束后一星期内退回),参赛的队员必须交照片 2 张(限小 1 寸)或电子照片。主裁判执法每场 40 元/场,两个边裁各 20 元/场。6、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11 年 10 月 10 号,报满为止。规则与规定:1、报名资格:年满 16 周岁,身体健康,每个队员不得代表两支(及两支以上)队伍参赛,否则取消这名队员所代表的所有球队的成绩和参赛资格。2、处罚制度:队员累计三张黄牌或一张红牌自动停赛一场(黄牌一张罚 10 元,红牌一张罚 30 元),运动员红、黄牌在整个单循环赛中均有效。循环赛中若队员累
3、计三张黄牌或一张红牌将停赛一场,积分赛的处罚不带入决赛阶段比赛。打架队员将根据情节给予停赛几场或直接取消比赛资格,打群架(含 3 名以上队员打架)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比赛均以 0:3 告负,并没收保证金。5、参赛要求及服装:运动员只能穿帆布或者软皮革制成的鞋,鞋钉应该为橡胶钉方可上场参加比赛,否则比赛中一经查出,红牌直接罚出比赛,每队必须备有深浅 2 种参赛球服6、报到时间:各个队比赛前 15 分钟比赛到场,领队填写 22人参赛名单,交第四官员处,并且凭参赛证上场赛。7、比赛时间:为正规比赛时间 90 分钟,上下半场各 45 分钟,中场休息 15 分钟。8、换人要求:每队每场比赛可以申请换 7
4、 人,比赛中可以换 3人,中场休息时候可换 4 人,中场休息不换人只能换 3 人,换人需填写换人表,交第四官员处审核参赛资格,先下场后上场的原则,未入选 22 人名单的队员不得被换上。9、弃权与罢赛:弃权:未报名通过资格审查,或处于停赛阶段的运动员未被允许参加比赛,代表该队参加了比赛,该队为弃权处理。比赛开始 10 分钟,比赛队伍不足 7 人(7 人以下不包括 7 人)不能按时到场比赛均为弃权。罢赛:未获得组委会同意未参加规定的比赛或组委会安排补赛、改期比赛并未参加;比赛中途退出;裁判员中断比赛 5 分钟不能恢复比赛的均为罢赛。处理办法:弃权本场比赛为 0:3 告负,并承担本次比赛所有费用,从
5、押金中扣除,下次比赛补满押金继续比赛,罢赛承担本次比赛所有费用,从押金中扣除,下次比赛补满押金继续比赛并根据情节扣积分,由组委会商议决定扣除 1 到 3 分。10、决出名次办法:(1)第一阶段循环赛胜一场得 3 分,平一场得 1 分,负一场得0 分。小组赛阶段按积分多少排名,积分多者名次列前。(2)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循序排列名次 A: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B:积分相等队之间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净球多者,名次列前C:积分相等队之间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D: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3)第二阶段比赛,每场比赛决出胜负,90 分钟比赛为平局则采取互罚点球决胜。奖励制度:杯赛冠军、杯赛亚军、杯赛季军、最佳射手、杯赛最佳球员。杯赛冠军球队包括奖杯与奖牌、奖品等,具体待定。裁判员选用:裁判员由各队选出具有较好执法能力的队员组成。每场比赛选用三名裁判员(可来自同一个队伍) ,裁判员的选用尽量回避执法同一个高校队伍之间的比赛。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有参数队伍必须尊重裁判和裁判的判罚,不得辱骂和追打裁判。否则视情节处以停赛并承担本次比赛所有费用、没收保证金、禁止参赛等处罚,打架造成伤害的立即报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