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合集7篇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行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驾驭了吗?以下是我整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爱。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工商备案号: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苏房商X合同XXXXXXXXXXXX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制定二一四年印制特殊告知一、本合同文本是示范文本,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适用于苏州市新建商品房买卖。二、本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上述文件
2、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该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复销售(预售)和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状况,买受人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查阅。三、当事人应当根据自愿、公允及诚恳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补充条款的形式进行调整。四、商品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条款,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在苏州市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查阅,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合同条款力求签订得详细、全面、严密,必要时可向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专业机构询问。合同签订并网上备案后,合同当事人根据约定应当向房屋
3、所属区域房产登记部门申请预报登记。五、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细致阅读合同条款,特殊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须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选定的内容显示“X X X X X X”或“X X X X X X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额应当公允对等。六、预售的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建设中的或已建成但未经初始登记的房屋,该商品房的面积、交房日期、质量等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因素;房屋买卖双方在签约前,应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了解。七、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对本合同每份原件仔细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样;
4、在任何状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八、出卖人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实行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得实行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九、出卖人在出售商品房时,有义务告知买受人顶层有可能安装无线基站等事项。十、本合同网签密码分为草稿密码和合同密码,草稿密码和合同密码均由买受人设臵,由大小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单一或交替组成,密码字符7-20个,密码中间不得出现空格或其他符号。买受人设臵草稿密码,表示买卖双方对草稿合同全部内容的认同,如有错误可以修正。买受人设臵合同密码,表
5、示买卖双方对电子合同全部内容的认同。合同密码一经设臵,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自动禁止对电子合同内容进行任何更改。十一、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经备案后,可利用合同编号及当事人持有的密码,在苏州市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查询合同的真实性及备案状况。十二、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将本合同电子模板中空白部分预先拟定的条款,以及合同附件预先拟定的补充条款内容向房屋所属区域的工商管理部门备案。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主管部门提示: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买受人应细致阅读本合同封面之特殊告知!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
6、和国消费者权益爱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品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充分汲取国内其他有关城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的先进理念,结合我市实际,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本合同示范文本。买卖双方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部分 合同主体出卖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托付代理人: 联系电话:销售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代理机构备案证书号: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买受人:姓名:诞生日期: 国籍/地区:证照名称:
7、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约定共有方式合同约定共有方式:份额: 法定代理人(一): 国籍:证照名称: 证照号: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二): 国籍:证照名称: 证照号: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托付代理人(机构):证照名称: 证照号: 联系(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买受人若为成年人,填写以下信息:)配偶: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未成年子女: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买受人若为未成年人,填写以下信息:)父亲: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8、 证照号:母亲: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未成年兄弟姐妹: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买受人:姓名:诞生日期: 国籍/地区:证照名称: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约定共有方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2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_市_区(县)_地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土地面积为_平方米,土地运用年限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国有土地运用证号为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全
9、部权证(证号为_),经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_市商品房外销销售许可证号为京_市外证字第_号。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房屋,房屋用途为_。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第一条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运用面积为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运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房之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上述面积已经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测绘。其次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币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
10、_仟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小写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第三条乙方同意_年_月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_银行帐号:_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年_月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_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法、_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契约后
11、_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共同到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第七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行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其次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_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金额的万分之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_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_利率计算。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行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
12、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其次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_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第九条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契约的订立、效力、说明、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凡因履行本契约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种(大写数字)方式解决纠
13、纷。(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甲主(签字):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XX编码:XX编码:代理人: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地点:_签约时间:_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3通常状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一、当事人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居处及联系方式等基本状况。买受人
14、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居处及联系方式等。二、商品房基本状况首先要注明出卖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运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为预售商品房,还应明确其预售许可证号。其次,要注明商品房的基本状况,包括详细位置、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等。其他装修、装饰等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三、价款及支付方式商品房的价款包括单价与总价两种。总价可以按幢、套或单元计价,不论商品房实际面积与约定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对其价格进行调整。单价是按商品房面积计价,可分为依建筑面积计价
15、、依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依运用面积计价三种方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第一,以所购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也称按揭付款;其次,一次性付款;第三,分期付款。按揭付款方式,应明确约定买受人应支付的首期金额及支付时间与方式,向哪家银行申请贷款,如贷款申请不获批准时有关事项的处理等。如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则应明确房款或各期房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四、商品房交付运用方式及条件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约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运用通知送达后按约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合同应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运用交付条件约定,主要
16、为商品房应具备必要的验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买受人依照合同约定的交付运用条件对商品房进行验收。五、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由于商品房的正常运用有赖于各种公共配套条件的完善,因此合同对该部份应当予以明确约定。六、面积差异的处理当事人可对房屋面积的差异作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说明确定。七、产权登记的约定由于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因此在商品房交付运用后应办理将房屋全部权及相应的土地运用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的登记手续,合同对此应作明确约定。八、违约责任出买人的主要义务是供应合格的商品房,其主要的违约情形是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标准交付
17、商品房,担当的违约责任方式主要为实际履行、赔偿损失、修理或更换、解除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为付款并接受商品房,担当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实际履行合同、赔偿相应损失和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4出售方(称甲方):地址:电话:购买方(称乙方):姓名性别诞生日期一九年月日国籍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其次条甲方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地段占地面积平方米的土地运用权,运用期限自一九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土地全部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结构,定名为,由甲方出售。第三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楼宇内的第座(
18、幢)楼单元,建筑面积为平方尺,占地(分摊面积平方尺)由甲方于一九年月日交付乙方运用,如遇特别缘由可延期交付运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别缘由是:一、人力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二、施工中遇到异样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刚好解决的;三、其它非甲方所能限制的事务。上述缘由必需经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运用。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角整。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帐户名称:帐号:付款方法: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其次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深圳市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付给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内,仍未付
19、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益属甲方全部。第六条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运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其次天起至交付日止,以当时深圳市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第七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第八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付款现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第九条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深圳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并依照国家和广东省对深
20、圳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享受实惠待遇。乙方在运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所购楼宇只作运用。在运用期间不得擅自变更该楼宇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运用费。第十条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深圳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深圳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第十一条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
21、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构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第十三条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公证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一九年月日于深圳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5甲方(卖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一样,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转让房屋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全部权证证号为:_ ,共有权证号:_ ,产权面积为:_ 平方米,运用性质为:_ ,国有土地运用证号为:_ ,乙方对该房屋充分了解后情愿购买。该房屋转让时所占有的土地运用权一并转让。二、转让价格经过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转让成交价为_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_
22、元(含经济适用住房补贴 _万元整,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凭证编号: )。三、税费缴纳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过程中所缴纳的税费由 担当。四、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房屋全部权转移的全额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1、一次性付款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2、分期付款(1)第一期(2)其次期(3)第三期3、银行按揭付款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 元,余款 元在 日内由买方向银行申请以按揭方式付清,如未能付清,则本合同自动终止。五、交付甲乙双方应于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 日内将转让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将与转让房屋有关的权利凭证同时交付。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
23、权属明晰,没有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的法律保障。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担当。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向守约方担当违约责任。七、争议的解决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八、合同的保存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存档一份。九、补充条款甲 方(签章):_乙 方(签章):_年_月_日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6(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_注册地址:_营业执照注册号:_企业资质证书号: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邮政编码:_托付代理人:_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托付
24、代理机构:_注册地址:_营业执照注册号: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邮政编码:_买受人:_姓名:_国籍_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姓名:_国籍:_地址:_邮政编码:_电话:_释义本部分条文是确认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本条款提示点:1、出卖人的主体资格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分为专营开发企业和兼营开发企业,但无论是哪种类型,都须要具备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颁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不具备开发资质或开发资质已被取缔的企业不能作为出卖人与相对的客户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违者订立的合同无效。2、买受人的主体资格(1)凡具备民事权利实力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作为买受人,(2)必需具备完全民事行
25、为实力的自然人方可作为签约人订立合同,A、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B、精神病人或间隙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期间订立的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购房行为应当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签约,(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无论以夫或妻的名义购买房屋,该房屋全部权一般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3、出卖人托付代理机构近年来,开发商托付代理公司进行房屋销售的比例日益增加。在这种情形下,应当将代理机构的名称列入本合同,并照实填写。这样,既明确体现和保障了开发商、代理商之间的托付代理
26、合同关系,也保障了购房人的签约知情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_方式取得位于_、编号为_的地块的土地运用权。为_。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规划用途为_,土地运用年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施工许可证号为_。_。释义本条是出卖人拥有项目的取得和开发建设等前期手续告知义务的内容,目的是为保障买受人知情权。本条款的提示点:1、开发商土地取得方式一般情形下,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方
27、式为受让国家出让的土地(出让)或转让受得他人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土地(转让)。特别情形下方可获得国家得无偿划拨地(划拨),如开发商开发建设规划范畴内得经济运用住房。未变更土地性质得集体土地运用权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非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得划拨地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工业用地出让地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2、土地运用年限依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运用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规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 年;(三)教化、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消遣用地40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须要留意的是,该运用年限起始于国有
28、土地运用权出让确定之日,而不是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之日;经济运用住房因其土地系划拨地,故不存在运用年限的问题。3、商品房项目的名称无论是现定名还是暂定名,必需与商品发预售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件的描述一样。4、开发商必需拥有国有土地运用权证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资格。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知悉本条所列的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运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运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外,更有必要查阅开发商持有的国有土地运用权证。着重审查两点:一是看开发商是否已经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未缴纳完毕土地出让金的开发商一般持有临时国有土地运用证而非国有土地运用证);二是看开发商是否已将土地办理抵押贷款(以土地作
29、为抵押物办理贷款的,国有土地运用证上往往作备案登记)。其次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释义本条是对商品房销售的描述。本条款提示点:1、期房与现房的比较期房即预售商品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不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预售许可证起先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为期房。现房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产证的商品房,消费者在签约后马上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分户权证。期房相对于现房,具有下列特点:优势:(1)期房一般较现房便宜;(2)期房的选择空间较现房大;(3)随
30、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新楼盘品质较旧盘有明显提升。劣势:具备延期交付、品质变差、权证不能按期交付等法律风险。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其次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3、商品房销售的其他依据一般来说,开发商除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还应具备下列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运用证即俗称的“五证齐全,方可预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许可证有按栋编号发放、按批号编号发放等形式
31、,购房人在购房时应“对号入座”,提高自身风险防范实力。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状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属_结构,层高为_,建筑层数地上_层,地下 _层。该商品房阳台是。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_。_。释义本条是对合同标的物的具体描述本条款提示点:本条涉及到若干建筑专业术语及建筑规范,购房人在购房时应更加切实留意。1、商品房的用途与房屋
32、结构这两项对于开发商而言,是其确定工程建设成本的关键点,专业办公用写字楼的工程建设成本一般比砖混结构建筑物建筑成本高出数倍。因此,购房人在选购房屋时应当加以落实。商品房的用途主要有居住、办公、商品、商住、停车等种类,其用途一经确定,合同双方不履行法律手续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主要有砖混、框架、钢混等几种,不同结构的房屋其运用功能和耐用程度各异。2、层高净高层高指一层地面至上一层地面的距离,净高则是指地面至天花板的距离,净高=层高-楼板厚度。购房人在选择预售商品房时应考虑上述两者之间的差异。3、阳台阳台的封闭与否对计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至关重要,依据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的规定,封闭阳台按全面积计算
33、运用面积,而放开式阳台则按全面积的一半计算运用面积。4、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及运用面积之间的联系。该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运用面积+套内强风光积+阳台面积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币)每平方米_元,总金额(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币)每平方米_元,总金额(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币)_千_百_拾_万
34、_千_百_拾_元整。4、_ 。释义本条是关于商品房计价方式与价款的约定。本条款提示点:1、计价方式的改革多年来,我国始终采纳根据建筑面积计价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但该种计价方式却存在着诸多弊病,集中体现在总的公用建筑面积难以确定,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分摊困难,开发商非善意误算等。随着房地产经济的活跃与发展,我国北京等地区已经推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信任不久的将来,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将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主要计价方式,使购房人真正能享受到“明明白白购房”的待遇。2、购房人应留意商品房“价外价”问题个别开发商除收取按面积记得的总价款外,还会向购房人提出收取配套费、教化实施费等其他收费项目,因此,购房人在支
35、付房款时应当对这些收费项目加以关注,如开发商没有法定收费依据的,购房人可以拒付。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依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种方式进行处理:1、双方自行约定:(1)_;(2)_;(3)_;(4)_。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肯定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
36、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担当,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肯定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释义本条是对房屋面积确认依据及房屋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的约定。本条款的法律依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其次十
37、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肯定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 %以内(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担当,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 %以内
38、 (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肯定值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本条款提示点:1、面积确认标准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为面积确认的依据标准,但购房人在签约时亦可主见上述两项面积同时作为依据标准。2、产权登记面积与购房人实际所得面积不符时的处理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面积,一般情形下产权登记面积即等同于购房人实际所得到的面积,但假如产权登记测绘单位所作出的测量结果与购房人的实得面积不符,购房人照旧有权利聘请专业测量公司重新测量,并要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原产权登记面积作出修正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7出卖人:买受人:鉴于买、卖双方已于20xx年4月9日签定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