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华县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规程为确保我县无公害生猪质量、品质及经济效益的提高,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国家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技术规程。1 猪场环境与工艺1.1 猪圈建在地势高燥,排水良好,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场址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猪场周围3公里无大型化工厂、矿 厂、皮革、肉品加工、屠宰场或其他畜牧场污染源。1.2 猪场距离干线 公路、铁路、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1公里以上,猪场周围有围墙和防疫沟,并建立绿化隔离带。1.3 猪场生产区布置在管理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和病死猪处理区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1.4 场区净道和污分开,
2、互不交叉。1.5 推荐实行小单元式饲养,实施“全进 全出制” 饲养工艺。1.6 猪舍能保温隔热,地面和墙壁便于清洗,并能耐酸、碱等消毒药液清洗消毒。1.7 猪舍内温度、湿度环境能满足不同生理阶段猪的需求。1.8 猪舍内通 风良好,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符合养殖标准的要求。1.9 饲养区内不得饲养其他畜禽动物。1.10 猪场设有废 去物储存设施,防止渗漏、溢流、恶臭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2 引种2.1 需要引 进猪种时 ,引进猪种应当符合沾益县生猪生产发展规划及生产布局;应从具有种猪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进,并进行检疫。 2.2 引种 审批程序:从省外引 进种猪的,应当经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跨地
3、、州、县引进种猪,应当经地、州、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跨县(市)引进种猪的,应当报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3只进行育肥的生产场,引进仔猪时,首先从达到无公害标准的猪场引进。 2.4引进的种猪,隔离观察15-30天, 经兽医检查确定健康合格后,方可供繁殖使用。2.5不从疫区引进猪种。3 饲养条件3.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3.1.1 饲料原料和添加剂符合NY 5032的要求。3.1.2 在猪的不同生 长时期和生理阶段,根据营养需求,配制不同的配合饲料。营养水平不低于GB8471的要求,不应给育肥猪使用高铜、高锌饲料。3.1.3 禁止在饲料中 额外添加- 兴奋剂、镇静剂、激素、砷制剂。3.1
4、.4 使用含有抗生素的添加 剂时,在商品猪出栏前,按有关准则执行休药期 。 3.1.5 不使用变质 、霉败、生虫或被污染的饲料。不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泔水、其他畜禽副产品。3.2 饮水3.2.1 经常保持有充足的饮水,水质符合NY5027的要求。3.2.2 经常清洗消毒饮水设备,避免细菌滋生。3.3 免疫3.3.1 猪的免疫符合NY5027 的要求。3.3.2 免疫用具在免疫前后彻底消毒。3.3.3 剩余或废弃的疫苗以及使用过的疫苗瓶要做无害化处理,不得乱扔。3.4 兽药使用3.4.1 保持良好的 饲养管理,尽量减少疾病的发生,减少药物的使用 。3.4.2 仔猪、生 长 猪必须治疗时,药物的使
5、用要符合NY5030的要求。 3 .4.3 育肥后期的商品猪,尽量不使用药物,必须治疗时,根据所用药物执行停药期,达不到停药期的不能作为无公害生猪上市 。 3.4.4 发生疾病的种公猪、种母猪必 须用药治疗时,在治疗期或达不到停药期的不能作为食用淘汰猪出售。4 卫生消毒4.1 消毒剂消毒剂要选择对人和猪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不会在猪体内产生有害积累的消毒剂。选用的消毒剂应符合NY5030的规定。4.2 消毒方法4.2.1 喷雾消毒用一定浓度的次氯酸盐、有机碘混合物、过氧乙酸、新洁尔灭等,用喷雾装置进行喷雾消毒,主要用于猪舍清洗完毕后的喷洒消毒、带猪消毒、猪场道路和周围、进入场区的
6、车辆。4.2.2浸液消毒用一定浓度的新洁尔灭、有机碘混合物或煤酚的水溶液,进行洗手、洗工作服或胶鞋。 4.2.3紫外线消毒在猪场入口、更衣室,用紫外线照射,可以起到杀菌效果。 4.2.4喷洒消毒 在猪舍周围、入口、产床和培育床下面撒生石灰或火碱可以杀死大量细菌或病毒。4.2.5 火焰消毒用酒精、汽油,柴油、液化汽喷灯,在猪栏、猪床猪只经常接触的地方,用火焰依次瞬间喷射,对产床、培育舍使用效果更好。4.3 消毒制度 4.3.1 环境消毒猪舍周围环境每23周用2%火碱消毒或撒生石灰1次;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月用漂白粉消毒1次。在大门口、猪舍入口设消毒池,注意定期更换消毒液。4
7、.3.2、人员消毒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净道和猪舍要经过洗澡、更衣、紫外线消毒。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必须进生产区时,要洗澡,更换场区工作服和工作鞋,并遵守场内防疫制度,按指定路线行走。4.3.3、 猪舍消毒每批猪只调出后,要彻底清扫干净,用高压水枪冲洗,然后进行喷雾消毒或熏蒸消毒。4.3.4 用具消毒定期对保温箱、补料槽、饲料车、料箱、针管等进行消毒,可用0.1% 新洁尔灭 或0.20.5% 过氧乙酸消毒,然后在密闭的室内进行熏蒸。4.3.5带猪消毒定期进行带猪消毒,有利于减少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可用于带猪消毒的消毒液有:0.1%新洁尔灭,0.3%过氧乙酸,0.1% 次氯酸钠。5 饲养管理5.1 人
8、员5.1.1 饲养员应定期 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养猪工作。5.1.2 场内兽医人 员不准对外诊疗猪及其他动物的疾病,猪场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猪的配种工作。5.2 饲喂5.2.1 饲料每次添加量要适当,少喂勤添,防止饲料污染腐败。5.2.2 根据饲养工 艺进行转群时,按体重大小强弱分群,分别进行饲养,饲养密度要适宜,保证猪只有充足的躺卧空间。5.2.3 每天打扫清 洁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经 常检查饮水设备,观察猪群健康状态。5.3 灭鼠,驱虫5.3.1 定期投放 灭鼠药,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做无害化处理。5.3.2 选择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虫 药进行寄生虫控制
9、,控制程序符合NY5031的要求。6 运输6.1 商品猪上市前,经兽医卫生检疫部门根据GB16549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合格者方可上市屠宰。6.2 运输车辆在运输前和使用后要用消毒液彻底消毒。6.3 运输途中,不应在疫区、城镇和集市停留、饮水和饲喂。7 病死猪处理7.1 需要淘汰、处 死的可疑病猪,应采取不会把血液和浸出物散播的方法进行扑杀,传染病猪尸体应按GB16548进行处理。7.2 猪场不得出售病猪、死猪。有治疗价值的病猪应隔离饲养,由兽医进行诊治。8 废弃物处理 8.1 按照畜禽 标识 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猪场废弃物处理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8.2 粪便经堆积发酵后应作农业用肥。8.3 猪场污水应经发酵、沉淀后才能作为液体肥使用。9 资料记录9.1 认真做好日常生 产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引种、配种、产仔、哺乳、断奶、转群、 饲料消耗等。9.2 种猪要有来源、特征、主要生产性能记录。9.3 做好饲料来源、配方及各种添加剂使用情况的记录。9.4 兽医人员应做好免疫、用药、发病和治疗情况记录。9.5 每批出场的猪应有出场猪号、销售地记录,以备查询。9.6 资料应尽可能长期保存,最少保留2年。南华县农田建设工作站200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