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检制度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觉察情况,及时处理,预防学校传染性疾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一、带班教师负责每天早晨对本班学生进展晨检。 二、晨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观察、询征询等方式理解掌握幼儿的情况;对未到园的幼儿要及时想方法理解缺勤的缘故。 三、每日晨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四、对晨检中觉察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出现发烧、头疼、咳嗽以及不能确定的病症、现象,要及时报告卫生室,较严峻的立即报告学校。卫生教师接报后要及时初步诊断和处理,需要送医院治疗的由班主任及时与家长联络。 五、带班教师对患病学生在治疗期间的情况要跟踪,多理解、多关注,做好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