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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施工暂规》(2003年12月修改报批稿).doc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22300 上传时间:2018-03-04 格式:DOC 页数:61 大小:958.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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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 1 总 则 1.0.1 为了统一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 1.0.3 路基工程施工应针对高速铁路特点,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与相关工程密切配合,正确选 用施工方法,满足设计要求。 1.0.4 路基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如需变更,应符合京沪高速铁路变更设计管理办 法的规定。 1.0.5 路基工程应作为土工结构物精心施工,将地基处理、路基填筑、基床表层、边坡防护、路基排 水及沉降观测等作为系统工程,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进行管理,加强施工过程控制及质量检测工作, 确保路基工程质量。 1.0.6

2、 路基工程施工应实行机械化施工,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新测试方法。 1.0.7 路基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大型机械设备、测试设备、爆破器材以及各种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铁 道部有关标准及规定。 1.0.8 电缆槽、接触网支柱基础、声屏障、预埋管线、综合接地等工程应与路基工程同步施工。 1.0.9 路基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等法规。 1.0.10 路基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工后沉降 路基竣工铺轨开始以后产生的沉降。 2.1.2 过渡段 路堤与桥台、路堤与路堑、路堤与横向构筑物等过渡区

3、域。 2.1.3 化学改良土 通过在土中掺入石灰、水泥等掺合料,改变土的化学成分,提高了工程性能指标的土体。 2.1.4 物理改良土 通过在土中掺入中、粗砂、卵石及砾石等材料,改变土的颗粒级配,提高了工程性能指标的土体。 2.1.5 动态变形模量E vd 土体在一定大小的竖向冲击力F s 和冲击时间t s 作用下抵抗变形能力的参数。 2.2 符 号 相邻填层中,颗粒较粗层填料的颗粒级配曲线上,相应于15%含量的粒径 15 D 相邻填层中,颗粒较细层填料的颗粒级配曲线上,相应于85%含量的粒径 85 d压实系数 K 地基系数 30 K孔隙率 n 土工合成材料等效孔径 95 O 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

4、 s P 地基容许承载力 标准贯入试验 5 . 63 N 含水率 w 最优含水率 opt w 干密度 d 最大干密度 max d 路堤高度 H E vd 动态变形模量3 3 施工准备 3.0.1 施工单位应在全面熟悉设计文件的基础上,充分了解该工程的设计标准、规模、意图,对设计 文件进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3.0.2 路基工程施工调查,应根据工程特点着重调查收集下列内容资料,并写出调查报告。 1 施工范围内的地质、水文、气象等情况。 2 核对土石类别及分布,调查施工环境条件及取、弃土困难地段的填料来源、弃土位置和运土条 件等。 3 调查核对级配填料,试验其级配是否符合要求。收集级配混合料的

5、拌和场地等有关资料。 4 土石方爆破地段的地形、地貌、地质和附近居民、建筑物、交通与通信设施情况。 5 办理用地手续、拆迁补偿所需的资料。 6 当地可利用的资源和设施。 7 修建各项临时工程和施工防排水设施的资料。 8 收集与本工程有关的既有线运营情况、路基情况及采取安全合理、施工方便的工程措施方案所 需的资料。 9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型结构所需的资料。 3.0.3 开工前对特殊岩土及不良地质地基应进行必要的地质核查。 3.0.4 交接桩及施工复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交接桩应在现场进行,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2 中线、高程必须与相邻地段贯通闭合,两端为桥梁或隧道时,应以桥梁或隧道中线、高

6、程为准。 在两个施工单位的分界处,应由双方共同复测,线路中线与水准点必须与管界外的控制桩和水准点闭 合。 3 线路控制桩和路基中线、高程测量误差必须符合现行高速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的有关规 定,测量工作必须贯彻“双检制” 。对主要的中线控制桩应测设护桩并作出记录。边桩应根据贯通后的 中线、高程测设,在地形、地质变化处应加测横断面的地面线。 3.0.5 施工前路基填料复查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资料,按照现行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 (TB10102)对路基填料进行复 查和取样试验,确定填料类别,按规定填写土工试验报告,经审查签证后方可使用。 2 对特殊岩土,除进行常规试验外,

7、尚需进行专门的鉴别试验,以确定其种类和处理方法。 3.0.6 在施工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特点、实际工程数量、工期要求编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落 实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审批制度报批后执行。 3.0.7 施工便道的修筑标准应按施工运量和施工机械的最大荷载确定,并满足施工需要。当有设计要 求时,应按设计标准修筑。利用原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的,应实地检查;当不能满足施工运输要求时, 应进行加固改造。 3.0.8 路基工程施工应按试验及检测要求设置工地试验室。试验室必须经认证合格,仪器检测设备应 满足施工要求。 3.0.9 路基工程施工全面开工前,应选择一定长度的试验区段进行试验。确定机械设备组

8、合、施工 工艺、摊铺厚度、压实遍数、改良土配合比、级配料配合比等施工参数及试验、检测的方法。 3.0.10 路基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报告。 3.0.11 路基工程施工前应做好人员的技术培训。4 4 地基处理 4.1 一般规定 4.1.1 施工前应熟悉有关施工图、工程地质报告、土工试验报告和收集地下管线、构造物等资料;并 结合工程情况,了解本地区地基处理经验和类似工程的施工情况。 4.1.2 工程材料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检测,合格材料方可用于工程。所有运至工地的材料必须分 类堆放,妥善保管。 4.1.3 地基处理施工前,应设置永久性平面和高程控制基点,测定边界范围,开挖两侧排水沟,疏通 排

9、干地表积水,清除场内杂物、杂草。并按设计要求做好抽水、清淤、回填工作。 4.1.4 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和掌握所承担工程地基处理的目的、原理、施工工艺、技术要求、 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等。 4.1.5 施工前应核查地质资料,并进行地基处理的各项工艺性试验。当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时, 应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 4.2 原地面处理 4.2.1 路堤填筑前应清除基底表层植被,挖除树根,做好临时排水设施。 4.2.2 原地面坡度陡于1:5时,应自上而下挖台阶,并整平碾压。沿线路横向挖台阶宽度、高度应符 合设计要求,沿线路纵向挖台阶宽度不应小于2m。 4.2.3 原地面松、软表土及腐植土应清除干净,翻

10、挖回填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底应平整、密 实。 4.2.4 填筑高度H3.0m的路堤,基床范围内的地基满足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 S 1.5MPa或地基容 许承载力 0.18Mpa时,其基底处理应符合表4.2.4的规定。基床范围的地基不能满足上述要求 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地基加固处理等措施。 表4.2.4 路堤基底处理技术要求 地基类型 H0.7m 0.7H3.0m H3.0m 水位距地表 0.5m 挖除表层不小于0.5m,并回填整平 压实至K0.95。 黏 性 土 水位距地表 0.5m 基床表层下换填不小于0.5m渗水性填料, K 30 130MPa/m。 换填不小于0.5m渗水性填料,并

11、整 平压实至K 30 130MPa/m。 砂类土 K 30 130MPa/m K 30 130MPa/m 砾卵石、碎石类土 K 30 150MPa/m K 30 150MPa/m 按设计要求进 行处理 岩石 按风化情况,视其风化程度分别按上述要求进行处理,坚硬岩石基底范围无大面积凹面不做处理,直接 在其上填土;如有较大面积凹面,按设计要求处理。 4.3 换 填 4.3.1 挖除需换填的土层,并将底部整平。当底部起伏较大,可设置台阶或缓坡,并按先深后浅的顺 序进行换填施工。底部的开挖宽度不得小于路堤宽度加放坡宽度。 4.3.2 根据换填部分所处的路基位置,采用设计要求的填料并分层填筑碾压达到相应

12、的压实标准。 4.3.3 施工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换填范围及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中应对需换填土层范围及深度进行核实。 2 当采用机械挖除换填土时,应预留3050cm的土层由人工清理。 3 所用填料及压实标准应符合本规定第5.25.5节或5.7 节的有关规定,对外来填料应定期进 行抽样检验。5 4.4 抛填片石 4.4.1 抛填片石必须采用不易风化的石料,片石块径不得小于30cm。 4.4.2 片石抛投时,应从地基中部向两侧逐步进行,当淤泥下硬卧层的横坡陡于1:10时,应自高侧 向低侧抛投,并在低侧部位加多抛投,留不小于2m的平台。 4.4.3 片石抛出水面后,应用较小石块填塞垫平,采

13、用重型振动机械碾压或夯击密实。按片石所处的 路堤部位,达到相应的压实标准。 4.4.4 施工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抛填范围及顶面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抛填片石边坡不得陡于设计值,顶面宽不得小于设计宽度。 3 片石应抽样检验,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压实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抛填片石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4的规定。 表4.4.4 抛填片石施工允许偏差 序 号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1 地基边线 0,-150mm 2 顶面宽度 不小于设计值 3 顶面高程 +200mm,-50mm 4.5 砂、碎石垫层 4.5.1 砂(或碎石)垫层施工前应将基底清理、整平,并按设计要求做好基

14、底碾压及土拱。 4.5.2 砂垫层应采用中、粗、砾砂,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其含泥量不得大于5%;当用作排水固 结时,其含泥量不得大于3%。 4.5.3 碎石垫层应采用级配良好且未风化的砾石或碎石,其最大粒径不得大于50mm,含泥量不得大 于5%,且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 4.5.4 砂(或碎石)垫层施工的分层厚度、压实遍数及含水率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4.5.5 砂(或碎石)垫层的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5.6 砂(或碎石)垫层填筑完后必须及时完成两侧干砌片石护坡,并同时做好反滤层。 4.5.7 砂(或碎石)垫层及反滤层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5.7的规定。 表4.

15、5.7 垫层(反滤层)施工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1 铺设范围 不小于设计值 2 厚度 不小于设计值 3 顶面高程 50mm 4 横坡 0.5% 4.6 袋装砂井 4.6.1 施工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砂袋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砂料应采用风干的中、粗砂,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含泥 量不得大于3%。 2 清理场地,排除积水,并将路基范围内原地面上淤泥、树根、草皮、腐植土等全部挖除。 3 在路基范围内按设计要求填筑土拱,碾压密实。其上按设计铺设砂垫层。 4.6.2 袋装砂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具应设计桩位就位。6 2 施工时应经常检查桩尖与套管口封闭情况。 3 用振

16、动法或静压法将套管压入至设计深度。 4 下砂袋时,应将整根砂袋吊起,从端部放入套管口,徐徐下放至设计深度。 5 拔管时应启动激振器,连续缓慢提升套管,直至拔离地面。 6 露出地面的砂袋应埋入砂垫层中。埋入长度应大于0.3m或符合设计要求。 4.6.3 施工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规定做好砂的质量检测,抽查砂袋的物理力学性质和缝制尺寸。 2 袋装砂井孔口带出的泥土应清除,并用砂子回填密实。 3 施工所用钢套管的内径宜略大于砂井直径,以减少施工过程对地基土的扰动。 4 应在套管上划出控制标高的刻划线,以保证砂井打入长度符合设计要求;当拔套管将砂袋带出 长度大于0.5m时,必须重新补打。 5

17、要防止砂袋扭结、缩颈、断裂和磨损;砂袋灌制要饱满密实,灌砂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 砂袋进场后应妥善存放,禁止长时间在阳光下暴晒。 7 袋装砂井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6.3的规定。 表4.6.3 袋装砂井施工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1 井位(纵横向) 0,50mm 2 井深 符合设计要求 3 井径 0,+10mm 4 井身垂直度 1.5% 5 砂袋直径 5mm 6 砂袋灌砂率 95% 7 砂袋埋入砂垫层长度 0,+100mm 4.7 塑料排水板 4.7.1 施工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塑料排水板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滤膜应紧裹芯板不松皱。 2 清理场地,排除积水,并将路基范

18、围内原地面上淤泥、树根、草皮、腐植土等全部挖除。 3 在路基范围内按设计要求填筑土拱,碾压密实。其上按设计铺设砂垫层。 4.7.2 塑料排水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具应按设计桩位就位。 2 塑料排水板经导管内穿出底部,应与桩尖连接、拉紧,与管靴口贴紧,并对准桩位。 3 沉入导管至设计深度。 4 拔出导管,切断塑料排水板。 5 顶部露出地面的塑料排水板应埋入砂垫层中。埋入长度应大于0.3m或符合设计要求。 4.7.3 施工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板与桩尖连接应牢固,桩尖平端与导管靴配合要适当,避免错缝。 2 打设后外露的排水板不得遭污染,应及时清除排水板周围带出的泥土并用砂子回填密实

19、。 3 安装及打设过程中塑料排水板不得被扭曲,透水膜不得被撕破和污染,并防止泥土等杂物进入 排水板滤膜内。 4 塑料排水盘带进场后应妥善存放,禁止长时间在阳光下暴晒。 5 塑料排水板不得接长使用。 6 塑料排水板打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拔导管将塑料排水板带出长度大于0.5m时,必须重 新补打。7 7 塑料排水板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7.3的规定。 表4.7.3 塑料排水板施工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1 板位 0,50 mm 2 板长 不小于设计规定 3 垂直度 1.5% 4 伸入砂垫层的长度 0,+100mm 4.8 堆载预压 4.8.1 堆载预压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预压材料

20、应符合设计要求。 4.8.2 预压土的荷载不应小于设计荷载。 4.8.3 预压土的堆载宽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8.4 堆载要严格控制加载速率,分层(级)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在各级荷载下地基的稳定性。 堆载时应边堆土边摊平,不应局部堆载过高。 4.8.5 堆载预压过程中应进行沉降观测并保护好沉降观测设施,当有损坏应及时恢复。 4.8.6 当堆载预压时间达到设计要求后,根据观测资料,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 究确定卸载时间。 4.9 真空预压 4.9.1 施工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真空预压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工艺试验,确定施工参数。 2 应按设计要求设置观测点和观测断面。

21、 4.9.2 真空预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设砂垫层和排水系统。 2 密封系统应采用符合设计要求的密封层,膜与膜之间采用热粘法粘接;四周用黏土压实密封。 3 抽真空作业时应连接各系统,做抽真空试验,检查密封性。 4 在加固范围内按设计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点。 5 经检查各项指标满足要求后,测记初读数,进行抽真空作业。 6 在抽真空过程中应观测泵、真空管、膜内及土体各深度的真空度、土层的深层沉降、侧向位移、 孔隙水压力的变化、地表总沉降。 7 当真空预压达到设计规定的技术要求后停止抽真空,按设计要求现场测试预压效果。 4.9.3 施工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密封膜、排水滤管的种类、规格及性能

22、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密封膜应粘接牢固,热合加工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m;铺设时密封膜要适当放松,表面不 得损坏。 3 抽真空作业前应按设计要求检查真空预压装置的布设及密封程度。 4 做好真空度、地面沉降、深层沉降、位移、地下水位、孔隙水压力等观测和施工记录。 5 各土层的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6 施工过程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 7 当真空预压时间和沉降量达到设计要求时,根据观测资料,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 位共同研究确定卸载时间。 4.10 砂桩和碎石桩 4.10.1 施工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测量放样,平整地表,清除障碍物。8 2 施工前应进行成桩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和施工参数

23、,试桩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得少于2根。 3 砂桩桩体用砂应选用一定级配的中、粗、砾砂,含泥量不得大于5%;碎石桩桩体应选用一定 级配且未风化的碎石或砾石,粒径宜为2050mm,含泥量不得大于5%。 4.10.2 成桩施工宜采用振动成桩法或锤击成桩法。振动成桩法宜采用重复压拔管法,锤击成桩法宜 采用双管法。 4.10.3 重复压拔管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械按设计桩位就位。 2 桩管沉入至设计深度。 3 向桩管内加料。 4 边振动边拔管,拔到设计确定高度,一般每次提高1m。 5 边振动边下压沉管,下压至设计或试验确定高度,一般每次下压0.3m。 6 停止拔管后应继续振动,一般停拔时间为1

24、020s。 4.10.4 双管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械按设计桩就位。 2 桩管沉入至设计深度。 3 拔起内管打开投料门,加料至外管里。 4 关闭投料门,放下内管至外管内的砂(或碎石)料面上,拔起外管与内管平齐。 5 锤击内外管、压实砂(或碎石)料。 6 拔起内管,向外管加料,每次投料约0.3m 3 ,最后12次加料每次加0.150.2m 3 ,并进行锤 击压实。 4.10.5 施工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振动法施工,应严格控制拔管高度、拔管速度、压管次数和时间、填砂量、电机工作电流,保 证桩体连续、均匀、密实。 2 锤击法施工,根据冲击锤的能量,控制拔管高度、分段填砂量、贯入度,保证

25、桩体质量。 3 施工中应选用适宜的桩尖结构。当选用活瓣桩靴时,砂性土地基宜采用尖锥型,黏性土地基宜 采用平底型。 4 当实际灌砂量没有达到设计要求时,应在原位将桩打入,补充灌砂后复打一次,或在旁边补桩。 5 砂(或碎石)桩施工时,砂性土地基应从外围或两侧向中间进行,以挤密为主的桩宜隔排施工。 软弱黏性土地基宜从中间向外围或隔排施工。 6 质量检测应在施工结束后间隔一定时间进行。饱和黏性土宜为2周,其它土为35d。 7 砂(或碎石)桩处理地基应检验成桩及复合地基质量。砂(或碎石)桩处理后的可液化土地基, 桩间土的加固效果应满足设计要求。砂(或碎石)桩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 并

26、确认设计参数。砂(或碎石)桩处理后的地基,其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8 砂桩2m深度以下桩身密实度必须大于中密状态(N 63.5 10) ,碎石桩桩身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 求。 9 砂(或碎石)桩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0.5的规定。 表4.10.5 砂桩、碎石桩施工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1 桩位(纵横向) 0,50 mm 2 桩身垂直度 1.5% 3 桩长 不小于设计规定 振动法 0,-20mm 4 桩径 锤击法 -50mm ,+100mm 4.11 粉体喷射搅拌桩9 4.11.1 施工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测量放样、平整地表、清除障碍物。 2 在施工现场取样

27、按设计要求进行室内配比试验,确定试桩配合比。 3 固化剂的种类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严禁使用受潮、结块和变质的固 化剂。 4 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试验,确定各项技术参数,检验成桩效果。试桩不得少于2根。 5 粉体喷射搅拌机械应配置灰量自动记录仪。 4.11.2 粉体喷射搅拌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械按设计桩位就位。 2 启动钻机,钻头正转,待搅拌钻头接近地面,启动自动记录仪,空压机送气,下沉钻进至设计 深度,关闭送气阀门,打开送料阀门,喷送加固粉料至钻头。 3 继续喷粉、钻头反转搅拌提升至桩顶或停灰面,停止喷粉。 4 重复搅拌下沉至设计复搅深度。 5 反钻提升进行二次

28、搅拌,直至桩顶。 4.11.3 施工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严格控制钻进速度、提升速度、喷粉量及空气压力,确保成桩质量。 2 控制下钻深度、喷粉高程及停灰面。桩端应原位搅拌约2min。 3 当成桩过程中因故停工时,第二次喷粉必须重叠接桩,接桩长度不得小于1m。 4 随时检查加固料用量、桩长、复搅长度,评定成桩质量。如有不合格桩或异常情况,应及时采 取补桩或其它处理措施。 5 搅拌钻头直径磨耗量不得大于10mm。 6 粉体喷射搅拌桩桩体无侧限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7 粉体喷射搅拌桩桩顶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8 成桩应检验桩长、桩体强度及成桩均匀性。粉体喷射搅拌桩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

29、基 承载力试验,并确认设计参数。粉体喷射搅拌桩处理后的地基,其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9 钻机成孔和喷粉过程中,应将废弃的加固料及冒浆回收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10 粉体喷射搅拌桩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1.3的规定。 表4.11.3 粉体喷射搅拌桩施工允许偏差 序 号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1 桩位(纵横方向) 0,50mm 2 桩体垂直度 1% 3 桩长 不小于设计值 4 桩体有效直径 不小于设计值 5 单桩喷粉量 不小于设计规定 6 桩体无侧限抗压强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 4.12 浆体喷射搅拌桩 4.12.1 施工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测量放样、平整地表、清除障碍物。 2

30、 在施工现场取样按设计要求进行室内配比试验,确定浆液最佳配比。 3 固化剂、外掺剂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4 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试验,确定各项技术参数,检验成桩效果。试桩数量不少于2根。 5 浆体喷射搅拌机械应配置自动记录仪。 4.12.2 浆体喷射搅拌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0 1 机械按设计桩位就位。 2 预搅钻进至设计深度。 3 搅拌头自桩底反转喷浆搅拌提升至桩顶或停浆面。 4 重复搅拌至设计复搅深度。 5 重复搅拌提升至桩顶。 4.12.3 施工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严格控制搅拌机钻进和提升速度、供浆与停浆时间,确保成桩质量。 2 控制下钻深度、喷浆高程及停浆

31、面。桩端必须原位喷浆搅拌一定时间。 3 成桩过程中,以一次喷浆二次搅拌或二次喷浆四次搅拌为宜。搅拌均匀,严格控制提升速度。 复搅时应避免浆液上冒。 4 成桩过程中,当因故停浆继续施工时必须重叠接桩,接桩长度不得小于0.5m。若停机超过3 小时,应在原桩位旁边进行补桩处理。 5 当钻进搅拌中遇有硬土阻力较大,钻进太慢,应增加搅拌机自重,然后启动加压装置加压,或 边输入浆液边搅拌钻进。 6 配制好的浆液不得离析,供浆必须连续,固化剂与外掺剂的用量、泵送浆液时间必须有专人记 录。 7 随时检查施工记录,评定成桩质量,如有不合格桩或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桩或其它处理措 施。 8 浆体喷射搅拌桩桩顶标高

32、应符合设计要求。 9 浆体喷射搅拌桩桩体无侧限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10 成桩应检验桩长、桩体强度及成桩均匀性。浆体喷射搅拌桩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 基承载力试验,并确认设计参数。浆体喷射搅拌桩处理后的地基,其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 求。 11 钻机成孔和喷浆过程中,应将废弃的加固料及冒浆回收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12 浆体喷射搅拌桩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2.3的规定。 表4.12.3 浆体喷射搅拌施工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1 桩位(纵横向) 0,50mm 2 桩体垂直度 1% 3 桩长 不小于设计值 4 桩体有效直径 不小于设计值 5 单桩喷浆量 不小于

33、设计规定 6 桩体无侧限抗压强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 4.13 高压旋喷桩 4.13.1 施工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测量放样,平整地表,设置回浆池。 2 在施工现场取样按设计要求进行室内配比试验,确定浆液最佳配比。 3 喷浆水泥和外掺剂的种类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搅拌水泥浆用的水, 应符合现行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JGJ63)的规定。 4 施工前必须进行成桩工艺试验,确定各项技术参数,检验成桩效果。试桩数量不少于2根。 4.13.2 高压旋喷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机按设计桩位就位。 2 成孔至设计高程。 3 沉入注浆管至孔底。11 4 高压喷射注浆,注浆管应在前锋水

34、泥流出喷头后,方可开始提升注浆管,自下而上喷射注浆。 5 成桩,拔管。 6 机械清洗。 4.13.3 施工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械就位应平稳,立轴、转盘与孔位对正,高压设备与管路系统应符合设计及安全要求,防止 管路堵塞,密封圈良好。 2 喷射注浆应注意设备开动顺序。二重管,三重管的水、气、浆供应,应有序进行,衔接紧密。 3 对深层长桩,应根据地质条件,分层选择适宜的喷射参数,保证成桩均匀一致。 4 在高压喷射注浆过程中,当出现压力突增或突降,大量冒浆或完全不冒浆时,应查明原因,采 取相应措施。 5 注浆完毕,应迅速拔出注浆管,桩顶凹坑应及时以水灰比为0.6的水泥浆补灌。 6 高压旋喷桩桩

35、体无侧限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7 成桩应检验桩长、桩体强度及成桩均匀性。高压旋喷桩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 力试验,并确认设计参数。高压旋喷桩处理后的地基,其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8 钻机成孔和喷浆过程中,应将废弃的加固料及冒浆回收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9 高压旋喷桩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3.3的要求。 表4.13.3 高压旋喷桩施工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1 桩位(纵横向) 0,50mm 2 桩身垂直度 1% 3 桩长 不小于设计值 4 桩体有效直径 不小于设计值 5 桩体无侧限抗压强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 4.14 强 夯 4.14.1 施工准备应符

36、合下列要求: 1 依据设计高程及预先估计强夯后可能产生的平均地面变形量,确定夯前地面高程。 2 夯锤的重量应按欲加固的土层的深度、土的性质及夯锤落距选定,夯锤底面宜采用圆形,面积 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施工前,按设计初步确定的强夯参数,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试夯。通过强夯前后测试数据 的对比,检验强夯效果,确定各项技术参数。 4 在整平后的场地上标出第一遍夯击点的位置,并测量场地高程。 4.14.2 强夯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夯设备就位,使夯锤对准夯点位置。 2 将夯锤起吊到预定高度,夯锤脱钩自由下落,完成一次夯击。若发现因坑底倾斜而造成夯锤歪 斜时,应及时将坑底整平。 3 按试夯确定的

37、夯击次数及控制标准,完成一个夯点的夯击。 4 完成第一遍全部夯点的夯击后,应平整夯坑,并测量场地高程。 5 在规定的间隔时间后,按上述步骤逐次完成全部夯击遍数,最后用低能量满夯将表层松土夯实。 4.14.3 施工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满夯时搭接面积不小于四分之一。 2 开夯前应检查夯锤重和落距,以确保单击夯击能量符合要求。 3 在每遍夯击前,应对夯点放线进行复核,夯完后检查夯坑位置,发现偏差或漏夯应及时纠正。 4 强夯加固地基的承载力以及强夯处理的实际有效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强夯处理范围和夯击点布置应满足设计要求。强夯夯坑中心偏移允许偏差不应大于0.1D(D为12 夯锤直径) 。强

38、夯地基处理范围及橫坡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4.3的规定。 表4.14.3 强夯地基处理范围及横坡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1 处理范围 不小于设计值 2 横坡 0.5% 4.15 土工合成材料垫层 4.15.1 土工合成材料规格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运至工地后应分批整齐堆放在料棚(库)内,防 止日晒雨淋,并保持料棚通风干燥。 4.15.2 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设土工合成材料的下承层表面应整平、压实,并清除表面坚硬凸出物。 2 铺设土工合成材料时,应将强度高的方向置于路堤主要受力方向,当设计有特殊要求时按设计 铺设。 3 土工合成材料的连接应牢固,受力方向连

39、接强度不低于设计抗拉强度。 4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时,必须拉紧展平插钉固定,并应与与路基面密贴不得有褶皱扭曲。 5 铺设多层土工合成材料时,其上、下层接缝应交替错开,错开距离不宜小于0.5m。 4.15.3 土工合成材料不得直接铺设在碎石等坚硬的下承层上。应在土工合成材料和碎石之间铺设 5cm厚的中、粗砂保护层。 4.15.4 土工合成材料铺好后应及时用砂覆盖,并按设计要求铺回折段砂。 4.15.5 严禁碾压及运输等设备直接在土工合成材料上碾压或行走作业。 4.15.6 施工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土工合成材料进场时,应逐批检查出厂检验单、产品合格证及材料性能报告单。其主要物理力 学性能指标应

40、抽样检验,每批不少于一次,当数量较大时,按每10000m 2 抽验1次。 2 铺设的土工合成材料属于隐蔽工程,应按隐蔽工程做好检查记录。 3 土工合成材料的设范围、层数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5.6的规定。 表4.15.6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1 下承层平整度及拱度 符合设计要求 2 连接强度 符合设计要求 3 铺设范围 不小于设计值 4 搭接宽度 0,+50mm 5 上下层搭接缝错开距离 50mm 7 层间距 50mm 8 回折长度 50mm 4.16 洞穴处理 4.16.1 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勘探资料,对施工地段

41、进行地质核查。洞穴处理后,应由勘测设计单位对 处理范围予以确认。 4.16.2 路基施工前应先疏排地表水,防止地表水下渗;当设计有特殊要求时,按设计要求办理。 4.16.3 洞穴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清除浅溶洞中淤泥及其它松软沉积物。 2 换填处理或抛填片石及水泥土组成的混合物,回填密实。 3 压浆加固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设计要求或由现场试验确定的配合比配置水泥砂浆。13 2)加固地基前,通过试验确定注浆孔深度、孔距及注浆压力等有关技术参数。 3)按设计要求布置钻孔,宜为梅花型布置,地质钻成孔。 4)应按设计要求预留一定数量的检查孔,并按设计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测。 4.16.4

42、 路堑洞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先铲除溶洞表面溶蚀部分,将洞壁倾斜部分做成台阶。 2 路基面上的溶洞,应采用片石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封闭,封闭厚度不小于0.5m,顶部与路基 面齐平,搭盖洞口0.1m以上。 3 对于边坡及坡顶上的溶洞,应清除其充填物,按设计要求封闭;对于泉水发育部位,应预留泄 水孔。 4 应按设计要求做好排水沟,严禁堵塞泉水出逸点,防止地下水沿路基出逸,浸湿路基。 4.16.5 墓穴、地窖、枯井等人工洞穴,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并符合下列要求: 1 揭露其表盖层,清除洞内沉积物。 2 采用水泥土或石灰土回填夯实;对于石质洞穴,采用片石混凝土回填。并视具体情况可采取压 浆处理等

43、措施。14 5 路 堤 5.1 一般规定 5.1.1 填料分类应符合符合京沪高速铁路设计暂规的有关规定。 5.1.2 路堤各部分及护道均应分层填筑,并碾压至规定的压实标准。不同填料的压实厚度与碾压工艺 应通过试验段工艺试验确定。 5.1.3 施工允许含水率控制范围应根据填料的性质、要求的压实标准和机械的压实能力综合确定。压 实含水率应由重型击实试验的最佳含水率和碾压工艺试验段施工允许含水率范围综合确定。当含水率 过高时,应采取疏干、松土、晾晒或其它措施;当含水率过低时,应加水润湿,加水量m w (kg)可按 下式估算:(5.1.3) ) ( 1 w w w m m opt s w 式中: 所取

44、填料的湿重(kg) ; s m 、 填料的天然含水率、最佳含水率。 w opt w 5.1.4 路堤施工应及时做好防排水: 1 基底、坡脚、填层面应及时做好排水处理,不得积水。 2 傍山修筑路堤时,应防止水渗入路堤结构各部。 3 在多雨地区或雨季施工时,应防止地表水流入取土场内;并应将取土场内局部积水随时排除。 5.1.5 填筑路堤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施工前,须对地基进行复查、核对,发现地基范围内有局部松软、坑穴、泉眼等,应慎重处理, 不得随意填塞。 2 使用不同填料填筑时,各种填料不得混杂填筑,每水平层的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渗水土填 在非渗水土上时,非渗水土上层面应设向两侧4%的横向排水

45、坡。 3 相邻填层使用不同种类或颗粒条件的填料时,其粒径应满足D 15 /d 85 4(两层渗水土间)或 D 15 0.5mm(非渗水土与渗水土间)的要求。否则,两层之间应铺设隔离作用的土工合成材料。 5.1.6 改良土施工拌和方法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并严格控制填料含水率和掺合料的配合比。场拌时, 土料和各种掺合料应分堆存放;路拌时,应先摊铺土料、再均匀散布掺合料,充分拌合均匀后,方可 进行碾压。 5.1.7 电缆槽、接触网支柱基础、声屏障基础等工程应与路基同步施工,施工时不得损坏、危及路基 的稳固和安全。 5.2 填 料 5.2.1 基床以下路堤填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床以下路堤应选用A

46、、B组填料和C组(不含细粒土、粉砂及易风化软质岩)填料。 2 对不符合要求的填料或填料虽符合要求但达不到压实标准,应采取改良措施。 3 填石路基中填料的粒径不得大于30cm,其抗风化能力及风化程度应根据现行铁路工程岩石 试验规程 (TB10115)试验及现行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TB10022)鉴别。强风化的软岩不得用 于路基填筑,易风化的岩块不得用于路堤浸水部分,且不同尺寸的石碴填料应级配填筑。 5.2.2 基床底层填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床底层应选用A、B组填料。 2 对不符合要求的填料或填料虽符合要求但达不到压实标准,应采取改良措施。 3 粗粒土作为基床底层填料时,其粒径不应大于1

47、5cm。15 5.2.3 基床表层填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床表层填料应采用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 2 采用级配碎石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碎石粒径、级配及材料性能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碎石道床底碴 (TB/T2897)的有关规 定。 2) 级配曲线应接近圆顺。 3 采用级配砂砾石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颗粒的粒径、级配应符合表5.2.3规定。 表5.2.3 砂砾石级配范围 通 过 筛 孔 重 量 百 分 率 (%) 级配 编号 50 40 30 20 10 5 2 0.5 0.075 1 100 90100 6585 4570 3055 1535 1020 410 2 100 90100

48、 7595 5070 3055 1535 1020 410 3 100 85100 6080 3050 1530 1020 28 2)级配曲线应接近圆顺,某种尺寸的颗粒不应过多或过少。 3)颗粒中细长及扁平颗粒含量不应大于20%;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不应超过2%。 4)粒径小于0.5mm细集料的液限应小于28%,其塑性指数应小于6。 4 基床表层填料材质、级配必须经室内及现场填筑试验,保证其孔隙率、地基系数及动态变形模 量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式填筑。 5.2.4 过渡段填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床表层填料应满足本章第5.2.3条的规定。 2 基床表层以下填料采用级配碎石,碎石级配范围应符合表5.2.4的规定,其颗粒中针状、片状 碎石含量不应大于20%,质软、易破碎的碎石含量不应超过10%,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不应超过2%。 3 路桥过渡段基床表层以下级配碎石应掺3%5%的水泥。 表5.2.4 碎石级配范围 通过筛孔质量百分率(%) 级配 编号 50 40 30 25 20 10 5 25 05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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