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渝经信民爆201045 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全市民爆行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企业:为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0 93 号)和市政府 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0 261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民爆行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
2、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推动各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实行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强化“一岗双责”和行政 问责 ;推动法律法规赋予企 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落实到位,进一步- -1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落实民爆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民
3、爆行业企业在主体合法、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机构人员、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共性部分“八个方面” 和行业特殊要求(行业标准化)的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对企业安全评级,实施分级监管,强化激励约束,促使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做到“依法生产经营,维护员工权益,保障安全条件”,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工作重点(一)工作对象。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主要是通过对企业安全现状进行级别评估,针对不同级别的企业实施分级监管、重点督促、治理隐患、整改提升。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0 261 号)文件要求,我委第一轮行动
4、重点在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开展。(二)级别评定。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重庆市民爆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细则(以下简称评估细则),强化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量化考评。 评估细则采用“千分制 ”,由共性部分 “八个方面” (主体合法、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机构人员、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600 分和行业特殊要求 400 分组成,作为企业安全状况等级评定的依据。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划分 A 级(优良)、B 级(较好)、C 级(一般)、D 级(较差)四个级别 ,其中:A 级:共性部分“八个方面”和行业特殊要求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达到 900 分以上的。B 级:共性
5、部分“八个方面”和行业特殊要求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 700 分以上 899 分以下的。- -13C 级:共性部分“八个方面”和行业特殊要求落实不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 699 分以下,但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 级:对共性部分“八个方面”和行业特殊要求现场评估分值在 599 分以下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出现否决项的。A、B、C 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个方面”和行业特殊要求每个大项得分必须达到 60%以上,否则下降一个等次定级。四、实施步骤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我市民爆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从 2010 年 9 月开始,到 2012 年 12 月全部通过评估验收。此次行动分三
6、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和级别评定阶段(2010 年 9 月2011 年 3 月)。各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的宣传发动,举办各类培训班,解读评估细则,使级别评定人员熟练掌握评估标准和程序,使干部职工做到应知、应会和主动参与,为级别评估和分类整改工作奠定基础。区县(自治县)民爆企业的安全级别评估,采取“企业自评申报,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评估确认”程序进行,并以公告、文件、授牌等形式公布。1.自查自评:企业对照评估细则和日常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自查自评。2.评估确认: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乡镇(街道)上报的企业级别初审情况进行现
7、场评估确认。确认为 A、D 级的,由主管部门报送市经信委备案。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集团)的安全级别评估,始终以最低一级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均得分为定级依据,按照管辖范围逐级确定。企业自查自评后,经上一级企业签署意见后送所在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分类后,报市经信委会同市国资委进行现场比对、评估确认,最终结果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二)分类整改阶段(2011 年 4 月2012 年 6 月)。结合企业安全状况分级档次,对应采取分类整改措施:A 级抓- -14巩固,B 级抓提升,C 级限期整改,D 级挂牌督办。1.企业级别评定后,各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应负责进行分类指导。对 A
8、 级和 B 级企业 ,要抓好巩固和提升;对 C级企业,要督促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对存在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整改落实情况应报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审核。2.对 D 级企业,由各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挂牌督办,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整顿,限期完成整改。整改结束后,由企业提出申请,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重大隐患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无望的,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取缔。3.企业安全级别实行
9、动态管理。各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安全检查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业绩考核,视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和安全标准化限期达标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其安全级别,如须调整,则按规定的程序调整和确认。一是企业自评申报升降级的,由各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升降级。二是各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分时段、集中组织专家或中介机构方式,对 A、B、C 级企 业日常检查督查中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投入不到位,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以及有严重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予以降级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直接降为 D 级 。规模以下企业当年发生死亡事故的、规模以上企业当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者超
10、过市政府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的,企业有重大隐患被列为市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挂牌并且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一律确定为 D 级,并落实专人实施重点监管。三是在动态监管过程中,凡是被降级的企业,通过整改后申请升级的,必须先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再按照评估程序和标准重新评估后升级。四是实行 A 级监管连续满 3 年且自律管理意识较强的企业可免予定期检查,安全生- -15产许可证换证时可不再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给予项目核准、保险费率、企业信贷、证券融资、评先评优的支持鼓励,并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授予“安全生 产诚信企业” 称号。(三)考核验收阶段(2012 年 712 月)。从 201
11、2 年 7 月份开始,市经信委对本轮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实现以下目标:1.全市民爆行业企业安全级别总体上达到:A 级企业占企业总数的 30%以上,B 级企业占企业总数的 50%以上,C 级企业不超过 20%,不存在 D 级 企业。2.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安全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六、管理措施(一)健全数据网络。各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企业基本情况档案数据库,全面掌握企业主体责任情况和管理信息,包括:1.各企业及其安全生产基本情况;2.企业关闭、变更、迁出或注销等情况;3.企业安全状态、分级以及升降级情况;4.分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
12、患和问题及其整改情况;5.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情况;6.企业受行政处罚以及其他奖惩情况;7.对新设立的民爆企业应当在 3 个月内建立安全状况信息档案并输入数据库。(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 A 级抓巩固、B 级 抓提升、C 级限期整改、D 级挂牌督办的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实施分级监管。对监督检查中的重大隐患或者突出问题,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实施行政处罚,并按规定将企业列入“黑名 单” 管理,必要 时可提请同 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新建或者迁入企业,应采取定期与属地工商管理部门沟通方式,及时进行安全现状评估分级。各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商
13、- -16请投资、国土资源、工商、银行、证券、保险、税务等部门加强和完善对“黑名 单” 企业的 联合执法、惩戒和抄告制度, 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依据。要将级别评估、分级监管和级别调整情况向社会公示。各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在实施企业安全分级监管过程中,应定期开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各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对 A 级企业的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对 B 级企 业的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制订年度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加强对 C、D 级企 业的重点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三)建立约束机制。C、D 级企业安全生产基
14、础薄弱,安全生产条件差,各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专人督促整改,并引导有条件的单位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安全技术和管理咨询服务。确定为 C 级的,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并督促整改。1.函告有关部门及企业开户银行。2.暂缓或者停止其不属于提升安全技术水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及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暂停其企业和个人各级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其“ 安康杯” 、“平安企业”等评选资格。 确定为 D 级的,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1.函告有关部门及企业开户银行,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2.相关部门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银行信贷、保险费率、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约束。3.
15、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改,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要求的,提请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取消其安全技术改造以外的所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和评优评先资格。对未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单位,取消其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评优评先资格。- -17七、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把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二)严格落实责任。确定承办处室,明确专人负责,推进行动有序开展。既要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又不得借机随意设卡、刁难企业。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导致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事故多发的,要按照
16、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搞好典型宣传。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及其他新媒体的宣传舆论导向作用,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新闻媒体要安排栏目、版面,刊播活动新闻,宣传典型经验,曝光违法违纪行为。对于被确定为 D 级的企业,要在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布。附件:1.重庆市民爆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汇总表2.重庆市民爆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细则(共性部分)3.重庆市民爆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细则(行业部分)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主题词:民爆 安全 责任 通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0 年 11 月 25 日印发- -11附件 1:重庆市民爆行业落实企
17、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汇总表分值(分)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总 分 1000一、共 性 部 分 600二、行业特殊要求 400企业名称: (盖章) 自评时间: 年 月 日初审单位:(盖章) 初审时间: 年 月 日评定单位: (盖章) 评定时间: 年 月 日12附件 2:重庆市民爆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细则(共性部分)类别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分) 评估标准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否决1.证照齐全有效 (1)安全生产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30 各类证照不齐或过期,评为 D 级。 是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核准、许可范围 (2)是否超范围、超能力生产经营
18、。 10 超范围、超能力生产经营每项扣 5分。3.证照管理 (3)是否有违规转让、出租证照的行为。 10 违规转让、出租评为 D 级或予以取缔 是(一)主体合法(50 分) 小 计 50 1生产设备设施 “三同时 ”管理(1)按规定完成立项审查、预评价报告备案和试生产方案备案;(2)安全设施设计及安全专篇审查;(3)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备案。301.无 立 项 、 无 设 计 和 预 评 价 , 扣 20分 ;2.未备案批复试生产,扣 20 分;3.未 按 设 计 施 工 、 验 收 、 备 案 扣 10分 ;(二)设备设施(90 分) 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1)制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设施
19、台帐,明确设备设施管理责任人;(2)设备设施必须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3) 维护、保养、检测人员签字齐全,记录完整、真实;(4)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依法进行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或校验,并在有效期内;(5)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及设备。301.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不健全、台帐不完善、责任不明确,各扣 10分;2.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无记录扣 5 分、记录不完整扣 3 分;3.主要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扣 20 分;4.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检验或校验的,扣 2013类别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分) 评估标准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否决分;5.
20、使用违禁设备、工艺扣 20 分。(二)设备设施(90 分)3消防设施(1)企 业 新 扩 建 工 程 按 规 定 经 消 防 部 门 许可 ;(2)消 防 间 距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标 准 ; 消 防 通道 畅 通 ;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设 置 符 合 国 家 规 定标 准 ;(3)按 规 定 要 求 配 置 消 防 设 施 且 保 持 应 急状 态 ;(4)生 产 设 备 、 作 业 场 所 、 仓 库 等 安 全 防护 设 施 安 装 齐 全 , 按 规 定 使 用 检 测 报 警 仪 、防 火 防 爆 装 置 、 联 锁 装 置 等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5)电 气 设
21、 备 选 用 和 临 时 电 线 架 设 符 合 标准 ;(6)人 员 密 集 场 所 选 址 、 建 构 筑 物 、 疏 散设 施 、 内 装 修 、 电 气 防 火 等 符 合 消 防 安 全要 求 ;(7)不存在“三合一”厂房。201.新扩建工程需要消防许可而未经消防部门许可的扣 10 分;2.车间、仓库和员工宿舍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直接评定为 D 级;3.未按规定配齐消防设施扣 10 分;4.其余每项(处)不合格各扣 5分。是14类别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分) 评估标准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否决4气象设施(1)防强降雨、强降雪、大风等气象灾害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符合气
22、象部门的使用要求;(2)防雷电等气象灾害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符合气象部门规定的使用要求。51.防强降雨、强降雪、大风等气象灾害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气象部门使用要求扣 3 分;2.防雷电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气象部门使用要求的扣 3 分。5生产设施拆除报废管理(1) 建立设备报废管理制度;(2) 拆除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处置;(3)涉及危险物品应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按规定组织实施。51.无设备报废管理关制度扣 3 分;2.未按规定拆除设备设施扣 3 分;3.危险物品无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未按规定组织实施各扣 3 分;小 计 90 1安全费用 (1) 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2) 安全费用
23、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401.未按规定即时提取安全费用或无使用记录扣 30 分;2.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扣 20 分。2安全保险 (1)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2)高危企业必须参加责任保险。 25 1.未缴纳工伤保险扣 10 分;2.未参加责任保险扣 20 分。(三)安全投入(90 分) 3风险抵押金 按规定足额存储和使用风险抵押金。 25 1.未按规定存储和使用扣 20 分;2.未足额存储和使用扣 10 分。15类别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分) 评估标准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否决小 计 90 1管理机构 按规定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职能
24、。 10 未按规定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机构职责不明确的扣 10 分。2人员配备(1)按规定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2)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3)班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201.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扣 10分;2.人员配备不到位,缺 1名扣 5分。3健全责任制(1)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其他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2)明确各部门、岗位、人员安全工作职责;(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4)建立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201.缺一项责任制度扣 10 分;2.未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扣 5 分;3.未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扣 5 分;未定期进行安全
25、考核扣 5 分。(四)机构人员(50 分)小 计 50 (五)规章制度(40 分)1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制订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或专项工作方案。 5无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或专项工作方案的扣 5 分,要素不齐扣3 分。16类别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分) 评估标准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否决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会议、安全检查、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安全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设施“三同时”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管理人员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 12 项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值班)
26、。151.缺一项制度或者该项制度内容未在其他相关制度中体现的,扣3 分;2.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没有轮流现场带班(值班) ,一次扣 5 分。3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岗位(职工)组织学习。 51.无岗位安全规程缺 1 项扣 1 分;2.操作规程未发到岗位(职工)扣 3分。4制度执行及档案管理(1)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2)建立安全生产活动、检查记录档案;(3)规范管理档案。101.有制度但未执行扣 3 分;2.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扣 3 分;3.安全检查记录签字不全扣 3 分;4.档案不健全、不规范扣 2 分。5职工监督参与工会组织或员工代表参与安全生产监督
27、。 5 没有相关记录扣 5 分。小 计 40 (六)教 1培训计划 制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足额保障安全生产培训经费。 101.无年度培训计划,扣 5 分;2.无经费保障、列支记录扣 5 分。17类别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分) 评估标准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否决2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后,持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201.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扣 20 分;2.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未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每人扣 5 分。3操作人员(1)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2)复岗、转岗员工新岗位培训;(3)从业人员
28、按规定定期再培训;(4)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5)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人员专项培训。201.未进行新员工三级培训;复岗、转岗员工未重新培训每人扣 3 分;2.未按规定进行员工再培训,每人扣 3 分;3.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过期的,每人扣 5 分;4.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操作人员未专项培训,每人扣 3 分。4规范档案 (1)建立安全培训档案;(2)规范记录培训内容和结果。 51.无安全培训档案,扣 5 分;2.培训档案记录不齐全、不规范,每项扣 1 分。5文化建设(1)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年度计划;(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 、 “安康杯” 、“零
29、事故”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3)开展职工参与的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251.无年度宣传教育计划扣 10 分;2.未按照国家和市、区县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宣传活动的,扣 15 分;3.未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宣教活动扣 5 分;4.随机抽查发现从业人员缺乏必须的安全知识,每人次扣 2 分。育培训(80 分)小 计 80 18类别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分) 评估标准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否决1. 从业人员管理(1)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有明确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2)员工熟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51.未签订劳动合同,扣
30、 5 分;2.主要条款不齐,缺一项扣 3 分;3.有违法条款或霸王条款扣 5 分;4.现场查问达不到要求的扣 2 分。2作业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1)加强对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活动管理;(2)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专人安全监督; 101.危险 性较高的作业活动 管理不规范,每项扣 8分;2.危险作业无专人监督,每项扣 5分;3作业行为管理(1)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按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作业,杜绝“三违” ;(3)按规定实施作业活动安全监管。10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的扣 10 分;2.“三违”
31、作业每人次扣 2 分;3.作业监管人不在现场扣 3 分;(七)安全管理(140 分)4警示标志(1)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警示、告知危险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2)设备设施检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51.未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缺一处扣 2 分;2.警示标志不明显、不规范或者改变用途的,每处扣 2 分;19类别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分) 评估标准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否决5相关方管理(1)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进
32、行监督,对其表现、续用进行管理;(2)对同一作业区相关方统一安全管理;(3)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4)项目协议明确企业和相关方责权。101.无相关方管理制度扣 5 分;2.同一作业区未统一管理扣 5 分;3.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扣 10 分;4.项目协议未明确规定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扣 5 分。6发包承包管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51.协议中未明确安全职责扣 3 分;2.未建立交叉作业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扣 5 分。(七)安全
33、管理(140 分)7安全生产检查(1)设备、设施处于安全运行状态;(2)尘毒、有害等场所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3)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4)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5)企业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定期带队检查;(6)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7)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10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3 分;20类别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分) 评估标准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否决(七)安全管理(140 分)8作业场所职业危害(1)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
34、人员。(2)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危害。(3)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按照规定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 。(4)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有效的防护和监测设施、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5)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使用。(6)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7)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示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因素监(检)测和现状评价结果。(8)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501.未按规定设
35、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的,扣 3 分。2.未按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的,扣 10 分。3.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扣 10 分。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和监测设施、设备未设置或设置不完善的,扣 5 分;设施、设备管理不善,不能正常有效工作的,扣 2分。5.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使用的,扣 5 分。6.未按规定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扣 5 分。7.未按规定公示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因素监(检)测和现状评价结果的,扣 5 分。
36、8.未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的,扣 5 分。21类别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分) 评估标准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否决9隐患排查治理(1)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建立以安全专业人员为主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2)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排查隐患;(3)对重大隐患按照职责分工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201.未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和评价制度,扣 5 分;2.无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扣 15 分;未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扣 5 分;4.隐患未治理冒险作业,
37、扣 15 分;5.一般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每个扣 3 分;6.重大隐患排查未做到“五到位” ,每项扣 3 分。10重大危险源(1)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登记制度并按规定备案;(2)按规定开展重大危险源评估;(3)重大危险源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4)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101.无危险源登记制度,扣 5 分;.制度不全、未备案各扣 3 分;2.未开展识别、评估,各扣 3 分;3.未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扣 5分;4.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扣 3 分;未定期组织演练扣 3 分。11绩效考核(1)建立安全绩效考核制度;(2)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3)建立安全绩效工资制度。51.未
38、建立安全绩效考核制度扣 5分;2.未实施安全绩效考核扣 5 分;3.安全绩效工资低于职工收入20%扣 2 分。(七)安全管理(140 分)小 计 140 22类别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分) 评估标准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否决1应急机构、队伍(1)建立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出无关人员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2)大中型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3)小型高危企业未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专业事故应急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4)其他企业根据预案实施需
39、要,建立必要的应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51.未按规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扣5 分;2.未按规定赋予停产撤出无关人员的决策权和指挥权扣 5 分;3.大中型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扣 2 分;小型高危企业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扣 2 分;无应急救援协议扣 3 分。(八) 应急救援(60 分)2应急预案(1)建立完善安全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机制)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风险分析;(2)制定事故动态应急预案,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3)预案与当地政府预案保持衔接,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协作单位;(4)应急预案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
40、进行修订和完善。101.无应急救援预案扣 8 分;.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扣 3 分;2.无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机制)扣 3 分;每月未开展安全风险分析扣 3 分;3.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未衔接、未通报协作单位扣 3 分;4.应急预案未定期评定、修改和完善扣 5 分。23类别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分) 评估标准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否决3应急设施设备(1)按规定配备应急设施设备;(2)按规定储备应急物资;(3)经常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可靠;(4)建立应急设施设备台帐。101.未配齐应急设施设备扣 5 分;2.设施设备、应急物资储备不能确保应急工作需要,每项扣 5 分
41、;3.无应急设施设施台帐扣 3 分。4预案演练(1)定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2)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持续改进;(3)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1 次预案演练。51.未定期演练扣 5 分;2.预案演练内容不齐全扣 2 分;3.未总结分析演练情况扣 2 分。5事故报告 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报告事故,无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51.未及时、准确上报,一次扣 5分;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直接评为 D 级。是6事故台帐包括事故时间、类别、经过、救援过程、人员伤亡及损失情况、事故处理等内容。 5未建立事故台账的扣 3 分,事故档案内容不规范、不完整的扣 3分。(八)应急救援(60 分
42、)7事故管理 当年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不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 101.发生重特大事故,直接评为 D级;2.发生较大事故,一次扣 10分;3.发生一般事故,一次扣 5 分。是24类别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分) 评估标准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否决8事故调查和处理(1)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2)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101.未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或不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扣 10 分;2.未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每一项扣 2 分。小 计 60 附 件 3:重庆市民爆行业落实企业安全
43、生产主体责任评估细则(行业部分)类别 评 定 项 目 分值(分) 评分标准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否决1.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及执行情况。8应建立安全办公会制度;会议应由企业负责人主持、定期召开、有记录并有主持人签字;会议决定的事项有落实和验收。全部符合要求得 8 分,无制度得 0 分,其他不符合项每项扣 4 分,超过两项不合格得 0 分。(一)民爆物品2. 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8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及安全部门负责人应有经行业培训合格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符合要求得 8 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安全资格证书扣 8 分,其他有1 人不符合扣 4 分。25类别 评 定
44、项 目 分值(分) 评分标准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否决3.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执行情况。8 应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并有培训教材、试卷、签到表及成绩单记录。符合要求得 8 分,无制度得 0 分;无培训计划和试卷扣 4 分。4. 安全目标、指标和措施。 8应有目标、指标并分解落实措施。符合要求得 8 分,无安全目标、指标得 0 分,没分解落实措施扣 4 分。5.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8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符合要求得 8 分,不设置机构或不配备专职人员得 0 分。 生产400分6. 安全责任制度及其执行
45、情况。 8 单位所有部门、人员应有安全责任制,并签订责任书。符合要求得 8 分,无责任制得 0 分;责任制不齐全、无责任书每项扣 4 分。7.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及执行情况。8应有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企业负责人应组织厂级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应有三级危险点巡回检查制度并有记录,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有整改措施和验收记录。符合要求得 8 分,缺一项制度或无检查记录得 0 分,没有整改措施和验收记录每项扣 4 分。8. 重大危险源。 16 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备案。符合要求得 16 分,无制度或无检查记录得 0 分,没有备案扣 8 分。 (一)民爆物品生产400分9. 安全操作规程。 16应有
46、安全操作规程,内容齐全、完整、有操作性、能正确指导生产,并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审批、发放手续齐全。符合要求得 16 分,无规程得 0分,其他不符合项每项扣 4 分。26类别 评 定 项 目 分值(分) 评分标准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否决10. 消防管理制度及消防设施管理。24a.应有制度、并发放到位、严格执行。符合要得 8 分,无制度扣 8 分,无执行记录、发放手续不齐全每项扣 4 分。b.按消防法相关规定执行验收报告制度。符合要求得 8 分;报告中有不合格项且未整改,每项扣 4 分。c.消防水量和水压达不到要求或工序无消防雨淋扣 8 分;雨淋装置没有自动控制启动
47、设施和手动设施扣 8 分。11. 设备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16应有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定检维修、定期报废应有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抽查三台主要设备的维修计划和记录,符合要求得 16 分,无制度得 0 分,维修和报废记录不齐全每项扣 4 分。12危险品销毁制度。 8应有危险品销毁制度并严格执行。符合要求得 8 分,无制度、无记录得 0 分,记录中数量有错误每项扣 4 分,超过两项不合格得 0 分。13. 生产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16应有生产安全费用管理制度,销售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下提销售收入的 4%,销售收入 1000 万元1 亿元(含)提 2%,销售收入 1 亿元10 亿元(含)提
48、 0.5%。有制度且有年度使用计划并严格逐月执行得 16 分,无制度、没提出或没使用费用得 0分,资金不足、落实不完全每项扣 4 分,超过有两项不合格得 0 分。(一)民爆物品生产400分14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8 应有应急预案并按期开展演练且有总结。符合要求得 8 分,无应急预案得 0 分,有预案但没按时演练、总结不完善每项扣 4 分,超过两项不合格得 0 分。 27类别 评 定 项 目 分值(分) 评分标准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否决15. 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8应配备具有民爆器材、火炸药、火工品、化工、爆炸力学、机电、安全工程专业毕业证、结业证或初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
49、技术人员。占职工总人数 15%及以上得 8 分,达到 6%14%得 4 分,无专业技术人员或低于 5%得 0 分。16. 安全评价、安全检查提出整改的项目完成情况。16近三年来安全评价、安全检查发现安全的问题应完成整改。符合要求得 16 分,有1 项 A 类否决项问题未整改得 0 分,其他未整改每项扣 8 分,超过两项不合格得 0分。17. 总仓库配套设施和运输车辆。 8配套设施应符合 GB50089-2007 和 WJ9049-2005 要求;厂内运输汽车排烟管应有防火帽、有导静电设施,手推车有防碰撞和防摩擦发火措施;厂外运输使用符合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 (科工爆2001156 号)要求的危险品专用车。全部合格得 8 分,有不符合项每项扣 4 分。18. 建筑结构。 8a) 1.1、1.2、1.4 级厂库房应达到二级耐火等级要求;b) 1.1 级工房内不应设办公和辅助用室;c) 最远工作点距出口的距离 1.1(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