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模板汇总十篇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买卖合同 篇1转让方:(甲方)_地址:_电话:_法定代表人:_性别:_诞生:_年_月_日职务:_国籍:_身份证号码:_受让方:(乙方)_地址:_电话:_法定代表人:_性别:_诞生:_年_月_日职务:_国籍:_身份证号码:_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在_市_地段(地块编号:_)拥有房地产;名称:_数量:_,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1)出售(2)交换(3)赠与(4)
2、继承。其次条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土地运用权及其上物业。土地面积:_;其中:基底分摊面积_;公用分摊面积_;其他()面积_;共有运用权土地面积:_;物业部分为:_。第三条甲乙双方对上述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元,单价_元,总金额_元;并于_年_月_日前全部交完。第四条土地运用年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五条乙方接着履行原土地运用规则的有关规定。第六条乙方从_年起先,缴纳土地运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运用费全由甲方负责。第七条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第八条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
3、权。第九条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应按本合同第八条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第十条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1份。转让方:_(盖章)受让方:_(盖章)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_年_月_日签约地点:房地产转让合同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同方式将其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等基本状况;房地产的位置、面积及物业状况;转让费用;运用期限;变更产权的登记手续、附件、签约地点和签约时间等。特殊提
4、示:1.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运用权,不符合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确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运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运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根据出让合同约定已经,并取得土地运用权证书;根据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的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全部权证书。
5、3.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运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根据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运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运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运用权,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规定确定可以不办理土地运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根据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做其它处理。4.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运用权取得的方式。5.房地产转让时,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6.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运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运用权的运用年限为原土地
6、运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运用年限减去原土地运用者已经运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买卖合同 篇2出卖人:联系电话:身份证:护照: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托付代理人:身份证:护照:买受人:联系电话:身份证:护照: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托付代理人:身份证:护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方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同等、自愿、公允、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房屋基本状况(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坐落为:_ _单元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层,其中地上_层,地下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
7、为_层,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_。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详细状况见附件一。其次条 房屋权属状况(一)该房屋全部权证证号为:_ _ _,共有权证证号为:_,填发单位为:_。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看法见附件二。(二)土地运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运用权以方式获得。土地运用权证号为:_,填发单位为:_。(三)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种情形:1、商品房;2、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3、其他房屋。(四)该房屋的抵押状况为:_。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抵押登记日期为:_年_月_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该房
8、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_年_月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五)该房屋的租赁状况为:_。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 关于房屋权属状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状况的详细约定见附件三。第三条 成交方式及佣金1、出卖人和买受人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介绍成交(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北京房田基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东城第一分公司,营业执照编号:110101013033744,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姓名:_。合同签订同时由 方向居间方支付服务佣金 %合计: ( 大写 )。第四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样,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 _元(小写),_元整(
9、大写)。买受人可以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 _元(小写),_元整(大写,不高于成交价格的20)。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另有约定的,详细约定见附件一。(二)买受人实行下列第_种方式付款,详细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1、自行交割,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见附件六。2、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见附件六。(1)买受人支付定金的方式为。(2)买受人应将房价款存入双方共同托付的_(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_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定金约定干脆支
10、付给出卖人的除外),账号为_。买受人取得房屋全部权证书后,出卖人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出具的转移登记办结单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根据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三)关于贷款的约定买受人向申办抵押贷款,买受人因自身缘由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根据第_种方式解决:(1)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2)买受人接着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已发生的及要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3)本合同终止,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担当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担当。第五条 房屋产权及
11、详细状况的承诺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缘由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担当相应责任。出卖人应当保证已照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状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伴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详细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_费用由出卖人担当,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担当。出卖人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修理资金(公共修理基金)的账
12、面余额转移至买受人名下。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出卖人应当在_年_月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第_、_、_、_、_、_项手续:1、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详细 状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4、_;第七条 违约责任(一)逾期交房责任除不行抗力外,出卖人未根据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根据下列第_种方式处理。1、根据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_日之内,自第六条约定的交
13、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接着履行;(2)逾期超过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根据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2、_。(二)逾期付款责任买受人未根据附件五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根据下列第_种方式处理。买卖合同 篇3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第一条 目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同等和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甲方拥有的二手车过户给乙方的
14、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三)要过户的二手车的基本状况:车辆牌号_车辆类型_厂牌、型号 _颜 色_初次登记日期_登记证号_发动机号码_车架号码_行使里程_km 运用年限至_年_月_日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_年_月_排放标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_(征税、免税)。车船运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 _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_年_月(证号_)车辆保险险种_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 _年_月_日配置_第三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_元(大写_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_等款项。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_元(大写_元),由_担当(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第四条 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交付(一
15、)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_%(20%)人民币_元(大写 _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平安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供应车辆的运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运用期限等真实状况和信息。(二)甲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还应向乙方供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三)对转出本市的车辆,乙方应了解、确认买受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四)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供应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第六条 违约责任(一)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合同无法接
16、着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违约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乙方违约的,则乙方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二)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_元。(三)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甲方延期交付过户、转籍的有关证件或车辆的,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_元。(四)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车款,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五)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车辆价款的_ %(人民币_元)的违约金,并接着供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六)违
17、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的,本合同解除,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七)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致使出让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_元给守约方,守约方另有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第七条 风险担当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并实际交付前:(一)甲方运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担当风险责任。(二)乙方运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担当风险责任。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爱护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一
18、)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其它(一)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方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供应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附件附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车辆信息表)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1、机动车登记证书2、机动车行驶证3、有效的机动车平安技术检验合格标记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5、车船运用税缴付凭证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7、车辆保险单
19、8、购车发票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买卖合同 篇4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二、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 大 写:人民币 万元整 大 写: 人民币 万元整三、付款时间及方式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正常运行 天,
20、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以变更及修改)2、友情链接:3、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 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依据实际状况加以约定)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日内交货2、交货地点: 收货人名称:(应为签约单位名称) 地址: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4、货运方式:汽运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美的工业城并经安装调试、投入运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依据实际状况约定交货日期及何为交货:如规定供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投入运用视为交货,则对设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约定明确)
21、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担当。 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状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刚好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状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觉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当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当保管,并刚好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担当。9、如甲
22、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担当。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 天 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 天内支配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2、验收地点:3、验收标准:六、现场服务(建议依据实际状况加以约定)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帮助。七、人员培训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修理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修理培训、设
23、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驾驭全部运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运用、修理保养设备。(依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详细状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具体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八、保修方式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 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需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修理。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行抗拒缘由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修理,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担当。3、保修期后,乙方必需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修理。设备的修理、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24、九、违约责任1、 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3、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 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
25、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修理至正常运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修理义务,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5、设备未根据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马上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遇的的其他经济损失。十、不行抗力如发生不行抗力事务,受不行
26、抗力事务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务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刚好通知另 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十一、合同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十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三、合同生效及终止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十四、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代表: 代表:日期: 日期:签约地点:买卖合同 篇5确认房主:核实真实身份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买卖双方检查签约主体
27、的真实性,主要是购房者核实房主的身份、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样性,尤其是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状况下,以防止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进行欺诈,最大限度地规避资金风险。房产交易属于大宗交易,买卖双方都希望交易过程平安稳妥,最有效的方法是托付资信好、品牌响、专业强的经纪公司担当担保责任,由其在中间验证双方的真实身份,确认房屋产权无纠纷,对双方行为进行制约。前期费用:是否结算清晰房屋是否有历史遗留问题,如欠费或相应协议,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交接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时间的明确是清楚划分责任的关
28、键。假如是公房交易,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须要做出的协作和买方须要签署的协议等,也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修理基金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修理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状况,即卖方尚未缴付修理基金或修理基金部分已经运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修理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修理基金移至买方名下。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修理基金的结算数额。E周刊-新居产20xx楼市年鉴中国房产泡沫之争中国地产十
29、大预言生活费用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肯定要仔细办理,物业交验马虎不得。这类纠纷在房屋交易中常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觉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原业主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这部分费用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照旧无法求得平衡。这种状况完全可以避开,物业清单应作为合同的附件,记录下水、电、气三表的详细数据,在交房当时,刚好结清各项费用。附属设施:验收不遗忘录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等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简单被忽视的是下
30、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依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抑或采纳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付款过户:明确操作方式购买二手房付款方式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贷款两种方式。买卖双方的规避风险意识形成了“卖方不愿先过户,买方不愿先付款”的交易现状,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可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而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为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也可选择某些银行与房地产经纪公司联合推出的“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可在费用最低的状况下解决上述问题。迁户延迟:慎约时间责任根据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
31、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缘由,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这时,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鉴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买方对户口迁出延迟问题应当实行慎重的看法。违约责任:约定偿付时间这是买卖双方比较关切的合同条款之一。虽然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主观上都希望能够履行义务,顺当完成交易,但因为房产交易困难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而导致违约行为的产生。为了避开以后出现扯皮现象,签署合同时就要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实践中,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一般都有明确的条款注
32、明,但对于偿付时间却没有详细约定,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买卖合同 篇61、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怎么处理?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接着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根据以下依次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1)已经办理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的;(2)均未办理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3)均未办理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
33、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允合理的予以确定。买受人中之一人起诉要求出卖人接着履行买卖合同,出卖人以房屋已转让给他人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可以依据案件详细状况确定是否追加其他买受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其他买受人另行提起诉讼要求接着履行合同的,应当依据前款原则协调处理。2、当事人先后签订数份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样的,怎么处理?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同一房屋先后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等约定存在不一样,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应当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接着履行。对于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的确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贷款
34、等行为的,必要时可一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也就是说,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避税的,避税的条款因违反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仍应根据实际交易价格履行。3、以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与登记人发生纠纷的,怎么处理?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缘由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这里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借名购房达成了书面协议,或有证据能够证明借名的事实。且借名人不得以其系实际出资人为由,对方善意第三人,但
35、若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除外。4、一方当事人的确为购房出资,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系借名关系的,怎么处理?当事人一方供应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的确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见确认房屋归其全部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见出资债权的,应当依据出资的性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在此情形下,出资人只能向对方当事人主见双方形成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出资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全部权。5、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证住房,能否要求登记人将房屋过户至借用人名下?借名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借名购买经济
36、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主见确认房屋归其全部或者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借用人在其本身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条件的状况下,不行能通过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而达到规避购买条件,实现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目的。6、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交付了房款,并实际占有了房屋,能否干脆要求确定房屋归其全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未依约为买受人办理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买受人提起房屋确权之诉,要求确认房屋归其全部的,法院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其应当变更诉讼恳求要求出卖人办理全部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坚持不变更的,对其诉讼恳求,不予
37、支持。也就是说,卖方未履行办理全部权转移登记手续的行为,属于违反双方买卖合同义务的行为,仍是合同纠纷,并不因为当事人付清了购房款,并实际占有房屋,而可干脆要求确认其享有物权。7、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的,违约方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不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假如因不行抗力或情事变更等缘由,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合同双方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接着履行,情愿以担当相应违约责任为代价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坚持要求接着履行,经审查合同接着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判决双方接着履行合
38、同,但合同另有解约定金等约定或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法定不能履行或事实不能履行情形的除外。8、房屋买卖合同对定金性质约定不明确的,如何处理?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定金性质约定不明的,不应视为解约定金。所谓解约定金是指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根据约定以丢失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若房屋买卖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解约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一方已构成违约的,在约定条件成就时解约定金惩罚与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也就是买卖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定金为解约定金的,就不能视为解约定金,任何一方不得以放弃或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解除买卖合同。原则上定金与违约金是不能并用的,但解约定金可
39、以和违约金同时并用。在北京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的指导看法中即规定:“当事人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并约定了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依据约定的定金性质一并主见违约定金和违约金的,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依据约定的定金性质一并主见解约定金和违约金的,法院应予支持。”9、房屋买卖合同因一方根本违约解除后,守约方可以主见赔偿哪些损失?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认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应从守约方主见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
40、中扣除守约方未实行合理措施不当扩大的损失、守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因此获得的利益以及守约方取得利益须要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并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状况等因素予以确定。也就是说,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卖他人所得额外收入,特殊是在出卖方一房二卖,出卖人将房屋以高于买受人所出价格,卖于第三人的情形,买受人有权要求从出卖人转售的更高房价款中共享利益。10、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后,如何处理?在买卖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的情形中,形成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此时,无过错一方所受的损失,主要是信任利益的损失。信任利益的损失包括:所受损害和所失利益(当事人信任
41、合同有效成立而丢失另订其他有利合同的机会损失等)、缔约花费的成本等损失,但缔约过失的损失赔偿数额以不超过履行利益为限。11、房屋买卖合同侵害第三方优先购买权的,如何处理?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一般因房屋租赁合同,存在房屋共有人等情形而存在,若出租人转让房屋给第三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恳求判决其与出租人在与第三人同等条件下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出租人为其办理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经审查承租人购买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具备合同履行实力的,法院可以支持其诉讼恳求,并判决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依同等条件支付房屋价款,但法律、司法说明另有规定的除外。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依据案件实际状况要求承租人供应相应的担保以证明其具备合同履行实力。承租人在诉讼中仅要求法院确认其对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而不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经法院释明后仍坚持不变更的,对承租人的诉讼恳求,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人,提起侵害其优先购买权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