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劳务派遣合同范本篇一:XX 劳务派遣协议范本与解读劳务派遣协议(供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使用)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络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E-mail:乙方(用工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户籍地址:邮政编码:联络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传真:E-mail: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事宜达成以下
2、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声明与承诺 第一条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存续、合法经营,享有履行本合同相应派遣资质的中国法人。第二条 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存续、合法经营,享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用工单位。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承诺:如其不具备本协议相应派遣资质;其派遣给乙方的劳动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其提供给乙方派遣人员的所有材料、信息存在虚假情况的,甲方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向其追偿。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承诺: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合同的情形;不会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乙方违反的愿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
3、甲方有权向其追偿。第二章 合作事项第五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要求(也可有甲方进行推荐) ,向乙方负责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供乙方择优录用从事有关工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派遣关系;甲方与派遣到乙方的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义务。第六条 签署本协议时,乙方需要甲方自签署本合同日内派遣人,具体的被派遣劳动者对应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相关信息(见附件 1) 。特殊岗位需要有资格证书的,所派遣劳动者应具备相应资格。第七条 在协议的有效期内,乙方需要增加派遣人数的,需提前 15 日通知甲方,并应列出需被派遣劳动者的人数及
4、对应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信息(见附件 2) ,甲方在接到通知15 日内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派遣人员。遇紧急情况,乙方需急需使用劳动者的,需及时通知甲方,如是由甲方组织招聘的乙方应按照元人次支付加急费用。第三章 合同期限、派遣人员试用期见习期第八条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被派遣人员中派遣结束时间有超过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终止时间的,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伸到该派遣人员结束时间。第九条 被派遣劳动者的试用期按照以下约定执行:(1)派遣期限在 3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试用期为 1个月;(2)派遣期限在 1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试用期为 2 个月;(3
5、)派遣期限在 3 年以上的,试用期为 6 个月。特殊用工与特殊人员的试用期由双方协商后确定。试用期满之前乙方有权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录用条件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有权遣返回甲方。第十条 被派遣劳动者的见习期按照以下约定执行:(1)低于 1 年工作经验的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毕业生,见习期为 1 年;(2)有 1 年工作经验以上的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不安排见习期。乙方应在见习期满之前对劳动进行考核,达到见习要求的,应及时办理转正手续,按期为其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聘任相应工作职务,确定工作岗位。达不到见习要求的,乙方有权派遣回甲方。第四章 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与工作内
6、容第十一条 乙方安排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在省市工作,如安排的派遣劳动者不在上述地址工作或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在附件(附件 3)中列明。乙方因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在征得甲方派遣劳动者的同意下可以变更工作地点,乙方变更了甲方派遣劳动者工作地点应及时通知甲方。第十二条 乙方应明确拟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与职责,乙方应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在征得甲方派遣劳动者的同意下可以变更其工作岗位,乙方变更甲方派遣劳动者工作岗位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应服从乙方的安排,乙方据以考核甲方派遣劳动者规章制度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不胜任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经培训或调整其工作岗位后,其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乙方有权将其遣返回甲
7、方。第十三条 甲方派遣的人员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其全部时间精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乙方指派的工作任务,不得同时受聘其他单位或个人或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服务,一旦发现,乙方有权将其遣返回甲方。第五章 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四条 乙方应按照下列约定安排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并要求派遣时向被派遣劳动者明确工时制度:(1)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每日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2)获得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3)获得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在保证完成乙方工作
8、任务的情况下,派遣人员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第十五条 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时,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1 日,且连续休息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由用工单位适当安排休息,不执行本条第 1 款规定。第十六条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在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所派遣劳动者未表示明确反对的,乙方可以安排其加班,并按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甲方派遣人员因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确需要加班的,应当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的申请,说明加班的理由和时间,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视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乙方安排加班的,一般每日安排加班不超
9、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甲方派遣人员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超过 36 小时。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安排加班的,甲方派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加班,且不受本协议关于加班时间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4)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
10、章 派遣人员工资第十八条 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乙方可采取:月薪制与年薪制,计件工资制、提成工资制、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制度等方式。甲方在获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与被派遣劳动者协商工资数额与方式并在劳动合同中说明。如乙方无特殊说明,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为税前工资。被派遣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不得低于乙方所在省(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九条 乙方对派遣人员的工资计算周期为每月日至下月日,乙方在每月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工资发放形式为第种:(1)由甲方发放;(2)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发放的,乙方每月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被派遣劳动者工资清单,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
11、应在节假日前发放。乙方因暂时经济周转困难或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前款规定的时间支付工资报酬的,应当提前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及其派遣的劳动者,并明确支付的日期。甲、乙双方应当将发放工资的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任何一方均不得克扣乙方按照劳务派遣合同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第二十条 派遣人员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派遣人员实行工资调整。第七章 被派遣劳动者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甲方被派遣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
12、业危害。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当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每个岗位的实际情况,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岗位要求的生产工具与劳动条件。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派遣人员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制度,妥善保管乙方发放的劳动工具。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体检。第八章 被派遣劳动者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在与被派遣劳
13、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起30 日内,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第二十七条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得拖欠、漏缴,其中被派遣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双方商定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由甲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待遇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其应支付的社会保险费部分,被派遣劳动者应自行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待遇中扣缴。2、由乙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待遇的,乙方应负责按月将代甲方扣除被派遣劳动者应自行缴纳部分与乙方应支付部分向甲方结算。甲方在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后应当及时向被派遣劳动者公示缴纳情况,同时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乙
14、方。第二十八条 其他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与乙方所在地及乙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九章 劳务派遣服务费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按照第(1)由乙方委托甲方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乙方按 元人月向甲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2)由乙方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的,乙方按 元人月向甲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第三十条 乙方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乙方当月实际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总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期限不超过半个月的,派遣期限按半月计算,派遣期限超过半个月不满 1 个月的,派遣期限按 1 个月计算。乙方每月 日前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甲方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在收到钱款时必须开具正式发票。(1)银行转帐
15、:甲方开户行:帐号: 乙方开户行:帐号:(2)现金支付:甲方派人到乙方办公地点收取( ) ;乙方送到甲方办公地点( )(3)其他方式:。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财物和费用。第十章 知识产权第三十二条 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在派遣到乙方期间,由乙方主持、代表乙方意志创作、并由乙方承担责任的作品,乙方为作者,享有著作权。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乙方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乙方享有的职务作品,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
16、他权利由乙方享有,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被派遣劳动者适当奖励。除本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职务作品,著作权由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但乙方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有限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自向乙方交付作品之日起两年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乙方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被派遣劳动者违反的,所得全部收益归乙方。第三十三条 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在派遣到乙方期间,执行乙方的任务或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方;申请被批准后,乙方为专利权人。 第三十四条 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在派遣到乙方期间所产生的其他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乙方,乙方应按照 的比例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
17、取得的收益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乙方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与甲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第三十五条 完成技术成果的甲方派遣的劳动者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其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相应的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第三十六条 本章未明确的内容,按照合同法 、 著作权法 、 专利法 、 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一章 商业秘密保护第三十七条 双方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保护,并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不得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保密期限自知晓对方的商业秘密到商业秘密已被公众知悉时止。甲方应督促被派遣劳动者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本协议所
18、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1)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等;(2)权利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其他商业秘密。第三十八条 在本协议终止后,由提供方送交给接收方或授权给接收方使用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其他具体形式,以及接受方所做的复印件均需立即交还提供方,或者予以销毁,且有关销毁凭证应同时送交给对方。
19、第三十九条 法律责任任何一方侵犯对方商业秘密但没有导致商业秘密为公众所知悉的,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1)损失赔偿额为一方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侵权行为导致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2)依照上述第 1 项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3)依照上述第 2 项计算方法还是难以确定损失的,受害方有权要求侵权方支付不低于人民币 30 万元的赔偿金。任何一方因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为公众所知悉的,应根据商业秘密价值确定损害赔偿额。篇二:派遣协议书 XX劳务派遣协议书甲方(派遣
20、单位)全称黔西南州众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单 位 类 型私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马骁 登 记 注 册 地兴义市桔山办果树农场 邮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号 522301XX000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314258995 联系部门 代聘派遣部联系人 欧阳长春 联系电话 乙方(用工单位)全称单 位 类 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邮编 工商登记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
21、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一、协议期限,派遣岗位期限及人数1、本协议期限自 XX 年 5 月 1 日起至 XX 年 4 月 30 日止。2、乙方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以下简称派遣工)所在岗位工种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规定,具体岗位、人数和岗位期限如下:(1) 岗位, 人,工作地点派遣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2)岗位, 人,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3) 岗位, 人,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4)岗位, 人,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工作时间:派遣工在
22、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乙方在派遣工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甲方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派遣工。4、乙方负责保障派遣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带薪年休假权利。派遣工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乙方规定执行。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或者节假日加班的,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三、劳动报酬5、乙方保证派遣工与本单位正式员工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实行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如乙方无同类岗位的,须参照本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确定派遣工劳动报酬分配办法。6、派遣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甲方与乙方商定的派遣工
23、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发放) 。8、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派遣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1)派遣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具体办法按照 规定执行。(2)派遣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派遣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按照规定执行。(3)派遣工实行计件工资制,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按照 规定执行。9、派遣工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家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四、社会保险10、社会保险费用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派遣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11、乙方应当
24、按月向甲方结算派遣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12、甲方跨地区派遣的,应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在用工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五、劳务派遣服务费用结算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管理服务费按以下第 种方式选择:13、按每名派遣工实际月工资额的 %计算。14、按每名派遣工每月_元计算。15、其他结算方式按计算。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6、乙方应当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培训和教育派遣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17、乙方安排派遣工的岗位属于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的,乙方应定期为派遣工进行健康检查。18、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
25、责保障派遣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派遣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派遣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19、派遣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派遣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派遣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20、派遣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责任。七、派遣工的管理21、甲乙双方不得向派遣工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抵押物,不得扣留劳动者身份证等有效证件;22、派遣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
26、甲方及派遣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23、乙方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第九十二条有关规定执行。24、派遣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第四十条第三项、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25、派遣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共同承担责任。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派遣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派遣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
27、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26、派遣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支付方式为:。27、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应充分发扬民主,事先征得职代会或全体派遣工大会同意后,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八、附则28、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派遣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2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
28、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30、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派遣工。十、需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 年月日篇三:外派劳务合同范本 XX外派劳务合同范本 XX外派劳务合同范本 XX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地址:电话:传真:甲、乙双方,就由甲方提供经乙方代表面试合格并录用的劳务人员赴_乙方履约一事
29、,经协商签订合同如下:一、事项乙方拟通过甲方招募 _ 名中国员工,赴_ _ 公司从事 _ 工作。二、工薪乙方支付受雇员工的月底薪如下,底薪从劳务人员抵达_之日起计算。外派劳务合同范文节选! 工种 底薪(美元/月)备注 熟练车缝工 计件计薪 挡车工 计件计薪 带线组长 月薪 跟单员 月薪 三、乙方确保按以下条款履约(一) 合同期限1. 合同期限为_年,自劳务人员抵达_之日算起。合同期满后,可依乙方和劳务人员双方意愿签订续约合同,续约合同应告知甲方。2. 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试用期为_个月,如不能胜任工作,试用期将再延长_个月。_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人员将被遣送回国,回程机票费用由劳务人
30、员自理。(二) 合同的终止1. 合同期未满因乙方或非劳务人员的原因需与劳务人员终止雇佣关系时,乙方应支付劳务人员_个月的底薪金额的补偿金并免费提供返回中国的机票。2. 合同期未满因劳务人员自身原因需与乙方终止雇佣关系时,劳务人员应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未满合同期的实际时间按比例返还乙方因申请劳务人员前往乙方履约的开支(机票、工作准证的申请费用及更换费用),返回中国的机票费用自理,按乙方安排的时间离境返回中国。(三) 工作时间、月薪金、年终奖金及支付形式1. 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每周工作_天,每天_小时。2-1. 计件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六工作及完成生产定额后超时工作为
31、加班,加班薪金按:底薪/(周5 天9 小时)加班时间计算。2-2. 月薪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超时工作或在星期六工作发给加班津贴,加班津贴按:底薪/(周5 天9 小时)1加班时间计算。3-1. 计件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日或公假日加班,加班薪金按:底薪/(周5 天9 小时)2加班时间 计算。外派劳务合同范文节选!3-2. 月薪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日或公假日超工作发给加班津贴,加班津贴按:底薪/(周5 天9 小时)加班时间计算。4-1. 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底薪工资由乙方在每月的 _号之前按汇款当日中国官方美圆外汇卖出最高牌价(此汇牌价仅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2、另加后的汇率,兑换成人民币汇入劳务人员指定的个人中国帐户并承担汇费。4-2. 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加班薪金/加班津贴每月的_号之前结算,以_当日牌价兑换成纳币汇入劳务人员在_的银行户头。5. 花红视乙方的经营状况以及劳务人员的实际表现由乙方决定有否及多少。(四) 食宿1. 乙方免费为劳务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法定标准的住宿条件并配备相应的生活设施(如床具及生活用品),免费提供水、电。2. 乙方免费提供劳务人员在厂期间基本膳食,确保卫生和合理的营养。(五) 公共假期和病假及医疗费用1. 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满一年,可享有不包括公休假日在内的_天有薪假期,假期必须依乙方安排当年休完,否则将作废。 注
33、:篇四:XX 年最新劳务合同范本劳 动 合 同 书 单位名称:* 职工姓名: 合同书编号:说 明 一、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如本人确实不能填写, 可由别人代笔。二、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可写“无” 。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并使用碳素或蓝墨水,字迹要端正、清楚。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三、户口性质栏:是城镇户口的填非农,是农村户口的填农业。四、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项中的从事何种职业(单位)栏,有工作的填工作单位,经商的填经商,务农的填务农。五、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六、照片一律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照片。劳 动 合 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各项条款。 一、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试用期自用工之日起天。第二条 双方同意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甲方派遣乙方到 _ (下称用工单位)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派遣。第三条 乙方同意担任用工单位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愿意按照用工单位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第四条 用工单位可以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变更乙方的岗位。第五条 乙方理解并接受在用工单位工作的期限的不确定性。乙方是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规定的基
35、础上选择了本合同的期限。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愿意到甲方另行派遣的用工单位工作。二、工作时间第六条 在劳务派遣期间执行用工单位的工时制度。三、社会保险第七条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建立社会保险,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费用乙方承担。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八条 用工单位按照岗位(工种)要求,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第九条 乙方在上岗前,用工单位应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五、劳动报酬第十条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按同工同酬的原则执行用工单位的工资分配办法,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 元。六、职业规范第十一条 乙方已经了解并愿意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
36、方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爱护用工单位的机具、设备和财产。甲方和用工单位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和履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第十二条 乙方在工作中,应恪尽职守,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质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七、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一)本合同期满;(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一)至(八)项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属本条(七) (八)项情形的必须提前
37、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发生严重影响用工单位形象或严重损害用工单位利益行为的;(三)失职、渎职给用工单位造成一定损失或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四)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连续旷工天或当年累计旷工 天的;(五)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六)因违法活动被劳动教养或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的;(七)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或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八)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六条 下列情况下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
38、后,甲方重新为乙方安排工作。改派新用工单位,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一)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二)因用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企业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进行经济性裁员的。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双方协商一致的;(二)甲方或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安全的;(三)用工单位未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安全的;(四)用工单位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 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