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hinanet 专线接入合同书篇一:CHINANET 专线接入合同书篇一:北京电信通 chinanet 专线接入合同书合同编号:chinanet 专线接入合同书甲 方:乙 方:签订日期:年月 日专 线 接 入 合 同甲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 务:邮 编: 电 话:乙办公地址: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航星园二号楼二层法定代表人: 职 务:邮 编: 电 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chinanet 专线接入”服务事宜达成协议,条款如下:第一条 服务内容1、甲方需要的专线接入速率为:2m 4m 10m 20m 30m 50m 100m 2、甲方需要的专线接
2、入类型为:光纤微波 pcm 其他3、甲方需要的专线接入地址为:其他第二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在使用 chinanet 业务时应遵守本合同附件中关于电信络与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如甲方利用络进行危害络安全的活动,为保证全的安全运营,乙方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采取包括关闭端口在内的必要控制手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对于关闭端口期间的时长,乙方在解除控制手段后不予延长,关闭端口期间的费用亦不予扣除。如甲方利用络开展违法经营活动,乙方一经发现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甲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 ip 地址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乙方有权要求
3、甲方如实说明应将 ip 地址分配使用的情况,乙方发现甲方使用 ip 地址不当影响络安全时,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此段 ip 地址的使用,由此造 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3、甲方应具备相应的络接入条件:(1) 甲方应具备路由器、交换机等必要的络接入设备;(2) 甲方与甲方所在物业已协商好使用物业楼内线路(楼内物业机房至甲方接入点机房) ,并负责协调所在接入地点红线内的路由及施工。4、乙方完成线路施工后将安排专人通知甲方 5 个工作日内上门进行调试,届时甲方 应指派专人配合乙方调试工作。调试工作完成当日双方签订书面确认单,书面确认单的日期为线路开通之日。如果乙方完成调试工作而甲方拒绝签订
4、书面确认单, 则乙方关于上门调试的书面通知中所载期限届满之日视为线路开通之日。5、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6、甲方发生线路故障时,有责任先检查本端线路和设施是否存在问题。如确认非甲 方本端故障,则应及时与乙方客服人员及乙方 24 小时故障处理值班人员取得联系。如果因甲方自身原因或未及时与乙方联系造成线路中断,乙方将不承担责任。7、甲方需准确清晰填写下表,以便合同执行期间联络之用。第三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1、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指派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为甲方完成线路的勘察、施工、调试、开通工作。2 个合法的公 ip 地址(所有权归乙方) 。若甲方需增加ip地址,乙方需在收
5、到甲方 ip 地址租用费后分配给甲方相应数量的 ip 地址。3、乙方必须保证为甲方提供的专线到 chinanet 为合同约定的带宽数值,在合同期 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调整甲方带宽。4、乙方免费提供或有偿租赁给甲方使用的设备,必须状态良好,设备本身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及时更换或维修。5、乙方负责对甲方接入线路进行监测和必要的日常维护,并指派专人作为甲方的特定 客服人员。6、乙方需向甲方提供 7x24 小时客户服务和投诉电话:010-58601155。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1、费用组成:2、费用支付:a 付费方式(选择其中一种后在中打“” ): 同城托收 银行划拨 支票 来人交款 其 他b 付费模
6、式(选择其中一种后在中打“” ): 半年付 一年付 二年付 其 他c 付费时间:一次性付款:线路开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分期付款:线路开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应缴费用,剩余费用在每一付款周期届满前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下期应缴费用。3、端口占用费:甲方原因临时关闭端口但需保留线路的,甲方需向乙方交纳端口占用费,月费用标准为本合同专线总金额月折合费用的 30,不足一个月按照一个月计算,最高不超过 XX 元/月,本合同就关闭端口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4、收款账户企业普通帐户帐户名称:北京电信通畅达信息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朝外支行账号:010903663001XX9119062行号:
7、366政府采购专用帐户帐户名称: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红星支行账号:010903304001XX9126993行号:3305、发票开具收到支票当日或汇款到帐后次日,开具与合同甲方名称对应的发票。第五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在生效后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否则即构成违约,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 乙方向甲方发出上门调试通知后,如果甲方在通知期限内拒绝乙方上门调试或不配合乙方的调试工作导致线路无法按时开通,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基本流量费和线路租金总额%的违约金;如果通知期限届满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仍拒绝乙方上门调试或不配合乙方的调试工作导致
8、线路无法开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乙方因开通此线路产生的工程成本。2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包括:基本流量费、线路租金、ip 地址租用费、端口占用费及其他合同约定费用)时,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未付金额%的滞纳金。如甲方逾期 5 个工作日仍未支付费用,乙方有权中断线路。乙方中断线路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仍未全额支付应缴费用时,视为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在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的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相关费用总额的 50%作为违约金(未履行部分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开通此线路产生的工程成本。3 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 10 个工作
9、日内归还租用或借用乙方的设备(如光纤收发器、微波设备等) ,如设备丢失或损坏,甲方应赔偿乙方同品牌型号的设备;如合同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仍无法提供设备,乙方可选择放弃设备回收权并要求甲方按照市价进行赔偿。4 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承担实际使用费的同时,按照合同未履行部分费用总额的 50%标准支付违约金(未履行部分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若乙方已经进入施工环节,所产生的工程成本篇二:chinanet 专线接入协议 合同编号:北京世通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chinanet 互联专线接入合同协议书甲 方:联合优利威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乙 方:北京世通在线科技
10、发展有限公司签约日期:甲方:联合优利威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北京世通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linkever tech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通过乙方为甲方提供 chinanet互联专线接入服务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接入方式: 光纤 fttp+lan小区专线端口带宽:乙方向甲方提供到 chinanet 独享的、带宽为 1 m 的络端口;ip 地址:乙方向甲方提供 1 个合法的静态 ip 地址。接入地址:北京朝阳区 soho 现代城 6-2502。提供接入设备使用,设备型号、条码 ,电源型号。第二条 服务费用(单位:人民币元)一次性费用:初装费、安装调测费:¥ 元(人民币:壹千伍百元
11、整)服务租费费用:付费方式:月付月服务租费:¥ 元(人民币:壹千叁百伍拾元整) ;设备押金费:¥ 元第三条 支付方式: 首付款: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费用¥ 元(人民币:伍仟零贰拾伍元整) ;双方协商,甲方的专线服务租费付款方式为 月度 付款: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个 月度 的专线服务租费(计费周期:XX 年 12 月 15 日至 XX 年 12 月 31 日)¥ 元,人民币(大写) 壹仟叁百伍拾元 整;分期付款: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支付后续付款,如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付款,乙方有权利对该线路进行限制服务,超出当期计费日期, 乙方有权向甲方按日收取滞
12、纳金,滞纳金每日为欠缴款项的。若滞纳天数超过 5 天,乙方有权利暂停该线路的使用,甲方如需再使用,须提供支付相应滞纳金和后续付款后再提供络服务;甲方可以选择转帐支票、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以上费用;开户行:建行通惠支行开户帐号:11001079000059690171收款单位:北京世通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 3 个工作日之内给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应按要求填写“业务登记表” ,并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合法;甲方指派专人与乙方配合协调,为乙方顺利开通提供条件;甲方应无条件签署并严格遵守“chinanet 用户入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甲方在租用专线上所开放的业务和
13、甲方终端方式应与定单上的业务内容和组方式保持一致,对此乙方有进行不定期检查验证的权利,如甲方在租用专线上发生下述任何一项甲方终端方式的变化时,需书面通知乙方,在乙方同意下方可进行,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专线接入服务。1)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开放的业务内容发生变化;2)经营性质(非经营性,经营性)发生变化;3)和其他用户合用乙方提供的服务的变化。甲方应按协议规定按时缴纳相应资费;甲方有义务不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涉及的价格等商务条件;甲方保证不就互联内容或者其他依靠互联的信息、产品、服务或软件向乙方提出任何索赔。乙方尽力保证提供给甲方的物理链路的畅通,如发现大厦内物理链路出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处理和解决。未经乙
14、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售本协议服务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将甲方设备直接与非乙方的络、设备和器械相连。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可以书面或口头公开甲方为乙方客户。但如果公开其他甲方资料,应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甲乙双发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根据甲方专线接入 chinanet 的要求,在符合国家有关的电信业 务规定的前提下于两周内为甲方提供 chinanet 专线接入服务。光纤接入以太专项设备以外相关接入设备由乙方负责提供,为确保甲方线路正常畅通,乙方保证所提供设备的质量,如出现问题乙方应 及时更换,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相关设备损坏责任有甲方承担,费用由甲
15、方负 责。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 个合法静态 ip 地址,若甲方需增加 ip 地址,则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及拓扑图,并支付相应费用;由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接入设备的使用,由乙方负责接入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接入线路的联通调试,保证甲方线路畅通;本合同有效期间,在乙方对络设备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负责接入线路的畅通。对于因甲方擅自更改设备配置造成的络中断,乙方不承担免费予以重置、恢复的义务,甲方需要乙方进行重新配置络的,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乙方因线路检修、扩容或其它原因需要中断线路时,提前 24 小时以电话、传真、email、web 等方式通知甲方,为计划中断。乙方负责专线接入的日常维护,甲方在使用时如发现故障(
16、非甲方用户终端设备故障)可向乙方申告。故障时间计算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申告材料为始,以甲方收到乙方恢复通知为止。故障分下列 2 种情况:1)计划中断超时:计划中断超出 8 小时部分累计满 1天,乙方按专线月基本费日租金额予以核减,核减金额在下月租费中扣除;2)非计划中断:无提前通知的线路中断为非计划中断。非计划中断每月断线超过 4 次(不包括 4 次)或每次恢复时间超过 4 小时(不包括 4 小时) ,经核实确定,故障确实发生在非甲方所负责的责任范围内,乙方按专线月基本费日租金额双倍予以甲方赔偿。如遇甲方在互联上发送大量垃圾邮件,乙方有权收回该 ip 地址;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需要迁址,应提
17、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在拟迁地址有络接入资源,甲方应优先考虑使用乙方的络接入服务,并签署合同,否则甲方赔付给乙方剩余服务期内服务使用费的 30%进行违约赔付;迁址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客户退时,所退设备及附件保持良好的使用功能,否则按设备原价从设备押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甲方因业务特殊情况在合同期内需要进行专线停机保线(即不进行退办理) ,必须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通知,专线停机保线时间全年累计不超过 2 个月,停机保线期间企业/小区专线用户每月必须支付停机保线和端口占用费用 500 元/月,光纤用户每月必须支付停机保线和端口占用费用 1500 元/月以及线路
18、维护费用 500 元/月;停机保线时间不占用合同合作时间即合同合作时间自动按逻辑顺延,甲方停机保线时间完成,必须执行剩余合同时间,并按照合同约定正常支付使用费用。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变更及解除: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 日至年 月 日,本合同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内,乙方客服中心将通知甲方本合同到期时间,如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甲方需前 20 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下一年度的专线年使用费用,期间如需要对合同内条款或约定进行变更,双方签署本合同的补充协议附件. 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方可解除;协议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法
19、规调整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将根据有关部门政策、法规,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协议之内容,或终止本协议;如违约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支付剩余合同期内专线租费的 30%做为提前解约的赔偿;协议有效期内因如遇甲方迁址,甲方应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甲方应优先选择继续使用乙方服务,并负担变更络配置发生的相关费用,否则视为甲方提前解约,甲方应向乙方剩余合同期内专线租费的 50%做为提前解约的赔偿;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在原服务的基础上,提出变更服务的需求的,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变更本协议有关条款。第七条 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按时如数交付相应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
20、纳金,滞纳金每篇二:北京电信通 CHINANET 专线接入合同书合同编号:CHINANET 专线接入合同书 甲 方: 乙 方:签订日期: 年月 日专 线 接 入 合 同甲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职 务:邮 编: 电 话:乙办公地址: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航星园二号楼二层法定代表人: 职 务:邮 编: 电 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CHINANET 专线接入”服务事宜达成协议,条款如下:第一条 服务内容1、甲方需要的专线接入速率为:2M 4M 10M 20M 30M 50M 100M 2、甲方需要的专线接入类型为:光纤微波 PCM 其他3、甲方需要的专
21、线接入地址为:其他第二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在使用 CHINANET 业务时应遵守本合同附件中关于电信络与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如甲方利用络进行危害络安全的活动,为保证全的安全运营,乙方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采取包括关闭端口在内的必要控制手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对于关闭端口期间的时长,乙方在解除控制手段后不予延长,关闭端口期间的费用亦不予扣除。如甲方利用络开展违法经营活动,乙方一经发现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甲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 IP 地址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如实说明应将 IP 地址分配使用的情况,乙方
22、发现甲方使用 IP 地址不当影响络安全时,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此段 IP 地址的使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3、甲方应具备相应的络接入条件:(1) 甲方应具备路由器、交换机等必要的络接入设备;(2) 甲方与甲方所在物业已协商好使用物业楼内线路(楼内物业机房至甲方接入点机房) ,并负责协调所在接入地点红线内的路由及施工。4、乙方完成线路施工后将安排专人通知甲方 5 个工作日内上门进行调试,届时甲方应指派专人配合乙方调试工作。调试工作完成当日双方签订书面确认单,书面确认单的日期为线路开通之日。如果乙方完成调试工作而甲方拒绝签订书面确认单,则乙方关于上门调试的书面通知中所载期限届
23、满之日视为线路开通之日。5、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6、甲方发生线路故障时,有责任先检查本端线路和设施是否存在问题。如确认非甲方本端故障,则应及时与乙方客服人员及乙方 24 小时故障处理值班人员取得联系。如果因甲方自身原因或未及时与乙方联系造成线路中断,乙方将不承担责任。7、甲方需准确清晰填写下表,以便合同执行期间联络之用。第三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1、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指派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为甲方完成线路的勘察、施工、调试、开通工作。2 个合法的公 IP 地址(所有权归乙方) 。若甲方需增加IP地址,乙方需在收到甲方 IP 地址租用费后分配给甲方相应数量的 IP 地
24、址。3、乙方必须保证为甲方提供的专线到 CHINANET 为合同约定的带宽数值,在合同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调整甲方带宽。4、乙方免费提供或有偿租赁给甲方使用的设备,必须状态良好,设备本身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及时更换或维修。5、乙方负责对甲方接入线路进行监测和必要的日常维护,并指派专人作为甲方的特定客服人员。6、乙方需向甲方提供 7X24 小时客户服务和投诉电话:010-58601155。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1、费用组成:2、费用支付:A 付费方式(选择其中一种后在中打“” ): 同城托收 银行划拨 支票 来人交款 其 他B 付费模式(选择其中一种后在中打“” ): 半年付 一年付 二年付
25、其 他C 付费时间:一次性付款:线路开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分期付款:线路开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应缴费用,剩余费用在每一付款周期届满前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下期应缴费用。3、端口占用费:甲方原因临时关闭端口但需保留线路的,甲方需向乙方交纳端口占用费,月费用标准为本合同专线总金额月折合费用的 30,不足一个月按照一个月计算,最高不超过 XX 元/月,本合同就关闭端口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4、收款账户企业普通帐户帐户名称:北京电信通畅达信息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朝外支行账号:010903663001XX9119062行号:366政府采购专用帐户帐户名称: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开
26、户行:北京银行红星支行账号:010903304001XX9126993行号:3305、发票开具收到支票当日或汇款到帐后次日,开具与合同甲方名称对应的发票。第五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在生效后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否则即构成违约,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 乙方向甲方发出上门调试通知后,如果甲方在通知期限内拒绝乙方上门调试或不配合乙方的调试工作导致线路无法按时开通,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基本流量费和线路租金总额%的违约金;如果通知期限届满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仍拒绝乙方上门调试或不配合乙方的调试工作导致线路无法开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乙方因开通此线路产生
27、的工程成本。2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包括:基本流量费、线路租金、IP 地址租用费、端口占用费及其他合同约定费用)时,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未付金额%的滞纳金。如甲方逾期 5 个工作日仍未支付费用,乙方有权中断线路。乙方中断线路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仍未全额支付应缴费用时,视为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在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的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相关费用总额的 50%作为违约金(未履行部分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开通此线路产生的工程成本。3 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归还租用或借用乙方的设备(如光纤收发器、微波设备等) ,
28、如设备丢失或损坏,甲方应赔偿乙方同品牌型号的设备;如合同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仍无法提供设备,乙方可选择放弃设备回收权并要求甲方按照市价进行赔偿。4 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承担实际使用费的同时,按照合同未履行部分费用总额的 50%标准支付违约金(未履行部分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若乙方已经进入施工环节,所产生的工程成本篇三:Chinanet 专线接入协议合同编号: 北京世通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ChinaNet 互联专线接入合同协议书甲 方:联合优利威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北京世通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约日期:甲方:联合优利威图(北京)科技有限
29、公司乙方:北京世通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Linkever Tech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通过乙方为甲方提供ChinaNet 互联专线接入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接入方式: 光纤 FTTP+LAN小区专线端口带宽:乙方向甲方提供到 CHINANET 独享的、带宽为 1 M 的络端口;IP 地址:乙方向甲方提供 1 个合法的静态 IP 地址。接入地址:北京朝阳区 SOHO 现代城 6-2502。提供接入设备使用,设备型号、条码 ,电源型号。第二条 服务费用(单位:人民币元)一次性费用:初装费、安装调测费:¥ 元(人民币:壹千伍百元整)服务租费费用:付费方式:月付月服务租费:¥ 元(
30、人民币:壹千叁百伍拾元整) ;设备押金费:¥ 元第三条 支付方式: 首付款: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费用¥ 元(人民币:伍仟零贰拾伍元整) ;双方协商,甲方的专线服务租费付款方式为 月度 付款: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个 月度 的专线服务租费(计费周期:XX 年 12 月 15 日至 XX 年 12 月 31 日)¥ 元,人民币(大写) 壹仟叁百伍拾元 整;分期付款: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支付后续付款,如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付款,乙方有权利对该线路进行限制服务,超出当期计费日期, 乙方有权向甲方按日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每日为欠缴款项的。若滞纳天数超过 5 天
31、,乙方有权利暂停该线路的使用,甲方如需再使用,须提供支付相应滞纳金和后续付款后再提供络服务;甲方可以选择转帐支票、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以上费用;开户行:建行通惠支行开户帐号:11001079000059690171收款单位:北京世通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 3 个工作日之内给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应按要求填写“业务登记表” ,并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合法;甲方指派专人与乙方配合协调,为乙方顺利开通提供条件;甲方应无条件签署并严格遵守“CHINANET 用户入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甲方在租用专线上所开放的业务和甲方终端方式应与定单上的业务内容和组方式保持一致,
32、对此乙方有进行不定期检查验证的权利,如甲方在租用专线上发生下述任何一项甲方终端方式的变化时,需书面通知乙方,在乙方同意下方可进行,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专线接入服务。1)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开放的业务内容发生变化;2)经营性质(非经营性,经营性)发生变化;3)和其他用户合用乙方提供的服务的变化。甲方应按协议规定按时缴纳相应资费;甲方有义务不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涉及的价格等商务条件;甲方保证不就互联内容或者其他依靠互联的信息、产品、服务或软件向乙方提出任何索赔。乙方尽力保证提供给甲方的物理链路的畅通,如发现大厦内物理链路出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处理和解决。未经乙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售本协议服务给任何第三
33、方或者将甲方设备直接与非乙方的络、设备和器械相连。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可以书面或口头公开甲方为乙方客户。但如果公开其他甲方资料,应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乙双发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根据甲方专线接入 CHINANET 的要求,在符合国家有关的电信业 务规定的前提下于两周内为甲方提供 CHINANET 专线接入服务。光纤接入以太专项设备以外相关接入设备由乙方负责提供,为确保甲方线路正常畅通,乙方保证所提供设备的质量,如出现问题乙方应 及时更换,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相关设备损坏责任有甲方承担,费用由甲方负 责。乙方将为甲方提供 个合法静态 IP 地
34、址,若甲方需增加 IP 地址,则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及拓扑图,并支付相应费用;由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接入设备的使用,由乙方负责接入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接入线路的联通调试,保证甲方线路畅通;本合同有效期间,在乙方对络设备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负责接入线路的畅通。对于因甲方擅自更改设备配置造成的络中断,乙方不承担免费予以重置、恢复的义务,甲方需要乙方进行重新配置络的,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乙方因线路检修、扩容或其它原因需要中断线路时,提前 24 小时以电话、传真、email、Web 等方式通知甲方,为计划中断。乙方负责专线接入的日常维护,甲方在使用时如发现故障(非甲方用户终端设备故障)可向乙方申告。故障时间计算
35、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申告材料为始,以甲方收到乙方恢复通知为止。故障分下列 2 种情况:1)计划中断超时:计划中断超出 8 小时部分累计满 1天,乙方按专线月基本费日租金额予以核减,核减金额在下月租费中扣除;2)非计划中断:无提前通知的线路中断为非计划中断。非计划中断每月断线超过 4 次(不包括 4 次)或每次恢复时间超过 4 小时(不包括 4 小时) ,经核实确定,故障确实发生在非甲方所负责的责任范围内,乙方按专线月基本费日租金额双倍予以甲方赔偿。如遇甲方在互联上发送大量垃圾邮件,乙方有权收回该 IP 地址;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需要迁址,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在拟迁地址有络接
36、入资源,甲方应优先考虑使用乙方的络接入服务,并签署合同,否则甲方赔付给乙方剩余服务期内服务使用费的 30%进行违约赔付;迁址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客户退时,所退设备及附件保持良好的使用功能,否则按设备原价从设备押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甲方因业务特殊情况在合同期内需要进行专线停机保线(即不进行退办理) ,必须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通知,专线停机保线时间全年累计不超过 2 个月,停机保线期间企业/小区专线用户每月必须支付停机保线和端口占用费用 500 元/月,光纤用户每月必须支付停机保线和端口占用费用 1500 元/月以及线路维护费用 500 元/月;停机保线时间不占用合同合
37、作时间即合同合作时间自动按逻辑顺延,甲方停机保线时间完成,必须执行剩余合同时间,并按照合同约定正常支付使用费用。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变更及解除: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 日至年 月 日,本合同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内,乙方客服中心将通知甲方本合同到期时间,如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甲方需前 20 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下一年度的专线年使用费用,期间如需要对合同内条款或约定进行变更,双方签署本合同的补充协议附件.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方可解除;协议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将根据有关部门政
38、策、法规,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协议之内容,或终止本协议;如违约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支付剩余合同期内专线租费的 30%做为提前解约的赔偿;协议有效期内因如遇甲方迁址,甲方应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甲方应优先选择继续使用乙方服务,并负担变更络配置发生的相关费用,否则视为甲方提前解约,甲方应向乙方剩余合同期内专线租费的 50%做为提前解约的赔偿;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在原服务的基础上,提出变更服务的需求的,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变更本协议有关条款。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按时如数交付相应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每日为欠缴款项的。若滞纳天数超过 5
39、天,乙方将做停线处理。乙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甲方如再使用,须甲方提供付款担保后再提供络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如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单方面解除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见条款。第八条 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和本协议终止后二年内,对本协议及其对方未予公开披露的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必须严格保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第九条 其它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必要和有效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产生任何争议应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篇四:专线接入合同_范本目录1. 专线接入合同 . - 1 - 2. 名词注解. - 8 -3. CHINANET 业务登记表 .- 10 -4. CHINANET 甲方入责任书 .- 11 -5. IP 地址租用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