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集团履约保证金缴纳管理办法为了有效落实总包、分包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收缴,结合目前各总包、分包单位的实际情况,招采中心对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作如下规定:1、原则上所有的总包、分包单位均应按照各自的总包工程合同 、 分包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等额的履约保函;2、对于与我司存在长期合作关系的总包、分包单位,如在签订新的总包工程合同 、 分包合同时,已经有先期总包、分包工程处于竣工结算阶段时,且结算尾款可以满足签订新总分包合同所需要的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该结算尾款数额以成本核算中心认定为准) ,我司同意该总包、分包单位以先期完成工程的结算款担保新签订的总包工程合同 、 分包合同的
2、履行,充抵履约保证金,但该总包、分包单位须向我司出具相应的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1);3、履约保证金应总分包合同签订之后十天之内缴纳至我司指定帐户,并凭现金缴款单原件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到财务部开具收据;以工程款担保的,我司不开具收据,但总分包单位需出具同意以等额结算尾款作为担保的承诺函,且在新工程完成施工承诺前,如已结算,该结算款转为新工程履约保证金专户存储。4、同时,为了体现我司与总包单位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态度,我司将依据公司相关部门定期对各总包单位的评价结果(以招采中心发布的评定结果为准),调整履约保证金的收缴比例,具体见下表:(此条仅适用于总包单位)履约保证金比例 星级评定结果4% 一
3、星级合作单位3% 二星级合作单位2% 三星级合作单位1% 四星级合作单位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五星级合作单位(星级评定办法见附件二)5、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由各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牵头;各项目公司财务部应开设专门的履约保证金帐户,用于收取各总包、分包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挪作他用。6、此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期起开始正式实施,如各项目公司落实不利,将按照公司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罚;不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处罚项目总 1000 元/次,招采部经理 500 元/ 次,工程部经理 500 元/次,财务部负责人 300 元/ 次。同时如果有相关总包、分包单位不能按照上述要求
4、执行的,各项目须按照总包工程合同 、 分包合同的约定追究总包、分包单位的违约责任;7、对于本管理办法公布之前,履约保证金尚未缴纳且确实无法沟通、协调的,可以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处理;“一事一议”流程同总包、分包合同评审流程;8、如有与本管理办法相冲突的规定,以本管理办法为准。附件 1:承诺书:我司于与 年 月 日与贵司签订了 ,按照合同第 条的约定,我司应当向贵司缴纳 元的履约保证金;现我司于 年 月 日施工的贵司所属集团 项目 工程已经办理了竣工验收,目前正在竣工结算过程中,我司申请以 项目的结算款作为 的履约保证金,我司同意在 项目结算完成之后扣除 元履约保证金后支付剩余款项!承诺人:年
5、 月 日抄送:扣留保证金的地产公司附件二:总包合作单位星级评定办法随着我司开发规模的不断加大,与我司合作的总包单位也越来越多了,相应如何管理并利用好这些合作单位,就值得我司去认真研究、思考,为此,我司拟对已经存在合作关系的总包单位进行星级评定,具体办法如下:1、.星级评定标由招标中心组织,项目招采部、工程部配合;2、如某一总包单位在一年连续四个季度均被评为合格供应商,则该合作单位自动升为一星供应商;3、如某一总包单位在连续八个季度均被评为合格供应商的,则星级升为二级;4、如某一总包单位在连续十二个季度均被评为合格供应商的,则星级升为三级;5、如某一总包单位在连续十六个季度均被评为合格供应商的,则星级升为四级;6、如某一总包单位在连续二十个季度以上均被评为合格供应商的,则星级升为五级;7、上述星级单位在一年当中如出现一个季度质量评定不合格的,则星级相应降一级,出现二个季度质量评审不合格的,则星级相应降二级,以此类推;如一星级单位连降二级的话,则为不合格供应商,如二星级单位连降三级的话,则为不合格供应商,以此类推;8、该评定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9、欢迎各单位、部门在适用过程中,发现该办法的不足并提出来合理的解决建议。房地产集团公司招采中心2018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