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子事故緊急應變之道資料來源:http:/www.aec.gov.tw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整備核子事故分類核子事故之發生是有時序、階段,而且是漸進的,其對設施內外之衝擊程度不一,因此,平時即就事故可能之影響程度予以適當分類(緊急戒備事故、廠區緊急事故、全面緊急事故),以為各單位應變人員通報、動員、應變之參考。另為使民眾了解事故狀況,於事故新聞發布時,採用國際通用之國際七級制且顯說明事故之嚴重程度,以能淺顯使民眾及國際社會了解事故狀況。 事故分類表事故類別說明緊急戒備事故 發生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狀況顯著劣化或有發生之虞,而尚不須執行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者。廠區緊急事故發生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功能重大
2、失效或有發生之虞,而可能須執行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者。全面緊急事故發生核子反應器設施爐心嚴重惡化或熔損,並可能喪失圍阻體完整性或有發生之虞,而必須執行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者。 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制等級準則1準則2準則3廠外衝擊程度廠內衝擊程度安全防禦之衰減程度 7級最嚴重意外事故極大量放射性物質外釋:造成廣泛性民眾健康及環境之影響6級嚴重意外事故發生顯著放射性物質外釋:造成須全面施行區域性緊急計畫5級廠外意外事故有限度之放射性物質外釋:造成須部份施行區域性緊急計畫嚴重之核心或放射性屏蔽毀損4級廠區意外事故輕微放射性物質外釋:造成民眾輻射曝露達規定限值程度局部性核心或放射性屏蔽毀損之狀態或工作人員
3、接受致命性曝露3級嚴重事件極小量之放射性物質外釋:民眾輻射曝露尚未達規定限值之程度發生嚴重污染或工作人員超曝露導致急性健康效應接近發生事故狀態,喪失安全防禦功能程度2級偶發事件發生重大污染或工作人員超曝露 發生潛在安全影響之事件 1級異常警示發生功能上之偏差0級未達級數無安全顧慮應變事故通報核子事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經營者應於十五分鐘內,以電話通報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並於一小時內以書面通報。中央主管機關接獲核子事故通報後,應視事故狀況通知地方主管機關、各指定之機關及各緊急應變組織,並適時通報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及陳報行政院院長。事故應變發生緊急戒備事故時,核子事故設施內緊急應變組織應立即成立
4、及開始運作,並測試緊急裝備;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專責單位應針對事故狀況及影響程度,進行各項必要之應變準備作業。中央主管機關應成立緊急應變小組,並依事故狀況及影響程度,通知核子事故輻射監測中心、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及核子事故支援中心待命;必要時,應通知核子事故輻射監測中心集結整備。 發生廠區緊急事故時,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專責單位應全部動員,進行各項應變,並配合執行設施外緊急應變作業。中央主管機關應成立緊急應變小組及設置成立核子事故輻射監測中心,並通知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及核子事故支援中心集結整備。有擴大執行應變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成立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並由該中心通知國防部及地方主
5、管機關分別設置成立核子事故支援中心及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中心。發生全面緊急事故時,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專責單位應全部動員,進行各項應變,並配合執行設施外緊急應變作業。中央主管機關應成立緊急應變小組、設置成立核子事故輻射監測中心及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並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通知國防部及地方主管機關分別設置成立核子事故支援中心及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中心。民眾防護行動 民眾預警:平時在緊急應變計畫區內之固定位置已設有核子事故民眾預警警報器,萬一發生核子事故時,由輻射監測中心控制,經由電信專線傳輸至各分台警報站發放警報;此外,對於較偏遠地區、海岸及海上作業船隻,則規劃有空中警察直昇機廣播、漁業電
6、台廣播、車輛巡迴廣播等,並配合電視、收音機等大眾傳播工具等,即時通知民眾事故狀況,採取適當防護措施(掩蔽、服用碘片、疏散等),民眾只要充分配合,即可有效達到防護目的,確保安全。 掩蔽及疏散:依據原能會訂定之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規範,採行掩蔽措施之可減免劑量於二天內為10毫西弗時,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下令執行掩蔽行動。已經在家裡者,應關緊門窗及空調設備;若正走在街上,應迅速進入附近的鋼筋水泥建築物;如果是在車內,而附近又沒有適當的掩蔽場所,則應關緊車窗及空調設備。另請民眾收看電視或收聽廣播以了解進一步的事故情況。 平時即規劃設置完成集結點,並依集結點路網資料、緊急應變計畫區內最新人口資料及各種氣象
7、(風向)下之路網疏散模擬,規劃民眾疏散之路線,當事故惡化,且預估7天民眾可減免劑量達50毫西弗以上時,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下令執行疏散行動。當接獲疏散通知時,民眾準備簡單行李,關掉瓦斯、電器開關及門窗,遵循應變人員指示,前往預定之集結點,搭乘備妥之疏散車輛,前往收容站即可。若有在學學生,學校會直接安排學生至收容站,家長不用前往接回,以免造成交通紊亂。核一廠民眾集結點、收容站、疏散表 核二廠民眾集結點、收容站、疏散表核三廠民眾集結點、收容站、疏散表 服用碘片:我國原先採取集中保管方式,事故時才分發民眾,但由於與論及民眾要求,且國際已逐漸改採預先分發碘片的趨勢。目前新政策之碘片購置量以每人四日份為基
8、礎,其中兩日份碘片預先發予民眾自行保管,其餘兩日份,維持現行集中保管方式,貯存於鄉鎮衛生所、地區醫院及核能電廠內,於事故發生時,再適時發予民眾。碘片發放範圍以緊急應變計畫區5公里為基礎,至於緊急應變計畫區(5公里)外民眾,原則上並不需要服用碘片,惟若事故嚴重惡化,可依事故發展狀況及輻射外釋情形,視需要調撥未發生事故之其他核電廠集中貯存碘片,發予民眾服用。演習核安演習:1989年開始每兩年輪流於南、北核能電廠擇一舉行1次,動員中央、地方政府及核子反應器經營者進行聯合演習,演習項目包括輻射偵測、劑量評估、民眾掩蔽與疏散及收容、碘片模擬發放、除污及醫療救護等,以測試核能電廠及各項應變措施之應變能力,
9、2001年起核安演習改為每年一次。核安管制紅綠燈為使核能電廠運轉安全狀況更透明化,本會參採美國核管會反應器監管方案中有關緊急應變,建構了保安與緊急應變整備管制紅綠燈,本制度包括績效指標與視察指標二大部份,前者係核能電廠各項保安與緊急應變整備之表現,由電廠每季統計一次;後者係本會視察員至現場視察驗證績效指標之統計結果及保安與應變整備表現,並將視察發現公布於網站。 保安與緊急應變整備管制紅綠燈制度之主要目的為藉由核電廠對保安與緊急應變整備表現績效,以綠、白、黃、紅等燈號呈現,綠燈表示無安全顧慮;白燈表示低微安全顧慮;黃燈表示中度安全顧慮;紅燈表示顯著安全顧慮。同時,隨著績效表現之良窳,管制單位亦將
10、調整其管制措施,例如增加視察頻度、加強管制措施等。該制度亦可鼓勵核能電廠加強自我管理,提昇核能機組運轉安全,並將管制資源作最有效之運用,確保民眾安全。 國際重大核子事故 / 核災日本福島核災專區日本茨城縣東海村JCO核燃料處理工廠臨界事故總結報(90年5月)三哩島核能電廠事故 (連結至清華大學清蔚園網站)車諾比爾核能電廠災變蘇俄車諾比爾核子事故報告 (PDF檔) 本會1987年元月編印。從車諾比爾事故看我國核電安全 (PDF檔)本會前主任委員胡錦標發表於1998年元月科學月刊。 車諾比爾核能電廠災變 (連結至清華大學清蔚園網站)由清華大學與國科會科教處合作、科學月刊協辦之網站。在其核能知識網路展覽網頁中有車諾比爾核能電廠災變專頁。車諾比爾核能電廠災變之健康效應沒有預期的恐怖 (PDF檔)由核能研究所保健物理組編譯,參考NucNet News NO.143(2005) 車諾堡核電廠事故20年回顧 (PDF檔)(2005年5月) 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資訊確保闔家平安何時展開防護? 我們該做什麼?(碘片藥品使用說明) 一旦需要疏散去哪裡最安全? 核一廠緊急應變計畫區民眾疏散/收容規劃表核二廠緊急應變計畫區民眾疏散/收容規劃表核三廠緊急應變計畫區民眾疏散/收容規劃表政府做了哪些準備? 有疑問找誰? 核安常識 - 問與答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民眾防護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