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流水检知装置认可基准.doc

上传人:马心欣 文档编号:21610428 上传时间:2023-12-01 格式:DOC 页数:46 大小:4.13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流水检知装置认可基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6页
流水检知装置认可基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6页
流水检知装置认可基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6页
亲,该文档总共4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流水檢知裝置認可基準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日 內授消字第九一八九八九九之一號函壹、技術規範及試驗方法一、適用範圍本基準適用於消防用自動撒水設備、水霧滅火設備及泡沫滅火設備等水系統滅火設備上所使用之流水檢知裝置。二、用語定義流水檢知裝置依其構造、動作方式等,計分為濕式流水檢知裝置、乾式流水檢知裝置及預動式流水檢知裝置,即當該裝置本體內有水流現象時,能自動探測並發出信號或警報之裝置,本基準相關之用語定義如下:(一)濕式流水檢知裝置在一次側(流入本體之流入側,以下相同)和二次側(流出本體之流出側,以下相同)充滿加壓水或加壓泡沫水溶液(以下簡稱加壓水)之狀態下,當密閉式撒水頭、一齊開放閥或其他閥件

2、(以下簡稱密閉式撒水頭等)開啟時,因二次側壓力下降而開啟閥門,加壓水由二次側流出,並發出信號或警報之裝置,其種類如下:1.自動警報逆止閥型以逆止閥一次側與二次側之壓力差及加壓水於該裝置本體內流通之動作,發出信號或警報,並啟動加壓送水裝置。2.動作閥型以逆止閥一次側與二次側之壓力差,檢測出閥門動作,發出信號。3.槳片型以配管內加壓水流經槳片之動作,檢測出加壓水流通之現象,發出信號。(二)乾式流水檢知裝置平時一次側儲滿加壓水,二次側配管內儲滿加壓空氣,當密閉式撒水頭等動作使壓力下降時,產生壓力差,閥門即開啟,一次側之加壓水即由二次側流出。(三)預動式流水檢知裝置一次側儲滿加壓水,二次側配管內儲滿空

3、氣,當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探測器及感知撒水頭(以下簡稱感知裝置)均動作時,閥門即開啟,一次側之加壓水即由二次側流出。依動作方式分為:1.開放型依感知裝置之動作,而使閥門開啟。2.開閉型依感知裝置之動作或停止,而使閥門開啟或關閉。 (四)使用壓力範圍不致使流水檢知裝置產生性能障礙之一次側壓力範圍。(五)壓力設定值對須設定二次側壓力值之流水檢知裝置,在使用壓力範圍內,對應一次側壓力之二次側壓力設定值。三、構造及性能(一)基本構造1.流水檢知裝置之內徑係指與配管連接部分之尺度,如下表(表一)所示:表 一內徑(mm)253240506580100125150200標稱內徑A(公制-mm)25324050

4、6580100125150200B(英制-in)1112234568註:配管部份應符合CNS 6445或CNS 4626之規定。2.感度調整裝置不得外露(如以蓋子遮住外露部分,蓋子應不易鬆脫),壓力開關、微動開關、輔助逆止閥等需以瓷漆或膠帶固定,保持在設定狀態,微動開關本體與微動開關箱間及微動開關箱與閥體間之承座部分,須以瓷漆等固定防止鬆脫。3.信號停止閥全開或全閉之狀態應明確;但正常狀態應保持在常時開(全開狀態),且應有保持常時開之相關措施(拆除把手、或於把手上穿孔以利繩索固定)。4.對性能有影響之試驗閥或其他零組件,應有保持在正常狀態之措施。5.與配管連接使用之凸緣部或螺紋部之外徑尺度,應

5、依下表(表二)所列數值。表 二 單位:mm標 稱 內 徑標 稱 壓 力凸 緣 部螺 紋 部 外 徑螺 栓 孔厚 度螺紋規格PT有效螺紋長度二面寬青銅中心圓直徑螺栓孔數螺栓孔直徑青 銅鑄 鐵鑄 鋼2510K125904191418141164416K12590419143210K1351004191620161185416K135100419164010K1401054191620161196016K140105419165010K1551204191620162217416K15512081920166510K1751404191822182249016K17514081922188010K1

6、8515081918221832610516K200160823242010010K210175819241816K225185823262212510K250210823242016K270225825262215010K280240823262216K3052601225282420010K3302901223262216K35030512253026註:二面寬青銅係指50、65、80之青銅質螺紋口型流水檢知裝置,其螺紋部分之外圍六角面之對邊寬度。6.與配管連接部分使用凸緣或螺紋以外之工法,應能便於安裝且不致產生使用上之障礙。7.濕式流水檢知裝置之構造,除應符合1.至6.規定外,尚應符合下

7、列規定:(1)用於啟動加壓送水裝置者,應裝配逆止閥。(2)不得有堆積物致妨礙其性能之構造。(3)本體及其他零件應能容易檢查換修。(4)開關等電氣組件應採有效防水措施。8.乾式流水檢知裝置之構造,除應符合1.至6.及7.(2)至(4)之規定外,尚需符合下列各項之規定:(1)當閥門開啟後,除動作壓力比值(閥門開啟前之一次側壓力與二次側壓力比值)在1.5以下者外,應設有防止因水鎚或逆流而產生閥門再關閉之裝置。(2)在二次側有設定壓力必要者,應有補充加壓空氣之裝置。(3)閥門未開啟時,應裝設有可檢測信號或警報性能之裝置。(4)一次側與二次側間設有中間室隔開者,應有能自動排放中間室內積水之裝置。(5)在

8、二次側需置有預備水型式者,應有自動補充預備水至設定水位之裝置。(6)在二次側無需預備水型式者,應有自動排放二次側積水之裝置。9.預動式流水檢知裝置之構造除應符合1.至6.與7.(2)至(4)及8.(1)、(3)至(6)之規定,如需於二次側設定壓力者,則應有可補充加壓空氣之裝置。(二)外觀1.鑄造品內外表面均不得存有砂孔、毛邊、砂燒結、咬砂、裂痕、銹蝕等情形。2.切削加工斷面,不得有損傷或加工不良等現象,必要時應予加工使其平滑。 3.液體流通部分須平滑及清潔,不得殘留有切削粉末等情形。4.襯墊類構件應適切安裝定位。(三)尺度1.應確認直接影響性能部分,是否在圖面所記載之容許誤差範圍內。2.依下列

9、(1)至(4)量測配管連接部分(凸緣或螺牙)之尺度、閥體之厚度及凸緣之平行度。(1)凸緣或螺牙尺度之容許誤差,應比照CNS 7120之規定。(2)凸緣兩端面間尺度之容許誤差,應在2.0 mm以內。(3)閥體鑄品厚度,應在下表(表三)所列數值以上。表 三 單位:mm標稱壓力內徑材質25324050658010012515020010 K青 銅33.544.55.567鑄 鐵778810111315鑄 鋼78889991016 K鑄 鐵79101011131416鑄 鋼7888991012(4)凸緣平行度以兩面寬之最大誤差值,應在下表(表四)所列數值以下。表 四 單位:mm標稱內徑標稱壓力2532

10、4050658010012515020010 K1.11.21.21.41.51.61.81.51.61.916 K1.11.21.41.41.51.72.01.61.82.0(四)核對設計圖面流水檢知裝置之各部構造、尺度及加工方法等,應與申請所提設計圖面記載內容相符。1.直接與性能有關之圖說,應註明容許誤差。2.各零組件之圖說應註明製造方法(例如鑄造方法、裝配方向等)四、材質(一)流水檢知裝置各部分之材質,應符合下表(表五)規定或具有同等性能以上者。表 五構 造國家標準總號國家標準名稱適 用 材 料本 體閥 體側 蓋CNS 2472灰口鑄鐵件FC200以上CNS 7147高溫高壓用鑄鋼件SC

11、PH21以上CNS 4125青銅鑄件BC6以上閥 門閥 座CNS 4125青銅鑄件BC6以上CNS 3270不銹鋼棒304級以上彈 簧CNS 8397彈簧用不銹鋼線304級以上襯 墊CNS 3550工業用橡膠墊料B714級以上(二)可能產生銹蝕部位應施予防銹處理。(三)橡膠、合成樹脂等應使用不易變形之材質。(四)供襯墊、隔膜片所使用之橡膠、合成樹脂等應檢附下列文件。1.規格明細表應詳載成分明細及拉力強度、伸展度及硬度等資料。2.試驗報告書在65之環境下,將上述物體投入下列各水溶液,經浸泡7日後進行試驗。記錄其浸泡前後之拉力強度、伸展度、硬度、體積變化率及吸水率。並戴明下列(1)至(4)所使用之

12、藥劑種類及型號。(1)蛋白質泡沫水溶液(2)合成界面活性泡沫水溶液(3)水成膜泡沫水溶液(4)氯化鈉水溶液但供該流水檢知裝置流通之加壓水,如非上述(1)至(4)所列之任何一種時,則不需進行此項試驗。五、最高使用壓力範圍流水檢知裝置一次側之最高使用壓力範圍,應符合下表(表六)所列之規定值。表 六標稱壓力壓力範圍(MPa)10 K1.0以上 1.4以下16 K1.6以上 2.2以下六、耐壓試驗(一)閥體及構件之耐壓試驗1.濕式流水檢知裝置:依下表(表七)所列之壓力值試驗2分鐘後,不得有漏水、變形、損傷及破壞等不良情形。表 七標稱壓力水壓試驗壓力(MPa)10 K2.016 K3.22.乾式流水檢知

13、裝置及預動式流水檢知裝置:(1)施予閥體最高使用壓力所對應設定壓力值之3倍,或依上表(表七)所列試驗壓力值,擇其壓力值較大者進行測試。施予水壓試驗保持2分鐘,不得有漏水、變形、損傷及破壞等不良情形發生。(2)分別在二次側以一次側使用壓力所對應之設定壓力值,及在一次側以該使用壓力之1.1倍各進行2分鐘試驗後,閥座不得發生漏水現象。3.構件及連接零件之試驗壓力依照所申請之回路圖進行組裝。施予測量閥體在最高使用壓力時之動作水壓值,以該壓力之1.5倍為試驗壓力值,試驗保持2分鐘,不得有漏水、變形、損傷及破壞等不良情形發生。4.進行上揭閥體及構件之耐壓試驗時,以側蓋或水壓試驗用壓板封閉閥體兩端。5.側蓋

14、、塞頭或螺紋部產生0.2/min以下之洩漏時,得加強鎖緊固定,但每個螺栓僅限一回。6.試驗時以目測或壓力計指針之變化,確認是否有變形或洩漏現象。(二)閥座洩漏試驗1.濕式流水檢知裝置:濕式流水檢知裝置底下放一紙張,以1.5m高之水柱靜水壓力試驗,保持16小時,該紙不得有漏濕現象,此試驗依水平及垂直方式各測試其閥座之止洩功能。2.乾式流水檢知裝置及預動式流水檢知裝置:(1)以側蓋或水壓試驗用壓板封閉閥體兩端,有中間室者於中間室,無中間室者於警報器處裝上刻度吸量管,以一次側使用壓力所對應之設定壓力值於二次側進行試驗,並以該使用壓力之1.1倍水壓值對一次側進行試驗2分鐘。(2)加壓2分鐘後,每30秒

15、以刻度吸量管量測洩漏,並以下列公式計算漏水比(以四捨五入取至小數第三位)。(3)刻度吸量管之最小刻度,內徑未滿80A者為0.01,內徑80A以上者為0.02。七、性能試驗 (一)性能要求1.濕式流水檢知裝置之性能依七、(二)之試驗後,應符合下列各項規定:(1)依使用壓力範圍及檢知流量係數(以流水現象進行試驗,以流量控制信號或警報之動作。以下相同),並按下列計算式計算所得之流量進行試驗,閥門開啟後一分鐘內能發出信號或警報,且停止時信號或警報亦應停止。但使用壓力在0.5 MPa 以下者,流量應以80 /min計算。A.檢知流量係數為80及50時,以下列計算式計算流量。但壓力在0.5 MPa以下,檢

16、知流量係數80時,流量為80 /min;檢知流量係數50時,流量為50 /min。Q:流量 /minP:壓力 MPaK:流量檢知係數B.檢知流量係數60時,在使用壓力範圍內之流量為60 /min。(2)以流速4.5 m/sec之加壓水流通時,應發出連續信號或警報,且停止水流時信號或警報亦應停止。(3)在最低使用壓力時,不動作流量(閥體內不得發出信號或警報之最大流量)開始通過時亦不得發出信號或警報。(4)一次側有瞬間壓力變動產生時,亦不得發出連續信號或警報。2.乾式流水檢知裝置之性能依七、(三)之試驗後,應符合下列各項規定:(1)從標稱內徑15mm之密閉式撒水頭排放加壓空氣時,依下表(表九)內徑

17、對應之二次側配管容積,應於30秒內開啟閥門,並在一分鐘內發出連續信號或警報。(2)以流速4.5 m/sec之加壓水流通時,應發出連續信號或警報,且停止水流時信號或警報亦應停止。(3)在一次側有瞬間壓力變動產生時,亦不得發出連續信號或警報。3.預動式流水檢知裝置之性能依七、(四)之試驗後,應符合下列各項之規定:(1)當感知裝置動作時,依下表(表九)內徑對應之二次側配管容積對照表,應於30秒內開啟閥門,並在一分鐘內發出連續信號或警報。(2)開閉型於感知裝置動作停止時,應停止發出信號或警報。 (3)以流速4.5 m/sec之加壓水流通時,應發出連續信號或警報,且水流停止時信號或警報亦應停止。(4)在

18、一次側有瞬間壓力變動產生時,亦不得發出連續信號或警報。(二)濕式流水檢知裝置1.動作試驗:以附圖(如附圖一)之試驗裝置進行測試,依下表(表八)各動作點量測放水開始到發出連續信號或警報之時間(以下稱動作時間),再量測停止放水到信號或警報停止之時間(以下稱停止時間)。表 八動作點一次側壓力值(MPa)流量(/min)檢知流量係數80檢知流量係數50檢知流量係數60第1最低使用壓力805060第20.5805060第30.817010660第4最高使用壓力最高使用壓力之流量最高使用壓力之流量60(1)試驗流程A.動作時間(A)裝配動作放水口N1,關閉V4及V5,打開V1、V2及V3並加壓。(B)打開

19、V4,操作V0、V1及V3,調整P1及P3之壓力達至規定壓力。(C)調整完畢,暫時關閉V4,於再打開V4同時開始量測動作時間。B.停止時間前項(A)至(C)之程序進行完成後,關閉V4停止放水,同時開始量測停止時間。(2)動作之確認觀察連接於壓力開關或微動開關之警鈴或電燈,確認動作之狀況,若有水鐘者依水鐘之連續動作進行確認。(3)時間之量測方法動作或停止時間各量測二次,求其平均值為動作時間或停止時間,此時小數點以下第二位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一位(以下亦同)。2.最大流量動作試驗依表十之規定流量放水時,量測動作時間及停止時間。(1)試驗流程A.動作時間(A)裝配流量測定放水口N3,關閉V3,打開V1

20、、V2並加壓。(B)打開V6至規定流量,依P4之壓力指示,調整V1及V5,暫時關閉幫浦。(C)啟動幫浦同時,開始量測動作時間。B.停止時間幫浦停止同時,開始量測停止時間。(2)動作之確認依前揭(一) 1. (2)之規定。(3)動作時間應在1分鐘內,停止放水時信號或警報亦應停止。3.最低使用壓力之不動作試驗依申請值之不動作流量放水2分鐘,量測從放水開始到發出信號或警報之時間,確認有無動作。(1)試驗流程A.裝配不動作放水口N2。B.關閉V4及V5,打開V1、V2及V3並加壓。C.打開V4至申請之不動作流量,確認P3壓力指示並調整調整V0、V1及V3。D.壓力調整完畢,暫時關閉V4,於再打開V4同

21、時開始量測時間。(2)動作之確認不得發出信號或警報。4.瞬間壓力變動之不動作試驗濕式流水檢知裝置一次側施予幫浦啟動所引起之瞬間變動壓力,保持該壓力1分鐘以上,量測從加壓到發出連續信號或警報之時間,並確認有無動作。(1)使用出水量為1000 /min以上,全閉揚程為100 m以上之幫浦。(2)試驗流程A.關閉V4及V5,打開V1及V2使一次側及二次側充滿水。B.停止幫浦,調整排氣閥使P1及P2之壓力接近0。C.啟動幫浦,加壓使P1及P2至全閉揚程,同時開始量測動作時間。(3)動作之確認不得發出連續信號或警報。(三)乾式流水檢知裝置1.動作試驗:依附圖(如附圖一)之試驗裝置進行測試,以最低使用壓力

22、及最高使用壓力,依下表(表九)內徑對應之二次側配管容積,使加壓空氣從動作放水口N1排出時,量測從排出到閥門打開之時間,從排出時間到發出連續信號或警報之時間。表 九內 徑(mm)二次側配管容積()507065200804001007501251,2001502,8002002,800(1)流水檢知裝置(動作壓力比值在1.5以下者除外)動作放水口N1快速停止放水時,確認閥門有無關閉。(2)試驗流程A.裝配動作放水N1。B.依內徑尺度調整V9至V14達上表(表九)所示之二次側配管容積,並注入必要之預備水達設定水位。C.補充加壓空氣使二次側配管達設定壓力值。D.從動作放水口N1排出加壓空氣同時開始量測

23、時間,至閥門開啟之時間(一次側之壓力下降時間)及發出連續信號或警報之時間。2.最大流量動作試驗以附圖(如附圖一)之試驗裝置進行測試,從流量測定放水口N3排出時,量測從排出到發出連續信號或警報之時間。(1)試驗流程A.裝配流量測定放水口N3,關閉V3,打開V1、V2及V5並加壓。B.打開V6,依P4之壓力指示,調整V1及V5至表十之規定流量,暫時關閉幫浦。B.閥門復位完成後關閉V6,補充加壓空氣使二次側配管達所對應一次側之設定壓力值。C.啟動幫浦,慢慢加壓使一次側壓力至幫浦全閉揚程為止。D.開啟V6同時,量測動作時間。(2)確認動作:依前揭(一) 1. (2)之規定。3.瞬間壓力變動之不動作試驗

24、以附圖(如附圖一)之試驗裝置進行測試,補充加壓空氣使二次側配管達幫浦全閉揚程,施予一次側啟動幫浦瞬間壓力,保持該壓力1分鐘以上,量測從加壓到發出信號或警報之時間,並確認有無動作。(1)試驗流程A.關閉V1、V4及V5,打開V2,閥門復位完成後,依內徑尺度調整V9至V14達上表(表九)所示之二次側配管容積,補充加壓空氣使二次側配管達幫浦全閉揚程。A.打開V1,使一次側配管充滿水,至管內完全無空氣。B.啟動幫浦,加壓使P1達全閉揚程時,同時開始量測時間。(2)動作之確認不得發出連續信號或警報、閥門不得開啟。(四)預動式流水檢知裝置1.動作試驗以附圖(如附圖一)之試驗裝置進行測試,以最低使用壓力及最

25、高使用壓力,調整依上表(表九)內徑對應之二次側配管容積,使感知裝置動作,量測到閥門開啟時間及發出連續信號或警報之時間【進行該試驗時之必要感知裝置(含電磁閥)由申請者準備】。(1)試驗流程A.裝配動作放水N1。B.依內徑尺度調整V9至V14達上表(表九)所示之二次側配管容積,並注入必要之預備水達設定水位。C.補充加壓空氣使二次側配管達設定壓力值。D.量測從感知裝置動作開始到閥門開啟(一次側壓力下降)時間及發出連續信號或警報之時間。(2)型式為開閉型者,當感知裝置停止動作時,應確認信號或警報亦應停止。(3)關閉V4,使動作放水口N1緊急停止放水或開放型以感知裝置動作停止時,確認閥門未關閉。(4)二

26、次側應設定閥門開啟之壓力,並確認不得因二次側空氣壓力下降即開啟閥門。2.最大流量動作試驗依前揭(二) 2.之規定進行試驗。3.瞬間壓力變動之不動作試驗依前揭(二) 3.之規定進行試驗。 八、耐久性試驗(一)最大流量放水以附圖(如附圖一)之試驗裝置進行測試,內徑未達100mm者,以流速4.5 m/sec(內徑100mm以上,以流速6.0 m/sec)之最大流量放水30分鐘後,再依流水檢知裝置之型式進行上揭七 (一) 1.2. 及(二) 1. 或 (三) 1. 進行試驗。(二)逆流強度乾式及預動式,以附圖(如附圖一)之試驗裝置進行測試,依上表(表九)內徑對應之二次側配管容積,以最高使用壓力使其動作

27、後,當動作放水口N1放水呈穩定狀態後關閉V4,約10秒後停止幫浦,同時打開V8(快速開放閥)。1.試驗進行二次,並於試驗後再依上揭七(二)1.或(三) 1.進行試驗,確認是否有異常現象。2.前試驗中發現異常時,得視需要進行拆解檢查。九、構件性能試驗(一)壓力開關(Pressure Switch)1.在額定電壓及額定電流下,以0 MPa到最高使用壓力之交變水壓,每秒交變一次,連續操作2000次,不得有妨礙其性能之現象。2.依前揭六、(一)及七之規定確認有無異常現象,如有額定直流電與額定交流電兩種情形時,第一個樣品以直流電進行試驗,第二個樣品以交流電進行試驗。(二)水鐘(Water Motor G

28、ong)1.以最高使用壓力對應之動作壓力使其連續鳴響3小時後再依前揭七之規定進行性能試驗時,不得發生性能障礙。2.以最低使用壓力及最高使用壓力對應之動作壓力使其鳴響,在距離該設備3 m處,量測之音壓應在90dB以上。十、壓力損失值計算(一)試驗方法1.依附圖(附圖一)之試驗裝置進行試驗,當內徑未達100mm,以流速4.5 m/sec(內徑100mm以上,以流速6.0 m/sec)之最大流量放水時,壓力損失以最小刻度0.002 MPa之壓力計量測。2.量測二次取其平均值為壓力損失值,此值以四捨五入取至小數第四位。3.等價管長以下列計算式計算。 L:等價管長 ( m ) P:壓力損失值 (MPa

29、) D:直管內徑 與流水檢知裝置內徑相同大小之配管用碳鋼管 ( CNS 6445 、4626之內徑) 單位( mm )。 Q:流量 (/min )4.與流水檢知裝置之閥體內徑相同大小之配管非使用碳鋼管材質者,亦應提供等價管長之計算方式。5.等價管長計算以四捨五入取至小數第二位。(二)性能要求:濕式流水檢知裝置之壓力損失值,依下表(表十)流量進行前項測試時,結果應在0.05MPa以下才合格。表 十內徑(mm)流量(/min)25130322004035050550659008013501002100125330015048002008500十一、標示(一)流水檢知裝置應於本體上之明顯易見處,以不

30、易磨滅之方法,標示下列事項(進口產品應以中文標示):1.產品種類名稱及型號2.型式(自動警報逆止閥型、動作閥型、槳片式、乾式、開放式或開閉式)2.型式認可號碼3.製造廠名稱或商標4.製造年份5.製造批號6.內徑、標稱壓力及一次側之使用壓力範圍(最低使用壓力至最高使用壓力之申請值)7.壓力損失值(等價管長:相當於直管長度之壓力損失值)8.標示流水方向之箭頭(應於閥體上以鑄造方式標示,惟特殊構造者,可以管壁熔接方式標示)9.安裝方向(水平或垂直)10.二次側設定壓力值(僅限乾式及預動式需標示)11.最低使用壓力之不動作流量12.構件(標示構件名稱或代號)13.檢知流量係數(二)上揭標示事項中有關製

31、造批號、最低使用壓力之不動作流量、一次側之使用壓力範圍、壓力損失值、二次側設定壓力值、構件及檢知流量係數,於標示時應將標示事項名稱一併標示。(三)本體以外之構件如有下表(表十二)所列名稱時,得以對應之英文代號表示。表 十二名 稱代 號名 稱代 號名 稱代 號壓力開關PS遲滯箱RC水 鐘WMG輔助逆止閥ACv滴水管ADr微動開關LS信號停止閥SV試驗閥TV排水閥DV快速開放裝置AcEx電磁閥SoV備註:1.快速開放裝置簡稱Ac:加速器 Ex:排出器2.構件中銘牌上應標示壓力開關、遲滯箱、水鐘、輔助逆止閥(主體內藏者除外)、滴水管、微動開關、快速開放裝置及電磁閥。3.標示構件當中之壓力開關、遲滯箱

32、、水鐘、輔助逆止閥(主體內藏者除外)微動開關、快速開放裝置及電磁閥、製造號碼,將其標示方法記入明細表中。4.水鐘應標示容許管徑及相關尺度。5.壓力開關應標示動作壓力、最高使用壓力、額定電壓及額定電流。6.微動開關應標示額定電壓及額定電流。貳、型式認可作業一、型式試驗之方法(一)試驗項目及樣品數型式試驗之試驗項目及其所須樣品數如下表(表十三)所列。表 十三樣 品 數 內 徑(mm)試驗項目25至150200構造.材質.標示21耐 壓21性 能動 作21最大流量動作21不動作流量21瞬間壓力變動之不動作21耐 久 性21壓力損失21構件性能21(二)試驗流程構 造材 質標 示構件性能耐 壓 性 能

33、壓力損失耐 久 性二、型式試驗結果之判定型式試驗結果之判定如下:(一)符合本認可基準所規定之技術規範,未發現缺點者,則型式試驗結果為合格。(二)符合下述三、補正試驗所揭示之事項者,得進行補正試驗一次。(三)不符本認可基準所規定之技術規範,試驗結果發現不合格情形者,則該型式試驗結果為不合格。三、補正試驗型式試驗判定結果如與下表(表十四)所列得進行補正試驗之缺點項目內容相符,得進行補正試驗一次,其試驗方法及樣品數依本認可基準之型式試驗方法進行。表 十四試 驗 項 目缺 點 內 容標示及申請書方 面1.標示脫落、誤植、無法判別。2.申請文件不完全(誤植、記載不全等輕微缺失,不包含設計錯誤)。構 造方

34、 面1.凸緣部之尺度和標準尺度不符。2.連接螺紋之尺度和標準尺度不符。3.感度調整裝置、信號停止閥等必要措施不完整。四、型式變更試驗之方法型式變更試驗之樣品數、試驗流程比照型式試驗,並依據型式變更內容進行型式變更試驗。五、型式變更及輕微變更範圍(一)型式變更範圍:1.構件之性能、構造或材質。2.使用壓力範圍。3.檢知流量係數。4.不動作流量。(二)輕微變更範圍:1.防腐蝕之加工方法。2.表面處理。3.尺度之公差。4.加工方法。5.構件之形狀、尺度。6.襯墊之材質。7.閥體以外之構件。六、有關上述型式試驗、補正試驗、型式變更試驗之結果,應詳細填載於型式試驗紀錄表(如附表八)參、個別認可作業一、個

35、別認可之抽樣方法(一)個別認可之抽樣試驗數量依附表一至附表五之抽樣表規定,抽樣方法依CNS 9042規定辦理。(二)抽樣試驗之分等依程度分為免會同試驗、寬鬆試驗、普通試驗、嚴格試驗及最嚴格試驗五種。二、個別認可之試驗項目(一)個別試驗通常將試驗項目分為一般樣品之試驗(以下稱為一般試驗)及分項樣品之試驗(以下稱為分項試驗)(二)試驗項目及樣品數一般試驗及分項試驗之試驗項目及其所需樣品數如下表(表十五)所列:表 十五區 分試 驗 項 目備 註一般試驗構 造樣品數:依據附表一至附表五之各式試驗抽樣表抽取。材 質標 示分項試驗耐 壓 性能動 作不動作流量(三)試驗流程構 造材 質標 示耐 壓性 能(四

36、)試驗方法試驗方法除依本基準壹、技術規範及試驗方法之外,其尺度檢查亦依照本基準之規定進行。三、批次之判定基準個別認可中之受驗批次判定如下:(一)受驗品依受驗工廠別對於以下試驗嚴格等級之分級視為同一批次。1.自動警報閥型之閥門構造、感度調整裝置等主要構造及內徑相同之設備。2.動作閥型之閥門構造、感度調整裝置等主要構造及內徑相同之設備。3.槳片型之閥門構造、感度調整裝置等主要構造及內徑相同之設備。4.乾式流水檢知裝置之閥門構造、感度調整裝置等主要構造及內徑相同之設備。5.預動作式流水檢知裝置之閥門構造、感度調整裝置等主要構造及內徑相同之設備。(二)新產品與已受驗之型式不同項目僅有下列所示項目者,自

37、第一次受驗開始即可列為同一批次;如其不同項目非下列所示項目,惟經過連續10批次普通試驗,且均於第一次即合格者,得列入已受驗合格之批次。1.本體構件之材質2.構件之組合,方法,構造或連接系統。3.槳片之形狀以尺度4.排水裝置5.使用壓力範圍(三)以每批次為單位,將試驗結果登記在個別認可申請表、個別認可試驗紀錄表(如附表九)中,將一併處理之型式號碼以記號等方式紀錄於備註欄之中。(四)申請者不得指定將某部分產品列為同一批次。(五)受驗品必須進行拆解,故可進行簡易組裝作業之壓力開關,水鐘等構件(本體,補助逆止閥及微動開關除外),送驗時得不必組裝。四、缺點之分級及合格判定基準依下列規定區分缺點及合格判定

38、基準(AQL)。(一)試驗中發現之缺點,其嚴重程度依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作業要點規定,區分為致命缺點、嚴重缺點、一般缺點及輕微缺點等四級。(二)各試驗項目之缺點內容,依本基準肆、缺點判定方法規定,非屬該判定方法所列範圍內之缺點者,依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作業要點之分級原則判定。五、批次合格之判定批次合格與否,依抽樣表,按下列規定判定之:抽樣表中,Ac表示合格判定個數(合格判定時不良品數之上限),Re表示不合格判定個數(不合格判定之不良品數之下限),具有二個等級以上缺點之樣品,應分別計算其各不良品之數量。(一)抽樣試驗中,各級不良品數均於合格判定個數以下時,應依試驗等級之調整所列之試驗嚴寬度為

39、條件更換其試驗等級,且視該批次為合格。(二)抽樣試驗中,任一級之不良品數在不合格判定個數以上時,視該批為不合格,但該等不良品之缺點僅為輕微缺點時,得進行補正試驗,惟以一次為限。(三)抽樣試驗中出現致命缺點之不良品時,即使該抽樣試驗中不良品數在合格判定個數以下,該批仍視為不合格。六、個別認可結果之處置依下列規定,進行個別認可結果之後續處理。(一)合格批次之處置1.整批雖經判定為合格,但受驗樣品中如發現有不良品時,仍應使用預備品替換或修復之後方可視為合格品。2.即使為非受驗之樣品,如於整批受驗樣品中發現有缺點者,準依前款之規定。3.上述1、2兩款情形,如無預備品替換或無法修復調整者,應就其不良品部

40、分之個數,判定為不合格。(二)補正批次之處置1.接受補正試驗時,應提出第一次試驗時所發現不良事項之改善說明書及不良品處理之補正試驗用廠內試驗紀錄表。2.補正試驗之受驗樣品數以第一次試驗之受驗樣品數為準。但該批次樣品經補正試驗合格,依本基準參、六、(一)、1. 之處置後,仍未達受驗樣品數之個數時,則視為不合格。(三)不合格批次之處置1.不合格批次之產品接受再試驗時,應提出第一次試驗時所發現不良事項之改善說明書及不良品處理之補正試驗用廠內試驗紀錄表。2.接受再試驗時不得加入第一次受驗樣品以外之樣品。3.個別認可不合格之批次不再受驗時,應在補正試驗用廠內試驗紀錄表中,註明理由、廢棄處理及下批之改善處

41、理等文件,向辦理試驗單位提出。七、試驗嚴寬度等級之調整(一)首次申請個別認可,其試驗等級以普通試驗為之,其後之試驗調整,則依下表(表十六)之規定。表 十六免會同試驗寬鬆試驗普通試驗嚴格試驗最嚴格試驗一、第一次試驗,其不良品數在Ac以下或抽樣以外,但該批次為合格,自次一批起調整為寬鬆試驗。二、適用下列任一情形時,自次一批起調整為普通試驗:1.逾3個月未申請個別認可。2.認可品之構造及性能有不適用之情形時。3.第一次試驗之批次補正或不良品數在Ac以上Re以下時 (附帶條件合格) 。4. 廠內試驗紀錄表經認定測試內容或數據有疑義時。一、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自下一批次試驗應調整為普通試驗。1.一批次在第一次試驗即不合格者。2.一批次在第一次試驗為附帶條件合格者。所謂附帶條件合格者為寬鬆試驗時,樣品當中之不合格個數超過合格判定個數(Ac)未達不合格判定個數(Re)該批次判定為合格者。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他相关文档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