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kv 线路施工合同篇一:35KV 线路施工合同35KV 线路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山西长子丹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长治高新区华能电力物资供应站(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35KV 线路改造工程,拟委托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一、工程量,主材规格及施工范围本工程架空线路全长约 600 米,全线共用双杆水泥杆四基,导线采用钢芯铝绞线 LGJ-95/35,绝缘子采用 XP-7,砼杆采用预制底拉盘基础。35KV 地下 150M 电缆约 185米,施工范围为长子站至丹峰公司 38#杆送电端到新站进线构架,地下 35KV 电缆安装从新站进线构架到老站变进线构架。二、施工方式及费用
2、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工程费,工程总费用 394500 元,其中 35KV 电缆进出线接头制作安装及电缆常规试验。 (含 4#变压器电缆接头制作安装)2、本工程施工分二步实施,第一步架空线及电缆安装完毕,具备送电条件,第二步由甲方申请停电后乙方负责始终端操作。三、主要技术规程、规范GB50168-92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架空送电部分) DL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 2四、质量标准按 35KV 架空送电线路和电缆线路施工标准施工,工程所需材料、配件、线材标准全具等需提供合格证。五、验收标准及验收方式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电力建筑设计标
3、准,并由电力权威监测机构监测验收,本工程验收标准一次送电合格,不合格或返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六、付款方式及工期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合同总额的 50%,合同生效,工程竣工、验收送电后 10 日内付清工程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准备施工材料,甲方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乙方第一步施工操作为 10 天,第二步操作为 12 小时,乙方施工期推迟一天扣合同总额的 1作为罚金。七、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 及时足额支付合同款 负责施工现场土地占用保障 提供施工水、电方便2、乙方责任 负责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 负责对电力部门业务协调 负责提供竣工资料八、安全事宜乙方在甲方线路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等事故均由
4、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九、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在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其它事项工程竣工后,乙方开具普通发票。甲 方:山西长子丹峰化工 乙 方:长治市新区华能 有限公司 电力物资供应站单位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两水村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 户 行:开 户 行:长治市商业银行太东支行 帐 号:帐 号:501888XX018篇二:35KV 线路拆除合同拆除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龙矿集团 35KV 矿务线改造-旧线路拆除工程 编 号: LTRD14 二一四年十一月 发包人: 承包人:依据中华
5、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龙矿集团 35KV 矿务线改造-旧线路拆除工程工程地点:龙口西城区。拆除任务:龙矿集团 35KV 矿务线旧线路拆除。二、工程承包范围拆除范围:龙矿集团 35KV 矿务线旧线路及与其有关的所有物资。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材、包机械、工农关系处理等关于本工程所有费用,拆除所有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有损坏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并从工程款中扣除。三、合同工期开工工期:XX 年月 日,竣工工期:XX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天。四、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按每
6、根杆叁仟元计算,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五、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条款;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六、施工准备(1) 发包人工作(2) 承包人工作、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承担全部行政、经济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负责拆除工程邻近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提供专用于本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和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视为专门为本工程施工所用。、对
7、工程施工现场原有设施负责保全。如有损坏应按市场价赔偿或修复。、保证施工场地清洁, 及时清理现场,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达到工完场清。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服从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管理制度。9、解决本工程所涉及的工农关系。(3) 现场管理发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在本协议中称工程师,负责控制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现场签证、工程量的审核、工程款的支付等。承包人必须服从工程师的管理。、承包人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协议的代表,即项目经理 ,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组织管理及协调工作。七、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承包人应在协议签订后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
8、,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后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由于遭受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及时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按照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执行。
9、、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八、质量与检验无九、安全施工、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包人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方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的管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承担发生的费用。十、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1、付款方式:施工机械工作人员入场施工后,付伍万元,经确认施工至
10、一半时付伍万,工程全部结束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余款。2、承包人开具正规税务发票,报送发包人。十一、工程量的确认、工程完工后日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日按照设计图纸资料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简称计量) ,然后报发包人审核。发包人收到后应在日内审核完毕。需要现场计量的,应在计量前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十二、材料设备供应拆除工程中所用材料及设备、工器具由承包人负责确保设备完好,证件齐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如因材料不合适导致一切事故,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十三、拆除工程中不予拆除部分处理1、施
11、工中承包人对部分座落在住户的砼杆、线材及附件与住户协商不予拆除时,需由发包人、承包人及用户三方签订承诺协议书。十四、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在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资料份。、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费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5、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建设单位、其他行政单位的罚款,全部由乙方
12、承担。6、拆除后,半年内如有隐患或者与住户和相关部门等有纠纷,由乙方解决。十五、违反合同的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一方违背合同条款,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有关损失。、承包人擅自将本工程分包和转包给他人施工,应按结算总值的 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验收有视为合格分项的单位工程,每一个视为合格的分项,承包人按工程造价总值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金。、承包人未按约定期限竣工或未按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每拖延一天按工程结算总值的向发包人支付工期逾期违约金,因此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
13、未按期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每拖延一天按工程结算总值的 1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十九、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守约方可通知解除合同。、合用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二十、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上级规定协商解决,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 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2、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14、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_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_ 委托代理人:_委托代理人:_电话:_ 电 话:_ 合同订立时间:二一四年 十一月 二十五 日篇三:格拉基电站 35kv 施工电源线路合同四川省甘孜州庆大河格拉基水电站 35kv 施工电源线路施工施 工 合 同 合同编号:( GLJ/ SGXL01) 发包单位:道孚县远通庆大河水电开发有限任公司 承包单位:四川省川能水利建设有限公司XX 年 3 月 12 日 第一章 合同协议书 合 同 协 议 书 发包方(甲方):道孚县远通庆大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四川省川能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依
15、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四川省甘孜州庆大河格拉基水电站35kv 施工电源线路施工合同。一、合同主要条款1、 本工程在考虑自备电源的情况下从道孚县八美镇110kV 变电站 35kV 出线间隔到容须卡(格拉基水电站首部下游约 5km)约公里(含电缆公里)的 35kV 施工电源线路施工总承包。包括同格拉基水电站 35kv 施工电源线尾端处的搭设,随杆架设 12 芯 ADSS 承载光缆;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调试、验收及责任期的保修。以及建设过程中所必须的
16、各项临时、永久征地所有协调、补偿费用及手续的办理费用。满足该线路工程相应国家及部门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范围内林木的砍伐(林地补偿费除外) 。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由承包人办理,相关费用按国家规定分别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各自承担自己的部分(若需办理) 。线路安全通道林木砍伐一万株由承包人承担,砍伐树木在安全通道外边缘就地堆放,超过部分的砍伐费用由发报人承担。施工通道的修筑、树木的砍伐等由施工单位承担,树木暂定为就近堆放于通道边缘。2、 送电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杆基及铁塔基础、随杆架设 ADSS 承载光缆,含线路复测、分坑、砂、碎石、水泥、各种钢筋取样、砼配合比和铁塔基础试压块等送检及相关费用、场地平
17、整、施工基面挖方、降基回填、基础开挖及回填、排水沟修筑、边坡防护、模板制安、混凝土浇注及养护、钢筋制安、地脚螺栓安装、地埋设及焊接(双面电焊) 、基础保护帽的浇注、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清运淤泥、围堰处理、基础保护区内障碍物清除、施工运输道路修筑等一切基础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费、乙方自购材料的人力运输费与汽车运输费及规范、规程、标准包含的所有设计、施工等内容。3、本工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若发生设计变更,应经承包人申报,设计出修改通知书,由发包人最终确定,造成工程量的增减,但固定总价不变。4、承包人拟派的现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人员配臵表及主要的机械设备表作为合同附件,承包人应严格按该
18、附件执行。若承包人未按该附件所要求的人员、设备及时进驻工地现场,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元天违约金。违约金由发包人从当月支付承包人的进度款中扣除。5、承包人项目经理每月驻工地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项目总工每月驻工地的时间不得少于 25 天。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不得同时离开工地。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短期离开工地,事先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并应通知监理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短期离开工地期间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擅自离开工地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项目经理每擅自离开一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元(人民币)的违约金,项目总工每
19、擅自离开一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发包人从当月支付承包人的进度款中扣除。6、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其申报并经监理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严格执行并按时完成。特殊原因情况下(不可抗拒力、极端气温天气等)若承包人实际进度比监理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滞后,延误一天罚款元,延误 20 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予配合并无条件退场。7、工程期间发生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害(战争、地震、泥石流等) ,按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不可抗拒力方式处理。8、工程区域内施工受到影响的所有地方关系由承包人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除线路安全通道林地补偿费以外的一切费用,施工过程中需占用耕地、林木等的,实物
20、的详尽调查由承包人进行、建户造册,完善相关全部资料,并按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报送,且移交完整资料 3 份于业主,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若需在政府部门办理相关证书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赔付标准必须不高于当地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同类工程赔付的标准。线路安全通道林木砍伐按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主要条款的 1 条办理。9、线路设计、施工必须满足国家及电力部门相关的验收规范、规程,工程达到合格标准。10、为了本合同工程的履约,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二、合同工期本合同工程施工总工期为
21、 3 个月,即 6 月底完全具备通电条件,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算起,开工令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后一周内发出,因不可遇见因素及业主原因影响施工进度,工期顺延。三、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顺序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时,监理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商发出指令。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 ;(5)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
22、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6)合同通用条款;(7)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8)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9)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四、合同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1、本工程采用全费用固定总价不变承包合同,其他工程建设所需相关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工程合同造价中,除不可抗力按过程惯例处理。其他任何情况出现后费用均不着调整。2、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的形式承包,采用单位公里造价固定不变承包合同, (即单位公里固定总价 41 万元/公里不变,总价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壹拾贰万柒仟元整) ,包括完成该项工程的施工、第三方保险
23、、承包商设备及财产险、工伤事故险、安全及文明施工费等(除林地补偿费及林地手续的办理由业主承担)费用。3、工程因承包单位施工原因调整线路方案,增加公路数,承包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公里数的增加不增加工程价款,工程承包总价不做调整。五、预付款支付、计量与计价篇四:35KV 虎民线路施工合同35KV 虎民线路施工合同甲方:湖南省花垣县民乐镇宏翔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华蓥市南方送变电有限公司根据输变电工程有关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同意按照设计要求承包该项目施工,特拟订本合同,希望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松桃供电局虎渡口电站至民乐宏翔矿业有限公司。2、工程项目:
24、虎渡口电站外至宏翔矿业有限公司外大约 7 公里。3、工程造价:每公里壹拾捌万柒仟元计算,总计壹佰叁拾万零玖仟(元) 。二、工程期限1、开工时间:XX 年 4 月 2 日2、竣工时间:XX 年 8 月 2 日三、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双项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价格不受市场变化的影响,承包后不作任何价格调整。乙方负责材料采购及抬杆、立杆、挖坑、放线工作。四、工程付款本合同经乙方正式签订后,甲方按下列办法分期付款给乙方:1、第一次预付按工程总造价的 60%划拨给乙方;第二次付款:20%;第三次付款:15%.2、工程款付到 95%,甲方停止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凭普通发票与甲方结算。五、工程施工与质
25、量1、乙方 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并接受甲方的施工管理与监督。设计图纸更改,须以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2、隐蔽工程应有完整的施工记录,并由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有效,否则,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的返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3、乙方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并报甲方审核验收。4、竣工验收,由甲方按照国家颁布的验收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验收。在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需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六、施工安全及奖惩1、乙方应搞好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间,如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不论何种原因(非自然因素除外) ,乙方必须按期完工。如推迟工期,五日内不予惩罚,如超过期限,
26、乙方应交给甲方工程延误款(每天按 500 元计算) 。七、其它1、乙方向甲方提供图纸一份。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甲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篇五:永德县 35KV 永水线线路改造施工合同永德县 35KV 永水线线路改造施工合同发包方:临沧市地方电有限公司永德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镇康县恒丰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永德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永德县
27、35KV 永水线线路技改工程二、工程地点:永德县永康镇三、工程规模:35kV 永水线线路技改施工。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五、承包范围:35kV 永水线基础工程、杆塔组立、金具安装、导线、复合地线放紧线施工、杆塔接地装臵安装、杆塔编号标识安装、光纤熔接等。六、工程价款:以工程峻工结算为准七、结算方式:甲方认同乙方材料单价,工程价款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取费标准按 XX 年版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预计算标准以及云电【XX】3 号云电定【XX】5 号文执行;电额: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电力建设预算定额(XX 年版);编制年价差:安装工程装臵性材料差价按照云
28、电定【XX】4 号文计算;人工价差按照云电定【XX】3 号进行调整。第二条 权力与义务一、甲方:1、负责完成工程涉及的有关单位或农户的协调工作,例如:土地占用、林地占用、附作物占用、并等。2、保证乙方和乙方工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社会治安安全问题。二、乙方1、全面负责施工安全监理,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施工,按电力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落实警示标志。2、负责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4、工程竣工后,负责提供工程完整竣工资料及图纸。5、负责协助甲方完成涉及该工程的其他工作。第三条 工程期限一、双方商定总工期自 XX 年
29、月日开工,至 XX 年月日工程竣工。二、开工前 3 天,甲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1、各项协调工作不能顺利如期进行的,例如:土地占用、林地占用、附作物占用、并等协调工作。2、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3、因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4、未按合同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第四条 工程质量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农建设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并与发包方共同研究处理
30、办法;2、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施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为 1 年。第五条 工程款的支付一、施工队进入施工地点,按全部工程款的 30%预付:先拨预付 30 万元(大写: 叁 拾 万元整) ;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按完成工程量的 80%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 95%的结算工程款。二、工程价款支付达到结算总价款 95%时不再付款,工程验收后,保修期满一年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5%的余款,乙方负责交纳相关税费。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一、 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二、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
31、方及时以书面通知发包方,由甲方、乙方与设计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三、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由甲方或设计单位同意后实施。四、 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了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乙方才能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经双方协商,并调整合同造价,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备时,乙方才进行施工。第七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一、工程验收,以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1992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T602-1996 作为依据。二、工程竣工验
32、收后,甲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无偿保修。 (质量事故指除自然灾害和非人力因素造成的事故)双方约定保修期限为:1 年。第八条 违约责任乙方的责任: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二、因乙方工程质量所造成的连带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责任:一、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工期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二、工程未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动用,由此而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三、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保修期满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给付 5%的尾款的,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至
33、 5%的尾款付完为止。第九条 双方约定其它条款1、在合同期内(非甲方原因)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民族的风俗、村规民约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以下方式解决:一、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二、向有管辖权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第十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意篇六:10KV 线路施工合同10KV 线路施工合同甲方:新乡长明铅业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
34、民共和国合同法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辽宁省电力 XXXX 供电公司将承包给 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内容: 三 工程地点: 四 设计单位: 五 工 期: 六 质量标准:10KV-35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七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 )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语言:汉语 二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
35、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第四条 甲方工作一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二 负责组织辽宁省电力 XXXXX 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 根据乙方申报的开竣工报告,确定开竣工时间。四 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第五条乙方工
36、作 一 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施工任务。 二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三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 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五 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表和工程事故报表,提供前后设备对比变化的照片及录像,并移交档案。 六 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
37、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赔偿除外。 七 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 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一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评定部门:辽宁省电力 XXXX
38、X 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辽宁省电力 XXXXXX供电公司生技部、财务部、审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
39、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三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八条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不预付工程款。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支票 二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竣工决算后,扣除工程决算款 20%做为保修金,其余工程决算款付给乙方。 第十条 竣工决算 一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三 保修金和支付方式:按工程决算款 20%,保修期满全部付清,保修金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一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二 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 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