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idic 合同承包商风险种类篇一:FIDIC 合同条款下的 EPC 合同风险研究FIDIC 合同中的 EPC 合同条款风险控制研究摘要:本文在阐述 FIDIC 合同中的 EPC 合同风险概况的基础上,总结分析了 EPC 合同条款风险的来源,并指出了可以规避风险的 EPC 合同条款来源,为 EPC 总承包商合同风险规避指明了方向。关键词:EPC;FIDIC 合同;风险前言在复杂而多元的建设工程承包市场,EPC 项目多集中在技术复杂领域,这些领域项目具有投资额大、技术复杂、管理难度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由于工程项目实施周期长、外界环境多变、技术复杂等特点,很难明确所有的功能、技术、施工标准、以及
2、建设风险因素等,在合同管理中必然会在工程实施阶段发生工期、费用的变化。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风险不可避免,这是 EPC 承包商遇到的主要风险之一。相比较传统其他承包模式, EPC 合同的风险具有更大的复杂性和变化性。同时承包商的风险贯穿了合同的所有条款和任意一份相关附件。因此,研究 EPC 合同风险问题是非常必要的。1EPC 合同及风险的概况 EPC 合同的概况由于 EPC (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etion,简称 EPC)项目是由工程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
3、负责。EPC 合同是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的简称。这种合同格式主要适用于那些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结构、工艺较为复杂、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对于此类项目,业主期望通过合同中固定价格、固定工期来保证项目成功建设,从而使工程的成本和风险具有可控性。EPC 合同正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以满足业主期望的一种合同模式。EPC 合同的风险管理在项目管理当中,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特别是 EPC 项目。EPC 指业主选择一家总承包商或者总承包联营体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施工以及试运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总承包任务。由于这类项目建设规模大、系统繁杂、涉及的专业技术面广,
4、导致 EPC 合同风险管理更为重要。 EPC 合同风险包括合同管理风险和合同条款风险。合同管理风险是承包商获利的关键手段,不善于管理合同的承包商是绝对不可能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的。它主要是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扩大受益,这就要求承包商具有渊博的知识和娴熟的技巧并善于利用各种条件进行索赔,否则,只能损失自负。合同条款应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原则。虽然在招投标的控制下,承包商修改招标书的合同条件(含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的机会小,但是,仍然可以在投标书中针对一些关键问题提出澄清、偏差或者要求删除的可能。至于议标项目,承包商与业主谈判修改合同文件的余地较大。无论哪一种情
5、况,通过风险审核,至少可以对有关条件和条款做到心中有数,在编写投标书时尽量防范这些风险,并且在商务澄清、技术澄清和合同文件谈判时予以落实。在 EPC 合同中, 承包商的风险贯穿了整个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和每一份附件。在审核合同条款以及有关附件时, 应该从头到尾仔细审核, 不遗漏任何一个潜在的风险。2 EPC 合同条款风险源合同范围必须审核合同文件是否规定了明确的工程范围, 注意承包商的责任范围与业主的责任范围之间的明确界限划分。有的业主将一个完整的项目分段招标, 此时应该特别注意本公司的工程范围与其他承包商的工程范围之间的界限划分和接口。 价款支付 首先,如果是现汇付款项目 (由业主自筹资金加上业
6、主自行解决的银行贷款), 应当重点审核业主资金的来源是否可靠, 自筹资金和贷款比例是多少, 是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 (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 贷款还是商业银行贷款。 其次, 如果是延期付款项目 (大部分付款是在项目建成后还本付息故需要承包商方面解决卖方信贷), 应当重点审核业主对延期付款提供什么样的保证, 是否有所在国政府的主权担保、商业银行担保、银行备用信用证或者银行远期信用证, 并注意审核这些文件草案的具体条款。对于业主付款担保的审核, 应该注意是否为无条件的、独立的、见索即付的担保。对于业主信用证的审核, 应该注意开证行是否承担不可撤销的付款义务, 并且信用证是否含有不合理的单据
7、要求或者限制付款的条款。此时还应该审核提供担保或者开立远期信用证的银行本身的资信是否可靠。第三, 审核合同价款的分段支付是否合理。通常, 预付款应该不低于 10%, 质保金 (或称“尾款”) 应该为 5% 或者不高于 10%, 里程碑付款 (即按工程进度支付的工程款) 的分期划分及支付时间应该保证工程按进度用款, 以免承包商垫资过多, 既增加风险又增加利息负担。要防止业主将里程碑付款过度押后延付的倾向。还要注意, 合同的生效, 或者开工令的生效, 必须以承包商收到业主的全部预付款为前提, 否则承包商承担的风险极大。 最后应注意合同价款的构成和计价货币。在一些亚非国家承包项目, 合同价款往往分成
8、外汇计价部分和当地货币计价部分。此时应注意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以及承包商和业主对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的分担办法。例如:由于这些国家的通 货膨胀率通常会高于美元或欧元, 应考虑在合同中规定当地货币与美元或欧元之间的一个固定汇率, 并规定超过这一固定汇率如何处理。银行保函 通常业主会要求承包商在合同履行的不同阶段提供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和质保金保函三个银行保函。 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必须在承包商收到业主全部预付款之时才同时生效, 而且生效的金额以实际收到的预付款金额为限。预付款保函的失效越早越好,尽量减少与履约保函相重叠的有效期限。应该避免预付款保函与履约保函并行有效直至完工日。尤其应当拒绝预付
9、款保函超越完工期, 与质保金保函重叠。 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担保金额应该不超过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 如 10%。此时应注意, 通常现汇项目的业主会要求承包商提供较高的履约保函比例, 如 20% 或 30%。但是, 对延期付款项目, 鉴于承包商已经承担了业主延期付款的风险, 应该严格将履约保函的比例限制在 10% 以下。履约保函的失效期应争取在完工日、可靠性试运行完成日或者商业运行日失效之前, 并避免与质保金保函发生重叠, 否则会增加承包商的风险。质保金保函。质保金保函的生效应该以尾款的支付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 业主支付 5% 的尾款, 承包商就交付 5% 的质保金保函;业主支付 10% 的尾
10、款, 承包商就交付 10% 的质保金保函。质保金保函的金额不应该超过工程尾款的金额,通常为合同价款的 5% 或 10%, 最多不能超过 10%。质保金保函的失效应当争取不迟于最终接受证书签发之日。 税收与保险条款 对税收条款的审核应明确划分承包商承担项目所在国的哪些税收, 业主承担项目所在国哪些税收。如有免税项目, 则应明确免税项目的细节, 并明确规定万一这些免税项目最终无法免税, 承包商有权从业主那里得到等额的补偿。对保险条款的审核应当注意关于承包商必须投保的险别、保险责任范围、受益人、重置价值、保险赔款的使用等规定是否合理。 业主责任条款 在审核业主责任条款时应注意:首先, 业主最大的责任
11、是向承包商按时、足额付款。合同条款中应该争取对业主拖延付款规定罚息, 并且对业主拖延付款造成的后果规定违约责任。 其次, 注意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业主有义务对施工现场提供什么样的条件, 其中包括:施工现场应该具有什么样的道路、施工用电、用水、通信等条件。 第三, 注意规定业主按期完成其本身工程范围内工程的责任。例如:在电站项目的 EPC 合同项下, 业主应该按期完成输变电工程和接入系统, 以确保电站的按时并发电。第四, 在分标段招标的 EPC 合同项下, 还应争取规定, 如果业主聘用的其他承包商施工干扰了本合同承包商施工, 业主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第五, 业主往往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对于招标文件中
12、的信息的准确性业主不负责任, 承包商有义务自己解读、分析并核实这些信息。例如,水文地质情况, 承包商可以自己调查并复核有关情况;但是, 对于招标文件中有关设计要求的技术参数, 应该属于业主的责任范围。 法律适用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 法律适用条款通常均规定适用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有的外商在中国内地投资电站项目, 却在合同条款中规定适用外国法律为合同的准据法。这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关于电站项目的许多法律是属地法, 只要电站建在中国, 就必须受这些法律的约束, 例如:电站的设计规范、质量标准、环保法规、建设法规、消防法规、安全生产标准等, 均必须适用所在地的首先, 应该避免在项目所在国法规。有的业主因为是
13、国际资本, 电站建在印度, 却要求 EPC 合同的准据法规定为英格兰法。这也应该尽量避免,在尽量争取适用所在国法律的同时, 更多地适用国际惯例。尽量争取如果法规变化导致承包商的工程造价(成本及开支) 增加, 业主应该予以等额补偿。 关于争议解决条款,应该避免在项目所在国或业主所在国仲裁,争取在第三国国际仲裁,尤其应该避免在一些对中国怀有偏见的西方国家仲裁机构仲裁。应该明确选择仲裁机构和仲裁条款。必须明确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篇二:FIDIC 施工合同条件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条款FIDIC 施工合同条件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条款 FIDIC 施工合同条件中业主向承包商索赔的条
14、款 篇三:论 FIDIC 合同下承包商的索赔管理论合同下承包商的索赔管理 摘要: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而合同管理的关键又是索赔管理。FIDIC 合同条件被誉为国际工程承包业的“圣经” ,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采用,因此中国企业必须要更好地了解和应用 FIDIC 合同条件。本文站在承包商的角度,重点对 FIDIC 合同条件下的工程索赔管理进行了研究,以前人的相关研究为基础,重新界定索赔及其管理,进而指出如何依据 FIDIC 合同分析索赔事件,识别索赔机会,以规避风险。关键词:FIDIC 合同条件;承包商;索赔管理;索赔策略 工程索赔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工程承包界甚至流行着“
15、投标靠报价,赚钱靠索赔”1的口头禅,企业通过索赔管理还能够防止被索赔,减少或避免企业自身的损失,因此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合同双方对于索赔都非常重视。研究 FIDIC 合同条件下的工程索赔管理,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国际通行的运行做法,尽快掌握并运用 FIDIC 合同条件特别是其中关于索赔的有关规定,实现与国际惯例的顺利接轨,使索赔管理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从而提高国内建筑承包商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一、充分论证索赔权,切实遵循索赔程序 要进行施工索赔,首先要有索赔权。一个承包商除了对 FIDIC 合同条件熟悉外,要做好索赔管理必须熟练地应用合同条件中的索赔条款,来论证自己的索赔权。第一,应明确合同文
16、件的组成及效力优先次序。第二,为了论证索赔权,承包商在索赔报告书中要明确地、全文引用有关的合同条款及自己索赔要求的根据,使雇主和工程师了解该项索赔的合理性。第三,除了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文件以外,承包商还可依据以下两方面的规定或事实论证自己的索赔权: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或规定;类似情况成功的索赔案例。由于 FIDIC 合同条件属于普通法系的合同条件,这些合同条件均实行“案例裁决”的原则2,即在裁决时可以参照类似的前例。 一是及时提出索赔要求。对承包商来说,一经发现索赔机会,一个有经验的国际工程承包商的做法是立即请工程师到出事现场,要求他做出指示。对索赔事态进行录像或详细的论述,作为今后索赔的依据,并
17、在时限以内尽早地书面正式提出索赔要求,不断与雇主和工程师联系,催促尽早地解决索赔问题。二是提供充分的索赔证据。索赔处理中最主要的索赔证据就是事实,索赔人员较困难的工作主要是对事实的认定及对损失“量”的认可,还应注意到所有索赔要求所涉及的 篇四:浅析 FIDIC 合同条件下的承包商的施工索赔浅析 FIDIC 合同条件下的承包商的施工索赔 摘要:本文结合新版 FIDIC 合同条件,介绍了施工索赔的基本理论,对 FIDIC 合同条件下承包商索赔条款及索赔争端解决程序进行了浅析。关键词:FIDIC 合同条件;承包商;索赔 一、前言 随着我国加入 WTO,我国建筑行业将与国际市场接轨,与国际市场的交往也
18、将越来越紧密。有资料显示,近 5 年来,国外建筑企业在中国的建筑活动开始日益频繁。目前全球最大的 225 家国际工程承包公司中,已有 140 多家在中国承揽业务。中国已成为目前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建筑市场之一。 索赔是培养和发展建筑市场、强化建筑安装施工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对这项工作的深入研究和发展,对企业的增强合同意识、强化项目管理、提高合同履行率以及企业素质,对学习国际惯例、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对落实企业自主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市场经济新秩序,对高质量高水平的搞好工程建设和振兴建筑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二、施工索赔在我国的现状 我国工程索赔是从 20 世纪 80 年
19、代在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首次采用国际工程管理模式中出现而开始的,索赔概念也自此进入中国。经历了近 20 年的历程,工程索赔管理工作已取得了长足发展,获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索赔无论在数量或金额上都呈不断递增的趋势,同时倍受业主、承包商及有关部门的关注。是否运用索赔以及索赔是否运用得当,直接关系自己的利益、生存和发展。但工程索赔及其管理还是我国工程建设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我国工程企业对索赔的认识及其现状可描述如下: 1、对索赔概念普通存在模糊认识甚至错误认识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我们有些人或部门对索赔概念认识不够
20、,以为一旦发生索赔,就必受法律的惩罚、负刑事责任,从而采取些违背常规的手段,以至损失更大。 2、索赔专门人才缺乏 有关专家认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而合同管理的关键又是索赔管理。索赔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 ,参与索赔管理工作的人员既要熟悉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各种条例,又要具有相当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能全面掌握施工的各个环节,同时还需具备一定的财会贸易、公共关系等在内的知识, 篇五:刍议 FIDIC 合同条件下承包商索赔机会分析与工期索赔问题龙源期刊 .cn刍议 FIDIC 合同条件下承包商索赔机会分析与工期索赔问题作者:何佳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XX 年第 09 期摘要:本文着重
21、针对 FIDIC 合同条件下承包商索赔的重要性,分析了 FIDIC 合同条件下承包商索赔机会,针对工期索赔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和阐述,介绍了索赔的类型,阐述了索赔的方法和原因。关键词:FIDIC 合同条件 承包商 工期 索赔 机会Abstract: This paper addresses the importance of the claim under the contract of FIDIC, analysis of the FIDIC condition of contract the contractor claim opportunity, according to the c
22、laim in question and described the detailed research, the claim types, illustrates the methods and reasons of claims. Keywords: FIDIC conditions of contract the contractor claim opportunity中图分类号: F284 文献标识码: A本文依据 FIDIC 合同条件,通过对 FIDIC 合同条件下承包商索赔的重要性进行分析,阐述了 FIDIC 合同条件下承包商索赔机会,分析了工期的索赔问题,为承包商合理、高效的进行
23、施工索赔提供了参考建议。就此,针对以下内容进行细致性的论述。一、基于 FIDIC 合同条件下索赔的重要性和意义首先,承包商为了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降低风险的损失,通常会采取索赔这一途径。为了进一步的避免因为风险而造成的亏损问题,采取了转嫁、规避等手段预防风险造成的损失。承包商通过利用 FIDIC 合同条件,利用工程索赔的途径将损失的经济从业主身上弥补回来。工程索赔是承包商降低风险损失、获取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如果承包商在施工的过程中缺少索赔的意识,那么承包商在施工的过程中就会对索赔事件出现不知所措的现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其次,为了能够维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采取了索赔的手段。站在承包商的角度
24、来讲,其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将损失从业主方面得到最大的补偿。但是因为国际市场上更倾向于买方市场,所以导致了开放商在争取利益的过程中,缺少主动地位,处于被动的状态。因此,承包商只有灵活的运用 FIDIC 合同条件,通过工程索赔减少经济损失,维护相应的合法权益。篇六:EPC 合同下承包商风险规避EPC 合同下承包商风险规避来源:国际工程部作者: XX 年 6 月 15 日 文章点击数:1451999 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FIDIC) 出版了第一版四套合同模式, 包括:新红皮书(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新黄皮书(Conditio
25、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银皮书(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 Turnkey Projects) 、绿皮书(Short Form. of Contract) ,而 EPC合同即银皮书。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为国际上通行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它是由一个总承包商或者承包商联营体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绝大多数风险都由总承包方承担。总承包方可以
26、发挥自己资源整合的优势,将设计、采购、施工深度交叉,加快工程进度,提高采购效率,减少施工变更。新编设计和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即 EPC,用交钥匙方式提供加工或动力设备,工厂或类似设施,基础设施项目或其他类型开发项目。这种方式的通常情况是由承包商进行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EPC 提供一个配备完善的设施,“转动钥匙”即可运行。这种方式的条件与要求是:(1)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2)由承包商承担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的全部职责,雇主介入很少。EPC 由通用条件、专用条件编写指南与投标函、合同协议书和争端裁决协议格式三部分组成。EPC 的最大特点是固定总价,这是
27、因为 EPC 通常与融资有着密切关系。由于偏重于融资安排的缘故,融资人要求项目成本一定要有确定性,不能敞口,并且还要有前瞻性,以保证融资金额的相对固定和安全,否则融资人的风险就会很大。EPC 另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合约中没有咨询工程师这个专业监控角色和独立的第三方,EPC 合同对承包商的监管很弱,业主的参与力度也很小,而且在“银皮书”的序言里也说“业主基本不干涉承包商的工作” 。这主要与EPC 的特点和融资有关。承包商认为自己带资支持项目,业主无权干涉。否则承包商就有权把资金投向条件更好的项目。如果说 EPC 合同中业主有什么权力,那是可以派业主代表,而他的实权主要是在监控进度上,当发现实际进度
28、比计划进度慢,则业主代表有权要求承包商采取补救措施。采用 EPC 合同的前提是承包商必须要事先证明其设备和成套设备的可靠性,例如世界银行在招标 EPC 类项目时通常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技术标,通过了技术标后的第二步才是价格标。这样可以确保业主的目标:获得的首先是质量,其次才是价格。EPC 很重视“竣工试车”的重要性,只有试车成功才能谈最终验收,否则必须做“再试车”, 这反证了 EPC 实质上更适用于成套设备为主的项目。那么,EPC 合同下承包商会遇到哪些合同风险,又如何注意规避风险?一、规避设计要求的风险EPC 项目总的要求是由承包商提出一项符合发包方要求的设计,实施并交给发包方运行。因此,准确
29、理解发包方的设计要求是达到这一目的的关键。作为总承包商,应重点审核以下两个方面: 确定设计采用的规范标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设计采用的规范标准,避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同的执行标准。设计标准在国际工程中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它决定了工程材料的选购、施工方案的确定、验收标准以及工程造价等问题。在 EPC 项目中,一般有三种标准:欧美标准、中国标准或者其它标准(如在非洲国家有可能采用南非标准) 。对我国企业来说选择中国标准是最有利的,在与发包方谈判时尽量引导发包方采用国标。如果承发包双方采用的是 FIDIC 合同的话,则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约定设计标准。按照 FIDIC 官方建议,合同调整在格式上
30、要求通用条款不变,而对合同条款的任何调整,都以专用条款形式出现。通用条款完全不适用的情况也以“不适用”在专用条款中定义,而不是在通用条款中直接删除。1999 年版 FIDIC 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中关于“设计”这一章节中约定“设计、承包商文件、施工和竣工工程,均应符合工程所在国的技术标准、建筑、施工与环境方面的法律” 。如果没有采用工程所在国的设计标准或者工程所在国没有此类设计标准,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变更此条款。约定设计的审批程序:为达到设计方案优化的目的,承发包双方可能会反复协商。这需要在合同中约定设计审核的时间、发包方审批回复的时间、设计变更的次数;如果发
31、包方超过设计审核时间,则视为设计审批通过,以免延误工期。另外,合同中还需明确整体工程设计和分项工程设计的审批程序。二、对“业主要求”与设计风险防范业主要求是阐述业主对工程进行中的工作要求、竣工工程标准的文件,是优先于承包商投标书和合同条件的重要文件,它包括工作范围、内容和成果、规范标准、设计准则等,承包商以这些要求作为编制方案进行投标的依据,但是,在 EPC 合同项下,业主要求存在错误,承包商是否承担设计风险呢?FIDIC(1999 年版)EPC 合同条件规定,承包商应被视为在基准日期前已仔细审查了雇主要求(包括设计标准和计算,如果有) 。承包商应负责工程的设计,除下列情况外,对雇主要求(包括
32、设计标准和计算)的正确性负责;承包商从雇主或其他方面收到任何数据或资料,不应解除对承包商对设计和工程施工承担的职责。 在下列情况下,雇主应对雇主要求中的以及由雇主提供下列数据和资料的正确性负责:在合同中规定的由雇主负责的,或不可改变部分的数据和资料;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预期目的的说明;竣工工程的试验和性能标准;除合同另有说明外,承包商不能核实部分的数据和资料。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除上述项下所列举的由业主要求外,对业主其他要求,承包商对业主其他要求中的正确性负责,也就是说,承包商应对业主其他要求的错误负责,如因信赖业主要求而编制投标文件错误或导致设计错误,承包商需要承担全部设计法律责任。这与一般
33、工程委托设计中,业主对提供资料可靠性负责显然不同。 因此,承包商在投标阶段,对“业主要求”进行充分研究,对业主要求中的错误,要求业主给予澄清;承包商在投标阶段,千万不能基于“业主要求”中的错误信息编制投标文件的设计方案,否则将会承担不能中标的法律责任。承包商应根据业主的正确要求、事实调查和设计规范等相关专业知识,编制投标文件的设计方案。对于“业主要求”错误的资料,如业主认为正确,拒不改正,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则列入业主应负责的范围,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为“ 由雇主负责的或不可改变的数据和资料 ”,这样,就可有效规避设计法律责任。三、对业主审批与设计风险防范在工程施工合同中,业主确认的设计文件是施工合同双方履约的基础,业主确认的设计文件发生变更的,施工单位可以提起索赔。但在 EPC 合同项下,设计文件是否经业主审批,就可免除承包方的法律责任呢?FIDIC(1999 年版)EPC 合同条件第款规定:雇主对承包商文件的任何审核,都不应解除承包商的任何义务和职责。雇主在审核期可向承包商发出通知,指出承包商文件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承包商文件确实是如此不符合,该文件应由承包商承担费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