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南园山庄小区12号楼的5号车库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2016年_月_日至2017年_月_日,共计12个月。二、本车库租金为每年人民币3500元,按年结算。每年合同签订日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四、乙方同意预交人民币1000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予以返还。 五、车库大门有钥匙1把,并配备电子遥控钥匙2把。请妥善使用电子大门,如有损坏按照市价赔偿。六、房屋租赁期为2016年_月_日至2017年_月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10%的违约金(人民币350元)。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此车库,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车库;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时间:乙方: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