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财政局学习贯彻八项规定情况汇报1 月 21 日,市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 1 月 20日晚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立即行动,迅速组织传达学习1 月 20 日晚,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通知精神,省委常委、市委史文清书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迅速抓好了传达学习。1 月 21 日上午,市财政局接连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中层以上干部职工会议和党支部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常委、市委史文清书记在市委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制定财政
2、部门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市财政局党组书记曾鸣华传达会议精神并提出要求:1、全局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从现在开始,从自身实际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严格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好春节期间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保持清正廉洁。二、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在进一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史文清书记在市委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将对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方面,认真研究,制定出台有关工作规定。同时,为加强财政内部落实
3、“八项规定”工作,结合财政实际,制定“赣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文件,包括: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集中力量办实事、大力改进会风、精简文件简报、简化宣传报道、减少事务性活动、改进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等 11 个方面内容,切实抓好全市财政系统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三、强化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将强化落实效果,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通过强化督查,促进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不流于形式、成为常态化。市财政局将成立由监察室、人教科、办公室组成的督查工作小组,积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定期不定期对全市财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变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