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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经济合作社合并、分立、终止核准办事流程图.doc

上传人:涵涵文库 文档编号:2146062 上传时间:2018-09-02 格式:DOC 页数:28 大小:1.14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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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季宅乡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村经济合作社合并、分立、终止核准一、适用范围适用对象:村级经济合作社。二、申请材料目录(一)资产清理,资产负债合并或分设方案一份(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一份(加盖村公章)(三)村经济合作社合并、分立、终止申请一份(四)县政府对区划调整的文件(原件)三、办理基本流程申请村级初核盖章乡政府审核办理四、受理机构季宅乡便民服务中心五、决定机构季宅乡人民政府六、办结时限5 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结果送达送达方式:快递送达或上门自取九、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办公地址:季宅乡黄放口 888 号(季宅乡人民政府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8:30-12:

2、00,下午 15:00-18:00;春秋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冬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咨询电话:0578-6501618。十、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578-6501621,0578-12345 。开 始申 请 人 提 交 申 请乡 镇 ( 街 道 ) 便 民 服务 中 心 综 合 窗 口 受 理 当 场 或 一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回材 料 发 放 一 次 性 补 正 告 知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乡 镇 人 民 政 府 ( 街 道办 事 处 ) 审 核是 否 通 过是 否 受 理材 料

3、 齐 全 且 合 法送 达 结 果 文 件通 过结 束退 回 材 料做 出 不 予 同 意 的 决 定不 能 通 过告 知 不 符 合 条 件 ,并 退 还 材 料结 束季宅乡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承包土地调整审批一、适用范围适用对象:个人、法人。二、申请材料目录(一 )申 请 书 一 份(二 )承 包 组 土 地 调 整 决 议 一 份 (村 民 代 表 签 字 ,加 盖 村 公 章 )(三 )承 包 组 土 地 调 整 分 配 方 案 一 份 (村 民 代 表 签 字 ,加 盖 村 公 章 )(四 )村 经 济 合 作 社 关 于 承 包 土 地 调 整 的 报 告 一 份 (加

4、盖 村 公 章 )三、办理基本流程申请村级初核盖章乡政府审核办理四、受理机构季宅乡便民服务中心五、决定机构季宅乡人民政府六、办结时限5 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结果送达送达方式:快递送达或上门自取九、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办公地址:季宅乡黄放口 888 号(季宅乡人民政府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春秋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冬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咨询电话:0578-6501618。十、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578-6501621,0578-

5、12345 。开 始申 请 人 提 出 承 包 土 地调 整 申 请 、 提 供 资 料乡 镇 ( 街 道 ) 便 民 服务 中 心 综 合 窗 口 受 理 当 场 或 一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回材 料 发 放 一 次 性 补 正 告 知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乡 镇 人 民 政 府 ( 街 道办 事 处 ) 审 核是 否 通 过是 否 受 理材 料 齐 全 且 合 法送 达 结 果 文 件通 过结 束退 回 材 料做 出 不 予 同 意 的 决 定不 能 通 过告 知 不 符 合 条 件 ,并 退 还 材 料结 束季宅乡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集体经济组织以外

6、的单位或者个人土地承包经营审批一、适用范围适用对象:个人、法人。二、申请材料目录(一)承包主体的身份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一份(村民代表签字,加盖村公章)(三)承包经营的报告一份(四)承包方案一份三、办理基本流程申请村级初核盖章乡政府审核办理四、受理机构季宅乡便民服务中心五、决定机构季宅乡人民政府六、办结时限5 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结果送达送达方式:快递送达或上门自取九、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办公地址:季宅乡黄放口 888 号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春秋季:上午 8:30-12

7、:00,下午 14:30-17:30;冬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咨询电话:0578-6501618。咨询电话:0578-6501618。十、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578-6501621,0578-12345 。开 始申 请 主 体 或 个 人 提出 申 请乡 镇 ( 街 道 ) 便 民 服务 中 心 综 合 窗 口 受 理 当 场 或 一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回材 料 发 放 一 次 性 补 正 告 知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乡 镇 人 民 政 府 ( 街 道街 道 办 ) 审 核是 否 通 过是 否 受 理材 料 齐 全 且

8、合 法送 达 结 果 文 件通 过结 束退 回 材 料做 出 不 予 同 意 的 决 定不 能 通 过告 知 不 符 合 条 件 ,并 退 还 材 料结 束季宅乡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适用范围适用对象:个人。二、申请材料目录(一)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户口本复印件一份;(三)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四)夫妻合照或子女一寸照。三、办理基本流程申请村级初核盖章乡政府审核办理四、受理机构季宅乡便民服务中心五、决定机构季宅乡人民政府六、办结时限即办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结果送达当场领取九、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办公地址:季宅乡黄放口村 888 号(季宅乡人民政府一楼便民服

9、务大厅)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春秋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冬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咨询电话:0578-6501618。十、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578-6501621,0578-12345 。开 始本 人 申 请乡 镇 ( 街 道 ) 便 民 服务 中 心 综 合 窗 口 受 理 当 场 或 一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回材 料 发 放 一 次 性 补 正 告 知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乡 镇 人 民 政 府 ( 街道 办 事 处 ) 审 核

10、是 否 通 过是 否 受 理材 料 齐 全 且 合 法结 束退 回 材 料做 出 不 予 同 意 的 决定不 能 通 过告 知 不 符 合 条 件 ,并 退 还 材 料结 束发 放 独 生 子 女 证通 过季宅乡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核)一、适用范围适用对象:个人。二、申请材料目录(一)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户口本复印件一份;(三)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四)女方一寸照片一张。三、办理基本流程申请村级初核盖章乡政府审核办理四、受理机构季宅乡便民服务中心五、决定机构季宅乡人民政府六、办结时限即办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结果送达当场领取九、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办公地址:

11、季宅乡黄放口 888 号(季宅乡人民政府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春秋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冬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咨询电话:0578-6501618。十、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578-6501621,0578-12345 。开 始个 人 申 请乡 镇 ( 街 道 ) 便 民 服务 中 心 综 合 窗 口 受 理 当 场 或 一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回材 料 发 放 一 次 性 补 正 告 知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是 否

12、 受 理材 料 齐 全 且 合 法结 束退 回 材 料告 知 不 符 合 条 件 ,并 退 还 材 料结 束发 放 证 明乡 镇 人 民 政 府 ( 街 道办 事 处 ) 审 核是 否 通 过通 过做 出 不 予 同 意 的 决定不 通 过季宅乡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经济状况证明一、适用范围适用对象:个人、法人。二、申请材料目录(一)身份证复印件 1 份(二)村里出具的经济状况情况证明(三)有财产的需公证处证明书三、办理基本流程申请村级初核盖章乡政府审核办理四、受理机构季宅乡便民服务中心五、决定机构季宅乡人民政府六、办结时限即办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结果送达当场领取九、办公地址和

13、咨询电话办公地址:季宅乡黄放口 888 号(季宅乡人民政府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春秋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冬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咨询电话:0578-6501618。十、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578-6501621,0578-12345 。开 始个 人 申 请乡 镇 ( 街 道 ) 便 民服 务 中 心 综 合 窗 口受 理当 场 或 一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回材 料 发 放 一 次 性 补 正 告 知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14、 形 式乡 镇 人 民 政 府 ( 街道 办 事 处 ) 审 核是 否 通 过是 否 受 理材 料 齐 全 且 合 法结 束退 回 材 料做 出 不 予 同 意 的 决定不 能 通 过告 知 不 符 合 条 件 ,并 退 还 材 料结 束出 具 证 明 并 送 达通 过村 初 审是 否 通 过不 通 过通 过结 束季宅乡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村民委员会选举经费补助一、适用范围适用对象:村级经济合作社。二、申请材料目录(一)申请书一份(二)村民委员会选举报告单一份(监计票人签字,加盖村公章)三、办理基本流程申请村级初核盖章乡政府审核办理四、受理机构季宅乡便民服务中心五、决定机构季宅乡人民

15、政府六、办结时限5 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结果送达送达方式:快递送达或上门自取九、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办公地址:季宅乡黄放口 888 号(季宅乡人民政府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春秋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冬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咨询电话:0578-6501618。十、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578-6501621,0578-12345 。开 始村 民 委 员 会 申 请乡 镇 ( 街 道 ) 便 民 服务 中 心 综 合 窗 口 受 理

16、当 场 或 一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回材 料 发 放 一 次 性 补 正 告 知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乡 镇 人 民 政 府 ( 街道 办 事 处 ) 审 核是 否 通 过是 否 受 理材 料 齐 全 且 合 法结 束退 回 材 料做 出 不 予 同 意 的 决定不 能 通 过告 知 不 符 合 条 件 ,并 退 还 材 料结 束同 意 财 政 拨 款通 过季宅乡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减免七十周岁以上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老年人承担的费用一、适用范围适用对象:个人。二、申请材料目录(一)申请书一份(二)身份证复印件 1 份(三)村里出具情况证明三、办理基本流

17、程申请村级初核盖章乡政府审核办理四、受理机构季宅乡便民服务中心五、决定机构季宅乡人民政府六、办结时限即办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结果送达送达方式:快递送达或上门自取九、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办公地址:季宅乡黄放口 888 号(季宅乡人民政府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春秋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冬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咨询电话:0578-6501618。十、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578-6501621,0578-12345 。开 始个 人 申 请乡 镇

18、 ( 街 道 ) 便 民 服务 中 心 综 合 窗 口 受 理 当 场 或 一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回材 料 发 放 一 次 性 补 正 告 知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乡 镇 人 民 政 府 ( 街道 办 事 处 ) 审 核是 否 通 过是 否 受 理材 料 齐 全 且 合 法结 束退 回 材 料做 出 不 予 同 意 的 决 定不 能 通 过告 知 不 符 合 条 件 ,并 退 还 材 料结 束通 过通 过发 放 证 明村 初 审是 否 通 过结 束季宅乡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备案一、适用范围适用对象:村级经济合作社。二、申请材料目录(

19、一)申请书一份(二)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章程(加盖村公章)三、办理基本流程申请村级初核盖章乡政府审核办理四、受理机构季宅乡便民服务中心五、决定机构季宅乡人民政府六、办结时限5 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结果送达送达方式:快递送达或上门自取九、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办公地址:季宅乡黄放口 888 号(季宅乡人民政府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春秋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冬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咨询电话:0578-6501618。十、监督投诉渠道投诉

20、电话:0578-6501621,0578-12345 。开 始村 民 委 员 会 申 请乡 镇 ( 街 道 ) 便 民 服务 中 心 综 合 窗 口 受 理 当 场 或 一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回材 料 发 放 一 次 性 补 正 告 知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乡 镇 人 民 政 府 ( 街道 办 事 处 ) 审 核是 否 通 过是 否 受 理材 料 齐 全 且 合 法结 束退 回 材 料做 出 不 予 同 意 的 决定不 能 通 过告 知 不 符 合 条 件 ,并 退 还 材 料结 束做 出 同 意 备 案 决 定通 过出 具 备 案 文 书季宅乡本级“最多跑一次”

21、事项办事指南社员名册备案一、适用范围适用对象:村级经济合作社。 二、申请材料目录(一)村经济合作社的身份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二)村经济社员代表大会决议一份(村民代表签字,加盖村公章)(三)村经济合作社公示单三、办理基本流程申请村级初核盖章季宅乡审核办理四、受理机构季宅乡便民服务中心五、决定机构季宅乡人民政府六、办结时限5 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结果送达送达方式:快递送达或上门自取九、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办公地址:季宅乡黄放口 888 号(季宅乡人民政府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春

22、秋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冬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咨询电话:0578-6501618。十、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578-6501621,0578-12345 。开 始村 经 济 合 作 社 社 员 代表 申 请乡 镇 ( 街 道 ) 便 民 服务 中 心 综 合 窗 口 受 理 当 场 或 一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回材 料 发 放 一 次 性 补 正 告 知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乡 镇 人 民 政 府 ( 街道 办 事 处 ) 审 核是 否 通 过是 否 受 理材 料 齐 全 且 合 法

23、结 束退 回 材 料做 出 不 予 同 意 的 决 定不 能 通 过告 知 不 符 合 条 件 ,并 退 还 材 料结 束做 出 同 意 备 案 决 定通 过出 具 备 案 文 书季宅乡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要求和结果备案1、适用范围适用对象:村级经济合作社。二、申请材料目录(一)申请书一份(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申请)(二)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单一份(监计票人签字,加盖村公章)(三)投票结果公告三、办理基本流程申请村级初核盖章乡政府审核办理四、受理机构季宅乡便民服务中心五、决定机构季宅乡人民政府六、办结时限5 个工作日七、收费

24、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结果送达送达方式:快递送达或上门自取九、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办公地址:季宅乡黄放口 888 号(季宅乡人民政府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春秋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冬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咨询电话:0578-6501618。十、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578-6501621,0578-12345 。开 始村 民 委 员 会 申 请乡 镇 ( 街 道 ) 便 民 服务 中 心 综 合 窗 口 受 理 当 场 或 一 个 工 作 日 内

25、退 回材 料 发 放 一 次 性 补 正 告 知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乡 镇 人 民 政 府 ( 街道 办 事 处 ) 审 核是 否 通 过是 否 受 理材 料 齐 全 且 合 法结 束退 回 材 料做 出 不 予 同 意 的 决 定不 能 通 过告 知 不 符 合 条 件 ,并 退 还 材 料结 束做 出 同 意 备 案 决 定通 过出 具 备 案 文 书季宅乡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社员收益分配方案备案一、适用范围适用对象:村级经济合作社。二、申请材料目录(一)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经营情况表一份(二)资产负债表一份(三)分配方案表一份(四)社员代表大会关于村

26、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收益分配方案决议一份(五)分配方案执行结果说明一份三、办理基本流程申请村级初核盖章乡政府审核办理四、受理机构季宅乡便民服务中心五、决定机构季宅乡人民政府六、办结时限即办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结果送达现场领取九、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办公地址:季宅乡黄放口 888 号(季宅乡人民政府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春秋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冬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咨询电话:0578-6501618。十、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578-6

27、501621,0578-12345 。开 始村 经 济 合 作 社 社 员 代表 申 请乡 镇 ( 街 道 ) 便 民 服务 中 心 综 合 窗 口 受 理 当 场 或 一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回材 料 发 放 一 次 性 补 正 告 知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乡 镇 人 民 政 府 ( 街道 办 事 处 ) 审 核是 否 通 过是 否 受 理材 料 齐 全 且 合 法结 束退 回 材 料做 出 不 予 同 意 的 决 定不 能 通 过告 知 不 符 合 条 件 ,并 退 还 材 料结 束做 出 同 意 备 案 决 定通 过出 具 备 案 文 书季宅乡本级“最多跑一次

28、”事项办事指南供水应急预案备案一、适用范围适用对象:村级经济合作社或法人。二、申请材料目录(一)备案申请表;(二)应急预案及 word 电子文档; (三)应急预案评审表;(四)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意见、评审会议纪要和论证演练记录。三、办理基本流程申请村级初核盖章乡政府审核办理四、受理机构季宅乡便民服务中心五、决定机构季宅乡人民政府六、办结时限即办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结果送达当场领取九、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办公地址:季宅乡黄放口 888 号(季宅乡人民政府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春秋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

29、:30-17:30;冬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咨询电话:0578-6501618。十、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578-6501621,0578-12345 。开 始供 水 运 营 单 位 申 请乡 镇 ( 街 道 ) 便 民 服务 中 心 综 合 窗 口 受 理 当 场 或 一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回材 料 发 放 一 次 性 补 正 告 知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乡 镇 人 民 政 府 ( 街道 办 事 处 ) 审 核是 否 通 过是 否 受 理材 料 齐 全 且 合 法结 束退 回 材 料做 出 不 予 同 意 的 决定不 能

30、 通 过告 知 不 符 合 条 件 ,并 退 还 材 料结 束做 出 同 意 备 案 决 定通 过出 具 备 案 文 书季宅乡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流动育龄夫妻生育服务登记证明一、适用范围适用对象:个人。二、申请材料目录(一)男女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二)户籍地出具的县镇村级三级婚育材料。三、办理基本流程申请村级初核盖章乡政府审核办理四、受理机构季宅乡便民服务中心五、决定机构季宅乡人民政府六、办结时限即办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结果送达当场领取九、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办公地址:季宅乡黄放口 888 号(季宅乡人民政府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8:30-12:00

31、,下午 15:00-18:00;春秋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冬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咨询电话:0578-6501618。十、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578-6501621,0578-12345 。开 始本 人 申 请乡 镇 ( 街 道 ) 便 民 服务 中 心 综 合 窗 口 受 理 当 场 或 一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回材 料 发 放 一 次 性 补 正 告 知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乡 镇 人 民 政 府 ( 街 道办 事 处 ) 审 核是 否 通 过是 否 受 理材 料 齐 全 且 合 法结 束退 回 材 料做 出 不 予 同 意 的 决定不 能 通 过告 知 不 符 合 条 件 ,并 退 还 材 料结 束通 过登 记 一 卡 通 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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