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租赁到期告知函XXX: 您于XXXX年XX月XX日与我司签订编号为XXXXXX的XXX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租赁XXXXXX场地经营XXXX等项目,且在该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签订了XXXX补充协议(甲方为XXXXXXX,乙方为XXXXXXX),合同中的几点约定如下:1 主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本合同经营期限:自2009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止。”2 补充协议一第一条约定:“鉴于乙方相关经营手续尚未办理完成,甲方同意起租日调整为2009年12月25日,租赁期限相应顺延。”3 补充协议五第二条约定:“2013年12月25日主合同终止,乙方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全部撤场
2、结束,并将租赁场地归还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理乙方所属的商品及营业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扔弃、变卖或拍卖,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不承担由此而可能产生的任何毁损等责任。”4 主合同第十条第4款约定:“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或其他因合同产生的费用的,每延迟一天按拖欠金额的3每天向甲方缴交滞纳金。上述费用迟延支付超过五日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区内的有关设施、水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您拖欠租金、水电费等相关租赁费用(租金只缴交到XXXX年XX月XX日,水电费只缴交到XXXX年XX月XX日)已构成严重违约,请贵司于XXXX年XX月XX日前缴清全部欠款。根据上述事实,我方郑重函告如下:合作期满后我方不同意续约,请贵司在约定时间内撤出场地并缴清全部欠款,我方将按时收回租赁场地。谢谢配合! 顺颂商祺! 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